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了,你且去吧。皇庄的事情,你记得多多上心。”
“是,微臣遵旨。”
免了让苏锦绣送点心进宫的事情了,那这皇庄那头,柳承恩也就不敢再讨价还价了。
这位可是天子,是大兴朝最为尊贵的人,柳承恩还是知道见好就收的。
皇上也没薄待他,走的时候,皇上顺手将两支上等的狼毫笔直接送他了。
这狼毫笔可是难得!
狼毫,是指用黄鼠狼的尾毛做成的毛笔。
像是小楷狼毫,是用黄鼠狼尾部的毛制成,故名狼毫。其做出来的毛笔很润滑而富有弹性,宜书宜画,以画为主。
皇上赏的这两支,那就更不一般了。
只看这笔端表面呈现嫩黄色或黄色略带红色,有光泽,仔细看每根毛都挺实直立。腰部粗壮、根部稍细。把笔尖润湿捏成扁平型即可见其毛锋透亮,呈淡黄色。
而这笔杆更是用了楠木,毕竟是皇上用的东西嘛,怎么可能差得了?
皇上有赏,这是好事。
可柳承恩心里头苦呀。
出殿门的时候,还得恭恭敬敬地捧着两只盒子。
待下了台阶,便快速地将东西揣到怀里,可不能让别人知道了。
皇上只是宣他过来面圣,都已经惹人嫉妒了,若是再让人知道他还得了皇上的赏,估计能气得胡子都翘起来。
柳承恩可不想花这个心思跟他们玩儿什么宫斗计,还是明哲保身为妙。
好在,自打这一次之后,皇上一连七八天都未曾再召见他。
如此,翰林院中原本有些诡异的气氛,也总算是被平息了个七七八八。
一转眼,已经到了七月。
当初苏锦绣买下了田村的一些地之后,便听柳承恩的,让苏孝整出几亩地来,种上了春苞米。
这个时节,正好也要收了。
春苞米,在这会儿可是稀罕物。
除了嫰苞米可以直接煮熟了吃,老苞米可以做成苞米糁的饼子或者是粥之外,其它地方也都是宝。
苞米窝子,也就是苞米外面的那层皮,到了就成了枯黄的那种,可以撕成细条,然后再纺成线,最后可以做成圃团或者是草鞋等等。
至于苞米秆,柳承恩也是有大用的。
转了一圈,现在还不能收,只能先撇了一些嫩苞米,煮着、烤着换着法子的吃。
后来,柳承恩还干脆让人把这些嫩苞米给剥下来,一粒一粒的,再弄个古代牌的没有松仁苞米。
松仁这东西贵,不过还是可以少买一些的。
这道菜一做,苏锦绣连着吃了好几天,也不嫌腻。
不仅她吃,还给隔壁的两位夫人都送了不少。
杨珊珊逢人就夸苏锦绣的厨艺好,不知不觉间,苏锦绣就被越来越多的人提起了。
蒋夫人也爱吃这道菜,还特意亲自去学了回来。
可是等出锅之后,尝一口,便有些蔫。
“怎么就没有人家做的好吃呢!啧,看来我这手艺是真不行。”
柳承恩试着种春苞米的时候,还没当上翰林院的编修呢,还特意嘱咐的苏孝,一定不能忘了播种。
如今这东西种出来了,他们自己吃了个痛快,户部那边也有人盯上了。
因为苏孝发现了商机,天天让人撇上几筐的嫰苞米,然后拿到京城来卖。
嫩苞米原本也不是什么稀罕物,可问题是,现在人们都是种秋苞米,还得再有将近俩月才能下来呢。
这嫩苞米的香甜味儿,自然而然地也便得到了富家子们的喜爱。
苏孝也是个聪明人,没有自己直接弄到京城里头卖,而是跟京城的几家饭庄酒楼打好了关系,让他们在这里煮着卖。
啧,一到了饭点儿,整条街上飘着的都是苞米的香甜味儿。
可把那些个权贵们给馋坏了。
消息传到户部,自然就引起了轰动。
为什么?
户部是干嘛的呀?
那就是专门管着朝廷的钱袋子呢,直白些,就是管前些给皇上搂银子呢!
这会儿才七月,嫰苞米直接就上来了。
听说现在京城里头的嫩苞米都卖到十文钱一个了!
这是什么价钱?
这要是搁到两个月后,十文钱能买半筐嫰苞米了。
说到底,还是这东西稀罕。
现在放眼整个京城,也就只有这么独一份儿。
你说气人不气人?
到底是天子脚下,皇上又是一位明君,就算是有人想要仗势欺人,也得小心压制着。
更何况,那田地还是人家柳探花的!
户部尚书闻着这苞米的香甜味儿,那两只眼睛看到的,就是明晃晃的银子呀!
知道消息的第二天,直接就把这件事给捅到了御前!
于是,刚刚睡醒的柳探花,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被人给抬进了宫。
好在,进殿之前,人已经清醒了。
“柳卿,你倒是说说看,这么早就种下苞米,你是如何想到的?”
“回皇上,微臣也不过是想着试一试而已。说来也是赶巧了,微臣在田村置地的时间不对,正好荒着几亩地,当时的小麦都长出来一大截了,所以,无奈之下,只好让人翻了地,然后试种一下。没想到,竟然真地成了!”
柳承恩这话,还真挑不出毛病来。
这件事情,整个田村的人都知道。
当初买下的那些地,的确是荒了好几亩。
当时还有村民笑话他们是傻子呢,花这么多的银钱买下一些长满了杂草的地,而且时机也不对,啥也种不了。
没成想,人家直接种上了苞米,竟然还有了收成!
户部尚书道:“皇上,微臣看过柳编修家种出来的苞米,个头很大,而且粒粒饱实,只是如今被他们给提前收了嫰苞米,这一亩地到底能产出多少,怕是很难计算了。”
产量这个词,成功地勾起了皇上的好奇心。
“柳卿做事,朕还是很期待的。柳卿,你自己说说!”
柳承恩都要悔死了,心底里头抽空儿还在吐槽着皇上呢。
一个七品小官儿,在朝堂上被皇上左一个柳卿,右一个柳卿的叫着,真是嫌他死地不够快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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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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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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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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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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