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高山果园大树田野哪个不同类>第二百一十章:求婚
  家里好长时间没有住人了。

  下午,叶墨帮着收拾了房子。

  小眠家里有个大砂锅,四点过,叶墨将砂锅洗干净,火腿洗干净……开始慢炖。

  小眠爸妈今年还要种水稻,三亩多。

  去年是稻虾混养,今年只种水稻,不养殖小龙虾了。

  他们这边种水稻赚不了多少钱。

  每家每户拥有的土地太少了,像小眠家,就只有三亩多的土地,全部种水稻,估摸着能有四千斤的产量。

  肥料钱,收割机的钱……

  现在的谷子价格也上涨了,每斤1块7。

  扣除开支,能有四五千的收入吧。

  怎么说呢。

  即便有收割机来收割谷子,晒谷子的时候,也特别累。但是有几千块钱的收入,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还是可以。xǐυmь.℃òm

  现在农村家庭,纯种田家庭,很少很少了。

  六点过了。

  砂锅里面还煮着火腿,香味弥漫开,隔着老远都能闻到。

  “在煮什么啊,这么香。”林小林走了进来,道。

  “在煮火腿。”林小眠道,给拿了西瓜过来。

  “妹夫种的西瓜?”林小林尝了一口,黑皮西瓜,真甜。

  林小眠点点头,继续削冬瓜皮。

  “小林。”叶墨从厨房走了走出,笑着给林小林递了根香烟。

  “你要喊我二哥。”林小林接过烟。

  叶墨笑了笑。

  “你那边的西瓜,已经卖完了?”林小林说。

  “嗯。”

  “我还说有空去你那边买一些回来吃。”

  林小眠指了指客厅:“那边,你待会儿抱几个回去。”

  林小林探头看了看,嘿嘿笑道:“谢谢哈。”

  “绵羊。”王蓉在外面喊道。

  “哎。”林小眠应了一声:“进来。”

  “在煮火腿?”王蓉在外面就闻到香气了。

  “嗯。”林小眠指了指桌上的西瓜:“吃西瓜。”

  “我想吃火腿。”王蓉笑着说:“我老远就闻到香气了,煮的什么火腿?”

  “宣威火腿。”

  林小林给王蓉切了一块,对林小眠说:“对了,正式给你介绍一下,王蓉……你今后要喊她二嫂。”

  林小眠抬起头,嘴角轻轻抽了一下:“二嫂?”

  “哎呀。”王蓉嘿嘿笑着:“还是喊我蓉儿就好了。”

  林小眠白了她一眼:“啥时候的事情,现在才通知我。”

  “前几天,你二哥他忽然跟我表白。”王蓉笑道。

  林小眠切好冬瓜了,递给叶墨。

  叶墨将冬瓜拿到厨房,切块……

  砂锅里的火腿,已经炖两个多小时了,叶墨将火腿捞出来,就着火腿的肉汤,将冬瓜煮了下去。

  叶墨炖了5包火腿,炖的时间足够长,特别的香……

  叶墨切了一块带肥肉的部位,这个火腿肉已经完全软化了,火腿皮超级香,肥肉的部位有油脂香味,瘦肉咸咸的,带着浓郁的火腿风味。

  叶墨切着火腿肉,一边偷吃。

  林小眠也进来吃了几块:“很好吃哦。”

  “嗯。改天我们去宣威耍,多买几条回来。”叶墨道。

  “开饭了。”林小眠将切好的火腿端出去。

  叶墨将砂锅里的冬瓜倒了出来,冬瓜吸了火腿的汤汁,有一点点咸味儿,特别鲜,以及浓郁的火腿风味。

  用火腿汤煮出来的冬瓜,也是一绝。

  “这个火腿,一斤多少钱?”林小林问。

  “60块钱1斤吧。”林小眠道。

  “这么贵啊。”

  叶墨吃了块带肥肉的,说:“如果去当地买,可能要便宜一点。”

  在火腿里面,金钱腿,应该是比较便宜的部位。

  10斤金钱,煮出来,肉还是挺多。

  八个人,完全够吃。

  火腿美味,吸收了火腿汤汁的冬瓜,味道更好。

  晚上虽然只有两个菜,也是一顿豪华大餐。

  第二天。

  叶墨开着车,和林小眠去了一趟凉城。

  春城比较小,以前是凉城的一个县,近几年才升级为市。

  凉城比较大,人多。

  要结婚了,得准备婚戒。

  之前脑袋都晕晕的,那天在花城买车,叶墨都有想过买婚戒,但又给忘记了。

  “戒子意思一下就行了,别买太贵的哈。”林小眠说:“钻石那种东西都是骗小女生的。”

  “买人造钻石?”

  “人造钻石和天然钻石,材质都是一样。买婚戒,选个好看的就行了。”林小眠说。买太贵的钻石戒指,没有意义……

  住在农村,婚戒……有钻石的那种,不可能经常戴着。买贵的戒子,不如买一条漂亮的项链,或者耳坠。

  “不过,我还想要项链和耳坠。”林小眠看着叶墨,卖萌的笑着。

  “嗯。去店里,你看着喜欢的选。”

  叶墨也就来过凉城几次,找到家专门卖黄金珠宝的店,进去挑选了一对婚戒,三千多块钱……也不算便宜了。

  毕竟是婚戒……

  再挑选了一条项链,一对耳坠。

  林小眠选东西有些麻烦,在店里,足足看了半个多小时。

  离开珠宝店,两人逛商场,买衣服。

  领结婚证不是办婚礼,也得穿着漂漂亮亮才行。

  林小眠好久没有出来逛街,就特别兴奋,带着叶墨到处跑。

  下午,叶墨借口去卫生间,让林小眠自己逛,他偷偷出去买了一大束玫瑰花。

  回去的路上多大山。

  叶墨早上来的时候留意了沿途风景,回去的时候,叶墨就将车子开去了河滩。

  “去哪儿?”林小眠问。

  叶墨在河滩停了车,出去打开后备箱……

  小河的鹅卵石滩,非常宽敞。河对面就是大山一座,风景秀美。

  “你干啥啊?”林小眠也跟着出来,就见叶墨从后备箱里拿出一捧玫瑰花,忽然单膝下跪……另一只手上,拿着戒子。

  看到这,林小眠有些蚌埠住,好笑,又感动。

  叶墨也是硬着头皮的,多多少少吧,就有些尴尬,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就大喊道:“林小眠,嫁给我。”

  林小眠重重的点了下电脑,伸出手。

  叶墨拿出戒指,戴在了她的手上,等到叶墨站起来,就扑入了他的怀里:“什么时候买的花啊?”

  “下午,我说累了,让你自己逛的时候。”叶墨道。

  林小眠轻轻拍了叶墨几下,感动的,眼眸泛起了水雾,就紧紧地抱住:“我以为没有求婚的环节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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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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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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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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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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