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两年的光景里,贤王妃将她们教导的很好。
“子朗是个争气的,听皇后娘娘说他在国子监很乖,而且好几次子朗做的文章都得到了夫子的夸赞。”提起儿子,冯春儿的言语中满是欣慰。
“说起来,过了年子晴也有十一了,”冯春儿低声感叹道,“昨儿个在宴会上,有不少世家夫人都夸赞子晴生的貌美,很有大家闺秀的风范,我听着,怕是咱们家子晴已经被人惦记上了。”
“他们倒是想得美!想娶我女儿,没门!”叶宸绷着脸气呼呼的说道。
“咱们家子晴是圣上亲封的淑荣郡主,只怕她的婚事会被圣上安排,”冯春儿蹙着眉尖儿将自己内心深处的担忧说了出来,“我不希望子晴嫁给那些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虽说咱们家的门户已经很高了,可帝王的恩宠不是一世的……”
“春儿,别担心。”叶宸拍了拍她的手,柔声宽慰道,“你说的这些,我心中都有数。”
“嗯。”
“时辰也不早了,相公也早点回去休息吧?”
叶宸摇了摇头,“今晚三弟的神色有些不对劲,听闻他去过一趟庞国公府了。我等他来。”
“那我先回院子了。”
“外面冷,披件大氅再出去。”
叶宸连忙起身,将挂在架子上的黑色大氅披在了冯春儿的身上,将她裹了个严严实实才点头。
“哪就这么冷了?”冯春儿是哭笑不得,不过心尖上却泛着难以言喻的甜蜜。m.χIùmЬ.CǒM
亥时初,叶骏拎着两坛子的梨花白走进了书房。
“得,我不喝。”叶宸尔康手拒绝,“你小子的酒量见长,我不是你的对手了。”
“大哥,我……去过庞国公府了。”
“我知道,”叶宸默默颔首,“只怕现如今我们的一举一动都被旁人了如指掌。”
“是啊,所以我打算以后不去了。”叶骏垂眸,唇畔泛起了一抹苦涩,“终究还是成了庞家的不肖子孙。”
叶宸索性拎起了一坛梨花白,昂首灌了自己好几口。
烈酒入喉,总算是稍稍纾解了心中的那抹苦闷。
“等过了年,咱们就准备回杏花村吧。”叶宸拍了拍他的肩膀,温声宽慰道,“长安,终究不是长久之地。”
“嗯。”
“此番太上皇并未回京,蜀郡的那些拥护李元鸷官员,大多都没有被处置……”叶宸有些失落的叹息了一声,“至于那些戴罪立功的人,也不曾被圣上封赏。倒是洛阳太守和广安城的太守,都被传召回长安了。”
“至于先皇先前埋在暗地里的暗桩,也不曾有什么改变。”叶宸从他的手上接过了那坛酒,也仰首灌输了几口,末了,语气悲凉,“圣上此番作为,怕是想要蜀郡的事情,轻轻放下了。”
“我和铃儿的婚礼,很热闹。”叶骏笑了笑,“听闻圣上借着这个由头,大赦天下了。”
“就连太子都不曾有过的待遇,我和铃儿却赶上了……”叶骏无力的摇了摇头,“大哥,我也累了。”
圣上的用意很明显,打个巴掌给个甜枣。
况且这个甜枣,甜过头了。
“别想那么多了,圣上终究还是给了叶家几分颜面的。”叶宸轻笑了一声,竟然不知自己是在安慰他还是在安慰自己,“明儿一早,你和铃儿还要入宫谢恩。莫要吃醉了。”
醉?
叶骏轻轻摇头。
他醉不了的。
“祖父给我留了一封信。”叶骏用力的呼出了一口浊气,“祖父说……庞隽的尸首已经在西风城找到了。”
叶宸微微一愣。
老爷子这话的意思,太明显了。
从此以后,他再也不能姓庞了。
“老爷子,也是为了你好。”一时之间,叶宸竟不知该如何安慰。
“其实我心里都明白,舍弃庞隽这个身份,不再去查庞牧身上所背负的罪名,以叶骏的生活好好的活下去才是最好的选择……可是……可是我这心里就是不是滋味!大哥,我心里……很难过!”
叶宸看着他这幅模样,心中五味陈杂。
“三弟……”
不知道过了多久,喝光了两坛酒的叶骏,竟然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子时末。
铃儿走进了书房。
当她看到靠在软榻上昏睡的叶骏时,眼底溢出了心疼。
“铃儿?夜里寒凉,你怎么来了?”守在一旁的叶宸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关切的问道。
“大哥,你先回去休息吧,这里有我照顾叶骏哥哥就行了。”铃儿忙笑了笑。
“那好,那我先回去了。”
“嗯。”
等到书房里只剩下他们二人的时候,铃儿走到了叶骏的身边,将盖在他胸前的披风往上提了提。
书房的角落里搁置了暖盆,所以并不冷。
叶骏的衣袖里掉下了一封信。
铃儿微微挑眉,打开看了看,心中涌出了一股酸涩。
她下意识的握紧了叶骏的手,眼眶微微泛红,那一双杏眸里溢满了心疼。
她的叶骏哥哥,肯定很难过。
小半个时辰后,叶骏醒了。
兴许是体内开元剑的灵脉觉醒了的缘故,所以他现在已经没了醉意。
无意瞥见趴在床沿上睡熟的那张睡脸,唇畔勾起了一抹浅浅的弧度。
“叶骏哥哥?你醒了?”听到动静的小铃儿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你现在好些了吗?要不要我去煮醒酒汤给你喝?”
“不用了,”叶骏温柔的扬起了眉梢,掀开了薄被,将她抱了起来,“我已经清醒了,我们回华清园歇息吧,明儿一早还要进宫谢恩。”
“好。”铃儿轻轻颔首,眉眼弯弯的模样,可爱极了。
翌日清晨,整个国公府都被银装素裹了。
下人们都在院落里打扫积雪。
华清园里,铃儿端坐在梳妆台前,乖巧的任冬青梳妆。
“郡主今日想要佩戴什么首饰?”冬青一边替铃儿绾发一边笑着提议道,“奴婢觉得这只绿雪含芳簪不错。”
“那就戴上吧,”铃儿莞尔一笑,“正好这只簪子也是书雅姐姐赏赐的,她要是看到了肯定高兴,不过好冬青,你可不要往我的发髻上插太多的珠钗首饰,戴着太累了!”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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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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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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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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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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