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八十年代:糙汉挣钱养娇娇>第二十四章 二哥
  许如月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心:“加油,一定把二哥拿下。”

  阮伊水在一旁打气道:“嗯,加油。”

  .......

  傍晚——

  阮阮在霍母的屋子里学着刺绣,现在她已经学会最基础的针法了。

  缝纫机也差不多会用了,只是还没有实践过。

  不过要完成一件小小的绣品,比如绣朵花儿呀,绣个草儿啊啥的,还得再学学,多学多练。

  霍母对她说,刚开始绣,可能不会绣的那么精细,绣得多了就好了,绣技是要靠一点一点的打磨的。

  “娘,你会绣一些像兰花啊,梅花啊或者小动物之类的小玩意儿吗?”

  “会啊,娘年轻的时候,可喜欢捣腾这些小东西了,我的衣服领子,袖口啊,裤脚啊之类的地方我都会绣上一些小玩意儿,看着可精致可好看了。”

  “不过以前啊,不兴这些,说是地主家小姐的做派,要被拉去那啥的,但是娘又喜欢,就只好绣在一些不起眼的小地方。”霍母边说边叹着气,似乎是想到了从前那段艰苦的日子了。

  阮伊水:“娘,明天我想去一趟镇上,买些布料回来。”

  “到时候我买一些纯色的,颜色浅一些的布,然后把它们裁成小块小块的,娘就可以在上面绣一些小东西,我再拿到镇上去卖。”

  “既可以当手绢使用,又可以把它们绣到书包上裙子上,又精致又好看。”

  “如果衣服坏了,可以当做补丁缝补衣服,还不会破坏衣服的美感,娘,你觉得怎么样。”阮伊水兴奋地说道,眼睛里仿佛闪着星星,亮晶晶的。

  阮伊水好似突然想起来什么又道:“然后再买一些碎花的布料,可以做钱包啊,发带之类的东西。

  我上初中的时候,就有看到我们班长头上戴着一条细长的碎花布,是双面的。

  当时有同学问她,她头上带着的叫什么呀,然后她说叫发带,是她爸爸去省城出差的时候买给她的。

  利落的扎着马尾辫,系上一条两扎来长的碎花发带,长长的垂下来,随风飘动着可好看了,同学们当时都可羡慕了。”

  霍母:“阮阮,这想法是不错,我们可以试试。娘之前做的都是衣服之类的,还从来没做过这些小东西。”

  霍母:“那我明天陪你一起去。”

  阮伊水:“娘,明天我和如月约好了一起去,还有我让如月去找我二哥,让他陪我们一起。”

  霍母:“这样也好,有你二哥陪着娘就放心了,不然你们两个小姑娘不安全。”

  “嗯嗯。”

  “那娘明天几点叫你起来呀?”

  “唔娘,我自己就能起来了。”阮伊水声音越来越小,颇有些不好意思。

  其实她每天起的也不算太晚的,大概七点钟就能起来了。

  不过这在村里可是算晚的,因为家家户户吃晚饭吃的早,睡的也早,自然早上四五点钟就起了。

  唉,哪有人家像她一样是个懒媳妇儿呢?

  每次霍母都会起的比她更早,然后做完早饭,叫她吃饭。

  “好好好,阮阮自己就能起来。”霍母打趣道。

  阮伊水抿唇羞涩地笑了,也不言语。

  ......

  “二哥,在吗?”许如月回到家后就去了阮家。

  许如月和阮伊水年纪一样大,都比阮向阳小一岁,所以和阮阮一样叫他二哥。

  “如月来了呀,快进屋坐。”阮母听到院子里有声音,出来就看到许如月站在自家门口。

  许如月进屋后问阮母:“婶儿,二哥呢?”m.xiumb.com

  “他呀,在屋里不知道捣腾什么东西呢,你去看看吧。”

  “嗯,好。”

  许如月看到阮向阳的那屋门没有关,也就没有敲门。

  “二哥,你干嘛呢?”许如月笑着开口看向阮向阳。

  只见阮向阳光着膀子,古铜色的皮肤,结实有力的臂膀,微微凸起的腹肌,不怎么明显,但线条流畅,渐渐没入下身的黑色长裤中,整个人的身上都透着一股狠劲儿。

  许如月的脸一下子就看红了,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了。

  “唔,我....”

  阮向阳:“如月,啥事儿?”

  “二哥,你先穿上衣服。”许如月说着话但也没有刻意避过身去,而是直勾勾地看着阮向阳换衣服。

  许如月只觉得脸蛋微微发烫,身上又有点热,舔了舔微微发干的嘴唇。

  阮向阳听到她的话,知道小姑娘是不好意思了,利索的换上了一个灰色背心。

  因为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也没刻意避讳什么。

  阮向阳穿上背心后看向许如月,正好和她羞涩的眼对视上了,小姑娘脸蛋通红,一双桃花眼波光潋滟,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身体。

  阮向阳看到小姑娘直勾勾的眼神也有些不太好意思了,现在如月也是大姑娘了,毕竟不是亲兄妹,也该微微回避一下了。

  虽然三人小时候也睡过一个被窝,但那都是很小的时候了,现在他们都长大了,自然不能像小时候一样。

  想到这阮向阳的心里划过一丝异样的感觉,不过也没有多想。

  又问了一遍:“如月,找我啥事儿?”

  许如月仿佛才回过神来:“啊,哦二哥,阮阮说明天要去一趟镇上,想让你陪我们一起去,你明天有事儿吗?”

  “成。”

  许如月:“那我明天来找你,我们俩一起去找阮阮。”

  “嗯。”

  阮向阳正好也要去镇上看看前段时间订的那批货到没到。

  ——

  七点半

  许如月推着车走到阮家门口,“二哥,收拾好了吗?”

  阮向阳是典型的北方男人,身材魁梧,臂膀结实有力,显得整个人的身躯好似一堵山墙。

  浓密的眉毛,乌黑深邃的眼眸,鼻梁高挺,不薄不厚的唇,有棱有角的侧脸,留着一头圆寸,很有男人味的长相。

  是许如月喜欢的样子,不对,应该是阮向阳什么样子她都喜欢,她只喜欢他这个人。

  其实阮家哥妹三个长的都好看,各有各的特点。

  大哥身形修长,温文尔雅;二哥魁梧挺拔,粗犷豪放;阮阮则是身形娇小,温婉柔美。

  今天阮向阳穿着一件黑色半袖,下身同色系的黑裤子,宽厚的肩膀,结实有力的手臂露在外面,凸起淡青色的血管。

  许如月不敢直视他的眼睛,只盯着自己新买的小皮鞋。“二哥,我们走吧。”

  阮向阳:“嗯。”

  许如月:“那你载着我。”

  阮向阳:“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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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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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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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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