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少就是不好,时时显得冷清极了,一不说话,便安静得死气沉沉的。
“阿姊,你不可能一辈子都装作是个男子,若是没有足够的底气……”
若是没有足够硬气的底气,她一旦被人揭破身份,必然跌得粉身碎骨。
如今已经有人知晓了她祁阳的身份,至于性别,更是不消说的。所以顾遥才急起来了,若是不快些手握权柄,根本只能坐以待毙。
“当初阿姊一年之内便能直接直接入场,更是名列一甲,春生便是晚些读书也无不可。”春生脸上带着笑,手里的书册已经被丢开了。
但是顾遥知道,阅历会改变一个人的心性思想,甚至是天赋也会随着这些改变。
只有纯粹,才能真正做好一件事。
“你此时能静心读书,若是去经商,便再没有一心读书的心思了。”顾遥摇摇头,并不打算由着春生。
春生先是没说话,十分平静地吃菜。
“阿姊以为我喜欢读书?”
若是不喜欢,为什么会这样认真地日日对着书卷。便是她自己,也是喜欢这些的,否则绝对没有法子考出一个探花郎来。
还不等顾遥说话,春生的第二句话就出口了,“我喜欢读书,是因为阿姊也喜欢读书。阿姊心心念念想如儿郎一般,治理大齐天下,春生极其崇拜这样的阿姊啊。”
顾遥的嗓子一哽,她从前总觉得这是她自己的执念,便是再奇怪,也与旁人无关。原来不知不觉,竟然影响到了春生的想法。琇書蛧
“你……”其实她想说,你完全可以由着自己的喜好来。可反之一想,这又何尝不是她令他有的一种喜好呢。
“可我最想要的,却是阿姊能够好好的。这世间,最重要还是命啊,有了命才能有旁的。”确实是这样的,顾遥再明白不过。春生继续道:“阿姊是我最重要的人,我最想要的,其实是阿姊可以平安恣意地活着,所以阿姊,我想帮你分担一些。”
顾遥忽地沉默起来,她想给春生顶好的生活,而春生其实也渴望可以帮她啊。
“春生,这些决定会影响你一辈子。面上瞧着不过是暂时帮我,过几年继续读书,可你若是成了一个生意人,再转变为一个读书人,又尝何容易。到那时,你又哪里还一心喜欢书中文章礼义?”
最可怕的,是时光会改变人,会带着你往一个越来越远的方向走去,无法回头。
春生却笑出来,眸子亮晶晶的,不是往日的阴郁沉默模样。
“阿姊啊!我之所以想要读书,是因为阿姊。之所以愿意做生意,也是因为阿姊。说起来都是因为阿姊,所以都是一样的喜欢。”
似乎……没毛病。
“啊……”顾遥觉得自己脑子有点不好使了,似乎还是有点不对啊,一个人怎么能因为旁人来决定自己的喜好呢?
可若是有人这样,也不该去非要他不这样吧。
“阿姊缺人,让我去再合适不过。”
顾遥沉默一阵,不晓得自己该不该答应,只好道:“你且让我先想想。”
以春生的心智,把这些交给他,真是再稳妥不过。可这样的天赋,若是因为做生意耽误了,她根本就是耽误了春生一生啊!
两人吃完了饭,才各自回了房间。
顾遥当即磨了墨,铺开册子写起来,将自己当初研究出来的方子,或是自己用过的蕃贡胭脂方子写出来。
整理了一下,约莫也就有了十几种。有这些压轴的,根本不愁卖不好。
至于其余的,就用市场上大众的基本胭脂,只是制作上得想法子按着她曾经研究出来的淘澄法子精进。
至于宣传么……当初和林逸天天撕的时候,对这些贵家娘子多多少少有了解,在沧浪书院更是认识了不少这些小娘子的兄弟子侄,打入贵族圈子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最主要的,真的就是没有人来帮着她打理铺子。
最后顾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
第二日是休沐,顾遥难得睡了个懒觉,只是似乎梦里纷纷扰扰,醒来却半点不记得。
朝食是顾遥喜欢的酒酿汤圆和做得十分可爱的小包子,她想着闲着无事,所以吃得十分的慢。其实起来便半中午了,她却还是困得一边瞌睡一边吃汤圆。
不多时便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一路飘进来,顾遥迷迷糊糊的,只纳闷自己家里怎么出现一个这么出众的人物,便听到春生喊阿姊。
他穿一件淡青色的袍子,这样的袍子顾遥也有一件,是同一匹布上裁剪下来的。
手里抱着一个大箱子,顾遥的脑子转了一会,觉得有些不对。
这个箱子乃是她特意给春生买的,给他在学堂放书纸啊什么的杂物的,平白的抱回家做什么?
“你怎么还不上学?”顾遥起得晚,便觉得此时尚且还是清早。
“我不去了。”
哦,不去了啊……
什么,不!去!了!?
顾遥脑子转过来,猛地往上一蹿,起得太急了,膝盖在桌沿上磕得砰地一声,疼得顾遥没把眼泪流出来。
“你说你不读书了?!”顾遥不知道自己是气得脑子发晕还是困得脑子发晕,总觉得面前十分恍惚。
春生像是一早便猜到了顾遥的反应,十分平静地放下了手里的箱子,然后点点头。
“阿姊不必气了,我不光把先生辞退了,还将先生羞辱了一顿。”顿了顿,然后眼含笑意道:“并且还把孔夫子也给羞辱了一顿。”
根本就是彻底解决了所有的后顾之忧啊,既不担心阿姊把夫子重新请回来,也不担心阿姊请新的夫子。
顾遥看着春生,先是被气得说不出来话,然后干脆懒得生气了。
“阿姊,一年吧,一年之后我便重新来读书。”
其实春生做事,比她狠多了,可见不是心智不坚之人。
“好。”顾遥便答应了。
碎碎念:因为拖延症,我觉得最近的自己简直就忙到炸,绝望……
还有,我什么时候才能有读者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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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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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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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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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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