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老四考虑了半天,才用疑惑的口气,说出自己的第一印象。
“也是,也不是。”
刘禹当然知道他的意思,这个枪是木柄长枪的那个枪,而在没有装弹之前,加上前端的三棱_军刺,56式半自动步枪全长一米四左右,大致能到一个普通男子的肩头,整体看着就像是一柄不太长的长枪。
刘禹握着木制的枪托,将空枪提起来,另一只手抓住前面的托木,左脚上前一步,右腿弯曲,双手用力伸直,长长的军刺猛地向前刺出,嘴里大声喝道。
“杀!”
就在吴老四惊异的注视中,他又快速地收回手脚,双腿并拢,单手执枪于地,然后再重复一遍,刚才的动作。
“看清楚了么?”
“属下看清楚了,这是刺枪?”
刘禹点点头:“这是它的第一种用法。”
说罢,转头看着同来的叶应及和段重勋,前者盯着那支造型怪异的刺枪,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后者和吴老四一样,都以为,自己看清楚了。
“可否与我一观?”
刘禹将枪扔给他,叶应及倒提着,看了看铁圈中的板机,又举起来,观察了一下枪管,和上面的照门,有几分不确定地说道。
“突火枪?”
“着啊!”刘禹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眼神,叶应及不喜反惊,因为与他印象中的样子,差得有点远。
大宋对于新式武器的研究和推广,是不遗余力的,这也是为什么,四大发明有三个都在这一时期,叶应及能凭有限的知识推断出它的作用,正是缘于那种大胆的猜想。
以火药为动力,推动铁丸,从管中射出,至少原理上,已经与现代枪支相当接近了,当然了,撞针、一体式弹头、来复线、自动抛壳装置,等等,不过是锦上添花之举,他相信,只需要通过简单的拆卸,便能弄个明白。
刘禹也不过多解释,从他手上接过步枪,将一个十发的弹匣,安进了缺口中,然后推开保险,举枪瞄准。
“砰”
三百步的左右距离上,一个披着制式铁甲的人形靶,被打得摇摇晃晃,立式射击,能在这么远不打飞,已经是他的超水平发挥了。
而周围的几个人,全都愣在了那里,包括猜出大致用途的叶应及。
接下来,他们才是真得傻了眼。
“砰砰砰......”
枪声连续不断地响起,刘禹一口气将十发弹匣打光,直至撞针发出空击的声音,才将步枪放下,为了装b,肩膀被巨大的后座力撞得生疼,只怕已经青了。
连发突火枪!
这是叶应及能想到最为贴切的形容词,他们几个人回过神来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不是用崇拜的目光看着某人,然后拍出谄媚的马屁。
而是大步冲到三百步以外的那个靶子,只见铁甲被打得处处是洞,就连那顶厚重的铁盔也变了形,叶应及翻来覆去地寻找弹头,可是被铁甲披盖的木桩,根本就没有,上面只留下了一处处洞口,还在冒着淡淡的硝烟。
“别找了,它能飞出一千步,应该在山体中。”
刘禹将一个空弹壳递给他,钢制的7.62毫米步枪弹壳,造型就像一个缩小的花瓶,散发着现代工业之美,一下子就折服了叶应及的心。
刘禹略过叶应及,对着吴老四等人说道。
“这便是你们接下来的训练内容,它的威力,你们都看到了,一枪下去,无人可挡,所以,本官要向你们提醒的第一条,就是不得将枪口对着自己人,无论里面有没有装弹。”
“属下记住了。”
“重复一遍。”
刘禹很少会用这么郑重的表情向他们交待事情,吴老四等人马上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
“无论有无装弹,枪口不得对着自己人,属下等定当铭记于心,不敢或忘。”
“好,这就是今天的第一课,接下来,是拿枪姿势和瞄准方法,你们几个,要看清楚,听仔细,掌握好要领。”
刘禹再三提醒他们的目地,是为了防止意外走火,他可不想因此成为最悲催穿越者的候选人。
于是接下来,吴老四、段重勋、以及卫队中的一个副都头、两名队正、两名队副和十名什长,成为他教授的首批弟子,然后再通过他们推广下去,整个进度与他在后世的学习基本上一致,枪械的使用、维护和保管,步兵战术基础,利用的是夜里的这段时间,几乎将时间用到了极限。
因为除此之外,他还要处理琼州数百万人的生活、生产、建设和发展,每一件送到他这里的全都是大事,伤的是脑筋。
每一天回到家中,都累得什么话都不想说,躺在沙发上,陪着怀孕的小妻子看看撕逼宫斗剧,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怎么办,婢子去寻吴都头来,将郎君抬上去吧。”
璟娘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先是按下手上的遥控器,将电视关掉,然后将一条盖毯披在他的身上,自己却站起身,走向楼梯。
“你别跟来了,照顾好夫君。”
听潮一愣,不抬上去么?
很快,偌大的客厅便只剩了他们二人,听潮将他放倒在沙发上,蹲下身,看着那张近在咫尺的脸,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娘子会这么说。
郎君实在是太累了。
“到了!”
“看,灯塔,是咱们琼州。”
大约在凌晨时分,一支船队从南边驶近了这个在地图上,并不怎么起眼的小岛。
云帆站在船头,一只脚踩着铁制的撞角,手中执着双筒千里镜,镜头里,一束明亮的白光,在海面上转来转去,他头也不加回地问了一句。
“接通了没有?”
“正在呼叫,他们是不是睡着了?”
身后的军士摆弄着传音筒,摇摇头说道:“听机宜司的人说,咱们换了一种新式的听筒,可以传出上千里,指挥,你说这回回去了,咱们是不是也能用上?”
“何只是传音筒,琼州的好事物,多着呢。”
云帆没有理会他们的议论,脸上却不由得露出一个笑容,从他们报名出发,到得胜归来,足足过去了七个多月,一战尽灭两个大国,光是俘获的王室、大臣、权贵就不下千人,这等大胜,很难让人不从心里笑出来。Χiυmъ.cοΜ
他们走得就是最新探出来的那条路线,从爪哇经加里曼丹岛,穿过南华夏海,一路直抵琼州。
“接通了,接通了。”
没过多久,负责通信的军士,兴奋地大叫起来。
“将我船队方位报过去,请求入港、登陆。”
很快,反馈的消息就发回来,让云帆不解的是,对方并没有同意他们在岛的最南端登陆,而是让他们多绕一圈,通过琼州海峡,在琼州港下船。
“回话,虎贲前厢第三军第一指挥指挥使云帆,听命。”
“转向,琼州海峡。”
“转向,琼州海峡!”
随着他的一声令下,做为全军的前锋船,云帆所在的指挥调头离开了附近的港口,围着海岸线继续向前,向着琼州海峡的入口处驶去。
中南半岛的最底端,是一个名为占城的小国,在汉朝时,这里曾是大汉最南端的领土,以其故地设置了日南郡,后来又被称作“林邑”,也有占婆等名。
它对于中原最大的贡献,就是一种名为“水稻”的农作物,史书称为“占城稻”。
占城与安南、真腊等国相邻,一直就是这些国家所觊觎的对象,元人的入侵,先是横扫了安南,接着便轮到了占城,以归附的安南人为先导,用了不到两个月,便占领了该国绝大部分领土,余下的王室成员逃亡宗主国真腊,随后又在真腊灭亡之后,与都城一起化做了灰烬。
如今的占城,成为了元人的荆湖行中书省的一部分,没办法,阿里海牙并没有单独置省的权力,只能将新近征服的这些土地,归于自己管辖的荆湖行中书省中。
于是,孟之绍,就从元人新任的岳州总管,一跃变成了占城万户府的管民万户。
他的管辖范围,大致上是中南半岛最底下的那一小块,面积自然比岳州要大上许多,人口却远远不及,除去投降的占城本地人之外,还有近万名从荆湖两路征发来的民夫,当然了,还有他麾下的五千新附军。
阿里海牙给他的任务有两个,一是种田,二是造船。
因为从直线距离上,这里离琼州是很近的。
如今元人的主力大军在真腊的领土上,同时威胁着蒲甘等数国,已经有好些小国奉上了降表,相信统一半岛只是个时间问题,孟之绍看着城头上飘扬的那面旗帜,无声地叹了口气。
表面上,阿里海牙给了他足够的信任,并没有派出汉军或是蒙古人来钳制,这种信任,也让他甘于为人驱使,可内心里,总会想起,在岳州城下,被元人砍下首级的高世杰。
水师大溃,岳州城孤立无援,坚守下去,只有死路一条,孟之绍一直都在用无能为力来说服自己,可是,如果父亲还活着,会让他这么想么?
他是孟珙的儿子。
“万......万户。”
手下的叫喊,让他回过神来。
“什么事?”
“有人求见。”
多半又是汉人百姓与当地人发生了什么冲突,孟之绍有些不耐烦地摆摆手。
“让他们去找城中的官署,不要什么事都来烦本官。”
“可他说,带来了二郎的书信。”
“什么?”
孟之绍恍惚以为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地看看四周,以便确定这里的确是半岛的最高端,而不是大宋的土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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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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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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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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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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