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早上书雅姐姐生了,陛下下令重设恩科。”铃儿看着他的眼睛,轻声问道,“叶骏哥哥,你还要继续参加科考吗?”
“嗯。”
“那庞家军呢?你不接手了吗?”
正在吃云吞的叶骏,拿着筷子的那只手微微一顿。
“哪有什么庞家军,那些将士们始终都是朝廷的将士。我相信陛下会善待他们的。”
“叶骏哥哥,你真的想好了吗?”铃儿忽然踮起了脚尖,扶住了他的肩膀,表情严肃的问道,“银枪和狼毫,你究竟更喜欢哪一个?”
她的叶骏文韬武略,样样精通。
可她还是希望他能够选一条他最喜欢的路,义无反顾的走下去。
“铃儿,我只盼四海升平,莫要再起杀戮了。”
沉默了很久之后,叶骏缓缓地扬起了唇角,轻声感叹道。
“叶骏哥哥,你就这么不相信自己嘛?”铃儿心疼的攥住了他的手,“不管是牧尘还是庞牧,他们都不是嗜杀之人。”
“铃儿,我不想查下去了。”叶骏无力的叹息了一声,“昨日种种都成了过往云烟。”
“叶骏哥哥,你真的想清楚了吗?还是说你内心的恐惧已经战胜了你一直以来的信念呢?”铃儿单手托腮,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说道,“叶骏哥哥,你退缩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我——”
“我今日约了马欣荣去郊外骑马,你陪我一起去。”铃儿忽然强势的打断了他的话,沉声说道。
“……好。”
铃儿食不知味的解决了面前的那碗云吞面。
巳时初,马欣荣已经在城门附近等着她了。
“怎么觉得你们之间的气场怪怪的?你和你未婚夫吵架了?”马车里,马欣荣的眼底燃烧着强烈的八卦之火。
“我怎么感觉你在幸灾乐祸?”铃儿没好气的看了她一眼,又狠狠地咬了一口糯米糍。
“没有没有,我只是出于那种朋友间的关心,你懂的。”
“没吵架,只是对于某些事情,我和叶骏哥哥出现了意见分歧。”
“说出来听听?兴许我能帮你呢?”
铃儿狐疑的看了她一眼,最终还是没忍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马欣荣听完之后,若有所思。
“这事儿简单,我帮你解决。”
“嗯,等着瞧吧,你的叶骏哥哥很快就能做出决定了。”
叶骏一直骑着日照跟随在那辆青色的马车后面,心中五味陈杂。
其实他也不清楚,自己这样的决定究竟是对还是错。
比起狼毫,他自然更爱银枪长矛。
可他不想再杀人了。
他的本体是一柄嗜杀的宝剑,如果不停止杀戮,他很担心会激发刻在自己骨子里的那一股冲动的杀意。
从前的牧尘,上辈子的庞牧,不都是因为控制不住杀意才会死的吗?
身为叶骏,他只想好好地陪着铃儿,不想再生杀戮。
“何必胡思乱想,你根本按捺不住你体内的原始欲念的。”正当此时,叶骏的脑海里忽然钻入了一句熟悉的充满了嘲讽的声音。
他下意识的抬眸,却发现四周空无一人。
“别看了,我是南宫星,也是鸦青。”
“你竟然还没死?”叶骏危险的眯起了眼睛,语气越发的凌冽。
“死?我若是死的这般痛快,那你们接下来的人生岂不是太过无趣?”南宫星的语气中难掩得意,“牧尘啊牧尘,你别傻了,嗜杀是你的天性,你不会天真的以为顶着叶骏的身份就能改变最原始的自己吧?呵,天真!”
“躲躲藏藏的有什么意思?你若是有胆量就该出现,你我痛痛快快的打一回。”
“我压根不是你的对手,我为什么要自投罗网啊!”
“牧尘,属于我们的较量刚刚才开始——”
飞鸟扑棱着翅膀,于远处的树林里惊慌飞出。
叶骏默默地压下了心头的疑惑,眺望着盘旋在低空上的那一群乌鸦。
马车总算是停了下来。
铃儿立刻牵着映月,走到了溪涧旁边。
日照与映月,亲昵的贴着脸,互相嘶鸣。
“铃儿?”叶骏走近她,轻声呼唤。
“叶骏哥哥,你随我来。”铃儿不由分说的拉着他的手,往丛林深处走去。
终于,他们瞧见了一座简陋的竹屋。
而马欣荣的马车,正好停在了院子里面。
“等候多时了。”长公主南宫妩打开了珠帘,笑意盈盈的走到了叶骏的面前,“别来无恙啊,庞小将军。”
“你是……”
“南宫妩,御史马伯贤的妻子,大庆朝的长公主,如今的庶民。”
“叶骏哥哥,我想请你听个故事。”
四人一同进了里屋,南宫妩亲自奉上了四杯茶。
“去冬时节,我将落在腊梅上的细雪保存了下来,用来煮这云雾茶是最好不过。”南宫妩缓缓抬眸,轻声邀请道,“众位尝尝?”
数秒后,铃儿默默地竖起了大拇指,“好喝。”
“固伦郡主不怕我在茶中下毒吗?毕竟我从前害过你好几次啊。”南宫妩颇为好奇的看了铃儿一眼。
“你不会的。”铃儿握着手中的茶盏,盈盈一笑,“你若是真想害我,就不会几次三番的让马欣荣通风报信了。”
“郡主聪慧!”南宫妩颇为赞赏的看了她一眼,然后又诚恳的道歉,“从前多有得罪,还望郡主海涵。”
“好说好说,如今我和欣荣是好朋友,那我就称一声伯母?伯母以后不必如此见外了。”
“爽快。”南宫妩感激的笑了笑,端起杯中茶一饮而尽。
“庞小将军,不对,我应该称一声庞将军?”
一直旁观的叶骏好奇的扬起了眉梢,“你——”
“有关庞小将军的身份,其实我早就知道了。将军大概忘了,十六年前,护国公的后人带着您从西风城赶到长安的时候,其中过程也很坎坷吧?若非有人一路暗中相送,只怕你早就成了一抔黄土。”
“难道当年暗中相送的人,是你?”叶骏讶异的挑眉。
“是。”南宫妩点了点头,又撸起了袖子,将戴在手上的一根泛旧的红绳褪了下来,“庞将军瞧瞧吧。”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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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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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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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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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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