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苏二郎中了进士,而且苏家的家世也丰厚,可是在姚家眼里头,还是一个土包子。
姚家世代居于京城,而且姚明兰的父亲如今是从三品的御史大夫,据说这位姚大人看过苏二郎的文章,对他很是喜欢,几次念叨着要将女儿许配给他。
其实,当初姚大人属意的是自己的嫡女姚明馨,结果自己的夫人和嫡女都觉得苏二郎的身份太低,出身不高,一个泥腿子出身的穷酸样,哪里有资格娶高门女?
最终,姚夫人还是执意地将嫡女换成了庶女。
听闻此事在京城的一些个小圈子里,还曾引起过轰动呢。
毕竟,这姚大人许的是嫡女,可是夫人出去了一趟,就改成了庶女,谁也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了。
当时苏二郎自然也被气得不轻,按他的意思,那就是干脆连姚家的庶女也不娶了,就此作罢。
可是后来苏大郎来了,先劝了弟弟稍安勿燥,之后又差人打听了姚家内宅的一些事,总算是将姚明兰的事情弄清楚了。
姚明兰是庶出,可是她的生母也是官宦小姐,只是因为身体不好,所以在姚明兰小的时候便早早去了,之后这个姚明兰在嫡母手底下讨生活,自然也是不易。
总算姚大人不是一个糊涂的,对于自己的儿女们基本上是一视同仁,所以这姚明兰在吃穿上可能不及嫡女,可是在其它的方面,比如说学习女红,或者是读书识字方面,都不曾被苛待了。
不是姚夫人不想,而是她不敢!
不是所有的内宅事务,她都可以自作主张的。
更何况,她是官夫人,又是出身名门,怎能让人觉得她善妒?更不能让人觉得她是一个苛待庶子庶女的恶妇人。
所以,姚明兰虽然是庶出,可是基本上的生活还是可以的。
当然,时常被罚个跪,或者是再被扣些个月钱,这些在姚明兰眼里头根本就不算什么了。
至少,身为官宦家的女儿,她该学的也都学了,该会的也都会了。
姚明兰和她的那位嫡姐姚明馨是同年出嫁的,前后相差不足一月。
毕竟身份不同,嫁妆上也自有不同。
姚明馨是嫁进了忠信侯府,嫁的是二公子。
姚明馨过的好不好苏锦绣不知道,她倒是能看得出来这位二嫂过地还是很不错的。
姚明兰现在怀了身孕,月份还浅,表面上看不出来。
“二嫂如今这食欲如何?可有什么偏好?”
“倒也没有,只是闻不得太腥的,也吃不得鱼虾类的东西。”
“怀孕的确是辛苦,二嫂忍一忍便好。咱们女人就这一样是既难受又幸福的,大多数的孕妇过了三个月后便能好一些,二嫂应该也快熬出来了。”
姚明兰笑地有几分羞赧,眸底的那股子幸福气息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我自成婚之后,便常听夫君提及你,还说当初若非是你和大哥一力撑起来,怕是他根本就不可能再读书了,更中不了进士。”
“二哥就是容易夸大其辞,哪有他说的那般难了。当初我们家的日子的确是一般,在乡下,顶多也就是能吃饱,那个时候,整月见不到肉,也是很正常的。后来我是得了师傅的指点,学了几样做点心的手艺,日子这才好过了起来。只是那个时候,是全家人都在忙,大哥在外售卖,招揽客商,阿娘和大嫂也都在后厨里帮忙,都是些个力气活呢。我现在还记得,我没力气,被大嫂取笑呢。”
张桂花就在一旁附和道:“可不是我取笑你,是你自己真没什么力气。你那会儿年纪也小,而且一手绣活的手艺也是家里头最能挣钱的劳力呢,那些个粗活自然是不能让你做。要说当初那两年,咱们一家子虽然辛苦了一些,可是吃的香,睡的好,现在回想起来,那会儿也没觉得累,就是觉得这日子有盼头呢。”
苏锦玉看了一眼被乳娘抱着的孩子,笑道:“是呀,我记得那会儿阿姐刚做出鲜花饼来的时候,可是觉得太不可思议了,还觉得那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点心了。现在想想,这点心吃了不知道多少种,还是当初吃的第一口鲜花饼最好吃。”
姚明兰也提及了自己在娘家时第一次吃到新奇的点心时,也会高兴得忍不住多吃。
其实,姚明兰是真心觉得苏家人好相处,而且也都很善良可靠的。
就看她们愿意在自己面前提及了当年的窘迫,便知道她们是没有把她当外人的。
而苏锦绣则是对这位二嫂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知。
在她们几人提及当年旧事时,这位二嫂的眼神里并没有流露出那等鄙夷的神色,甚至是还有几分的好奇,足见她是真心想要融入这个家的。
“大嫂,怎么不见旺仔?”
“在做功课呢,你二哥每天都要检查呢,每次你二哥休沐,就要把人叫过来考校一番。也亏得他管得严,要不然就这个皮猴子,还不知道怎么折腾呢。”
旺仔是苏家的长孙,可以说是被全家人寄予了厚望。
苏大郎自己是不可能科考了,自然就要把这份儿期待放到了儿子的身上。
只是这个儿子的性子太过顽劣,每每都能气得他想要拿棍子抽他。
自打他们一家人都来了京城之后,有苏二郎帮着管教,这旺仔倒是老实了不少。
“男孩子嘛,顽皮一些才是正常的。若是太文静了,只怕大哥大嫂又要担心这孩子会不会娘娘腔了。”
“就是,我瞧着旺仔就很好,昨儿还听到他背诗了,大嫂也别把孩子管地太紧了。”
张桂花笑道:“旺仔的事情哪里是我能做得了主的?如今都是你们的两个哥哥管着,我可说不上话!”
苏锦绣吃了一粒松籽道:“小四,你还没听出来,大嫂这是故意找我们告状呢!一会儿吃了饭,我们就去找大哥二哥好好说道说道,咱们的大侄子,可不能被管成了一个书呆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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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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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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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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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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