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个大早的铃儿来到了院子里面,认认真真的打了一套太极拳,彻底的舒展了身体。
正在另一边练拳的叶骏见她收住了动作,挑眉浅笑,走到了她的身边,从怀里掏出了一方帕子,擦了擦她额头上沁出来的汗珠。
“叶骏哥哥,我闻到玉米的香气了,大嫂今天早上是不是煮了香喷喷的玉米啊?”嗅到了弥漫在空气中的那一股熟悉的香甜气息,铃儿昂起了小脑袋,笑眯眯的问道。
这个时候的玉米,还不叫玉米,叫苞谷。杏花村里侍弄苞谷的人比较少,倒是郑家集一带,有不少的庄户人家种苞谷。ωωω.χΙυΜЬ.Cǒm
原本叶家不兴吃玉米,还是江月茹怀孕的时候啊,突然就馋了玉米。
不过那时候叶坤不知道啥是玉米,依照着江月茹形容的样子,跑遍了周围的几个村庄,终于找到了这苞谷。
当煮熟了的黄澄澄的玉米被端上了桌,江月茹和铃儿一同惊喜的喊出了玉米这个名词,逐渐的,玉米也成了叶家早餐桌上的常见食物了。
铃儿很喜欢吃玉米,在叶家人不解的眼神中,铃儿详细了解释了多吃玉米的好处,什么蛋白质啊,营养价值啊,大伙也听不明白。不过听不明白也不打紧,只总之玉米是个好东西,可以多吃。
“开饭咯!”在厨房里忙活了大半个时辰的冯春儿立刻钻出了脑袋,爽朗的大喊了一声。
堂屋里,大伙正在享受美味的早餐。
铃儿、子晴、子朗各自捧着一根大玉米,津津有味的啃着。
可怜的小子瑜眼巴巴的望着他们啃,那小模样别提多可爱了。
“子瑜乖,尝尝这玉米糊糊啊!”江月茹一手抱着儿子,一手笑嘻嘻的将舀满了玉米粥递到了子瑜的嘴角哄道,“这玉米糊糊可好吃了哦!”
看着哥哥姐姐啃得那么香甜的动作和表情,小子瑜也不甘示弱的迅速的解决了一大碗的玉米糊糊。
除了玉米,冯春儿还做了葱花鸡蛋饼再配上香甜浓郁的南瓜小米粥。
简简单单的早餐,却让人无比的满足。
“过两天书院该开学了吧?”叶宸率先放下碗筷,看向叶骏和铃儿,“若是打算三月份就去江南,是不是应该早些同书院告假?”
“嗯,到时候我会同陶夫子商量的。”叶骏点了点头,浅浅一笑。
叶宸知道自家三弟行事很是沉稳,所以倒也不怎么担心。眼下他最操心的是杏花村今天春天的收成。
今年的杏花村与以往有很大不同了,在叶宸的悉心领导下,有不少村民家里也搞起了大棚蔬菜,虽说每家每户种的都不多,可那新鲜的绿叶菜啊,在大冬天里就是紧俏,叶宸又让叶坤带头收起了村子里的蔬菜,所以今年冬天,杏花村里的二十多户人家,都过上了丰年。
“赶明儿天晴了,咱们还是回村吧?”与叶宸同床共枕的这了多年,冯春儿还是很了解自己男人的,他的心里虽然兜着事儿,可性子却是醇厚善良的,更是一个特别有责任感的人,身为村长,他还是很想带着大伙一同致富的。
“成。”叶宸心里惦记着村子里的事情,吃完了早饭便去县衙了。
他想大规模的发展大棚蔬菜的计划,所以得提前去找姜大人通个气,只要得到了官府的应允,他便可以无所顾忌的往前冲了。
待到辰时末的时候,远处的山峦边,火红的太阳缓缓升起。
趁着天气好,冯春儿便和江月茹一起在院子里面支起了架子准备晒被子。
这样暖和的天气,晒着被子,磕着瓜子,喝着茶,聊着天,便是偷得浮生半日闲了。
江月茹又抓了一把话梅味的瓜子,津津有味的听着环儿打听过来的消息。
环儿是她的丫鬟,一年前她做主将卖身契还给了环儿,又做主给她指了一门婚事,是玲珑布庄里二掌柜陶英明的小儿子陶七。
当初江月茹全面接手了玲珑布庄之后,便做主在周边的几个县城都开了分铺子,而陶七负责的便是位于怀远县的玲珑布庄分铺子,所以环儿和他成亲之后,一年未归了。
这回是因为到了一年一度的盘账的日子,所以他们才能回来。
当环儿赶回来的时候,正好听人说了程娟儿和瑛姑做的那些害人的龌龊事!
这会儿,正气愤难当呢!
“小姐,你别瑛姑那种人生气,气坏了身子可不值当!像她那样蔫坏的人,就算死了之后也会下地狱,阎王爷肯定不会放过她的!想当初小姐你对她多好多敬重啊?偏她竟然是个黑心黑肺的,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啊!”
看着环儿气冲冲的数落着瑛姑的不是,正在嗑瓜子的铃儿不免有些咂舌。
想当年二嫂身边的环儿是多么可爱的一小丫头啊,这成了亲之后,性子变化的太大了,就连这嗓门都大了不少,真是令人啧啧称奇啊!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儿,你也不嫌舌头累得慌?”江月茹见她越说越愤怒的模样,无奈的摇摇头,然后倒了一杯温热的山楂果茶递给了她,“喝口茶润润嗓子吧。”
“小姐……”
“死者已矣,过往种种又何必计较呢?”江月茹笑着敲了敲她的脑袋,语气温和的笑了笑。
看着自家小姐脸上那样温婉的笑容,环儿不免有些恍惚。
“小姐,你真的变了好多啊!”
“傻丫头,人总是会变的,只盼着我们都能变得越来越好。”
“嗯,一定会的!”
听着她们的对话,铃儿也忍不住翘起了唇畔。
以后的日子,定会越来越好的。
咚咚咚——
正当她们聊得欢畅的时候,敲门声骤然响起。
“谁啊?”冯春儿爽脆的喊了一声。
“叶大嫂,是我,悠然!”站在门外的关悠然,有些忐忑的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的萧境泽。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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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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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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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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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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