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1275>第一百零三章 半岛(六)
  一直等到夜幕降临,敌阵中都不曾再响起号角,第三军的将士并没有放松警惕,果然到了凌晨时分,敌人发动了一次突袭,当刘禹被叫醒的时候,金明早已经站在了高台之上,手中的望远镜也换成了夜视仪。

  “怎么了?”

  “你自己看。”金明没有答他,反手将夜视仪递了过去,刘禹接过来一看就明白了。

  阵地前三四百步的距离,一大片绿色的影子在缓缓地挪动着,不得不说这支敌人还是很有头脑的,选取的时间点是黎明之间最黑暗的一段,半岛上冬日短,这个点大概在三点多四点左右,正是一个人生物钟最瞌睡的一刻,为了达到突然性,他们没有吹响号角,也没有推着那种沉重的盾车,甚至没有跑起来,而是全身匍匐在地上,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如果不是机宜司的人时刻不停地监视着,难保会发生什么,至少刘禹在心理上,已经产生了相当大的轻视,根本没想到他们能做到这一步。

  “军士都起来了?”

  “嗯,五个都轮番休息,这会子都在。”

  “你估计有多少?”

  “看不真,三五千吧。”

  这个数字说多不多,说少也不算少,敌人应该是经过了严格的挑选,能想到利用夜色隐蔽接敌,难怪之前打得那么好,两年不到就征服了几乎整个半岛,不得不说阿里海牙一个色目人能在史上留名,手底下还是有几把刷子的,可惜碰上高科技下的新式战争,再怎么隐藏也是无所遁形,他将夜视仪还给金明,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相信对方已经做好了准备。

  果然,在那些绿影爬到大概百步左右时,金明冷冷地传下令去。

  “开灯,自由射击。”

  “啪”

  早就安装在阵地上的一盏盏高压汞灯突然间射出亮眼的白光,将前面的黑暗瞬间变成了白昼,强烈的光线让趴在地上的敌人无法睁开眼,随之而来的,则是那种令人绝望不已的声音。

  “哒哒哒哒”

  “砰砰砰”

  全军五十挺56式班用机枪,二千余支56式半自动步枪织出一张炽热的火网,将阵地前方一百步左右的区域变成了死亡地狱,无数人嘴里发出的惨叫压过了射击的声音,突如其来的打击在一瞬间将袭击者的士气归零,所有人不顾一切地从地上爬起来,不要命地一般往回跑,疏不知这样更加增大了中弹机率,密集的弹雨在黑暗中肆虐,尽情地收割着生命,白色光线下的人影如同剪纸地扭曲着,一个接一个地仆倒在地。

  “停火!”

  在这个过程中,金明一直在看表,当指针走过一个刻度时,他马上发出了新的指令,阵地上的枪声慢慢沉寂下来,只有探照灯还在不停地四下里扫来扫去。

  “熄灯,留下一个都值勤,其他人回营睡觉。”

  整个过程乏善可程,刘禹与战士们一样,纷纷打着哈欠钻进自己的帐子,这里的夜晚不光闷热,蚊子还多,呆在外头不是个好选择。

  一千多步以外的元人军营里黑沉沉地,为了达成突然性,阿里海牙连火把都不让人点,三千人的夜袭队伍,眼看就到了宋人的阵地前,突然白光大作,枪声四起,然后在短短的一刻间又沉寂了下去,他的心也跟着沉了下去,宋人不光有了准备,而且反手打了一个伏击,他们是如何知晓的?阿里海牙感觉头顶上有一双眼睛,在日夜不停地盯着自己,那些莽莽丛林里,也暗藏着无数危机,让人心生恐惧。

  回到的不到一半,一千五百多人,就这么短短一刻便丢在了黑暗里,风声传来了他们的惨叫声,让他连责罚的心思都生不出。

  接下来的五天时间里,鞑子既没有在白天强攻,也没有在夜里偷袭,从飞行器发回的画面,他们的大营一片沸腾,如同一个硕大无比的工地般热闹。

  “他们这是做什么?”刘禹觉出了一丝古怪。

  “他们在伐树。”

  蒙魌的话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是个人都知道,无数的人影在丛林里动来动去,一棵棵大树被人抬着送到营中,有的被锯成厚木板,有成割成条,做成轮毂,还有的做成了架子,那种高大的有如角楼一般的架子,他与金明交换了一个眼神,敌人这是要搞大事情,将他们当成城池来攻啊。

  之前进攻时扔在阵地前的那种盾车,被战士们拉进了营地里,刘禹看过它的结构,果然是用两层厚木板为支撑,中间灌以沙石混合米浆做为黏合剂形成的土法混凝土,这种事物一般是筑城时拿来填补石块的,想不到被敌人用在这里,整个挡板厚达半米,重逾千斤,需要数十个人才推得动,现在,敌人不光在大营中打造这种证明可以挡住子弹的盾车,还做了一定程度的改良,整个挡板突出于车身之外,将巨大的轮毂都给挡在了后头。

  除了盾车,他们还现场制造了蒙古人惯用的配重式投石器和居高临下的望楼,就是为了攻打只有一堵半人高的胸墙?看到眼前的一切,就连刘禹也不得不心生感叹。

  果然是大手笔。

  然而却并没有什么卵用,就在阿里海牙自觉准备停当,打算发动雷霆一击时,突然发现远处的宋人阵地上,似乎少了一点什么东西。

  “是时候不支而退了。”

  刘禹让人将自己的大旗收下来,在吴老四的护送下骑上战马向后退却,这种战马就是上回在占城缴获的,足足有八百余匹,还有许多跑进了丛林,说不定若干年后会繁育出一群野马,这里根本没有道路,因此战马要比汽车好使。

  金明要晚一点才走,他和第三军的将士直到敌人逼近一百步左右,投石机开始发出动静,才不慌不忙地骑车离开,当敌人用雨点般的落石将阵地堆满时,他们早已经跑到了十里之外的第二道阵地。

  半个时辰后,完全占领了宋人阵地的鞑子发出阵阵高呼,又过了足足半个时辰,阿里海牙在众将的簇拥下走进宋人的营地,里面杂乱无章,甚至连营帐都在原地,宋人眼见不妙逃了?

  那他们之前的表现又是为什么?

  一天之后侦骑为他带来了答案,原来宋人在十里之外又建立了新的阵地,还是一般无二的模样,半人高的胸墙,不算宽但是很烦人的壕沟。

  十里?

  阿里海牙不由得有几分气闷,对于骑兵来说,不过就是一转眼的功夫,就是步卒也跑不到一个时辰,可是那些费尽心力打造的器械怎么办?宋人太狡诈了,知道打不穿盾车,就用这种手段来让自己为难。

  “把那些车尽数拆了,用驮马驮上拉着走。”

  随着他的指令,元人再一次忙碌起来,他们首先要做的是拆掉宋人的那道胸墙,有了它的阻隔,什么样的驮马也过不去,好不容易拆完墙,把器械拆成一堆堆的木料打包上路,又过去了两天。

  到了第三天,大军再一次逼近宋人的阵地,放下材料一一组装好,费尽心力地推到宋人阵前,得,宋人又跑了。

  “拆,本帅倒想看看,他们能跑到哪里去!”

  嘴里说着气话,阿里海牙却是愈加谨慎,眼前的一切怎么看怎么像个圈套,因为宋人并非没有还手之力,也不是死伤惨重,前面的路通往哪里他还是知道的,半岛最底端,再过去就是大海,宋人难道是想透使自己到海边,他们自己坐船离开,然后再来个反包围,将自己困住?

  只不过,侦骑带来的消息让他又有了新的判断,这支宋军的后头,有着数以十万计的民壮和当地土人!他们的确在上船离开,可是因为没有码头,需要用小船一船一船地接上去,然后再返回海滩继续送人,更要紧的是,与这些人在一起的,还有堆积如山的粮食!

  那么一切就解释得通了,宋人一直不接战,是为了迟滞自己的进攻,为后面的百姓争取时间,果然,又退了两次之后,到了开战的第十五天,宋人终于停下了脚步,他们构筑了比之前更为坚固的阵地,不止有胸墙,还有盖顶,显然是为了防石弹的。wWW.ΧìǔΜЬ.CǒΜ

  与此同时,阿里海牙已经从高处清楚地看到了宋人阵地后的情形,大量的人群拥挤在一些,密密麻麻地一直排到了海边,海面上停着数艘大海船,离着海岸有一段不少的距离,只能用小船一只一只地送上去,消息是准确地,这里已经到了半岛的底端,他们无处可逃了,哪怕就是能侥幸逃出一些,也值得他花费了这么大的心思,比起前几次,当面的宋人阵上,不仅防御加强了,就连人数也多了不少,粗粗一看也不止万人,这是毫无疑问的宋人主力大军,而他们的主帅,那个年青的刘姓文臣,也在其中。

  “吹号角,准备出击,把宋人赶下海去!”

  阿里海牙看着远处的那面旗帜,一扬手冷冷地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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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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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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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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