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贞观三百年>215 大得离谱
  饮食习惯的诞生,研究历史的人,大抵上总是要将山川地理的环境讲上一遍。

  不外是湿度、温度、物产等等等等。

  巴拉巴拉这么一大通,却是不如有个东西好使。

  “不是吧老板,萝卜丸子而已,八个铜板?”

  “呐,我‘萝卜强’在这里撑摊十八年,做生意从来都是明码标价的。靓仔,不骗你啊,女皇吃了都说好啊!”

  “是不是真的啊?”

  “我‘萝卜强’是专门去学的啊,骗你十八年前就被打死了啊。”

  说着,老板手中的笊篱扒拉了一下锅底,却见他居然戴着橡胶手套,这真是让人印象极好。

  “买一份啦靓仔,我的萝卜丸子靓,但也不如靓仔你靓啦。”

  “我这个人最欣赏的就是诚实,来一份。”

  “马上收摊,买一送一!”

  老板倒也爽快,两只毛竹做的碗,直接装得满满当当。

  王角入手,感觉这他娘的起码两斤,已经不是压手的问题了,而是这玩意儿吃得完吗?

  还别说……

  吃完了。

  这老板做的萝卜丸子很特别,全素不加肉,全靠虾皮之类的海产品来调味,摊位支起来的小桌子前,食客们有打边炉的,烫上一烫,就能入口。

  配合一种类似果酱一样的酱料,口感很是独特。

  主要是加了柠檬汁,酸中带甜,吃起来极为上头。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类似清汤火锅底的,汤是高汤,半点鸡油都没有漂着,可见老板是个用了心的,熬得时间久不说,更是过滤次数不少。

  飘几片白菜叶子,一些豌豆叶,一些红薯粉条,配合这些萝卜丸子,便是一餐。

  只因是素的,总归是要便宜一些,要加荤腥,又是别样的价钱。

  王角就指着萝卜丸子,倒也是不在意这些个,跟老板一通讨价还价,纯属是一种消遣。

  只是没想到,老板是个妙人,三言两语,倒是生意做了,朋友也交了。

  王角心想若是以后返转这里,定然还是要买一份萝卜丸子的。

  毕竟,钱不钱真不算什么,纯粹就是交个朋友。

  竹筒碗的萝卜丸子口味又有点独特,依然是高汤做底,但是放了不少黄姜粉、辣椒粉,口味上,就有点类似咖喱,只是糖要多一些,于是这丸子的鲜味就越发的足。

  小两斤的萝卜丸子,基本都是彭彦苒一个人消灭干净。

  吃得舒舒服服,还把汤喝了。

  只是看她吃东西,王角就觉得痛快,很有生活气息,很是食欲。

  “卧槽?啥玩意儿?‘女皇烤鱼’?”

  这时候,王同学才发现,这小吃街上的摊位,不是“女皇XX”就是“女帝XX”,还有一些类似炒粉炒面的摊位,直接就是粗暴的大字报:女皇吃了都说好!

  避讳?

  不存在的。

  还有的更绝,在一棵粗大的榕树底下,撑着十七八个摊位,几乎广告词都一个路数,“华盖XX”。

  “华盖盖浇饭”、“华盖干爆鱿鱼”、“华盖炒粉”、“华盖凉拌粉”、“华盖烧烤”……

  之所以成了一个系列,原因倒也简单,因为这棵大榕树,便是外号“华盖”。

  传说,当年的长孙女皇还是皇后、皇太后的时候,曾经南巡广州,当时广州成了南都,长孙女皇路过这棵树的时候,稍稍地歇了一会儿。

  于是就有小儿开了口,说这树很像华盖。

  长孙女皇很高兴,大家都很高兴。

  这年头,就是得讲究一点玄学,成不成无所谓,主要就是玩个气氛。

  毕竟,万一呢?

  然后长孙女皇这个万一,居然成了一万,这事儿,就美得很。

  再然后,这棵曾经的大榕树,就牛逼了,就火了,就有人保护了,就有人过来蹭流量了。

  还别说,这流量一蹭就是两百年,效果比啥都好。

  早先围绕着这棵“华盖”,也就是文人墨客过来发骚,你吟诗、我作赋,在找几个沙雕填词,唱得那叫一个荡气回肠。

  乃至于最近几年,要是有活动,还有京城的歌星,跑来“华盖”搭台子开场。

  “华盖演唱会”的票房,从来都是不低的。

  大家也都喜欢蹭一下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女皇流量。

  除此之外,因为长孙女皇的缘故,不少女性知识分子,也时常带着人过来瞻仰一下。

  可以说,一棵“华盖”,养活了前前后后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几十万几百万几千万人,整个就是一“华盖经济”。

  小吃街,就是个添头,说低了作用。

  不过这不妨碍一脸懵逼的王角找到状态,带着彭彦苒漫无目的地乱逛,还真是找着了不少好吃的小摊儿。

  其中不乏藏龙卧虎之辈,至少王角就看到一个老板收摊之后,跑去另外一个老板那里点了一壶茶,一盘炒菜,一份点心,然后抓了一把花生米儿,就在那里有滋有味地……听歌。

  “……两情若是久长时……”

  “又……岂在朝朝暮暮”

  “朝朝暮暮……”

  眨了眨眼,王角当时就疯了,不疯不行,因为这位老板,用的是留声机。

  “唱片?!”

  淦!

  还别说,这要是留声机换成低音炮,歌词直接换成“动次打次动次打次”,就这灯火,就这夜晚,那不得嗨死?

  就冲这老板能把留声机架起来,还能放唱片,这家底,就不会少多少。

  原本王角还想跟着坐下来聊个天呢,一看老板手腕上,还戴着一只金表……

  打扰了。

  还是老老实实吃东西吧。

  这地方保不齐就是大富翁在给人卖宵夜……

  “一个女皇,改变了多少东西啊。”

  “嗯嗯嗯。”

  彭彦苒用力地点点头,表示同意丈夫的说法。

  身为皇唐天朝女性的最高代表,彭彦苒也是认可的,因为长孙女皇的出现,的的确确改变了很多东西。

  “大骨头?”

  “招牌很新啊。”

  忽地,又看到了一处摊位,幡子都比较新,大骨头三个字很大,但是凑近了也能看到有另外一行字:不老雄风。

  合起来,就是“不老雄风大骨头”。

  听着就莫名其妙。

  但还别说,香气扑鼻。

  这老板一开口,便知道他不是本地人,但这不妨碍做生意。

  “老板,这‘不老雄风大骨头’,怎么个不老雄风啊。”

  “介玩意儿不好说,总之,懂滴都懂。”

  “……”

  “客人听说过‘甫里先生’吗?”

  “……”

  “‘甫里先生’吃了我介大骨头,雄风不老!”

  “……”

  人那是因为吃了你的大骨头吗?人是直接扔了金骨头给那群骨肉皮!

  吹牛讲故事么,王角是不会当真的。

  毕竟,满条街都是“女皇”“女帝”,这长孙女皇真要是这么能吃,她能当上女皇?

  这不是闹么。

  整条街难得出个另类,就值得保护一下。

  再说了,这老板做的大骨头,还真是不错。

  类似是脊骨带肉一样的酥烂做法,闻着是卤味的感觉,但撕扯一块脊骨上的肉到嘴中,却发现,是带着甜味的。

  人们日常中的“南甜北咸”是不准确的,实际上,应该是“富甜穷咸”。

  甜,意味着财力。

  不说那些甜品、点心之类,寻常人家的菜式,倘若是传承几代人的甜口,多半是曾经富过。

  久而久之,因循旧例,做法也就固定了下来。

  这年头巴蜀等地的富户人家,吃辣是少数的,菜式鲜甜,才是富户人家的标志。

  而眼前这位老板的大骨头,却是跟北都太原的做法极为相似,闻着可能跟别家卤味类似,入口之后,却是甜而不腻,手撕起来,颇为享受。

  再加上也不知道是老板用醋不要钱还是怎么地,这骨头酥烂多味,嘬上几口,能把骨头孔隙中的汁水,都嘬出来,配合一张玉米饼,简直就是绝杀。

  粗粮的饼子并不少,老板拍了一大圈在其中,那些玉米饼,反而是少数,多的是糜子、高粱面,还有混合豆面的,颜色各异,但都有一个特点,很配这个大骨头。

  又酥又香,可是只吃一个尝尝鲜,也可以多掏点儿钱混个酒足饭饱。

  实在是全部加起来,也花不了几个钱。

  “好家伙……”

  “怎么样客人,介饼子,介骨头,介汁水,爷们儿骗你没有?”

  “没有!老板您是介个!”

  王角竖起了大拇指,给老板点了个赞。

  “过誉,过誉了啊。”

  老板还挺高兴,乐呵呵地继续忙着,这摊位跟别家的,还是要高级一些,毕竟,有围栏有顶棚,怎么地也算是能遮风避雨,吃起来也要更加干净卫生。

  两人都是稍稍地吃了一份,没有多吃,便是啃着饼子往前走。

  然后就发现新的摊位上,居然又多了“炭烤海蛎”,“爆炒香螺”,“白灼小海”……

  这“炭烤海蛎”,王角一开始没反应过来,等近了才知道,居然都是巴掌大的生蚝。

  香螺更是绝了,居然不是海螺,而是一种更修长一些的螺蛳。

  至于“白灼小海”,便是各种小杂鱼、章鱼、乌贼、白虾……Χiυmъ.cοΜ

  白灼之后,再自行沾酱料吃。

  用来下酒,正是绝配。

  这小吃街上,不管是露天还是不露天的摊位,酒水都是不缺。

  除了米酒之外,还有各种黄酒、葡萄酒、果酒。

  前来吃夜宵的人,也是分了两种画风。

  一种是穿着长衫的,身上干干净净,多是抿了一口小酒,都会回味无穷的家伙。

  另外一种,则是穿着背心、短袖短衫,手中不是攥着蒲扇,就是攥着酒壶,衣服半卷着,露出了肚皮,浑身的皮肤黝黑,几大口炒面下肚,那也是爽得多喝上几口酒。

  整个小吃街,整个夜市,再去那种宵禁的感觉,而是跟王角穿越前的认知,几近相同。

  炉火可以旺到宛若行星发动机;铁锅在翻炒的过程中,发出叮铃当啷的声响;空气中的油烟味,并不让人头疼,反而其中混合的美味香气,鼻子竟然都能够分辨出来。

  泾渭分明的香味,泾渭分明的声响。

  “哇,相公!有‘小管’啊!”

  秘制的酱油,大约是老板自己酿造的,很吃手艺。

  倘若晒得不好,酱油半点香味都没有,甚至连咸味,都会被掩盖。

  一只卷曲的白脚小章鱼,被烫熟之后,宛若一朵花,卷起来之后,沾一点点酱油,入口脆爽不说,鲜味也被激发了出来。

  只是,身为“小海”之一,这些个长脚的小白章鱼,终究还是不如“小管”。

  这些小小的,宛若笔管一样的乌贼,随便烫一下,就是极品美味。

  冰鲜的“小管”在杀龙港,那是见不着的,大多不是被重盐腌一下,就是直接现吃现杀。

  冰这个字,就离得杀龙港比较远。

  而在广州城的这一处夜市,小吃街依然充当着藏龙卧虎的道具,在这里,王角头一次看到了……冰箱。

  冰柜中的冷气,不会作假。

  这就是冰箱。

  只是,让王角惊讶的是,这冰箱的功能,居然是蒸汽机驱动的……

  牛逼!

  嗤!

  时不时,就会看到一阵白雾升腾,哪怕到了半夜,也是如此。

  随着夜晚逐渐深入,王角这才感觉到,四周的空气中,总有着一丝刺鼻的气味,时不时的雾气,不用想,肯定是蒸汽机在泄压。

  “差距,这么大的吗?”

  吃着萝卜丸子,又尝了一口“小管”,王角可以确信,这皇唐天朝的中央核心区,那些个发达的地区,甩开杀龙港的,绝非是仅仅“先进”二字可以解释的。

  差距,大得有点离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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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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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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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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