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1275>第一百二十五章 练兵
  琼州的机械工坊里,机器声隆隆不绝,车刀在冷却液的作用下高速旋转,一条条金属丝打着卷落到地下,很快就在脚下堆积,走进这里,刘禹总会想起小时候,作为双职工的家庭,他和弟弟经常会在放学后来到车间,在机器的轰鸣声中把作业写完,然后去工厂后面的废料堆里疯玩,直到下了班的父母找来,拎着耳朵边骂边驮回家。

  “......工差太大,超过标准二成,不用工具拿眼睛一看也看得出来了,压根儿就是废品,你们学习操作车床也有三个月了,上手实操也有一个月,这种成绩,怎么对得起被你们浪费的材料,看看这是什么?精钢啊,拿来做什么不好?还有这电,知道州里有多少家用得上电吗?坊里头整日里都不断,就是为了让你们浪费材料,做出一堆废品出来吗?”

  认识这么久,他还从来没有见叶应及发过脾气,尽管声音不算大,那种压死人的威势让一群学子全都低下头去,训完学子们,他又瞅向几个老工匠。

  “还有你们,明明掌握了操作技巧,藏着掖着不拿出来,怕什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么,明告诉你们,在这琼州,没什么了不得的手艺,看看你们车的事物,比得上那些样品么?这些样品,随时可以有大把的可用,学会了不出奇,学不会浪费的是公中的钱,折损的是你们自己的前程,只有桃李满天下才能得人尊重,想一辈子当个手艺人?还是为人师表,自己仔细思量思量,莫要失去了这个机会,将来追悔莫及。”www.xiumb.com

  几个幸灾乐祸的工匠顿时面红耳赤,他们都是原来军器监的老师傅,学习能力强理解得快,是这群人当中的佼佼者,已经掌握了一些简单的机械加工手法,当然了,刘禹现在并没有指望他们能达到一个什么水平,而是希望通过言传身教,让一些初出学校又对机械加工感兴趣的学子得到一个实践的机会,成为将来的种子,显然叶应及并不是这么想的。

  “筠用。”

  “子青。”

  这回刘禹没有递烟给他,工坊里贴着明晃晃的禁烟标语,他也只能自觉地不抽,叶应及结束了训诫,又给他们布置了新的任务,便同他来到了边上,刘禹将一支上了刺刀的长枪递给他,叶应及一眼就看出了它的用途。

  “新式长枪?”

  “你再看看。”刘禹笑而不语。

  这就是他在后世订制的旧式燧发枪,厂家只用了三天的功夫就拿出了样品,不得不说现代工业体系的强大之处就在这里,特别是作为机加工大国的华夏,在叶应及的眼中,这支枪要比之前的56半更漂亮,加上刺刀长度与人身等高,长长的枪管泛着乌油油的光泽,精致的枪托漆成了精致的黑色,他举起枪做了一个瞄准的姿势,手指恰到好处地搭到了扳机上,整体的枪身重量比56半要稍大一些,奇怪的是上面却没有弹匣的装口。

  “这枪不是打枪子的么?”

  “出去说。”刘禹将他拉到工坊外面,找了一个僻静处,将一个纸筒交到他的手上,叶应及打开一看。

  “火药?”

  “倒进药室里,这是里弹丸,从前面塞进去,用棍子捅实了。”

  叶应及显然比他在行,只解释这么一句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种燧发枪的击发原理与宋人发明的竹火枪相去不远,就连发火药也是黑_火药,只是现代工艺下比例和纯度都要精细一些,因此燃烧起来也会更加充分,再加上加工工艺的改进,产生的推力会大上许多。

  “不用点火?”他将一颗圆圆的弹丸压进枪管,用一根铁条压紧,却没有发现火绳。

  “嗯,撞击点火,燧石就在击锤上,你扣下扳机试试。”

  叶应及依言用力一扣,扬起的枪机猛然下落,撞在枪室的钢轮上,激发出闪亮的火花,火花点燃了药室中的黑_火药,“砰”得一声炸响,从机匣中冒出一阵白烟,他只觉得枪身猛地一抖,枪口不由自地主向上抬起,一颗圆圆的弹丸飞出枪膛,打在不到十步的院墙上,弹起一个细小的坑。

  “无论是操作、准头还是力度都不如之前的自来火。”他提起枪在手中抖了抖,说出结论。

  “行家!”

  刘禹冲他竖起一个大拇指,赞许地说道:“这种枪就是给民间用的,结构简单,操作复杂,本钱也会低一些,你不妨试试看,能不能做出来。”

  “别的还成,枪管子有难度。”

  叶应及一语中地,枪机构造只是个思维问题,合格的枪管才是技术问题,后世的解决方法很简单,热轧、冷轧或是挤压法,都是自动完成,在这个时代,最容易想到的办法是卷铁皮筒,当然那样就没法做出无缝钢管,内壁也不会那么圆滑,如果只是组装,他大可以从后世批发一堆镀锌水管,成本还更低一些,不过这是一个锻炼机加工能力的好机会,他并不想一手给包办了。

  按照工坊目前的装备,就算用手工钻床来给实心铁坯钻孔都不算难,难的是掌握好每一根管子的加工精度,这是一个需要大量实践的过程,西方那帮老毛子在十六世纪就能用铁匠铺子打出来,他不相信有了这么现代化的机床,激发不出工匠们的想像力,创新从仿造开始,这是后世的华夏走出来的路,在这个时代,没有被儒家思想禁锢的宋人,一定会更加创造出更辉煌的成果,大工匠精神,从我开始。

  与此同时,黎母山下的大营里,云帆也在背着手教训人,眼前的都是些新兵,像这样新近招募的琼州本地人,大营里约有五万多,之前的那一批去了南洋,替换在那边服役了半年的老兵,与以往不一样的是,全新的步兵操典手册下发到了每一个新兵的手中,以他们的识字率保证能看懂并理解上面的每一句话。

  “左就是旗帜所在的方向,牢牢地记住,因为它将是你行动的准则,以旗帜为列,对准你的同伴,目光对准他的后脑勺,双脚并拢,一个挨一个对齐,这么简单的要求都做不到?”

  其实,相对于以往那些新兵,这些人已经进步了许多,云帆记得自己当初训练时,大部分同僚连左右都分不清,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训练才能勉强站成行和列,为此不知道挨过多少鞭子,现在他手中不拿鞭子了,换成了一种黑色的橡胶棒,看哪个动作不到位,呼得一下打过去,多打上几棒子,那些动作就会印在脑海里,这是明确写在操典里的惩罚措施,军营文化就是要培养严格的等级观念,没有平等也没有自由,有的只是机械地服从,然而他从操典里所了解到的变化,比起冷兵器时代又有所不同。

  曾几何时,宋军的阵列训练冠绝全球,那是因为他们长期与北方骑兵对抗的结果,只有严密的阵型才能保证遇敌不溃,无论是行军还是作战状态,所有的步卒都有着固定的位置,在战场上违反军纪的结果是被军法官当场斩杀,而当他们开始装备自动武器时,队列训练就成了纪律的一种表现形式,只有在校阅的时候才会严格要求,平时的作战有着相应的战术准则,那是后世研究成熟的结果,到了此刻,云帆发现,新军的队列训练又发生了改变,特别是行进时的横列,要求每一步都要谙合鼓点的节拍,哪怕平时的训练也是一样。

  不同于传统的牛皮大鼓,每一个完整的横队都会伴随着一小队腰鼓手,他们会敲打出一种固定的节拍,为队伍的行进做出指引,这样做的目地,是让每一个步卒知道自己的步子是否踏错,甚至于,就连每一步踏出多远,都有严格的规定,在这个训练阶段,也是他使用棒子最多的时候。

  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武器的变化,一种长达一人高的长管步枪代替了他们最常用的半自动步枪,这种枪的发射过程十分繁琐,每发一枪至少也要二十息以上,他可以肯定,如果这种队伍与目前的虎贲军相抗,一点胜算都没有。

  可惜,他已经被调出虎贲军了,眼前的这一队新兵,不过是新军当中的一个指挥,而他的麾下,拥有五个满编的指挥,也就是说,因为半岛战事的良好表现,他由指挥使升为了新军的军都指挥使,辖二千五百人。

  训练场上全都是吆喝声,性子急一些的,开口直接开骂,连踢带打的也不少见,他对于属下的训练方式并不会过度干涉,除非涉及到了人命,之所以会亲自训练这个指挥,是由于原定的指挥使缺席了,在新的任命下来之前,他只能自己先兼任着。

  “全体注意,歇息一刻,原地坐下不得随意走动。”

  云帆结束了一轮操练,走向营门口,两个身影被拦在门外,他首先打量了一番已经伤愈的张通。

  “好了?”

  “好了,医生说没有大碍可以出院了。”张通笑着答道。

  “你个狗日的,本想调到一块儿,你却要走,害得某家要亲自下场,知道那些家伙有多难练么?一点办法也没有。”

  “没法子,本就是借调,身不由已,其实到了京东路,也是与你一样,那里的募兵怕是更难些。”

  “活该。”

  云帆一拳擂在他的胸口,张通只略微晃了晃,咧嘴一笑,他便知道,对方是当真伤好了,像他那样的伤势,若不是身在琼州有着完善的医疗手段,只怕一早就没命了。

  “阿兄。”蒙魌的眼睛里含着笑,等到两个男子分开,她才叫了一声。

  云帆转过头,露出一个温暖的笑容:“这一走,再见可能就是在大都城中了。”

  “我离得近,先在那里等你。”蒙魌轻轻地说道:“适才去医院,见到了嫂嫂,她很好,阿兄,对不住,赶不及你成亲了。”

  “没关系。”云帆将她拥进怀里,在她耳边说道:“你的亲事,我一定能赶上,对吧。”

  “阿兄!”

  蒙魌红着脸娇嗔了一声,眼中泪光闪动:“你们一准会路过谭州,记得去爹娘的坟上为我上柱香,告诉他们,不孝女总有一天会去坟前拜祭。”

  “我记下了。”

  “还有半个时辰就要开船,你太忙,就别来送了,记住咱们的约定。”

  云帆放开妹子,朝着他们俩一拱手。

  “大都见。”

  “大都见。”

  张都回了一礼,与蒙魌转身离去,云帆站在原地,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大步走回营中,朝着那些新兵怒吼道。

  “时间到,全体起立,齐步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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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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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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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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