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就田举人当先生的那些月钱,都不够他自己每月在外面吃酒的。
自打田举人娶了夫人之后,在银钱上就没有短缺过。
时日久了,竟也养成了大手大脚的毛病。
其实身为举人,他每年能实际得的好处就不少,各种免税的名额,一年也能换来上百两的银子。
只是田举人的开销也大。
这宅子里头又养了两房小妾,虽然还没有庶子庶女出生,可这时日长了,只怕也是早晚的事情。
田夫人见柳夫人这里好说话,而且又喜欢田久儿,所以便特意地讨好。
田夫人手上不缺银子,她自己陪嫁的庄子商铺就有不少,也因此,田举人的日子才地过得这般滋润。
和苏锦绣以及周阮接触了几次之后,田夫人才发现自己以前究竟是有多蠢!
她怎么就能觉得男人就该着是高高在上的呢?
看看王千户对周阮的态度?
再看看柳知州对夫人的宠爱?
这一比较,自己这家里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日子了。
且不说柳知州对柳夫人的宠爱了,只说王千户那样的粗人,都不忘时不时地给自家夫人带些小玩意儿回去,而且王千户虽然也有一房小妾,却是一位故人之女,不得不收留在旁,而且据田夫人所知,这一月里,王千户至少有二十天都是歇在了周阮房里的。
这才叫对正室的看重!
柳夫人那里就更不能比了,柳知州只有一房正室,没有小妾没有通房,这是整个北安州的人都知道的事。
人家还是曾被皇上多次称赞的探花郎呢,也没见人家多么骄傲,怎么自己家的这位举人老爷,就这么自傲,这么不是个东西呢!
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而现在对于田夫人来说,那就是没有对比就不会发现自己是嫁了一个多么不靠谱的男人。
时间飞速,一眨眼,已经到了三月。
草长莺飞,春暖花开。
两个孩子也都会爬了。
方氏逢人就夸这两个孙儿聪明,寻常人家的孩子要等八九个月才会爬,可是她的这两个宝贝,那是七个月就会爬了呢。
特别是孙女,爬的那叫一个快。
柳承恩一如既往地疼爱柳艾苏小宝宝,跟去年唯一的区别,就是今年他太忙了。
自从冰雪开始消融,他就忙得一天只能睡三个时辰。
而且天天还得让人将饭食送到了前头的府衙里。
一天三顿,顿顿不见人。
苏锦绣劝过,可是没用。
用柳承恩的话说,如果不是舍不得媳妇儿,他可能晚上都要睡在府衙里了。
直到某一天,柳承恩办完事回来沐浴更衣再出来的时候,看到宝贝女儿在董姨的怀里冲着他发呆,他才惊觉不妙。
宝贝女儿竟然不认得他了!
于是,忙碌的柳大人这天竟然没急着往衙门赶,生生地抱着女儿待了一个多时辰,才依依不舍地去前头了。
自打这以后,柳承恩再忙,一天里头也一定会回来和家人一起吃顿饭。
如此,总算是让方氏的抱怨声小了些。
明明和儿子就在一座宅子里头住着,可是十天半月的不见一面儿,方氏怎么可能没意见?
现在好了,不用别人说了,柳大人被这小女儿给治住了。
苏锦绣拿这件事当笑话说给了几个好友听,可把许氏,也就是田夫人给羡慕坏了。
田家人重男轻女,一直都是喜欢儿子不喜欢女儿。
要不是因为许氏前头生了两个儿子才得了这么一个女儿,只怕久儿在婆婆那里更不得喜欢。
就这,还差点儿被一个小妾给算计了。
“对了,许姐姐府上是不是快要添丁了?”
许氏的眼神冷了冷,“早着呢,这会儿还不足六个月呢。大着肚子还天天来我院子里头请安,说的倒是好听,不能不敬主母。我可不敢担一个苛待夫君妾室的罪名,所以便故意当着老爷的面儿放出话,让她在院子里安心养胎。”
周阮点点头,有些人呀就是不安分。
大着肚子,不知道先护着孩子,不是蠢吗?
“听人说,那贱人肚子里头的是个男胎,可把我那个婆母给高兴坏了。”
苏锦绣一愣,眼神里颇有几分的同情。
只因她知道,这田举人的这房妾室,正是他的一个表妹。
听说早几年的时候了怀过孩子,只是因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门逛街被人冲撞了,于是,孩子没了。
这隔了几年又怀上了,田举人的老娘自然是最高兴的。
“不管是男是女,都是一个庶子,将来还是要在你膝下抚养的。再说了,这哪家的庶子,也没有养在妾室下的规矩。”
许氏冷笑一声,“规矩?在田家,哪里还有什么规矩?我说出来都怕人笑话,一个小小的妾室,都敢仗着田举人的名头在外头敛财呢。”
苏锦绣心思一动,“这话从何说起呀?”
“还不是有人想进州学读书的事?按规矩,一则是最低要有秀才功名的,二则是要付高束脩的才有资格进。可是这个女人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胆子,竟然敢收了别人的好处,往州学里弄进去两个二混子。”
周阮一听,也觉得这事情不得了。
“什么叫二混子?”
“连个童生的功名都没有,你觉得这种人能进州学?”
苏锦绣顿时被惊着了。
这个女人的胆子的确不是一般的大。
那可是州学,是官学呀!
上头除了各级的教谕之外,还有学政大人呢!
这怕不是疯了!
“此事非同小可,你家老爷竟然应了?”
许氏先是苦笑,又是摇头,“若是不应,我今日也不会有此一说了。我父亲花了大把的银子给他疏通关系,想不到,他竟然只想着用这个身份去讨好一个妾室!”
苏锦绣沉默片刻,眼神中带有几分探究。
“田夫人跟我们说这些,就不怕你家夫君倒霉?”
许氏一噎,随后毫无预兆地跪了下来,“还请夫人出手,妾身只求能让夫君迷途知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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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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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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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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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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