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年前,曾经强盛一时的春秋霸主越国,在越王勾践死后,内部一直处于混乱纷争的状态,朝局混乱,政治黑暗,社会动荡,三代越王被杀,世称‘越人三弑其君’。
昔日越国的霸业也就此渐行渐远。
直到最后一任越王——无疆的统治时期,楚国趁越国内乱发兵攻打,越国崩解,前吴旧土尽失,无疆也不负其名的真的失去了疆土,顺便也丢掉了性命。
越国王室四散奔逃,散落在岭南各地。
由于无疆并未立储,所以他这些儿子也是一个不服一个,谁都不愿屈居人下,索性各自建国,或为王,或称君。
其中闽越国,就是无疆长子和当地部落共同建立的国家。
顺便一说,已经被楚国吞掉的原百越王国,也就是东瓯国,是无疆次子建立的。
书归正题,闽越国东北部,一群士兵正在打扫战场。
潮湿燥热的山林之中,零零散散的躺着约莫上千具尸体,打扫战场的士兵将有价值的军备物资搜刮干净,尸体则全部运走,拉到别处集体焚烧掉。
比较令人侧目的是,这些尸体里又不少看上去奇奇怪怪的,有的五颜六色好像中了毒,有的肿胀发白宛如在水里泡过,还有的烧成了一团焦糊,死状凄惨离奇。
在战场的不远处,一处溪流的边上,则有一处军营正在紧锣密鼓的搭建。
这座正在搭建的军营属于天泽的部队。
在做好了南下的决定后,天泽又发动了几次对楚军的袭击扰乱行动以迷惑他们,顺便抢点有用的军需物资之后,就带着大军退到了闽越国的国界内。
百越诸国的国界界限其实很模糊,毕竟他们连一座城池都没有,还处于部落共治的政权结构。
基本上就是个缩小版的周王朝。
当然,中央集权这种与时俱进的新鲜玩意他们也在搞,闽越王的权力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大的,手中也握有绝对的兵权,只是对下辖的各個部落的内部决策并没有太大的干涉权力。
天泽的入侵过程,没有改变百越政权的基本结构。
他没有直接灭掉沿途的所有部落,而是给了他们效忠的选择,只要愿意转投他这位新王,那么大家就接着安居乐业,相安无事。
至于那些不识相的部落,天泽自然不会留手,全部灭掉了,顺便也好给他自己弄一块直辖土地。
而他的侵略行为,自然引起了当代闽越王——无诸的注意。
对于天泽这位和他一样同属越国遗族的百越废太子,无诸自然是有所了解的,知道这家伙一直在和楚国死磕。
没想到现在竟然放弃了楚国,调转枪头打起闽越的主意了。
若只是过来劫掠一番,无诸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和这种打游击的流亡政权交锋没好处。
但是天泽的行为显然是打算分裂他闽越国的疆土,这就不可能容忍了。
当即发兵五千,誓要把天泽直接打回东瓯的地盘去。
然后……就不出所料地一败涂地了。
不过百越人的军队确实强悍,卫庄打了个包围加突袭的极大优势开局,最后也只斩获了一千多人的人头,自己一方还填进去几百人。
无诸的部队主力还成功逃离了。
总体而言,这场和闽越王的第一次交锋,天泽还是收获颇丰。
最重要的意义就是,他真正展示了自己的实力,表明了自己拥有和无诸一较高下的能力。
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心思浮动的部落真正的投靠他,而不是表面投降,背地里却一直算计着捅刀子。xǐυmь.℃òm
同时,以此战的战场为界,闽越国东北一带约四分之一的国土算是正式落入天泽的口袋了。
顺便一说,这片土地里,有相当一部分属于曾经的百越王国,不过在它灭国后,闽越国借机侵占了一块去。
这些土地的价值对楚国来说不算多大,也就没有和闽越国计较。
现在也算是……物归原主?
无所谓,天泽不在乎,他从不掩饰自己的目的就是来抢占地盘的,是毫无正义可言的侵略行为。
还未彻底建成的大营之中,天泽正在举办酒宴,犒赏自己的部将。
不过韩非等人并没有参加,而是一同猫在一个营帐里,商谈流沙的事。
韩非,卫庄,墨鸦,白凤四人尽皆在此。
“都说越人凶悍,果然名不虚传,卫庄兄你亲自领兵竟然都没能占到大便宜。”韩非穿着骚包的薄绸衣,一边点评之前的战事,一边喝着酒。
虽然才入春不久,不过这里的天气已然足够热了,韩非甚至连外袍都不太愿意穿。
卫庄冷着一张脸,分析道,“闽越的军队战斗力超出了我的预估。”
“他们的军备虽然落后于中原,但是已经足够成熟,再加上本身的悍勇,足以抹消经过全副武装的天泽部曲。”
韩非轻叹一口气,跟着补充道,“最关键的是,地利不在我方。”
“百越的环境之恶劣,我现在是深有体会啊!”
蛇虫毒瘴,沼泽暗流,各种险恶的环境在百越之地简直随处可见,而且越往南下,这山水也就越发的恶劣难当。
即使是出身东瓯的天泽部曲,在这闽越之地都不免受到了影响。
这才只是闽越国,韩非就已经觉得这不是人类能生存的环境了,他都难以想象岭南的南越,西瓯等国的百姓该怎么活。
环境可以说是卫庄没能取得足够战果的核心因素。
他甚至都找不到一个足够合适的伏击区域。
感慨完后,韩非朝一旁的墨鸦笑了笑,“还要多亏了墨鸦兄和白凤兄的情报,否则此战还要更麻烦。”
墨鸦一拱手,“九公子客气了,墨鸦职责所在。”
接着又汇报道,“我与白凤已经探得,闽越王麾下的那支败军,此时已经撤到了一百五十里之外的一处山脉附近驻扎。”
“他们元气未伤,只怕不日就会重整旗鼓,卷土重来。”
韩非不是很在意的晃了晃酒杯,“这个倒无妨。”
“有卫庄兄和墨鸦兄你们两位在,他们来一次是败,来十次也还是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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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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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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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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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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