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赤霞御剑而行,掌心雷连续落下,浩荡雷光震得地面轰鸣不止。
火海之中,火鸦上下翻飞。
阴兵鬼卒本就步履维艰,再被煌煌雷霆连续扫过,与原地等死无异,成片成片化作虚无。
拾儿捡起大号金钱剑,意犹未尽斩杀零星阴兵,跑到燕赤霞身前,抱怨道:“师父,你今天降妖伏魔太效率了,不能缓一缓吗?”
“你还说,师父我刚刚差点被人打死,也没见你过来救我。”
“哈哈,师父又拿我寻开心。”
拾儿不信,眼珠一转,试探道:“师父,今天黄道吉日,理应乘胜追击,再去灭掉几个鬼王才对。”
“灭掉你还差不多。”
燕赤霞瞪了拾儿一眼,警告道:“贪功冒进最不可取,我们留在阴阳界的时间太长了,这里这里终究不是人间,迟则有变,理应速速离去。”
“好吧,下次再来。”
“来你个头,毛毛躁躁的,一点也没有我的沉稳。”
燕赤霞冷哼一声,挥手招来三柄飞剑,带着拾儿和廖文杰冲天而起。
三人离去之后,又有厉鬼恶魂来往,确认九尾狐的势力被清剿一空,径直返回,禀报各自主人去了。
……
无门居。
拾儿腰间别着斧头,背后巨大剑匣摆放金钱剑,正和崔鸿渐告别。
分别虽然令人伤心,可一想到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出师闯荡天下再无桎梏,拾儿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燕赤霞人不在,以他外冷内热的性子,分别时肯定会落泪,偏偏又是个好面子的人,不想在晚辈面前出丑,自然不会出现。
儿行千里母担忧,母行万里儿不愁,对比鲜明,大抵就是这个场面。
“拾兄,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再见,你多多保重,切记不要和他人做无谓之争。”
崔鸿渐抓住拾儿的手,再三叮嘱,虽然他没出过远门,但他是个读书人,书上教人的道理从来就不少。
“鸿渐老弟放心,我和师傅约好了,三年之后,不管我人在哪,都会回无人居看望他。”
拾儿乐呵呵摆手:“而且,你身边还有我的纸鹤,大家常联系,书信来往也不无不可。”
“三年之后,时间太长了……”
崔鸿渐微微摇头,他已下定决心,为两个月之后的乡试奋发读书,只怕三年之后,拾儿再回无门居,就见不到他了。
男孩变成男人的标志有很多,身体上的成熟不算成熟,睡再多妹子也没用,重要的是心理过程。
爱过,以及知道为什么而努力。
新婚一夜过后,崔鸿渐完成蜕变,以前他想考取功名,是因为老师和父母的希望,以及身为读书人的命运。
现在,他想考取功名,是为了一个更明确的目标。
他要做官,做大官!
人一旦有了野心,气质都会不一样,此刻的崔鸿渐就是如此,目光灼灼有神,和昨天读书读傻了的书呆子判若两人。
蜕变太快,直接把廖文杰看呆了,有点相信崔鸿渐会考取一个功名,而后平(pai)步(chu)青(yi)云(ji),任(bu)劳(ze)任(shou)怨(duan)得到天家赏识,成为一代贤(jian)臣。
不是廖文杰心眼黑,故意往崔鸿渐身上泼脏水,而是事实就是如此。一个没钱没人没身份背景的小书生,想爬到高位,不干点心黑手狠的勾当,不给人当狗腿,能有机会崭露头角?
做梦去吧!
如果二十年不择手段的黑心事做完,崔鸿渐还能记得莫愁是谁,廖文杰甘拜下风,承认这世间还是有真爱的。
“杰哥,我走之后,师父就交给你了。他喜欢喝酒,喜欢一个人清净,但我知道,他其实很渴望家里热热闹闹……”
拾儿拉住廖文杰,吧啦吧啦说了半天,最后勾起嘴角得意道:“虽然你还叫我拾弟,但三年之后,恐怕就该改口师兄了。”
这恐怕不行!
廖文杰摇摇头,三年太长,就算炼心之路,也不可能留这么久。
又是半天时间兮兮离别,拾儿磨蹭许久,都没等到燕赤霞露面,只得叹了口气。
“拾弟,出门莫叹气,我还有东西给你。”
廖文杰摸出钱袋塞在拾儿手里:“出门在外,没朋友没兄弟,要是连钱都没有,别说三年了,三个月你都坚持不到。”
“杰哥,你太小看我了,我可不是富养长大的孩子,吃苦是家常便饭。”
拾儿颠了颠钱袋,一点和廖文杰客气的意思都没有,站在无门居门口,朝里面大喊道:“臭道士,你自己保重,我会再回来找你的。”
“滚!”
燕赤霞不耐烦的声音传出,拾儿听了眉开眼笑,步伐坚定离去。
镜头转至燕赤霞的屋子,拾儿离去之后,他袖袍遮脸,哭得肩膀一颤一颤,骂骂咧咧道:“没良心的狗东西,我把你养育这么大,头也不回说走就走,连杯茶都没孝敬我,你有本事走,有本事三年之后别回来。”
……
天明,鸡叫之前。
廖文杰盘膝坐在屋顶,待第一缕初晨阳光笼罩全身时,面上闪过一抹紫色。
血色念力令他耿耿于怀,吃得很香,睡也睡得着,但心里就是有个疙瘩,请教燕赤霞有没有散去魔功的办法。
燕赤霞拉着他检查一番,一头雾水表示爱莫能助,只能传授一门正气凛然的心法歌诀,让他借天地灵气镇压魔功。
廖文杰修炼一个多月,歌诀能不能镇压魔身不好说,但血色念力自动修炼的速度的确是降了下来,所以他每天起早贪黑,修炼起来格外勤快。
“公子,饭已经准备好,该下来用膳了。”
小霜端着食盒站在院子里,对楼上的廖文杰说道:“崔公子让我告诉你,乡试之期已到,短则三天,迟则五日,他也要离开无门居了。”
“我知道了,不用等我,把吃的放在屋里就可以了。”
“哦。”
小霜将食盒放在屋中,里里外外将屋子打扫一遍,站在院子里对廖文杰的背影发呆。
莫愁转世投胎,把她留给了新主子,可一个月相处下来,新主子对她不是很待见,平日少有交流,也不让她端茶递水伺候在左右。
小霜心思郁闷,却不知该怎么表达,只能表现更加勤快,希望新主子回心转意。
屋顶上,廖文杰翻身落地,小霜眼前一亮,怯生生跟上。
结果不是很友好,砰一声被挡在门外,只能一脸委屈蹲墙角。
不是小霜不争气,没有想法和抱负,除了伺候人什么都不会。这次真是世界的锅,她生下来就被卖到富贵人家,身为丫鬟的理念根深蒂固,即便有想法和抱负,也是围绕主子展开。
屋内,廖文杰盘膝而坐,拿起旁边的红伞,转动伞柄抽出胜邪剑。
剑体赤红,宛若饱饮鲜血而成,也不知是何材质打造,细细凝视,可以看清内部经脉一般的纹路。
迎光反射,纹路脉络流转诡异寒芒,无愧邪剑之名。
按照燕赤霞的指点,廖文杰炼化了红罗鬼伞,这把邪剑却迟迟没有动手。
鬼伞炼化之后,体型可大可小,大至遮阳,同乘四五个人不是问题,小至挂件,可以贴身携带。
伞面破损处,被燕赤霞帮忙补上,不过,破了就是破了,法宝有损,威力大不如前。
似九尾狐收取万千阴兵的法门,现在就无法使用,只能装一装平常事物,衣服、银子、金剑等等。
廖文杰不觉得可惜,他一个大男人,用一把红伞就很离谱了。再炼化恶鬼充当走卒,届时不是邪也是邪,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邪剑没有炼化,主要原因是之前吃了‘血海魔罗手抄经’的亏,体内有血色念力,每次看到邪剑上的红纹,就没了炼化的心思。
剑是好剑,切金断玉只若等闲,是修炼御剑术的不二选择。
但廖文杰心里有忌讳,唯恐病情加重,以后再也没法回头,被迫打上‘邪魔歪道’的标签,为正道阵营的同行不齿。
还有,一把三十公分左右的残剑,要怎么站,才能让他稳稳驾驭,御剑在空时保持平衡?
蹲着吗?
二次锻造更不可能了,剑身每铸一寸,便更恶一分,这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这时候,廖文杰总算明白了,为何九尾狐自行加工,补全一截剑身续上。心思和他一样,馋胜邪剑无坚不摧的身子,有畏惧它邪门的神通。
想了想,廖文杰将胜邪剑收入伞柄,从伞面下取出金剑,御剑横空暂且不急,步子太大会扯到蛋,先把剑术修炼好,这才是当务之急。
剑仙不是一日就能练成的,高来高去之前,任凭谁谁天纵之资,都得老老实实用两条腿走路。
而且,怼死九尾狐,拾儿出师闯荡之后,廖文杰询问过燕赤霞,空有一身本事,为何不出门降妖伏魔,虚度光阴在无门居隐世不出。
燕赤霞言简意赅,他虽然退出江湖,但也并非从不出门,每隔半年,就会出去溜达一趟,找个把妖魔鬼怪揍一顿。
距离下次出门,至少还有四个月,这段时间,足够廖文杰打熬剑意了。
锵!!
就在廖文杰盘膝而坐,金剑搭在两膝之间的时候,无门居上空剑意长鸣,森森寒意覆盖而下,如同一把长剑搭在脖颈,下一秒便是血溅当场。
不是燕赤霞,有人来砸场子了。
“哈哈哈,燕赤霞,终于让我找到你的老窝了,看你这次往哪跑。”大门被踹飞,一长手长脚,身高高过两米的黑衣大汉大笑着走入。
“夏侯,你这混账东西,好端端的,砸我家大门作甚!”ωωω.χΙυΜЬ.Cǒm
燕赤霞吹胡子瞪眼从屋顶跳下,看着大门万分心疼,只因这门是拾儿亲手做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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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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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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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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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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