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号齐鸣后,雄壮的唢呐声骤然响起,气势宏伟!
坐在汗血宝马上的庞牧忽然举起了手中的大刀,振臂高呼!
“杀!”
刀剑碰撞时,血肉横飞。wWW.ΧìǔΜЬ.CǒΜ
人群中不停地传来战士们的怒吼!
咚咚咚——
战鼓抵达了高潮。
庞家军已经杀红了眼睛!
这一战,最终大获全胜。
只是庞家军,也死伤惨重。
骑在宝马上的庞牧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抬着染血的大刀。
东边泛起了一抹鱼肚白。
鸣锣收兵。
“将军,敌军已经全部覆灭了。”回到营帐后,副将叶骏单膝跪地,面容沉重,“可我军也是伤亡惨重。”
“另外,副将王明不知所踪了。”叶昀咬着后糟牙,怒气冲冲的说道,“王明带领的一队精兵在关键时刻倒戈相向,斩杀了我军三位先锋将!”
“王明一定被敌军收买了!”
“传我号令,立刻追杀王明,格杀勿论!”庞牧神色肃穆的传令!
萧瑟的秋风,簌簌作响。
身着银色盔甲的男人一步一步的走近梧桐林深处,其中一颗粗壮的梧桐树树干上捆绑着一位灰色盔甲的受了重伤的男人!
“王明,你可知错?”
“错?”垂着脑袋的男人猛然抬眸,双目一片猩红,“分明是将军你下的军令,属下不过是遵令行事!”
“我不曾对你下过军令。”
“如今将军一战成名,不愿意承认也不奇怪,左右我这条性命也是将军从狼群中救回来的,将军若是想要,拿走便是!”
王明的眼底,满是痛苦。
“赵云,陈谅,吴霖,都是曾和属下并肩作战的好兄弟,杀了他们属下也很难受……可他们私下与西凉将军接触,本就犯了军令!下官没错!”
“死到临头,你竟然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庞牧痛心疾首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手起刀落!
砰——
扬琴琴弦骤然断裂。
眼前的一切化为了虚无的光。
一刻钟后。
叶骏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眼前的篝火,闪烁着零星的火苗。
铃儿趴在了他的腿上,昏昏欲睡。
至于鸦青,早已不知所踪。
他沉默的解开了外袍,盖在了小丫头的背上。
“你信也好,不信也好,你看到的,就是事实。”
脑海中忽然响起了鸦青的声音,似笑非笑。
晨曦微光。
泛起了鱼肚白的天边,云卷云舒。
睡了很久的铃儿,闻到了一阵诱人的香气。
咕噜咕噜——
眼睛还未睁开,肚子就率先给出了回应。
“醒了?”
“大嫂?”铃儿揉了揉有些惺忪的眼睛,看清了四周的物件之后,很是惊讶,“我不是在老鳖山吗?”
“今儿个已经是正月十七了,你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冯春儿握住了她有些冰凉的手,目光中溢满了心疼,“大嫂特意煮了山药百合粥,你想吃吗?”
“想!”铃儿乖巧的点了点头。
一刻钟后。
解决了一大碗的山药百合粥加上一整盘的酥脆牛肉饼的铃儿,心满意足的打了个饱嗝儿。
“大嫂,对不起啊!”铃儿看着冯春儿,有些愧疚的说道,“我和叶骏哥哥也是临时起意决定去探探鸦青的老巢,是不是吓坏你了?”
冯春儿满眼怜爱的揉了揉她的脑袋,“一开始的确有些害怕,可更多的还是担心你,前天是你的生辰,原本以为咱们一家人可以热热闹闹的替你举办生辰,结果却事与愿违……”
“大嫂——”
铃儿忽然伸手抱住了她的腰肢,将脑袋贴在了她的怀里。
“以后我们不会这么任性了。”
“傻丫头,谁也舍不得责怪你。”冯春儿紧紧地搂着她的小脑袋,语气越发的温柔,“大嫂别无所求,只盼望你能平平安安。”
别苑书房。
正在吃茶的叶宸,手上的动作微微一愣。
“三弟,王明是真的死在你的刀下吗?”叶宸实在是不敢相信,“我听父亲说过,赵云、陈谅、吴霖都是可以以一敌百的良将,王明更是受过你的恩惠,他为何要这么做?”
王明此人,只对庞牧一人忠心。
王明是沙场遗孤,其父当年也是老国公庞厉收下的一员猛将。
“他自幼在军中长大,性情憨厚忠良。”叶骏垂眸盯着杯中的那碗茶,语气越发的平淡,“他临死之前说过,他之所以在战场上反杀另外三位先锋将军,是因为他们与西凉军有所勾结。”
“这?这怎么可能?”
“是啊,这不可能。”叶骏低声叹息道,“大哥,我怀疑我的记忆曾被人抹除过。”
有关西风城战役的记忆,他努力的想要回想,可始终想不起来。
前夜,鸦青施展了术法,将他和铃儿引到了当年的场景之中。
“眼见未必为实,也许这是他故意为之呢?”叶宸紧蹙眉头,不愿意相信。
“王明,的确死在了我的手里。”
“这?”叶宸不可思议的看着他,“三弟,你所见的不过是一场幻镜啊。”
“大哥,真的是我杀了王明。”叶骏沉声说道,“王明说,他之所以会对那三人动手,是听从了我的吩咐,可实际上我并没有这段记忆。所有有两种可能。”
要么是王明的记忆出现了偏差,听信了谗言;
要么这一切都是庞牧自导自演的一场戏,他的的确确是个卖国贼。
“不可能!”
庞牧忠君爱国,人人皆知。
庞牧更是不可多得的良将!他一心报效朝廷,不可能会伤害大元朝的子民!
“真相究竟如何,还得继续查。”
只可惜当年的庞家军,所剩无几了。
“鸦青为什么可以看到你的记忆?难道当时他也在?”叶宸认真的思忖了一会儿,然后惊呼出声,“三弟,他是故意的,故意混淆视线!”
叶骏轻轻颔首。
他相信,真相是永远都不会被磨灭的。
只要他心中揣着坚定地信念,迟早有一天,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这件事先放一放吧。”
兄弟二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后,叶宸沉声说道,“我打算启程前往广安城。”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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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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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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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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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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