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此时的邕州远没有后世区治绿城市那种繁华,一条右江水几乎纵贯全境,沿岸密布着大大小小的峒寨,高大的山林间,还不懂刀耕火种的峒民靠着游猎放牧,用异样的眼光打量着来自外面的不同文明,试图保持自身传承千年的生活方式,然而终究是幻想而已,不论是统治数百年的宋人还是新近入侵的元人,都不会让他们如愿。
在宋人的心目中,教化是件大功德,整个南华夏开拓的过程,就是伴随着铁血和书香两种看似离经荒诞却又真实无比的交错而成,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全世界所有的地区莫不如此,就连二十一世纪的后世也没有任何例外。
在民族意识还没有形成之前,为华夏开拓出最大的生存空间,就是我们的祖先用了数千年的时间一步步积累而成的,后世的每一寸土地,都凝聚着这样的血泪,最终才会变成华夏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绝不是像某些人所说充话费送的。
实际上,无论是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都离不开水源,因此逐水而居就是这个时空最为普遍的做法,宋人的控制力也正是沿着左江水一步一步向上的,至于周边的山林,基本上是峒人的天下,仅有的交流只限于生活资料的换取,这个过程始于何时已经难以界定,但自从始皇帝征西南设立象郡开始,便一代一代地延续了下来,哪怕再不宵,也无人敢言弃。
侯唐州便是这么一个存在,始设于唐时,到了宋时由于早期控制力的下降,由一个流州变成了羁縻州,当地土司世袭州事,差不多就是半独立的性质。施忠带着人潜入这里的时候,惊奇地发现这一带还没有受到元人的直接控制。
要知道这里离着横山寨不过半日的路程,哪怕是打草谷的骑兵也不应当放过它,虽然名义上称为州,其实就连最基本的城墙都没有,远远望过去,用乱石和木枝堆成的栅栏不要说元人了,就是宋人都不会放在眼里,充其量也就是个大点的山寨罢了。ωωω.χΙυΜЬ.Cǒm
“阿细,你去问问,有没有外人到过这里。”一个男子爽利得应了一声,骑着小马就‘噔噔’地跑了上去,守门的峒丁问了句什么话,他转过身朝后头一指,峒丁朝这里看了看,就摆摆手将他放了进去。
被施忠叫到的是一个峒人装束的男子,准确一点说是个男孩,他们这些人都是一样的打扮,靛蓝色的半臂褂子,宽大的筒裤,宋人式的发髻拆散了包上一圈头巾,可是就算外形再像,一开口就会露了馅,不得已,要带上几个峒人做向导,顺便还能学学他们的话。
而施忠本人则是敞着上身,露出毛茸茸的胸膛,这样粗俗的做法非但没有吓跑峒人,反而惹得一些大胆的女子瞧了过来,目光热情毫无羞涩之态,这样的打量如果换成别的宋人只怕就缩了,可他们这些探子在琼海之时就同夷人打过交道,已经称得上驾轻就熟,若不是怕泄了底,上前调笑几句的心都会有。
没等施忠的眼睛从花枝招展的峒女身上拨出来,那个名为阿细的男孩就跑了回来,他是借着求水进的寨子,怕引起怀疑也没有多问,不过得到的消息已经足够引起施忠的重视了,那就是元人不但来了,还在着意招附这些半独力的势力,但他们之所以没有得逞,只是宋人的余威尚在,谁都不敢保证元人能打到哪里,打到什么时候。
原因很简单,十七年前的教训就摆在那里,看似势如破竹的元人最后也没能站稳脚跟,到头来还是宋人的天下,当时那些明着附了过去的寨子,哪里还会有好下场,如今看着元人的势大,可也不过就是五六万人,宋人,可远不只此数。
这样的帐很容易算得过来,一旦元人真的统治了这里,不需要他们有任何动作,这些山寨也会知道该怎么做,左右不过就是换个上官,该缴的租子一文都不会少,既然是这样,现在表什么态都是错,还不如看看再说,至少也得拿下邕州城吧。
这种弯弯绕对于每个寨子都是一样,如果有什么使者来,好吃好喝地招待一番,话里话外地意思听上一句,只要不做什么确切的答复,不管最后哪一方得了势,终究不会太过得罪,要知道今年的租子才刚刚送到邕州去,再拿出同样的一份孝敬元人,寨子里的日子可不好过呢。
事情的原委不需要解释施忠也听得懂,在夹缝里生存的可不就得这样,但是如果就此认为安全了?那也是天真的想法,既然有偏向宋人的,就会有偏向元人的,看似平静的表面下暗流涌动,他们只能更加小心,才是保住性命的不二法则。
“这里离着横山不远了吧,有没有法子混进去?”而接下来的问题就有些难办了,虽然没有控制寨子,可山下的河谷都被侦骑遮蔽了,正常的商队都过不去,何况是他们这种山寨货。
“咱们来得晚了,早些天倒是有些山货送到那里去,现在可没得借口。”阿细摇摇头,哪怕就是混进去了,依旧是件险事,那可是元人的大营,发现了就是个死,再说了送东西的也不过到营门口而已,哪会让人真的进去,远远地看一下能有什么用处?
施忠眯起眼打量四下,这里比外头要高出一些,与其说是山不如说是坡,唯其如此才能住人,谁又会真个遁入深山老林子,那样出来一趟都难。如果这里打探不出来,要不要再往前一些,施忠有些拿不定主意。
这一带的地形看似不错,到处都是高山密林,可是同样到处都是峒人,一旦分散开来,遇到了连个解释都没有,要知道不管是宋人还是元人对他们来说都是入侵者,到时候,脱身就难了,何况那些山虽然高,距离却有些远,他大致在心里默算了一下,生出了一个主意。
“去打听一下可能在此歇歇脚?不拘何处,外头也行。”
既来之,则安之,白天太过显眼,那么夜里呢?施忠摸了摸满是胡茬子的下巴,露出一个若有所思的表情来。
在后世,广西建区之后,区治设在了绿城市,也就是邕州,而在这之前,治所都在静江府,就是被誉为‘山水甲天下’的那个旅游热点城市,从距离来说,那个地方紧挨着荆湖,并不利于统治这么广大的区域,特别是到了宋时,这个问题就犹其突出了。
那里是刘禹名正言顺的治所,可是他发出的钧令,却到得最晚,援兵自然来得也最迟,好在一路上紧赶慢赶,还顺便收拢了几个同样偏远州派出的兵马,等到翻过了昆仑关进入邕州境内时,整支兵马已达万人,为首的一个将领看着身后那些歪歪斜斜的步卒,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
“你带着他们在此休整半日,日落之前勿必要到达,我先到邕州去看看。”
说罢,不等对方答话,就领几个亲兵策马而去,被他叫到的男子一看身上的装着就知道品级不低,也许是对自己的上官行事习惯了,并没有什么疑问,转身便去后面传达他的指令,这里离着邕州虽不算远,可是半日功夫也是很紧的,他可不想到得晚了再挨上一顿骂。
从昆仑关一路赶过来,骑马的话也就两个时辰不到,当先的男子望着高大的城墙,总觉得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可是直到策马进了城,都没有想起来究竟哪里不对,等到一路接近招抚使司的那条主街,才赫然发现,路口居然戒严了,他们被几个禁军拦了下来,言语之间还颇不客气。
“新到的,打哪来啊。”
男子抬手制止了身后亲兵的动作,这些人明明看到自己穿的甲胄了,还如此问,肯定发生了什么事,在弄清楚之前,最好是不要起什么冲突。
“昭州,太远了,这才迟了几日,别的地方只怕都到了吧。”
“嗯,就属你们最迟,赶紧进去吧,不过兵器要解下来,暂时先放在这里,出来后再领回去,人嘛,只能你一人进,别的弟兄,就委屈一下在此歇歇。”
男子微微一怔,看了看对方,不过是个都头,眼神却是丝毫不让,他没有再犹豫,飞快地解下佩刀,递到了对方的手上,然后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只是在看到府外的那些个告牌时,才稍稍停了一下脚。
让他感到诧异的是,节堂的大门紧闭着,外头守了一圈的禁军军士,个个都是凝神谨立,一派如临大敌的模样。看到这种情形,他没有丝毫停顿,而是三步两步就跨上了台阶,等到两个军士为他拉开大门的时候,人却一下子停在了那里。
“所有人都在里头?”男子没有抬脚,只是借着打开的缝隙朝里头望了一眼,人影绰绰地还有些低低的争吵声,他看似毫不在意地问了一句,眼神却扫到了最里头的帅案,那后面没有人。
“都在,请进吧。”
军士顺口答道,眼神警惕地盯着他。
“不必了,去告知你们抚帅,就说某要见他。”
“对不住,我们抚帅不在,请在此等候,若有需要会有人来请。”军士一边答话,一边后退了一步,手搭在了刀柄上。
男子扫了他们一眼,出人意料地双手一推将那两扇打开了一条缝的大门又给关上了,而此时,两个盯着他的军士已经将腰刀抽出了一半,寒光闪闪地摄人心神。
“要么现在就动手,要么就去通知你家抚帅,老子要见他。”男子晒然一笑,两军士对视了一眼,现出了一丝犹豫。
“敢问尊驾是何人?”既然无法当场杀人,那就只能让上面的人去定夺了,反正见与不见也不是他们说了算的。
“马暨。”男子背着手,沉声吐出两个字,便再没有说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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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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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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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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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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