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大圣传小说全文阅读>第一百三十四章 食骨巫王
  “王上的心情可好一些?”殷晴笑道。!

  “心情倒是好说,只是我的运气未免太‘好,了!”李青山瞧了殷晴一眼,她美眸盈盈含笑,冲淡了身上凛然杀气,倒是越来越有女人味儿了。

  “这其实算不上偶然,寻常阿修罗帅战心如铁,根本不愿离开修罗道,唯有拿这种重型兵刃的家伙,才会反应不及,被吸入修罗场中。就算不是狼牙棒,也是大锤之类的。等到修罗场的力量变得更强,就会有其他兵刃了,不过我这种刺客,却是想也不要想。”

  殷晴一手恰着腰,炫耀的似乎不只是刺客的身份,还有傲人的身材,没有丝毫羞怯。

  “原来如此,这也算是我运气不错……”李青山笑了笑,感觉到身旁小安的目光,轻咳了两声,收敛神色:“奇怪,食骨巫王应该已经得到消息,怎么还不来为族人报仇?难道正在闭关?”

  这一战,几乎将雾州的食骨巫民部落一扫而空,十万食骨巫民丧命,根本不可能封锁住消息,命令十大洞主秘密行事,也是为了赢得祭炼修罗场的时间,现在又过去了一个月,事情早就该传开了。

  十个洞主几乎行遍了雾州各处,转战数百个食骨部落,想一点行迹都不露是根本不可能的,食骨巫王只要稍微调查一下,很容易便可顺藤摸瓜,寻到野人山。

  李青山也已做好准备,等食骨巫王来攻打野人山的时候,用法阵消耗其力量,再暴起出手将其陷入修罗场中,再配合万毒老祖、小安、殷晴,将其围杀,然后便可拿下食骨巫城。

  完成这一切后,修罗场必将变得更强,有益于他修行“虎魔变”·且有可能在激战中,突破虎魔五重。这计划不说天衣无缝,也算是环环相扣,然而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音讯,不禁令人奇怪。

  小安道:“没关系,他不来我们就引他来。”

  雾州东部,一座雄伟壮阔的城市,高低错落的石质建筑上爬满的爬山虎,随着季节的变换,展现出不同的颜色。虽然比不上清河府城的精巧雅致·但也别有一番风味。

  城中灵气浓郁,犹在野人山之上,竟是一片难得的福地。城中心处一座高高的山岗上·坐落着一座气势恢弘神殿,正是这片福地的核心,比野人山的八荒殿更胜一筹。而城外成千上万的树木都伐去,瘴气也被驱逐,开辟成连绵起伏的田野,充满了勃勃生机。

  当夕阳西下,神殿中响起悠长的号角声,农夫们成群结队的回到城中,夕照将城市田野染成一片明红·神殿显得越发的恢弘高贵,一派安宁祥和。

  一位农夫走过城门的时候,向城门楼上望去·古老字体深深刻着四个大字——食骨之城。

  城中有百万人口,只有百分之一是食骨巫民,其他的都是凡人·或者说“菜人”。

  男人们被驱使着日复一日的耕作,因为福地的灵气浓郁、食物充足,个个体格强健,孱弱残疾的婴儿生下来就成为食物,不过只有地位较高的食骨巫民才有资格享用。一般的食骨巫民只能等男人们身体衰弱失去劳作的能力后,才能大吃一顿。

  而女人们则不用耕作,她们工作只有一个·那便是生育,一个接一个的生育·直到失去生育能力,也会成为食物。

  如此这般一代代的繁衍生息,少数的幸运儿会被培养成食骨巫民,其他大部分就是所谓的“菜人”,生出更多的食骨巫民或者菜

  这里是食骨巫民的圣地,不必辛苦狩猎,与各方巫民争斗,便可得到充足的食物。不过哪怕是百万人口,养育这百分之一的食骨巫民已是极致。而菜人的数目又受制于土地的面积,不可能再扩大。

  所以每隔几年便会有一批食骨巫民被放逐,化为一个个食骨部落,散布于整个雾州,而在这些部落中,若是达到一定的修为,或者表现出极佳的天赋,也有机会重新回到食骨之城,朝圣者络绎不绝。

  但是近来,朝圣者忽然消失了,城中议论纷纷,食骨巫王派人出去调查,还没有结果。

  “到底是谁?竟敢如此大肆捕杀我的族人?”

  食骨神殿中响起震怒的声音,打破黄昏的宁静,传遍全城,无论是食骨巫民还是凡人,都向着神殿的方向跪伏在地,噤若寒蝉,喧闹的城市忽然安静下来。

  食骨神殿的最高处,是一块高约百丈的石壁,绘画着一副栩栩如生的穷奇图腾,俯瞰着整个城市。

  图腾石壁前,一个中年男人站在高高的台阶上,挥舞>的黑色权杖,满脸暴怒之色,他身上披着玄黑底色、暗红镶边的长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威严王者。

  然而额头的独角,还有背后的羽翼,还有那直冲云霄的恐怖气势,皆彰显着他的身份——食骨巫王。

  “巫王,根据占卜的结果,敌人来自于南疆。”

  大巫祝站在台阶下,仰面用尖锐嘶哑的声音禀告,她形似老妪,身躯佝偻的不成样子,只有十岁孩子般高,头上戴着黑色羽冠,穿着褴褛的彩色巫袍。www.xiumb.com

  “南疆?难道万毒教?”食骨巫王身后的暗红色羽翼,愤怒的挥舞着。

  “不,巫王,不是万毒教,是野人山的洞主们下的手。”大巫祝道。

  “野人山?就凭他们,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食骨巫王皱了皱眉头才想起那是个什么地方,野人山在雾州不过是二流势力,一群乌合之众,如果只是剿灭了几个食骨部落,那还不算什么,他其实不太理会外面食骨部落的死活。然而这样的灭绝行动,性质就截然不同了,分明要结下死仇,他们哪来这么大的胆子?

  一般弱小部落也就罢了,那几个强大的部落,有二次天劫的食骨首领或食骨巫祝坐镇,占据着地利优势,怎么会这么简单的被攻陷。

  “野人山已经不是过去的野人山了,现在被一个叫做李青山的白鹰统领占据着,用血誓书控制了十个魔修为十大洞主,自称野人王,与万毒教争锋。”大巫祝道。

  “野人王!他渡过了三次天劫,那怎么会是白鹰统领?”

  食骨巫城距南疆数万里,食骨巫王一直在城中潜修,对于李青山知之甚少。

  “不,他只有二次天劫的修为,但是实力很强,就连万毒教都吃了大亏,满门弟子死的七七八八,万毒老祖也拿他没办法,至于他为何这么做,就不得而知了。”大巫祝眸中流露出一丝忧虑。

  “野人山?很好!李青山,很好!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在成里当一辈子菜人,每天割他一块肉吃,定可助我的修为更上一层楼!”

  食骨巫王口中满是尖锐的獠牙,羽翼砰然张开,狂风流卷四溢,便要飞驰万里,擒拿李青山等人回来下酒。

  这并非轻率,而是源自于巫王的自信,只要明白了敌人所在,没有同级别的对手,什么天才,什么法宝,就是土鸡瓦狗。只是他不知道,万毒老祖也是怀着这样的自信,前往攻打野人山。

  “巫王,请等等,李青山的师门是青州的天龙禅院,师傅是一位僧王,跟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女子,也是天龙禅院的弟子。”

  “哼,天龙禅院!他们敢来雾州吗?万毒老祖尚且不怕,难道我会怕?”

  青州三大宗门实力雄厚,食骨巫王也久闻大名,天龙禅院四大金刚名震天下,但就凭两州的敌对关系,根本不用太担心。

  万毒老祖也是这么想的。

  大巫祝不敢说,万毒老祖吃了这么大的亏,也没把野人山打下来,“出战之前,理应祭祀穷奇大神,进行占卜。”

  这一打岔,食骨巫王的怒火平息了许多,觉得大巫祝的话不无道理,这件事处处透着古怪,别的不说,单单把握住每一个食骨部落的位置,就不可思议。

  食骨部落有大有小,并不像一般的部落那样,在一个地方世代经营,而是得经常流动,以寻觅更多的“食物”。

  一个从青州来的白鹰统领,竟然能精准的把握住每一个食骨部落的位置,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展开打击,未免太超乎他的能力了。

  而且一个很大的疑问是,他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到底有什么样的利益或者说凭依,才让他敢这么肆无忌惮。

  若是为了炼器,找十万凡人岂不是简单的多,食骨巫民重在炼体,除了渡过天劫的极少数,一般食骨巫民的魂魄并不比凡人强多少。

  难不成,其中有着更深的阴谋?现在天下大势越来越动荡,在这种时候,两个天龙禅院的天才弟子,不老实在青州修行,却冒着极大风险来到南疆,究竟是为了什么?

  冷静下来这么一思考,真是波诡云谲,不可大意。

  “好,便由你,这个仇我一定要报!”食骨巫王道,不是意气用事,而是王有王的尊严。

  “是,巫王,我这就去准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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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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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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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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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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