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目瞪口呆地盯着眼前的情景,不知道要用什么词来形容,直到手上的烟燃尽,烧到了他的皮肉,感觉到刺痛的他赶紧甩到地上。
在刘禹的身前,是一个一人多高的光圈,乳白的光晕在空气中缓缓地荡漾,似乎在发出某种诱惑地信号。
做为一个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优秀青少年,彻彻底底的无神论者,原本应该是根本不屑于那些反科学的东西的。可是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刘禹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还是发生了某种程度上的扭曲。
“有什么大不了的,哥现在还有什么可失去的吗?”一个声音在心头呐喊,刘禹把心一横,闭上眼睛就冲了进去。
“啊!”刘禹慢慢地睁开眼,就听见两声大喊,其中一个是他自己发出的,原因是这张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人脸。白发苍苍,满脸皱纹,浑浊的眼睛充满了惊恐。
这是一个典型的古代老农,一身皮肤由于长年劳作被晒成古铜色,杂乱的头发挽在头顶上,用草木棍儿松松地穿成一个髻,无袖的短褐被一条粗布带子缠于腰间。光着脚丫踩在泥地上,右手上扶着一个木杈。
“这位老人家。”刘禹学着电视里的动作抱拳施了个礼,就看见对面的老人双眼翻白,直挺挺地朝后倒了下去。刘禹吓了一跳,赶紧伸手扶了一把,让老人躺下。用手在鼻下一探,还好,有气息。琇書蛧
放下老人的身体,刘禹站起身来,四处打量,他所在的位置是一片农田,看不出种的什么,庄稼看来已经收割完了,远处传来“哞哞”的牛叫声。
天空很蓝,和后世那种灰蒙蒙的完全不同,那是一种十分纯净的宝石一般的蓝色,这种色彩在后世已经很难看得到了。刘禹的视线里没有看到村庄,这片田的后面是树林,田埂上光秃秃地没有一个行人。
因为老人还昏迷着,刘禹只能守着他,哪儿都不能去。从本质上讲,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用前女友林玲的话来说,他是一个好人,是的,前女友,仅仅过了二十四个小时,自己相恋六年的女友就变成了前女友。
想起那个陪了自己那么久的女孩,刘禹的心开始发痛,那个世界很现实,一个吊丝根本不配和女神在一起。林玲却跟了他六年,为了这份感情,刘禹像狗一样拼命地工作。
可不管他如何拼命,楼盘广告上的数字还是无情地一次又一次打他的脸。售楼小姐甜美的笑容仿佛在嘲笑他,“你就是攒一辈子也买不起。”
连个房子都买不起,你凭什么敢说能给她幸福?在和林玲相处的这几年,刘禹就天天背负着这种压力,偏偏回家还得笑脸以对。终于,在昨天,他解脱了。
“禹子,我们分手吧,每天我看着你累坏的样子,都心疼地不得了。我知道你是一个好人,可再这样下去,你会受不了的。你越是对我好,我就越是害怕,害怕有一天,我会伤害你。”
“对不起,禹子,原谅我的软弱,我知道,不管我怎么说,你都无法摆脱那些压力。禹子,我爱你,我受不了你对我不好,趁着现在什么都还没有发生,我们分手吧!”
林玲说的每一个字都在刘禹的脑海里回响,尽管有些语无伦次,他还是听懂了。他们这段感情到了结束的时候了,如果再勉强下去,说不定最后会变成一对怨侣。
而一直以来林玲都比自己要有勇气地多,昨天也是如此。被林玲封为好人的刘禹当然不能辜负这个称号,于是,两人很平静地分手了,而这一天,正是林玲26岁的生日。
刘禹的目光落到自己的手腕上,这串磁性手链本来应该是送给林玲的生日礼物。是他在某宝上订的,可由于快递公司的低效率,一直到今天早上,才送到自己家,而他本打算要送给的那个人却已经离他而去了。
因为一个无意识的动作,房屋中间就出现了本文开头所描述的那种情景,刘禹想起来,自己不过轻轻地抚摸了一下,他有些由衷地感慨,造物主的神奇还真不是我等凡人能够揣测的啊。
刘禹不禁苦笑,他还没有从昨天的打击中恢复过来,莫明其妙地就来到了这里。陌生的时代,他一脸茫然地坐在一块石头上,看着人事不醒的老汉,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咳咳。”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到一串咳嗽声,就见脚下的老汉一阵动弹,这人醒了。刘禹连忙弯下腰,把人扶起来,靠在石头上。
“老人家莫慌,我不是坏人。”看到老人眼睛仍有害怕之意,他冒出一句普通话,也不知道人家听不听得懂。
“你,你是何人?”老人轻轻地说了一句,刘禹一听竟然能懂,这语言和华夏北边的方言差不多。
“我不是坏人,路过这里,迷路了,请问这地方叫什么?”他开始问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喔,还有年代。
“此地是潞县,俺们村叫王官集,公子若是要上大路,往那处即可。”老人用手一指,刘禹顺着一看,看不清楚,估计不近。
“多谢老人家,那现在是哪一年?”潞县是哪刘禹不知道,多半是古时名字。
“这个老汉就不知了,只记得年青时还是大金朝治下,后来换了不知啥人。”他听着一阵迷糊,大金朝是什么朝?
“公子若是无事,老汉就告辞了,家中还有许多事哩。”那老人家见刘禹不说话了,起身就走,走出老远,还回头看他。
刘禹问了半天,自己还是一头雾水,几乎没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他那点贫乏的历史知识早就还给体育老师了。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是和后世完全不同的时代,而且相当落后。
望着远处的群山,刘禹掏出一支烟点上,脑子有点乱,他需要整理一下,进入这个时代完全是个意外,既来之则安之吧。
忽然不远处一群人似乎正在向自己这边过来,刘禹的视力还不错,看到当前一人正是刚才那老汉。他一面走一面指向这边,后面跟着的似乎是同样打扮的庄稼汉,当中簇拥着一个有些富态的中年人。
“你是何人,来此作甚,还不速速道来。”那富态中年人远远看着刘禹,大声喊道。
刘禹一阵愕然,这是干什么,自己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吧,不就吓了一下老人嘛,再说这会也没事,有必要这么劳师动众么。
“观你奇装异服,相貌怪诞,莫不是妖人?”那人见刘禹不接话,双手一挥,一群人就欲围上来。
“我不是坏人,你们想干什么?”刘禹见势不妙,急忙回了一句。
“少废话,拿下他,再做道理。”众人已经越欺越近。
“慢着,看这是什么?”刘禹大吼一声,众人身形都是一滞,只见刘禹的身前突然凭空出现一个淡淡的光圈,尽管是大白天,但还是很明显。见到光圈出现,刘禹舒了一口气,老天终究没有抛弃他。
“妖法,妖法,真是妖人。”一干人等都被吓住了,许多人手里的棍棒等物都掉到了地上。
“什么妖法,没见识,你爷爷是神仙,都看清楚了。”刘禹一脸鄙夷,见吓住了众人,也不作停留,抬脚便跨向那光圈。不一会,连人带光圈俱都消失不见了。
“不好,真是神仙,这是仙法啊。”众人目瞪口呆,忙不迭地朝着那空地跪地磕头,口中直呼神仙爷爷莫怪。
电灯,电视,书桌,自己的换洗衣服,没喝完的饮料,正是自己租的那个小屋,刘禹一下坐到床上,头上冷汗直冒,万幸啊,总算是毫发无损的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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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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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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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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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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