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天气炎热,二人的速度并不快,为的是让马儿始终保持一份体力,以应对紧急时刻。当然,他们现在不会认为那个时刻会出现,因为京师已经近在咫尺了。
二人都不过二十许,在军中算得上年青,可从军的年限并不低,都是上过阵见过血,百战余生的老卒,无数次在生死之间打滚过来的,早就看淡了一切。
这段路与别处不太一样,多丘陵树木,官道弯弯曲曲地穿行其间,看上去就像一条长蛇。从县城一出来,两人就自然而然地保持了一人在前,一人稍后的行军状态,不用多说什么,一个眼神,就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两人都是一样的装束,一袭轻甲,腰上挎着一柄屈刀,其余的兵器都挂在马身上,一杆大枪,一张弓,一壶羽箭,还有一席卷起来的毡子,这就是一个宋军斥侯的全部装备了。
靠后一点那个军士则要多上两样,除了胸前挂着一架双筒望远镜之外,左手上还绑着一只对讲机,耳朵上的天线被拉了出来,在空气中颤动着。
每隔一段距离,他就会停下来,用望远镜四处观察一番,这种在军中被称为千里镜的事物非常受斥侯们的欢迎,是远距离观察敌人行动的利器。
这里是一处弯道,官道被一处山陵所阻,绕出了一个曲形,前面的一骑已经走上了直道。后面的军士没有马上追上去,而是横在马上,一边用望远镜看着前面,一边打开了手上的对讲机按钮,准备朝后方的大队通报消息。
“喂......”
刚刚接通,传出施忠的嗓音,还没等他凑上去说话,镜头里异变陡生,前面的那个军士突然掉下了马背,就在他猜测这小子是不是被晒晕了的时候,那个军士已经摇摇晃晃地爬了起来,朝着他摆了摆手,而在镜头里,分明看到他的胸前插着一支弩箭。
那个手势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后面的军士立刻在马上伏下了身,他没有拨转马头,而是猛地朝身后抽了一鞭子。受惊之下,马儿一跃而起,刚刚冲出一箭之地,几声轻响,三、四支弩箭钉在了他刚才的位置上。
“有埋伏,速退。”
来不及说出结束语,军士一把扯掉对讲机,随手就丢在了树从中,接着就是挂在胸前的千里镜,解决了这两样事物。他才有空从马身一侧取出短弓和羽箭,双脚在铁蹬上一用力,身体微微前倾,一抬手,就将羽箭射了出去,随手抛掉短弓,再起身时,大枪已经摘到了手上,而在前方不远处,几骑黑衣人堵在了官道上,林中人影绰绰,不知道埋伏了多少人在其间。
“操,给老子做掉他,马上!”
掌柜的口中连连催促着,他搞不明白的是,已方明明一箭正中其胸口,人也跌落到马下了,为什么他还能倚着马身在那里还击?射得还那么准。
一个半死的人,生生挡住了已方五十余人的去路,上前的几个手下刚刚走近就中箭倒下,就这短短的一刻,他已经损失了七八个好手,搞得他气恼不已。
一群黑衣人在他的命令下,围成一个圈子逼了上去,那个宋兵躲在倒下的马身里面,身体和四肢将他几乎完全包住。不得已,他们只能猛地一拥而上,又付出了两条人命的代价,才终于冲到了那个小小的堡垒前,扒开马身,几个人都愣住了,宋兵分明已经闭上了眼,手中牢牢地握着弓身,胸前鲜红一片,面色惨白地倒在血泊中,难道刚才是他的魂在发射?xǐυmь.℃òm
“走!”
掌柜的过来看了一眼,就下令道,在这里已经耽误了太多功夫,他们的目标距这里还有三里,全力追赶之下应能将他们堵住,此刻的官道上,行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战斗吓倒,不是四下乱跑就是抱头躲在一旁。
去到前面不远,跑掉的那个宋人也被截了下来,当然只是尸体,两匹失去主人的马匹旁边,两具尸身被两柄长枪串在了一起,双方竟然是同归于尽的。而在附近不远处,还倒毙着他的几个手下,这一幕叫他无法相信,似乎同之前预料的不一样。
“留下几个人打扫,其余的跟某走。”
他不由得怒火中烧,对方仅仅两个人,还是被已方突袭在先,怎么自己损失的要远远大过此数?难道押人的全是军中精锐?他很难接受,可眼前发生的一切告诉他,这就是事实。
好在已方还有足够的人手,随着他的一声令下,一百多全身黑衣的骑者汇聚在官道上,毫不避嫌地策马狂奔,人人的身上都背着劲弩,那可是明令禁止民间拥有的。行人就算看到了也不敢吱声,谁知道是官军还是贼人?
临安城刘府,金明还是第一次踏足这里,倒不是他不愿意来,之前刘禹夫妇俩也多次邀请过,可总是有杂七杂八的事情给耽误了,再加上他大部分时候都是呆在军营里,所以就变成了这样子。
两家关系其实很不错,刘禹从来没把自己当外人,连带着璟娘见了他,也是一口一个“大伯”,倒是叫得金明一脸的不好意思。
“弟妹的确不错,你小子有福啊。”
吃人嘴短,金明也不例外,一转眼就夸上了,刘禹欣然应下,小妻子这方面没得说,总能做得恰到好处。
“他们同你说了?”
“嗯,枢府一早就将某叫了去,某已经应下了。等正式诏令下来,就可以动身了,这事有你的首尾,子青,你有何打算?”
金明不是个急性子,能这么说,说明在这京师呆得有些烦了,刘禹很是理解他的心情,这地方他自己也不想呆,可是现在还不到时候。
“朝廷有朝廷的打算,某也有自己的计划,这一仗的关键之处不在城中,而在海上。”
刘禹拿出一张泉州城的示意图,同以前的不太一样,全是手绘的,不过金明是行家,大致的位置一看就懂。
“这是泉州城,港口在这里,他们应该会将重兵布于城上,你再看看这个港口,从这里堵住了,里面的船就插翅难飞了。”
“原来你打的是这个主意,说说看,你要某做什么?”
刘禹只说了个大概,金明就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从京师出发,等到了南边再集结,就算一切顺利也得不少的日子,而刘禹显然不打算等这么久。
“很简单,等诏命下来之后,你在京师无须急着出发,不妨大张旗鼓,越招摇越好。他们在此必有眼线,就让他们去等,去猜吧。”
“原来如此,某明白了,你的后招在姜才那里,对么?”
这种谋划自然瞒不过金明,被他一语道破,刘禹本来就准备要告诉他的,既然被他料中了,笑着点了点头。
从琼州发兵,跨越两个路,不经枢府同意是不可能的,而现在刘禹帮金明要来了三路调兵之权,以及临机处置的自由,类似的行动就变成了金明一言可决,因此他现在等的就是金明的正式任命颁布,拿到了官凭印信,一纸调令不就简单多了?
而且还得配合杨行潜的行程,让他先行一步打通广州的关系,为借道广东打下良好的基础。明白了刘禹的意图,金明也就放下了心,他长于军略,短于谋划,这种事还是交给眼前的这个小子比较好,当下不再多说,只同他喝酒吃菜。
“大哥儿,雉姐儿目下......一切安好,不必担心。”
本想将事情说出来,到了嘴边却改了口,他不知道金明听了之后会怎么做,万一冲动之下,就会惹上更大的麻烦。
“有你照应着,某倒是不担心,不过这个安好,却也未必,对么?”
也不知道那句话里露了什么破绽,金明一下子就听出来了,可是看刘禹的神色,就明白没有发生严重的后果,否则他一早就说出来了。
“是,她与几个人跑到鞑子治下的江州去了,某让李十一带人跟了去。那里的鞑子兵马不多,危险不是没有,却是不大,最不济雉姐儿的性命定然无逾。”
金明听他这么一解释,妹子又是擅自行动,他很头疼,刘禹多半也是一样,别看他说得轻松,私下里指不定怎么跳脚呢。但既然他说了无事,那就肯定有办法,两个头疼的男人相对苦笑,都有着同样的感触。
消息一直不停地从江州传过来,至少目前为止,她们没有出事,而李十一也大致锁定了目标,就算她们有所行动,都会提供支援,所以刘禹才敢那么说。
刚刚放下这个话题,两人正频频交杯,一个亲兵匆匆忙忙地从府外进来,而他正是刘禹属下负责通信的,手里的对讲机还闪着红灯,又是一脸的焦急。让他心中一沉,莫非这人真不经念叨,一提坏消息就来了?
“哪里来的消息?可是江州。”
看到这情形,金明坐不住了,长身而起,沉声问道,亲兵却看着刘禹没有马上答话。
“说。”
“是施都统发来的,他们在临近临安府的交界处,遇上了匪徒,损失惨重,人也被围在了那里。”
“什么?”
这一下轮到刘禹坐不住了,施忠一行最近会到达京师他是知道的,可没想到这么快。更没想到的是,都快到了,居然碰上了贼人,他们可是姜才手下的精锐,装备和能力都不错,哪里来的贼人能让他们吃亏?
“传音筒交某一用,让他们现在就出发,酒就不吃了,等回来再说。”
“好,我去枢府取调令,咱们分头行事。”
施忠这个人,金明当然认识,他出了事,又是在临安府,也只能自己去管了,对方连军士都不怕,出动临安府的衙役?那不是笑话,两人马上结束了酒席,各自匆匆出门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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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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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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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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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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