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八十年代:糙汉挣钱养娇娇>第四十章 旗袍
  现在才刚刚兴起,很多商场都是新开不久,还多了很多娱乐场所,这在他们省城都是很少的。

  他们居住的地方太偏远,只怕这些政策一时半会儿普及不到,也不算太晚。

  他打算再等等再考虑这个事情,等他在镇上买了房子,阮阮和霍母在镇上安定下来再说,不然他不放心。

  霍季山抬脚走进了一家商场,吴辰见状,赶紧跟了进去。

  两人一直往商场里面走,商场里的东西很全,什么都有卖的。

  突然吴辰疑惑地说道:“霍哥,你看这是什么,裙子不像裙子,衣服不像衣服。”

  霍季山刚刚在观察商场里都卖些什么,闻言朝着吴辰手指着的方向看去。

  只见一个人形模特穿着一身水蓝色旗袍,腰身玲珑细致,领口以及侧身的盘扣都是纯手工的,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女子温婉柔美的气质。

  如果是阮阮穿上,一定很好看.....

  店长身穿湖蓝色立领纯手工旗袍,头发微微卷起,尽数披散在脑后,往店门口走去,恰好看到被模特吸引住目光,驻足的两人。

  女人唇角微微勾起,想来是为妻子挑选旗袍的了。

  其中一个身姿挺拔,眉眼冷峻,眼神深邃,皮肤偏古铜色,长得倒是不错,就是性子有点冷。

  另外一个比上一个略微矮些,但皮肤偏白,阳光帅气,也很不错,只是看着有点傻气....

  随后热情的开口道:“两位先生,要买旗袍吗,进来看看?”

  吴辰嘴微微张大,伸出手指指了指自己,“先生?是叫我吗?”

  店长被他这可爱的模样逗笑了,无奈的回道:“是的。”

  听他说话的口音不像是本地人,应该是外地务工的。

  吴辰嘿嘿傻笑,心想这可真是个新鲜词,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他呢。

  大城市里的人都这么叫吗?

  “霍哥,要进去看看吗?”

  “嗯。”霍季山淡淡地回了一句,抬脚走进店里。

  吴辰紧随其后,店长也慢悠悠的跟在两人身后。

  “这边是我们店里的新款,都是绣娘纯手工制作,纯手工的盘扣,纯手工的刺绣,针脚细密,你们看上面的绣花,活灵活现的。”店长伸手指着一侧,热情推荐道。

  霍季山走近瞧着刺绣的做工,没有伸手触摸,但是肉眼可见针脚细密,和母亲相比也不遑多让,的确是好手艺。还有旗袍的压边都是一针一线缝上去的,不是缝纫机压的整整齐齐的。

  这女人没骗人。

  吴辰一直在观察她,听着她绵绵不绝的介绍,而且没有一丝不耐,脸上一直挂着得体的笑容。

  这的服务可比那些国营的售货员态度好多了,而且好的可不是一星半点儿的。

  就镇上的售货员哪里像这样温柔的和他们说过话,语气多半是傲慢不耐烦的,有的动辄大骂,甚至还有上手的。

  虽然是店长,但说白了就是替人家打工的。

  她们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让顾客满意,如果接到投诉,严重一点儿可是要被辞退的。

  不像国企,人家的工作,是有编制在身的,是铁饭碗。

  不过有一点是好的,国企挣得都是死工资,一个月该是多少就是多少,而他们根据卖出多少,可是有分成的,很能够满足人们的野心,当然这就属于个人能力了。

  “这件,麻烦包起来。”霍季山伸手拎起一件浅紫色旗袍,旗袍下摆和一侧胸前点缀着玉兰花,传统的全开襟样式,领口及一侧都是手工盘扣。

  “先生好眼光,这件玉兰花旗袍卖的最好,只剩最后一件了,只是不知道大小腰身合不合适。”

  “合适。”霍季山只一眼就能看出来大小如何,阮阮肯定能穿上,下摆大概能到小腿往下一点点,只是上身可能会紧些,腰身会有一些宽松。

  他看到其它的,要么样式太老,要么过于肥大,要么下摆太短,只有这个颜色样式都不错,阮阮应该会喜欢。

  看来他还是要把阮阮养胖一些,这样就正好了。

  以后阮阮穿的衣服都要是他买的,他要给她买好多新衣服,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想到这,霍季山周身的温度都温和下来。

  店长心中惊讶,这男人也有柔情的一面。

  看来他很爱他的妻子了......

  霍季山又选了一件绛紫色绣牡丹花的丝绒面旗袍,纯手工盘扣,七分袖,看着端庄大气,是买给母亲的。

  “先生,包好了,这边结账。”店长手上拿着她们店专属的袋子装旗袍,伸出手示意霍季山到收银台结账。

  “一共是七十五元。”

  “我的天,还挺贵。”吴辰小声惊呼,这两件旗袍都赶上他一个月的工资还多了。

  店长看到吴辰的反应,没有说话,而是看向买旗袍的人。

  霍季山则是拿出钱递给了店长。

  吴辰看到霍哥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把八张大团结递出去了。

  店长看着霍季山动作利落的把钱交给她,内心有些复杂,她最是欣赏这样的男人,只可惜他已经结婚了....

  这女人是个有福气的....

  店长接过钱,就要还给霍季山一张大团结。“蒋梦颖,先生,交个朋友。”

  “不必。”霍季山没有看她,只是出口的语气越发的冷。

  蒋梦颖见他没有想法,只好作罢,从收银机里拿出五块钱零钱。

  “慢走,欢迎下次光临。”蒋梦颖好像刚刚什么都没有发生般,把钱递给他,一脸微笑的开口。

  霍季山拿过收银台上的袋子,转身就走了。

  吴辰向蒋梦颖打了声招呼就去追霍季山,待追上他的脚步后,疑惑地问道。Χiυmъ.cοΜ

  “霍哥,就交个朋友嘛,还能便宜五块钱呢。”

  霍季山淡淡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随后两人又买了些当地有名的小吃,吴辰拎着大包小包的,手都快拿不过来了,还在那儿挑呢.....

  霍季山也买了不少,加上两件旗袍的钱,差不多花了小一百了。他从家里带了两百块钱,其中一百还是阮伊水硬塞到他包里的,就怕他在外面吃不好穿不好。

  霍季山一路上伙食费几乎没怎么花,都是吃的从单位带的干粮和罐头,这些东西足够吃到回去了,可是吴辰吃不惯,觉得难以下咽,路上遇到饭店总是要下去吃点儿好吃的打打牙祭。

  他怕到时候要给家里买东西钱不够,所以几乎都省了下来,就现在还剩下八九十呢。

  一小时后,两人走到基地门口,霍季山道:“下午一点出发,在门口集合,过时不候。”

  吴辰看了眼手表,现下已经十一点半,转身拔腿就跑。

  “知道了,保证完成任务。”边跑边喊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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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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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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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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