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就是红色的天空,更被浸染的如欲滴血,云霞如烧,瑰丽壮烈。
仿佛永无白昼,只有晨曦与黄昏。
在落日下战死,在朝阳下复活,唯有血色凝固不变。
那是生活在蓝天白云下的人,难以体会的悲壮与雄烈。
砰砰砰!
大地震动,群山震颤,一个巨人迈着沉重的步伐前行,身上竟背负着一座小山一样的宫殿。
宫殿高高耸立着白色高塔与金色圆顶,错落着庭院与回廊,被霞光染成一片鲜红,仿佛一座辉煌的神殿。
它也比世上绝大多数殿堂庙宇更有资格被称作“神殿”,相比于那些石雕泥塑,这里面住着一尊活生生的阿修罗斗神。
庭院深处,一个中年男人悠闲的斜靠在躺椅上欣赏着歌舞。
歌姬只有一人,身上披着纱丽,脸上蒙着面纱,光洁如玉的额头上生者一支尖尖的白色独角。
她舞姿曼妙,如飞鸟凌风,孔雀献翎。歌声哀婉动人,如丝如缕,若有若无,令人如痴如醉,将这庭院变成了一片林间秘境。
远方战场的厮杀声传到这里,也被歌声冲淡,成了微不足道的陪衬。
男人眼睛半开半闭,也听到如痴如醉。
一个矫捷的身影忽然从虚空中跃出,却是一尊阿修罗皇,立刻半跪在地,拱手道:“尊神,那小子依然不肯归降!”
来自战场的杀伐之气猛然冲破静谧,歌姬并没有停止了吟唱和舞蹈。
尼达姆恋恋不舍的睁开暗红色的双眼:“不愧是紧那罗,虽是靡靡之音,却令人难以割舍啊!”
紧那罗乃是八部众生之一,以能歌善舞著称,既不属于天道,也不属于阿修罗道。但主要生活在天道,被称为“音乐天”。
往往在天道与阿修罗道历次的大战中,当做“战利品”被掳掠到阿修罗道来。她们的歌声是世间最极致的享受,有着“歌神”的美誉。
尼达姆抚摸着脸上浓密的胡须,问那阿修罗皇:“我若是将她当做礼物,他会归降吗?”
“尊神,我看那小子就算是战死也不会降服!”阿修罗皇似乎想起了什么,心有余悸的样子,又有着毫不掩饰的敬佩。
“那就没什么用处了。”
尼达姆随意一挥手,紧那罗女人头落地,无头的身躯仍在舞蹈,蒙着面纱的头颅仍在歌吟,更加哀婉凄绝,如杜鹃泣血。
阿修罗皇一时间心神摇撼,不能自已,连忙鼓舞斗志,谨守战心。这样的歌声若是听的太多,定会磨损战心。
尼达姆捻着胡须翘起的尖端:“你若是挺身而战,还有一线生机!”
紧那罗女随着轻盈的舞步,优雅的捧起自己的头颅,仍自顾自的歌吟。
“宁歌而死,不战而生,冥顽不灵。”
尼达姆惋惜的摇摇头:“我亲自去会会那‘小明王’!”
明王军,中军大帐。
罗睺小明遣散了部将,独自面对一张地图。
忽然竖起耳朵,尖利呼啸声,由远而近,顷刻之间,便冲破了重重军阵,迈入大帐中。
“终于见面了,小明王!”
尼达姆悠闲的像是散步一样,望着罗睺小明的背影,眼中却充满了志在必得的热情。
并不是他有什么特殊的取向,而是这个人才实在是太难得了。
纵然不能施展罗睺一族的神通法术,罗睺小明表现出的天赋实力,依然是惊才绝艳。
正面对决,无畏任何阿修罗皇;指挥大军,能与堂堂斗神对阵;同时还通晓刺杀、射猎等多种战斗技艺,这是他血液中流淌的东西。
战争持续到现在,尼达姆斗神麾下所有的阿修罗皇,都对他是心服口服。
尼达姆则比任何人都更加明白他的价值。斗神也要浴血奋战,才有机会成为真正的阿修罗王战神,而敌人除了诸天就是其他斗神。ωωω.χΙυΜЬ.Cǒm
若是在与其他斗神决战的时候,后方有这样一员大将,帮他指挥大军、汇集军气,至少多出三成胜算。
“这是红天送给我的礼物!”尼达姆在心中赞美着红天,眼神更加热切。
罗睺小明转过身来,胡子拉碴,满面风尘,一双眼睛依旧明耀如星。
刹那间,竟给尼达姆一种错觉,对方是可以与自己平起平坐的一方斗神。
“尼达姆斗神,你可以称我为‘明’,或者‘明王’。”
罗睺小明专门隐去了“罗睺”这个姓氏,还有李青山强行送给他的“小”,只保留了一个“明”字,让属下们称他为“明王”。
一转脸,又被强行在前面加了一个“小”字,不由很不开心。
“明王!好大的口气,连我也不敢如此自称!”尼达姆戏谑道:“你若不是如此号称,我也不会这么快注意到你。”
“明王”在阿修罗道是非常僭越的称谓。
阿修罗在渡过七次天劫,成为真神之后,到西方极乐世界,灵山大雷音寺朝见佛祖,经过一番考验之后,才有资格获封为“明王”。
明者,乃智慧光明;王者,能驾驭一切。
明王显忿怒之相,护持佛法,吓退魔障,代表着佛门威严。
一个阿修罗皇自称“明王”,就跟一个阳神修士自称“真仙”一样,狂妄到近乎无知。
“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罗睺小明淡然道,他不过是要拿回属于他的一切。嗯,李青山没少拿这句话跟他吹牛。
“好,很好,我很欣赏你这一点!”
“斗神所为何来?不会是准备亲自出手吧?”
尼达姆直言不讳的道:“归降我吧!你的地位将仅在我之下,我还会让你统帅所有军队。”
罗睺小明微一挑眉,似乎也没想到尼达姆原来有这个打算。
他刚回归阿修罗道,修为就已经不弱了,还真没遇到过有资格让他归降的对象。
之前就更不必说了,作为罗睺神族,所有阿修罗在名义上都是他的臣属。也没有像普通阿修罗一样,在底层经历过那么多争杀。
尼达姆还以为他心动了,更进一步劝说:“你还很年轻,需要更多的积累和历练,追随我征战四方、开阔眼界,成为斗神不过是时间问题!”
这对一般阿修罗皇来说,确实个最好的选择,但对罗睺小明来说,归降必然会消损战心。而他最缺的就是时间,他的母亲随时都有可能注意到这里,且身为罗睺绝不会奉其他阿修罗为主。
他冷然一笑:“不需要你,我也一样可以成为斗神!”
尼达姆脸色一沉,顿时变得丑陋狞恶:“任何一个斗神都不会容许你这样的人物轻易崛起,而我今日哪怕是亲自出手,也要留你在此!”
“你们这些斗神还真是小气!”罗睺小明轻蔑一笑,摇了摇头:“这倒是我一开始没想到的。算了,你跟我老大谈吧!”
“老大!?”尼达姆眉头一皱,莫非在他的身后,已经有其他斗神,那事情可就棘手了,须得速战速决,把他拿下。
就在他准备出手的那一刻,一个男人忽然从大帐的黑暗角落里走出来,拍着胸脯:“没错,就是我!”
尼达姆心中一惊,竟没有察觉到这人何时出现的。
罗睺小明道:“太慢了!害我说了一堆废话拖延时间。”
“有你这么对老大说话的吗?”
“少废话,你行不行?”
罗睺小明质疑道,区区一个元神跟斗神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
“男人,没有不行!”李青山眼光一闪,指着尼达姆的鼻子喝道:“喂,孙子,你收我小弟之前,有没有问过我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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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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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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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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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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