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
张心蕊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离异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却没人愿意将她带回去抚养,就因为她长得并不漂亮,出生时左脸颊上长了一块红色胎记。
于是她只能跟着奶奶一起生活。
小时候。
张心蕊喜欢一个人抱着膝盖,坐在田埂上。
她等南飞的候鸟,巡飞回自己的家乡。
等离开的父母,会回来接自己。
她等了许久许久。
从几岁一直等到十几岁,可人生就像一场没有归期的旅行,她等的鸟儿从未从她头顶飞过,等的父母从未回来看过她一眼。
在这充满酸甜苦辣的人生之中。
她所能品尝的都是苦味,再没有第二味道了。
十五岁时。
她的奶奶过世,天地间仿佛就剩她孤身一人,为了上学,她会去镇上拿点手工活回来做,日子很苦,但她已经习惯,考上大学之后,她一边在学校食堂打工,一边捂着左脸颊低着脑袋穿梭在各个课堂。m.xiumb.com
那样的日子没什么好。
也没什么不好。
昨天与明天并没有什么不同。
然而。
那时同样在食堂打工的凌志与张心蕊之间经常见面,却没有丝毫交织。
直到有一天。
不喜欢吃糖的凌志,被宿舍一個同学塞了几块糖,
那天。
在食堂打完工的凌志叫住了打算离开的张心蕊,将口袋的糖递给她,当时的凌志并没有其他想法,仅觉得自己不喜欢吃糖,这位比他小一级的女孩肯定喜欢,不然扔掉难免有些可惜,可当时被他叫住的张心蕊并没有接,反而下意识移动脚步低着脑袋打算从他走过。
凌志却拦在她面前。
在张心蕊目光躲闪一脸慌张下,他直接剥开了一颗糖。
捏着张心蕊的下巴塞进了她嘴里,随后将剩下的糖塞进张心蕊口袋中。
也从那一刻开始。
张心蕊发现生活除苦味之外,还有另一种味道。
一块小小的糖。
产生了甜味,不仅占据张心蕊嘴里,凌志的身影,就这样莫名其妙占据了她心里,口袋中的糖,张心蕊一颗也没舍得吃,被她放在奶奶为她绣的小荷包里。
其实。
很多人不知道。
得知他生病的那个晚上。
她煮了南瓜粥,还专门跑出学校去很多同学说的那家包子很好吃的店里买了好几个她平时舍不得吃的肉包,也去药店买了药。
她提着东西。
来到男生宿舍楼下,见到每一个经过的男生,她都想请别人帮她叫一下凌志。
可她太自卑了。
始终没有开口的勇气。
她并不清楚,她去的时间比唐末早,就在她犹豫不绝的时候,另一个女孩已经慢慢抢在她前面。
只要她稍稍多一点勇气。
哪怕只需一点点,迈出那一步请个同学去叫凌志下来,以凌志的性格,他们肯定有后来的事,可人生的差了一点点,最后往往演变出另一个结局,时至今日的凌志也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他将不会成为上门女婿。
不会承担起这么多人的担子。
不会陪客户喝到胃疼回家,连一碗暖胃的稀饭都没人熬。
一切的一切,都在那个晚上发生了改变,出现了不同的结局。
一盒感冒冲剂。
一块糖。
将三人的命运就那么突兀的改变。
凌志和张心蕊的故事并不长,却拥有爱情最初的样子,后来这位小师妹一直跟着他,却从不去打扰他,可凌志却知道她一直在哪,就像在学校食堂,她总会在他转身就能看到的地方等着永远等不来的结果。
“好”
李牧看了看张心蕊,郑重的点了点头。
“谢谢”
凌志道了一声谢。随即他转身望着依旧捂着左脸的张心蕊,道“以后有什么过不去的难关,可以找他帮忙”
“去医院好不好!?”
张心蕊仿佛没有听到凌志的话,她的注意力全放在凌志身上。
虽然语气从未改变。
但至少证明张心蕊除了因脸上胎记自卑之外,她的性格很有韧性,说着,她又拉了拉凌志的衣袖,如复读机般重复那句话,道“生病了就要去医院”
“我家现在可没人会给我花这个冤枉钱”
凌志笑着回道。
“我有钱”
张心蕊小声说了一句,接着又回到刚才的话上,道“去医院好不好!?”
大概被张心蕊接二连三的话说动了,下午凌志就住进医院里,其实他这种情况已经没有手术的必要性,无非进行化疗拖延一段时间,严重到这种程度,他也不知道拖了多久,能将一个好端端的男人搞成这幅模样,唐末也算好本事。
余慧。
秦暮雪。
唐末。
这三人真是好闺蜜。
一声不吭的跑了,闹的最凶的如愿以偿离婚了,不声不响那个却最要命。
来到缴费大厅,李牧为凌志预缴的五万医疗费,不管是做手术还是进行化疗,凌志接下来的治疗费都不会太低,作为朋友,李牧现在所能提供的帮助也无非这些,晚上张心蕊留在医院照顾凌志。
这个女人给李牧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去医院的路上,李牧悄悄问了凌志一个问题。
“你和她……”
“什么都没有”
凌志是这样回答,道“除了偶尔去看看她,她会下碗面条给我吃之外,没有任何逾越,这辈子,我已经不欠任何人包括我儿子,可唯独欠她太多,因为我,她没找过男朋友,其实心蕊长得并不丑,可就是太自卑了”
说着。
凌志叹息道“假如有来世,我希望她不再认识我”
“那你……”
李牧想问的是既然如此,又何必与唐末结婚过这么长时间。
“就像她说的那样,我答应过她,所以只能这样,其实唐末虽然嘴上会絮叨几句,对我还是不错的,但她耳根子太软,太听她爸妈的话了,她爸她妈不管说什么她都听,无论有没有道理,我陪客户喝到半夜回来,肚子饿了,泡碗方便面充饥,可她爸她妈嫌方便面的味道难闻,她就不许我吃”
凌志笑道“我这胃一半是喝酒喝出来的,另一半就是长时间饮食不规律导致的,去年,唐末得知我胃疼的厉害,所以打算陪我去医院检查,后来她爸说谁身上没点小毛病,忍一忍得了,去医院花了冤枉钱干嘛!其实那个时候,我感觉到不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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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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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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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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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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