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悻悻地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词语,不过这个词却是来自于他最不屑的汉话,都忘了倒底是谁教给他的,也许是安童经常挂在嘴边的?谁知道呢。
远处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同华夏国内的那些青山不一样,呈现给人的是一种灰蒙蒙的色彩,山上到处都是低矮的灌木丛。路倒是不算难走,翻越过去就是彰八里,大元的边防要地,也是他曾经折戟的地方。
在得到他的帮助之后,叛军稳住了阵脚,伯颜虽是名将,也只能同他们斗个旗鼓相当,原本双方在阿力麻里一线对峙着,都没有挑起决战的意思,就看谁先撑不住,谁知道海都策动了察合台汗笃哇来援,形势一下子就倾向了他们。
伯颜的反应很快,一得到消息就连夜拔营,并留下所有的骑兵断后,虚张声势地样子拖住了诸王的脚步,当他们就要不要追击争论出一个结果来时,伯颜的大队人马已经渡过亦列河回到了元人的统治区内,倚着边境上的几座城池同他们周旋,双方再次形成了对峙。
诸王反叛之时人马有将近十万,打到现在仍有八万之多,海都不过带了五万骑兵,对方虽然尊他为盟主,可是实力决定话语权,在意见不统一的时候,他很难用强力去推行,要知道双方不久之前还是死敌呢。
当然这一切在笃哇的加入后就发生了变化,察合台大军足有十万人,已经超过了叛军总和,笃哇本人又是唯海都之命是从,因此海都总算拥有了较高的领导力,尽管依旧会吵闹不休,但对于他制定的计划,诸王已经不敢再违逆。
阴山脚下的草原上,到处点缀着蒙古人的军帐,远远望去就像是春天里草原上盛开的野花,这是海都目前为止能集结到的最大兵力,足有二十多万,而且全数都为骑兵,比当年成吉思汗全盛之时也不差多少,可是他对胜利一点信心都没有,因为对手也同样是蒙古人,了解他的一切,包括弱点。
“笃哇,我的朋友,要不是你及时到来,我现在还在阿力麻里听他们唱歌呢。”听到脚步声,海都转过身展开双臂,露出一个笑容。
对于这个自己一手扶持上去的察合台汗,海都没有多少客气,两个人轻轻相拥了一下就分开了,从对方的眼神里,海都看出了一些别的东西,他的情绪也有些低落。
“出了什么事吗?”这是自己最可靠的盟友,实际上在他的心目中,已经当成了自家的一份子,双方的友谊超过了二十年,看样子还会继续下去。Χiυmъ.cοΜ
“不花刺那里来了阿八哈的信使,他想要同我们讲和,如果我答应他,他会把从哥疾宁、起儿曼到申河的所有土地都交给我,还想让我出兵支援他。”笃哇的语气很平静,但是海都知道他的内心肯定不是这样。
“好大的手笔。”这个消息让海都也无法淡定,他知道那块土地就是察合台汗国与伊儿汗国之间纷争的根源,土地肥沃、物产丰富,阿八哈这么做,明显是带着很大的诚意来的,根本让人无法拒绝。
“他准备对马穆鲁克人动兵,听说已经集结了不下五十万人,蒙哥帖木儿那边也派了人,这一回应该是真的。”
笃哇知道海都的想法,可是他并不想两边为敌,而且都是强敌,察合台汗国的疆域并不算大,人力和资源也相当有限,这么做只是自取灭亡,他们现在最主要的敌人实在太强大了,有着几乎无限的人力,这一回仅仅派了十万人来,就让他们进退两难。
“那就答应他。”海都知道自己不能阻止,对方倒底不是自己的下属,他必须要站在盟友的立场上考虑他的利益,阿八哈的目标同他们没有冲突,也无法帮助他的宗主,那位大都城里的大元皇帝陛下,让笃哇专心跟着自己,这比什么都要强。
“可是...”笃哇刚想说什么就被海都出口打断了。
“我的朋友,你的眼光应该放到那边。”海都指着远处的群山,那里除了起伏不大的山脉,就是一望无际的草场,蒙古人最看重的不是城市、人口、田地,而是这些祖祖辈辈就为之疯狂的东西,没有了草原、牧群,就没有了蒙古人的根。
笃哇何尝不知道那是上天恩赐的沃土,从这里一直到整个漠北,都成了忽必烈的囊中之物,他们这些同样是成吉思汗的子孙,黄金家族的骄子,却只能统治那些话都听不懂的色目人,可是谁让形势比人强呢。
“蒙古人已经成了一盘散沙,这样下去,先祖的荣光不在之后,迟早有一天我们会被赶走,到时候可就再也回不去了。”
海都指着身后的大帐说道,那里面传出的吵闹声很大,即使他们走了这么远还是能听得出来。这只是一个缩影,经过了几代人,蒙古人早已不像开国之初那样团结,哪怕同一家族也相互举起了刀枪,推举大汗制度名存实亡,这一切又怪得了谁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思,他笃哇又何尝不是一样。
他很清楚海都的想法已经不切实际了,忽必烈掌握的资源要远远超过他们,类似于这样的骚扰性打击根本撼动不了他分毫,如果不是后者的目光一直盯着南边,他们早就被连根拔起了。
“我让脱不花去了那边,忽必烈为什么只派了这么点人来,我不相信是因为兵力不够,或许他们闹出了什么乱子,如果是那样,也许我们的机会就来了。”
脱不花是他的必阇赤,相当于元人的丞相,算得上是左膀右臂,笃哇相信他派出此人的目地绝不会只是为了看看,当然他也不会去追问什么,海都的计划会到哪一步他并不关心,自己能从中得到些什么才是最关键的,
“那是谁?”突然看到不远处的草原上,两骑骏马相互追逐而来,马上的骑士很年轻,都没有着甲,穿得像个普通牧民,不过却没有任何人去阻拦他们。
笃哇的疑问没有得到回答,海都望着来人,露出一个欣慰的笑容,两人在离着几十步就停下了马,一齐走上前来,朝着海都行了个礼。
“斡鲁思,我的孩子,记得吗,和你的宽阇是同一年。”
“记得记得,都长这么高了?”
笃哇露出一个惊喜的表情,他知道这是海都正妻的儿子,用汉人的说法就是“嫡子”,没准就会是以后的汗王,至于另一个,长得同他有些像,难道是弟弟?
“忽秃仑,我的月牙儿,来父汗这里。”没想到那个年轻人直接扑进了海都的怀里,红扑扑的脸蛋有着细小的汗珠,弯弯的睫毛忽闪忽闪地,一双细长的眼睛里满是笑意,竟然是个女孩子,虽然作男子打扮,但是一看就知道生得极美。
“怎么样,能配得上你的宽阇么?”
海都现出一个父亲的骄傲,得意地向笃哇展示着,不过他怀里的女孩一听这话就分开了身,目光直愣愣地盯着笃哇。
“阿瓦,要我嫁也可以,除非他能打过我。”她扬起头,一脸挑衅地说道。
两个大人听到这话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放声大笑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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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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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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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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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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