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返回1998>第520章 我知道有一片乱葬岗
  数日后。

  沙洲县、三郎乡、渔湾行政村、魏屋自然村。

  一辆邮政自行车平平常常地骑进魏屋村中,身高腿长的邮递员面带苦色,不时抬手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水。琇書蛧

  这鬼天气太热了,今天又是艳阳高照,晒得他了无生趣,但为了生活,还得继续这份工作。

  进村后,他问了几个人,停了几次车,送了两份信出去。

  “哎!小昂尼,魏春兰家在哪儿?你晓得不?”

  将第二封信交给一个小男孩的时候,邮递员同志抹着额头的汗水,顺口问这小男孩。

  入乡随俗。

  “小昂尼”,就是三郎乡这边对小男孩的称呼。

  要是小女孩的话,一般会喊“丫头”,但发音会很奇怪,汉语拼音都打不出来的那种。

  小昂尼抬头看他一眼,随手一指十几户之外的一户红砖屋,“那里啊!就那里!”

  邮递员顺着小男孩的手指方向望了眼,道了句谢,跨上自行车就去了。

  魏秋菊不耐烦地坐在大门口剥着毛豆,这是她每年暑假最讨厌的活,她做菜不好吃,而姐姐魏春兰指甲薄,按本地的说法,叫“水指甲”,又薄又软,剥毛豆的话,要不了多久,指甲就会撕裂。

  于是,早在12岁那年,父母把农忙期间做法的活交给她们姐妹之后,她们俩就做了分工。

  姐姐魏春兰负责做菜、煮饭。

  但择菜、剥豆这些活,就由她魏秋菊做。

  可,她耐心不好。

  让她一坐就是半个小时,甚至一两个小时,专心择菜、剥豆,那真是要了她的亲命。

  所以,择菜的活,她一般都会拉上姐姐魏春兰一起,至于当年的约定?都是亲姐妹,约定什么的,在亲情面前,算啥呀?

  好在姐姐魏春兰性子软,慢慢也就默认了这种改变。

  但剥毛豆这种活,魏春兰就算想帮也帮不了几次,一般剥一两次之后,她的指甲就会撕裂,等指甲撕裂了,就算想剥,也剥不了了。

  这不,这活就成了她魏秋菊的专属活计。

  偏偏每年暑假期间,天气热,地里大部分蔬菜都种不好,就韭菜和毛豆长势最好,成为真正的家常菜。

  这么说吧!

  放假这些天,她每天都得剥毛豆。

  一天没落。

  简直酸爽。

  想她一个体育特长生,在学校里,没事就撸铁,再不济也是狂奔在学校操场上,做一个风一样的女子。

  回家却天天枯坐在门口,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剥毛豆……

  她恨毛豆!

  就在这时,邮政的自行车在她家门前停下,铃铛响了两声,将她目光吸引过去后,骑在自行车上的邮递员挤出一抹笑容,问:“哎,这里是魏春兰家吗?”

  魏秋菊皱眉,看了看他自行车大杠上挂的绿色布袋,“对!有我家信?”

  快递员舒了口气,点头,一边下车,一边说:“对!有你家一封信,对了,你是魏春兰吗?”

  魏秋菊放下手里的豆秆,拍了拍手,起身大步走过去,“对,我就是!谁给我寄的信?”

  她神色疑惑。

  虽然她不是姐姐魏春兰,但她和姐姐在一起上大学,平时生活里,也多在一起,一时间,她真想不到这个暑假,谁会给魏春兰寄信。

  难道是学校里哪个坏种看上她了?趁这个暑假想泡她?

  “喏!你自己看吧!”

  邮递员找出一封信递到魏秋菊手里。

  ……

  拿着信件走回家门的时候,魏秋菊还在眯眼盯着信封上的字看。

  收信人确实写的是魏春兰。

  家庭地址也没错。

  但寄信人是谁,信封上没写。

  坐回门口,她有股冲动,想拆开看看。

  反正姐姐也打不过她。

  主要是她怕是学校里哪个坏种给姐姐写的信,想泡她姐。

  在她心目中,姐姐魏春兰一直是没脑子的,蠢得很,很容易被人骗。

  “嘶啦……”

  一声轻响,信封被撕开。

  正在这时,西边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打开,魏春兰快步从房间出来,一看见魏秋菊手上刚撕开的信封,魏春兰表情就是一变,惊叫一声,“魏秋菊!!谁让你拆我信的?你想死呀?”

  惊叫着,魏春兰立即以超越平常的速度冲过来,在魏秋菊反应过来之前,一把抢回那封信。

  魏秋菊刚来得及狡辩:“谁、谁说是你的信,明明是我的!”

  说着,她起身还想抢回来。

  被魏春兰连推带拍,推开。

  魏春兰:“你胡说!这信封上,明明写的是我的名字,哼!我刚才在房间里就听见邮递员问我的名字,你还想骗我?你太过份了魏秋菊!你下次再敢拆我的信,我就告诉妈妈!”

  魏秋菊微黑的脸皮有点发红。

  闻言,撇了撇嘴,坐回门口拿起豆秆继续剥毛豆,不屑嘀咕:“多大的人了,还是老一套,动不动就告诉妈妈,你可要点脸吧!还是姐姐呢!我可没你这么怂的姐姐……”

  魏春兰懒得跟她争辩,告诉妈妈怎么了?有种你别怕妈妈呀!

  鼻子一皱,对魏秋菊冷哼一声,魏春兰一转身,扭着腰肢,就回了房间。

  摔上房门之前,丢下一句:“你别磨洋工!快点剥!时间不早了,耽误了做饭,看妈回来怎么收拾你!”

  大门口。

  魏秋菊赏她一记白眼。

  魏春兰摔上房门,看了眼手里的信封,脸红红地快步来到窗边的书桌前,迫不及待地抽出信封里的信纸。

  呃,是几张折叠在一起的纯白稿纸。

  字……写的比她想象得要丑一些。

  就像一个很久不写字的人,写出来的。

  笔画之间有点生硬。

  但信的下半部分内容,写得好像流畅不少,字体好看多了。

  春兰:

  答应给你写信,这么长时间没写给你,等急了吧?抱歉啊!不是我不想写,其实我早就想给你写了,之所以等了这么多天,主要是我想多攒点事和话,然后再写给你,希望你能理解。

  对了,这个暑假你在家还好吗?有没有什么有趣的事跟我分享啊?

  有的话,你回信给我,或者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告诉我,我想听。

  还有,如果你最近很闲,觉得无聊,那也可以来市里找我,我带你去玩好玩的、吃好吃的,呵呵,对了,你不是喜欢考古吗?我知道有一片乱葬岗,要不,我带你去挖挖看?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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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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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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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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