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汪小花的穿戴,家境应该是不好,而且看着她明显很怯懦的眼神,对于身边的这位姑姑,应该是存有几分畏惧的。
苏锦绣站在婆婆方氏身后,低头牵着柳小莲的手。
“哟,弟妹,这是侄媳妇准备回门儿了?”
“是呀,时辰也不早了。四郎,你们快走吧,去地太迟了不太好。”
“是,阿娘,那我和阿锦就先走了。”
柳承恩找了村里的猎户送他们过去,对方要去镇子上买东西,也就当是顺便捎他们一段儿了。
而且连回去时的时辰也定好了,到时候会直接去苏方村接他们。
大伯母汪氏却是身子一晃,正好阻了柳四郎的去路。
“急什么,天儿还早呢。四郎媳妇儿,跟你介绍一下,这是小花,我的一个侄女,年纪和你差不多,我想着你今天回门儿,正好把小花带上吧。她家里穷,一直想去你们家做工呢,可是没有门路,现在好了,你嫁过来了,咱们就是一家人了,把她带过去,吃住就在你家了,至于工钱,看着给就成。”
最后一句,汪氏说地还十分大气,好像是苏家沾了这个汪小花多大的便宜似的。
苏锦绣无语了。
这人的脸皮当真不是一般的厚。
她娘家大伯母跟这位一比起来,那真是不值一提了。
“大伯娘,我娘家的事情,我一个出阁的姑娘如何能做得了主?您若是有心让她做工,倒不如直接去找我大哥或者是阿娘。”
汪氏一怔,似乎是没想到苏锦绣会直接拒绝。
“哟,这是什么话?你不是都嫁到我们柳家来了吗?按理说,这也是一家人了,都是亲戚,帮衬一把怎么了?”汪氏说的理所当然,大有你不帮忙,那就是不把自己当柳家人的架势。
苏锦绣微微一笑,丝毫不惧,“大伯娘这话说地对,又不对。”
“你什么意思?刚进门儿就开始指责我这个长辈的不是了?”
汪氏已经开始了大吼,这嗓门儿,又正好是这个时辰,自然而然就吸引过来了不少人。
苏锦绣扫了一眼,都是聚在了门外头,人家没进来,她也不能将人家赶走,而且这会儿再去关门,反倒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了。
“大伯娘误会了。您说我嫁到柳家了,这自然是对的。可是我与这位姑娘素不相识,昨儿去认亲的时候,也没有这位姑娘,所以,不知道您所说的一家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锦绣注意到汪氏的脸色变了,又道,“不如,我待会儿去问问阿爷阿奶?若是他们也不知道,那我就只能去问问族长爷爷了。毕竟我刚过门儿,这族人认不全,甚至是没见过,也是正常的。您说是吧?”
汪氏没想到苏锦绣竟然这么能说会道。
几句话就把她给噎在那里了。
指着苏锦绣的鼻子,“你,你你……”了半天,也没有再说出个所以然来。
柳承恩站在不远处,强忍着笑。
他这个大伯娘可是一个脸皮厚,又惯爱占便宜的。
难得今日让她吃了瘪,柳承恩自然高兴。
最终,汪氏还是被方氏给绊住,然后柳承恩和苏锦绣顺利地出门了。
至于那个看起来瘦弱可怜的汪小花,则是始终低着头,一副丫环奴婢的作派。
一路上,苏锦绣的心情还不错。
柳承恩小声地跟她说着一些大伯娘的事,而且再三言明了,以后遇上了,也不必给她留情面。
三朝回门,在乡下人家也是大事。
条件好的,在婆家受宠的,就会多带一些礼品回来。
条件不好的,又或者是不得婆母喜欢的,回门的时候,顶多就是带上一把青菜,或者是几个鸡蛋了。
而苏锦绣回门,自然是有好多人都等着看呢。
特别是方敏娘,一大早上起来,就穿戴整齐了,一顿早饭的功夫,往村口跑了三趟。
方敏现在是听到苏锦绣这个名字都觉得不舒坦,“阿娘,她都嫁人了,你还盯着她干啥?”
“你懂什么!那柳家家境不好,苏锦绣出嫁的时候多风光呀!又是花轿,又是那么多抬的嫁妆。我倒要看看,这回门礼,他们拿不出来,苏锦绣这脸面往哪儿搁!”
方敏实在是不能理解她娘的想法,“有脸没脸的,跟我们也没有关系呀。行了,您就消停一些吧。”
自打出了宋二郎被打一事,方敏就觉得自己不能再往苏锦绣身边靠了。
自小到大多年的情谊,苏锦绣都能弃之不顾,可见是个心狠的。
如今宋二郎瘸着腿被带去了边关,也不知道将来是死是活。
方敏现在也到了成亲的年纪,可是因为之前宋二郎的事,到现在婚事也没有说成,一心着急不能让自己熬成老姑娘的,哪里还会去管苏锦绣的回门礼?
在她看来,苏锦绣哪怕是什么也带不回来,照样是苏家的宝贝闺女,不是她能去消遣的。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怨怼,方敏已经想清楚了,她要想压苏锦绣一头,除非是嫁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
否则,这辈子就注定了要被她踩在脚底下!
方敏当然是不甘心的。
所以,这几日出门也愈发地勤了。
苏锦绣回门带的东西不少,除了一些鸡蛋和一大块儿肉之外,还有一对儿野兔,外加好几张皮子。
“这兔皮也不值什么钱,正好天要冷了,岳父岳母可以做一个护手或者是做成了皮褥子也不错。”
“你有心了。”
杨氏对于这个女婿那还是相当满意的。
回门酒,那不仅仅是他们这一家子,老宅那边的人也都是要被请过来的。
也算是让女婿过来认亲的。
苏老爷子到底是读过书的,一顿饭下来,话不多,倒是时不时地关注一下他的功课。
苏锦萍在女席这边,时不时地偷瞄几眼过去。
乡下人的规矩少,虽说分了男女席,可是都摆在了厅堂里,中间也没有用屏风遮挡,所以柳承恩的俊俏容貌以及他儒雅的谈吐,都让苏锦萍看了个仔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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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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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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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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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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