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与张任给张绣效命,换取刘焉以及子孙活下去,这是一笔很不错的买卖。
身为臣下,他不能为刘焉保有疆土,怎么也要保住他的命啊。
在荀攸离开之后,郑度便出了拘押他的房间,在一名张绣亲兵的带领下,他来到了拘押张任的房间内。
张任跪坐在房间内,安静的看书。听见动静之后,抬头见到郑度微微一愣,随即放下书卷,轻叹了一声,说道:“不久前有人告诉我,说先生与主公被生擒了,我还不信,想不到是真的。”
郑度闻言苦笑了一声,说道:“是大司马用的好计。急则我们唇齿相依,缓则我们自相残杀。高定趁我们不备,将我们生擒了。”
说到这里,郑度看着张任很是感叹。张任忠勇善战,如果当时他跟着他们一起走的话,兵力就绝对不仅数千人,而是二三万人。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是他们图谋高定,而不是高定图谋他们了。
真是良将一员,可抵十万雄兵也。
可惜,可惜。
张任没有郑度想的这么多,迟疑了一下后,关切问道:“先生。大司马要如何处置主公?”
张任是死忠。
并非是那种想一死了之,而博取一个忠臣之名的人。
他很关心刘焉的生死。
郑度闻言顿时严肃了起来,然后拱手伏拜在地,诚恳说道:“还请张将军搭救主公。”
张任并不蠢笨,闻言身躯一抖,叹道:“原来大司马是要用主公的性命,迫我归降。”
郑度苦笑了一声,摇头说道:“以我观之。大司马有平定天下之心,怕也是有做秦皇、汉高之心。这等雄才(指有王霸之心的人),必然是求贤若渴。将军忠勇,我还算有些才智。大司马当然无所不用其极。他连我的职务都安排好了。割南中为云州,任用我为云州刺史。怕也是要用将军为云州将军。”琇書蛧
张任叹息,随即沉默了半响,才艰难说道:“如果能保住主公性命。我张任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其实他也是松了一口气,因为牵挂家中老母,他才没有绝食自尽。但又感念刘焉的知遇之恩,他不能投降张绣。
只能不降、不死,就这么与张绣托着。张绣要杀他,他也无话可说。如果张绣放走他,他也会回去家乡,侍奉老母。
但如果能救了刘焉的命,他也是愿意的。
虽然张绣手段是恶劣了一点,但确实切中了他的软肋。
“将军真是忠义之人。”郑度伏拜再伏拜,随即才直起身子,叹息了一声道。
如庞羲那样的人,卖主求荣。
如张松这样的人,没有用处。
而如严颜、张任这样的人,真的是忠义之人。只可惜,严颜死在了巴中,可惜,可惜。
事已至此,张任稍稍打起了精神,抬起头来问郑度道:“先生刚才说,大司马要割南中为云州。恐怕要任用我为云州将军。那边蛮夷众多,部落互不统属,甚至于互相残杀。汉人稀少,实在不是什么好地方。”
张任很头疼。
倒也不是怕,就是觉得麻烦。
“张将军所言甚是。”郑度也觉得头疼,叹了一口气。但他随即稍稍放松,说道:“但是若将南中比作荆棘。这一次大司马大军南下。是可以扫平不少尖刺的。而巴蜀人口众多,我们劝说大司马将部分汉人百姓,迁徙至南中。我们以此为根本,经营南中,还是可以立足的。”
“嗯。”
张任点了点头。只要有汉人作为根基,那就轻松多了。归根结底,蛮夷是很难信任的。
两个无可奈何投降之人,随便巴拉了一下南中之事后。就起身来到房门口,对负责看管的亲兵表示要见张绣。
那亲兵也是机灵之人,连忙去禀报张绣。待回来之后,这亲兵便请二人前往书房。
书房前,张绣与典韦、马岱立在廊下,频频张望,张绣还没穿鞋子,只穿着袜子。
待见到郑度、张任之后,张绣露出喜色,大步向前而去,一把捉住二人的手,向左看这郑度,说道:“我不喜得益州,而喜得先生也。”
再看右边张任,张绣笑道:“得将军,何愁南中不定?”
“来来来,二位大才随我来书房坐下。”张绣随即一左一右,拉着目瞪口呆的张任、郑度进入书房坐下。
且不说张任、郑度初来乍到,领教张绣的【礼贤下士】。马岱都目瞪口呆了起来,只有典韦习以为常,只是按剑跟在后边,紧盯着张任,怕这厮有什么不轨企图。
典韦知道就算偷袭,张任也不会是张绣的对手,但身为护卫,这是他的责任。
进入书房之后,典韦用眼色让马岱留在外边,自己则按剑跟着张绣身边立着。
张任、郑度二人一左一右跪坐下来。
“孤打算割南中四郡为六郡,设置云州。任用郑先生为刺史。任命张将军为平南将军、假节都督云州诸军事。如何治理云州暂且不提。如今高定、雍闿、朱褒、孟元等人,盘踞南中,各有强兵。二位以为如何?”
张绣没有多余的寒暄了,坐下之后单刀直入道。
“请大司马将旧部还给我,我愿意领兵万人为先锋。不管天南地北,蛮夷、汉人,只要大司马一声令下。末将跋山涉水,前往讨平。”
张任眉头也没有皱一下,拱手说道。声音洪亮而有雄气,面容坚毅,而如磐石。
“将军真将才也。”张绣精气神一振,竖起右手大拇指,赞誉了一声。然后点头说道:“好。我给将军骑兵百人,文官十人。将军先行前往成都,收拢旧部。准备出兵。”
“诺。”张任应诺了一声。
郑度与张任同行,先去成都招募官员,准备前往云州建立云州刺史部。
.............
刘焉这个人还是蛮厉害的,但已经风烛残年。
刘璋这个人没有任何意义。
张绣没有食言,下令将刘氏父子孙三代人,迁徙往羌中居住,给田亩、牛羊一定的财富,不至于让刘氏饿死。
马上启程。
张任、郑度在离开之前,给刘焉送行。
至此,刘焉已经不是囚犯了,只是身份尴尬。他没有坐囚车,而是坐普通马车。
队伍很庞大,包括刘氏子孙,刘氏家仆、随从人员。
刘璋等人暂且不说。
一辆马车前。刘焉与张任、郑度看着彼此。
刘焉叹道:“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如果不是二位搭救,我刘焉怕已经是黄土一堆。真是感恩肺腑。”
刘焉拱手作揖,朝着二人深深鞠躬。
“这是为臣应该做的,请主公不要这样。”张任连忙扶起了刘焉,恳切说道。
郑度也连忙还礼。
随即,三人说了一些话。不久后,郑度让人取了酒来,三人喝了一杯。张任扶着刘焉上了马车,与郑度一起望着刘焉的队伍缓缓往西北而去。
刘焉会经过祁山道,到达羌中。此生与他们就要天南地北,永不相见了。
“哎。”
张任、郑度齐齐叹息了一声,而后一起翻身上马,带着随从人员,策马往成都而去。
他们轻装简行,比张绣大军先到达成都。
张绣排兵布阵,在巴蜀留下八位大将,总摄巴蜀之防御、进攻,其中有步军、水军。
对于刘焉麾下的巴蜀兵丁,选精壮补充兵力,淘汰老弱回去家乡。但是对于张任的旧部,却没有动弹。
张任到达了成都之后,迅速的整合旧部万人,开始练兵秣马。
郑度在蜀中同样很有名望,迅速招募了一些文官、幕僚,准备追随张绣大军,前往南中赴任。
张绣大军则走金牛道,回到了成都。他没有在成都停留,便率领樊稠、高顺、胡珍、徐庶、公孙康、孟达等将,以张任为前锋,大军十余万南下南中。
消息传来,南中地区一片哗然。
司马懿的计谋用的十分好,在张绣离开成都北上之后,南中便是欢欣鼓舞起来。
他们认为张绣与刘焉一样,对于蛮荒之地的南中,无计可施。
毕竟他们山高地远,且瘴气、疾疫极多。
高定设计生擒刘焉,送去北方见张绣。不仅高定认为极为明智,连其余南中大姓,也都认为明智。
如今消息传来,破口大骂之声不绝于耳。南方大姓也都报以冷笑。
邛都县,高定的府邸。
大厅内。
高定宛如夷王一般,大马金刀的坐在北方尊位上。西方两侧坐满了人,其中高姓族人,占据半数。
高定左手按剑,身披甲胄,眸中露出凶光,声音梗亮。
“张绣真是不识好歹。我帮他杀了刘焉,他却杀了我族弟,发兵攻打南中。”说到这里,高定冷笑道:“南中之地燥热多瘴气,北方大军来了,不过是我们的耳食罢了。罢了,罢了。我就干脆称王。起兵!”
“大王。”
在座众人顿时心神一振,拱手对高定一礼。高定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下令道:“修葺城池、收罗粮食、精选精兵,联络孟元、雍闿、朱褒,我们齐心协力,以逸待劳。等待张绣来。”
“诺。”
众人轰然应诺了一声。
随着高定的一声令下,整个越嶲郡内的的数十万人口,二万精兵,宛如精密的机器一般,高速的运转起来。
与此同时,牂牁郡、益州郡(郡名)、永昌郡等大姓,也都起兵反叛。
一时之间,南中之地不复朝廷所有。
叛军十余万,声势煊赫。
..........
南中之地,蛮夷部落很多。
虽然朝廷统一称呼他们为【西南夷】,但其实他们没有统一称呼,互不统属,甚至于互相攻杀,比羌人还混乱。
有些部落汉化程度很高,有的部落汉化程度极低。
如蛮王高定,便是汉化极高的。
孟氏乃是南中大姓,当代首领为孟元,没有称王,但部族兵强马壮,其子孟获,骁勇善战,在南中极有名望。
另外有大姓臣姓与孟氏交好。
臣姓盘踞在山寨之中,部众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武器虽然简陋,但是兵强马壮。
其首领叫臣遥,生的八尺高,容貌雄阔,虎目如铜铃,使得一柄狼牙棒,十分骁勇善战。
有一女名臣祝融,年岁十六,骁勇善战,使得一柄大枪。
孟元起兵抗衡张绣,便派人来到了臣姓,请求对方帮助。臣遥便起族内精兵五千人,打算前往孟元处,相助兄弟。
此刻山寨之内,人马行动,粮草运转,络绎不绝。
大寨内。主座上铺着一张虎皮,左右两旁装饰蟒蛇皮。臣遥随意的坐在虎皮之上,浑身上下散发着凶恶之气。
就在这时,臣祝融从外风风火火的走了进来。
“父亲,听说那张绣大枪无敌,我也要跟你去见识见识。如有机会,就会会张绣。”
祝融上半身穿着部族独特的精美服饰,下半身却围着一张虎皮,露出小蛮腰,以及一双丰满圆润的大腿。
她容貌极为精致,一双大眼明亮有神,虽然肤色偏小麦色,但肌肤十分光滑,充满了野性之美。
虽然人她身材相比于男子,十分细小,但却有万钧之力,论武艺,连她父亲臣遥也不是她的对手。
臣遥看着自己的女儿,十分骄傲,也很有信心。哈哈哈大笑道:“好。就让你一起去,我们父女合力,将那张绣打的落花流水。”
“对了。还可以趁机让你去见一见孟获。这小子孔武有力,我想让他做你的男人。”
臣祝融闻言既是兴奋能去见识一番,又忍不住撇了撇嘴,吐槽说道:“这天下能做我男人的,一定要比我强。那孟获行吗?”
南蛮男女一向直爽。见女儿这等态度,臣遥一点也不在意,反而哈哈大笑道:“哈哈哈哈。这你放心。孟获这小子武艺十分高强,肯定比你厉害。”
“哼。厉不厉害,却是打过才知道。”臣祝融冷哼了一声,不服气的挺了挺胸膛。
虽然她身材细小,在其肌肤下蕴含着爆炸性的力量,属于【瘦虎】。但该大的还挺大,尤其还很坚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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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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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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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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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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