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混在1275>第一百零四章 忠诚
  大宋初期,六部基本上形同虚设,其职多为虚衔,只做定品之用。

  元丰改制之后,各部逐渐恢复之前的职能,虽然其主官照例还是不坐衙,可下属的各司渐渐成为统治庞大国家的中心机器,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南渡之后。

  不过就算这样,兵部也应该是各部中权力被驳夺得最多的一个,因为有西府的存在,大部分与军事有关的职能都直接归属了前者,从面成为了名付其实的清水衙门。

  作为清水衙门中的最轻闲部门主事,兵部职方司郎中孟之缙很晚才走上去当差的那条路,左右无事又没有马骑,他干脆带着个随从沿街步行,一路之上像他这样清闲的官员还为数不少,遇到了也能打个招呼结伴走走。

  过了太庙、白马庙,就是俗称“三省六部”的大片建筑群,大宋最繁重的政事都在这里得到处理,庞大的办公区域一直沿伸到城池的另一侧。

  这一带除了一个个大门和门前谨立着的卫士,没有任何的商家,因此少了些京师惯有的喧热,显得宁静而肃穆。

  “各位军爷,求求你们让俺过去吧,俺真有要事。”

  与同行的一位工部职官分了手,孟之缙和他的随从则拐向另一边的兵部衙门,突然听到门口传来的拉扯声,他定睛一看,一个柱着棍子的男子被几个军士推搡着往外而来。

  这是不寻常的景象,宋律虽然不禁平民来此,可一般来说,穿得这么破烂,看上去就像个乞儿,又怎么可能逃过守门军士的眼?

  “俺确有要事啊,误不得,误不得啊。”本打算绕过他们的,结果听到男子不住得重复这句话,倒是勾起了孟之缙的一丝好奇来。

  “出了何事?”既是守门卫士,又怎么会不认得他是谁,见他发了话,两个军士停下了动作。

  听到军士的禀报,这个男子一早就出现在了这里,开始还以为就是个要饭的,驱赶了几次之后他非但没走,反而越靠越近,现在直嚷着要见官,所以才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打量了那男子一番,此人看上去四、五十岁,虽然穿得不堪,模样也有些狼狈,身上还有股怪味,可眼神却很端正,完全没有一般乞儿见到官员的那种惊惶样。

  “你叫什么,从何而来,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么?”孟之缙摆手制止了军士们继续驱赶的动作,决定自己过问此事,反正他进了衙也是无事。

  “小的叫刑忠,欲寻兵部主事,故此才找到这里,却不知上官任职何处?”男子看了他一眼,似乎在确认他的品级够不够。

  “大胆狗才......”他的随从怒喝一声,正准备痛骂一番,被孟之缙挡了下来。

  “拿本司的信牌与他看。”男子神秘的作派让他兴趣更盛,如果真是个骗子,他也想知道此人会做什么。

  随从有些不情愿地掏出个牌子来,磨磨蹭蹭的样子让孟之缙又瞪了一眼,这才用手执着牌子,将有字的那一面展露给男子,嘴里嘀咕着“也不知道这人识不识字。”

  看到牌子上的“兵部职方司”字样,男子蓦得脸色一变,扔掉了手中的棍子,伸手从怀里摸索着,一旁的军士和随从都面露紧张之色,生怕他欲行不轨。

  “随本司来。”拿到那个事物的一瞬间,孟之缙的脸色也变了,两个军士没看清,他的随从眼尖,一眼就看到了那也是个牌子,不过似乎很陈旧了。

  他的部门在兵部大门左厢靠后一点,与其他三司一样,也是一个独立的院落,这里没有什么大堂后室之分,进了院门,正对的就是他的房间。

  “属下职方司京东路执事刑忠,见过郎中。”房间里只有他们二人,就连自己的随从也被打发了出去。

  京东路!孟之缙听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地理名词,心中五味杂陈,那是南渡之前的叫法。自从北地被金人所占后,淮河以北就分别被改成了山东东、西路和南京路,现在么,元人又将其改为河南等处行中书省。

  也只有在自己的这个部门,这些名词仍被保留了下来,以示不忘根本吧。眼前的这人竟然是从敌区那边过来的,这一路上还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头。

  “刑忠,本司来问你,你是何时出外的,当年主官是谁,有何具体事务?”孟之缙看着那个牌子,上面的漆早已经磨光,露出了硬木的原色,好在字是刻出来的,倒是还能认得清。

  “禀郎中,属下于宝祐四年被外派京东路,先后在归德府和徐州,负责当地地形、道路、河流、桥梁及驻军等事务的勘探,开庆二年曾遣人回京报过消息,之后便再未接到指令。”

  刑忠思路清晰地回报,孟之缙心中暗惊,宝祐四年那已经是十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的理宗皇帝刚刚经历了端平惨败,国家对蒙古人正由攻势转为守势,他们的外派实际上毫无用处。

  “那此次你返回是为了?”

  “军情,十万火急的军情,非是如此,属下也不会那般冒昧。”

  刑忠解开发髻,从里面拆出一卷纸,孟之缙展开一看,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小楷,没想到此人还写得一手好字,可内容却让他越看越心惊,如果全都属实,这已经不是自己能处置得了的。

  “你先稍事歇息,照例本司要查证一番,再作道理。”

  孟之缙是个谨慎的人,在上报之前,他必须保证消息来源的可靠。

  和各部一样,职方司也有自己的档案室,各种各样的文书分门别类地堆积着,上面落满厚厚的灰尘。

  “将宝祐至开庆年前所有的文书都找出来,查一查这个人是否属实。”孟之缙在纸上写了个名字,吩咐了属吏一句,现在司里没有什么事,大部分人都在闲着,正好派上用场。

  有了名字和职事,在属吏们的努力下,几份泛黄的文书被找了出来,刑忠所说的并无错处,他那个方向上派出了十多人,有些后来返回了,有些再也没了消息,而他当年才二十多岁,现在看上去就像个五十多岁的老农一般。

  人也很容易查实,他并不是孤儿,户籍上显示他自幼丧父,家中还有寡母和兄弟姐妹,地方也不算远,最多一天就可来回,这件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一想到他带回来的消息,孟之缙再也坐不住了,必须要赶紧上报朝廷,一急之下他连一天都不想再等,就这么带着东西出了门。

  “人现在何处?”同知枢密院事吴坚看完之后沉默了一会,方才开口问道。

  “就在下官那里,经查实,他所说的全都是真,前往其家乡的快马已经派出,最多明日就可返回。下官以为,此事多半属实,故此特来报知。”

  孟之缙怕他怀疑消息的正确性,赶紧解释道。

  谁知道吴坚看了他一眼,无语地摇了摇头,类似的消息他们接到过不只一次了,不是信不信的问题,而是怎么办的问题。朝廷上下都盯着这次的和谈,变故已经是一而再再而三,政事堂诸公也好、圣人也好,都不会再希望看到又来一次。xǐυmь.℃òm

  “不必查证了,此人有功于朝,你下去拟一个褒奖的帖子,直接送到老夫这里来,不妨厚一些,莫要亏了他。”

  还没等孟之缙应承下来,吴坚就做出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动作,他竟然将那张写满消息的纸,伸到桌旁的烛台上,就这么给点燃了。

  孟之缙浑浑噩噩地走出枢府大门,回首看了一眼,门口的两个貔貅张着大嘴回盯着他,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说来惭愧,入京时某回乡打了一转,才得知家母已经于七年前故去了,逆儿不孝啊,临终都未能侍奉于床前。”

  “老刑,你在那边娶了妻还生了子,如何还会回来。”

  “职事在身,又有何法,原本家中要出一丁,为了走上这一趟,某那十五岁的小儿不得已顶了上去,婆娘寻死觅活地差点就投了河,等回去了,再想法子要一个吧。”

  “你还要回去?”

  “消息送到,某已尽了职,家中还有妻儿,如何不回去。”

  听着自己的房间里传出来的对话,孟之缙将伸出去的脚又缩了回来,看看眼前的朗朗乾坤,他似乎有满心的愤懑之意却无处宣泄,在胸膛里堆积着直似要爆炸一般。

  临安府余杭县内的禁军大营,就座落在县府之交,离着京师很近。因此,清晨时分,正在营中指挥军士们操练的金明接到了刘禹的通话请求,立刻带着人赶了过去。

  “这是何物?”金明一手一个将两个加厚包装的纸箱提了起来,让刘禹无语地看了看自己的小胳膊,人和人之间差距咋就那么大呢?

  “遣几个人送到我那府上便是,你怎的亲自来了?”刘禹没有说那里面是什么,本来就不是什么要紧的东西,一解释又要半天,他才不想费这劲。

  “左右无事,便来看看。”金明似乎有什么事,刘禹一看他的神情就知道了,正好自己也有事要同他说,干脆叫军士们去送东西,他们二人则沿着湖岸慢慢走着。

  这时刻的西湖很安静,湖面有一层薄雾,显得朦朦胧胧,如果弄一艘画舫,带着璟娘在这上面游玩一番,会不会有些醉生梦死的感觉?刘禹折下一根柳条,在手里无意识地挥动着。

  “枢府前些日里加了某的官,不知道是何用意,你来帮着参详参详。”金明的脸上没有多少升官的欣喜,刘禹却是细细地琢磨了一回。

  他原本就是侍卫马军副都指挥使,现在成了侍卫马军都指挥使,看似加了官,其实品级还是一样。三衙现在无兵,这时候让他成为马军司主官,刘禹实在想不出其中有什么深意。

  “可有言让你整饬马司?”

  见金明摇摇头,刘禹更加困惑了,自从汪立信故去之后,金明在朝中就再无什么靠山。他的战功已经偿了,这么短的时候突然加官,难怪他自己也想不明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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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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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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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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