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源已伸手取了悬在车粱上的灯笼,挑帘下了马车,站在车前,笑道:“今天下了一天雨,又是夜里,地上多有积水,你这般回去,行路恐有不便,不如乘车才是。好了,不需客气就是了,明日下值后,我在家中备下薄宴,再行叙话。”
读书人,往往不喜不速之客,拜访也好,做客也罢,凡是约好,往往都示隆重。
一请二问三提溜。
贾珩闻言,寻思这似乎是通家之好,冲宋源拱手,说道:“既蒙盛情,就多谢先生了。”
宋源点了点头,提着灯笼,摆了摆手,向着家中走去。
马车辚辚转动,贾珩和赶车的宋家老仆说了地址,而后就向宁荣街驶去。
车厢之中,贾珩面色沉静,外间街道商铺与宅院大门之外悬挂的灯笼,交错而过,稀疏灯光,将那张正在闭目养神的冷峻面容映照得一明一暗。
贾珩渐渐闭着眼睛,思绪翻涌,开始回顾这几天的经历,以及接下来的打算。
这是他前世边防从军的习惯,写一些日常总结什么的,总结过去,思虑将来。
前日,初步解决了前身的婚事难题,又与贾珍发生冲突,本意也有和贾家做初步切割意,但贾母将晴雯给他,算是暂时弥合了这种割裂之势。
当然,这还要再看……
此外还在原身单纯的社会关系上,得以进一步拓展,习武也算有了着落,而往科举仕途方向的努力,更是有了一些眉目。
“要格外重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想起方才与宋先生的交谈,贾珩心底忽然浮现了这么一句话,转瞬将其压下。
“未来一段时间,还是要忙娶亲,进学,习武……”
贾珩思量着,最后索性放空自己,不再思虑。
“贾公子,柳条胡同到了,巷口太窄,马车进不去了。”在贾珩思绪纷飞之时,马车外的老仆,拉缰绳止住马车,说道。
贾珩睁开眼睛,剑眉之下,眸光熠熠,拿了一旁的雨伞和布包,挑帘而出,拱手道:“多谢老伯,还请代我向宋先生致意。”
老仆笑着应了一声,然后赶起马车,向着宁荣街外走去。
贾宅,贾珩进院之后,和蔡婶说着话。
“珩哥儿,今天回来的倒挺早儿,我正说呢,路上有积水,怎么回来呢,正想让你李叔过去接你呢。”蔡婶从灶屋中走出,端着一盆热水说道。
“一位先生顺路,载了我一程。”贾珩解释说着,一边往廊檐下走,一边问道:“你和晴雯都吃饭了吧。”
说话间,抬眸就见晴雯一袭翠色罗裙,捏着手帕,俏生生站在廊檐下。
迎着少年投来目光,晴雯快步上前,接过贾珩手中的布包、雨伞等物,应道:“我们吃过了,公子可吃过了?”琇書蛧
贾珩点了点头道:“吃过了。”
说话之间,主仆二人进了东窗厢房,贾珩将文稿放在书架子来,冲正在沏茶的晴雯招了招手,道:“时间还早,今日先教你认几个字。”
说着,将《千字文》翻开第一页。
晴雯抿了抿粉唇,扭着水蛇腰盈盈而来,将端着的香茗放在书案旁,杏眸有着几分畏难,道:“公子,真的要学啊。”
“快过来,等你学完,我还要写稿。”贾珩起身,拉过晴雯的胳膊,将其坐在椅子上,然后坐在一旁。
二人这时并排坐在一张长条书案之后,灯笼烛光映照,倒还真有几分前世初中生晚自习的既视感。
晴雯微微偏过螓首,偷瞧着一旁的少年,只见那侧脸被灯火映照得不见往日冷峻,线条柔和,不知为何,只觉得一颗心,忽然跳得有些快,脸颊有些发热。
“这八个字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贾珩开口说着,不见反应,转头看着正目光低垂,一副走神之状的晴雯,皱了皱眉,屈指轻轻弹了脑瓜崩儿,清声道:“想什么呢,专心一些。”
晴雯“啊”的一声,第一反应是柳叶眉倒竖,杏眸圆瞪,下意识要破口大骂,但话到嘴边,在那温润目光注视中反应过来,轻哼一声,委屈地撅起樱桃小嘴来,清声道:“公子你怎么打人啊。”
贾珩无奈道:“我看看,我方才也没怎么用力啊,没疼着吧,方才一时情切。”
此刻,查看少女的额头,空气刘海儿之下,明洁如玉,并未有红印什么。
晴雯迎着那温煦目光,尤其是近在咫尺的热气,连忙偏过螓首,说道:“没有,不疼的,刚才是我走神儿了。”
“嗯嗯,下次我也不弹你了,识字罢。”贾珩点了点头,对晴雯温声说道。
“嗯。”晴雯声若蚊蝇地应了声。
之后,晴雯认字倒是没有再走神,跟着贾珩念着字音,其中,贾珩以黄麻纸写了小卡片,做猜字游戏,让晴雯来辨识,以加深记忆。
本就是小姑娘,学东西比较快,不过小半个时辰,晴雯就已认下两组卡片,十六个字。
贾珩想了想,觉得头一天还是缓一下,端起一旁的茶盅,笑道:“你初学,今日先到这里。”
晴雯却还有些意犹未尽,扬起一张娇媚、明丽的瓜子脸,清笑道:“公子,要不你教我写字罢。”
贾珩笑道:“先认百儿八十个字,再写也不迟,没有一口气吃成胖子的。”
晴雯轻声道:“公子……我想写我自己的名字,公子早上给我写的……那两个字。”
贾珩闻言,默然了片刻,温声道:“好吧。”
说着,拿了一个毛笔,递给晴雯,说道:“要学字,首先要学持笔。”
见晴雯伸出左手来接,看着那只指甲涂了凤仙花汁的素手,失笑了下,说道:“初学蒙童,往往都喜左手书写,虽我也觉得便宜,但世人多用右手……还是用右手为好。”
晴雯撇了撇嘴,将另外一只手伸出。
贾珩先示范了下,讲解持笔要领,并说为何这样持笔,是否得力,然后让晴雯来持笔。
但学过书法的都知道,持笔动作需要多次矫正。
晴雯一开始,只觉怎么都不对,一时也有些烦躁,将毛笔重重放在纸上,气鼓鼓道:“太难了,我……我……”
我了半天,迎上那双“如父如兄”的目光,愣是将“不学了”三个字给咽至喉咙中。
她本来以为这写字也如认字一样有趣,没想到她连个笔都拿不对。
她只是想写下自己的名字,怎么就这般难。
这就是初学者的心态,急于见到反馈,但世间许多事,往往都是功不唐捐,积少成多。
需要坚持而获得的成功,快乐往往能持续许久,这个就叫延迟满足,相反**乐一样的快乐,廉价而短暂。
贾珩想了想,拿起毛笔,轻笑了下,说道:“拿笔真没有你刺绣拿针难,你别这么急躁。”
晴雯抬眸看着少年,将脸蛋儿扭过一旁,贝齿轻咬下唇道:“公子,是我,是我……太笨了。”
贾珩笑了笑,道:“心灵手巧的晴雯,怎么会笨?”
贾珩想了想,轻声道:“要不先带你写几个字吧,找找感觉。”
说着,拿起毛笔,抓起晴雯的右手,将毛笔塞进少女手中,在少女羞涩与惊讶的目光中,握持住笔杆,向那黄麻纸上写去。
“晴雯。”
定定看着黄麻纸上书写的字迹,感受那掌心传来的温厚,晴雯一时顾不得羞涩,喃喃道:“这是……我写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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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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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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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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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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