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话,只需要点到即止。
路过热闹的清水街时,他正好瞧见了正在贩卖小玩意的货郎。
他想了想,还是翻身下马买了两只拨浪鼓和一根蝶恋花样式的金步摇。
扶了银钱之后,他便小心翼翼的将包好的东西揣进了怀里,正当他准备牵着马离开的时候,却无意瞥见了一抹浅灰色的身影。
谭卓?
叶宸眯着眼睛,立刻跟了上去……
如今正是初秋时节,秋高气爽,天空中凝结着淡淡的云烟,暮霭中大龙山上呈现一片秋色。
山脚下,杏花村的上方已经浮现了袅袅炊烟。
叶家大院,冯春儿正哄着哭闹个不停的子朗,那双好看的柳叶眉紧紧地皱成了一团。
“子朗一向很乖,鲜少有这样哭闹个不停的时候。”冯春儿抱着子朗,在院子里面焦灼的走来走去,心里也越发的不安定了。
“大嫂,要不让我抱抱子朗?”铃儿看着她神色焦灼的模样,轻声问道。
“也好。”
子朗素来亲近铃儿,只是这一次,即便被铃儿抱在了怀里,他还是没有停止哭闹。
冯春儿也觉得心里十分不踏实,“你大哥今儿上午就出了门,说是定能赶回来吃晚饭,眼瞅着都快天黑了,也没见他回来……”
虽然知道叶宸武功不凡,可冯春儿就是忍不住有些担心。
“大嫂放心吧,大哥肯定不会有事的。”铃儿轻轻地抓住了子朗的小手,微笑着安慰道。
“嗯。”
等到戌时末,叶宸才赶回了家,只是他整个人看起来狼狈不堪,身上也多了几道显眼的伤痕。
“当家的?”冯春儿连忙吩咐扶苏去准备热水,她搀扶着受了伤的叶宸回到了房间,然后小心翼翼的帮着他脱下了外衫。
看着遍布在他后背上的伤痕,冯春儿紧紧地咬着唇,豆大的眼泪,潸然落下。
“是不是很疼?”
“傻春儿,不疼。”
“寻常我绣花的时候,手指不小心被扎了都很疼,你……你身上这么多的伤,你竟然还说不疼?”冯春儿一边帮他处理着伤口,一边心疼的埋怨道,“你倒是嘴硬不疼,可我这心里,实在是疼得厉害!”
从嫁给叶宸的那一天开始,冯春儿就知道了这个男人的身份,非比寻常。
可不管叶宸有多少身份,在她冯春儿的眼里,他只是自己的丈夫,仅此而已。
所以她从不追问叶宸暗地里去做的事情,她只有一个要求,别受伤。
“娘子,”叶宸抓住了她的手,递到了自己的唇边,亲了亲,“这一次是我太大意了,才会中了旁人的圈套。”
叶宸也没想到谭卓竟然是故意出现引自己前去迎送亭附近的桃花林。
如今已经是初秋,桃花早就凋零,他一时大意,才会中了埋伏。
好在这些年,父亲曾经教过他的功夫,他一日都不曾懈怠。
与六个黑衣人苦苦交战了好几个时辰,才打拼出一丝生机,这才赶了回来。
听闻叶宸负伤而归,叶家的其他人都很担心。
铃儿连忙将娘亲送给她的强效金疮药送了过去。
叶宸的伤势看起来很严重,可大多都是皮外伤,所以并无性命之忧。
“大哥为何要去追谭卓?”叶骏听完了来龙去脉之后,看着他,蹙眉问道。
“我想知道当年背叛将军的人,究竟是谁。”叶宸看着他的眼睛,终究将藏在心底多年的疑问问了出来,“三弟,那个究竟是谁?”
叶骏微微垂眸,修长的睫毛轻轻地落了下来,在他的眼底落下了扇形阴影。
面对他的沉默,叶宸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罢了,我不问就是了。”
“前些时日,谭卓找过我。”叶骏略微抬眸,语气清冷的说道,“他知道了我的身份。”
“怎么可能?”叶宸慌忙站了起来,着急的问道,“爹娘当年不是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了吗?庞将军的义子庞隽已经随同将军,一起去了黄泉。”ωωω.χΙυΜЬ.Cǒm
“谭卓这个人,狼子野心。”叶骏轻声评价道,“只可惜他的实力配不上他的野心。”
“大哥放心吧,你不会白白的受伤的。”叶骏的声音很轻,可叶宸还是从他的脸上看出了狠戾之色。
“听闻庞超已经将账本递到了御前三日了。”叶宸又想起了另一桩事情,心情越发的不畅,“若是早知道他是这样不仁不义的君主,当初将军就不该一心维护他!”
“大哥,你受了伤,还是早点休息吧。”叶骏看着他,微笑叮嘱。
“嗯。”叶宸闷闷的应了一声,没在开口。
重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叶骏闭上了眼睛,良久之后,他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浊气。
“扶苏特意煮的银耳雪梨汤,叶骏哥哥也喝一碗吧?”正当他心中烦闷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了属于铃儿的娇俏声音。
他抬眼望去,只见小丫头正捧着描金雕花白瓷碗,朝着他,灿烂一笑。
她脸上的笑容太过灿烂美好,叶骏莞尔浅笑,信步走到了她的面前,接过了她捧在手心里的那只碗,一饮而尽。
“好喝不?”铃儿朝着他,轻轻地眨了眨眼睛,软糯的语气中带着几分撒娇的味道。
“很甜。”
“我特意让扶苏多放了两颗冰糖。”铃儿甜甜一笑,轻声问道,“听说喝了甜汤,会让人的心情变好。叶骏哥哥现在的心情好一些了吗?”
“嗯。”叶骏点了点头,看着她的目光中多了几分感激。
“时辰不早了,早点回屋休息吧?”
“叶骏哥哥不是要出门吗?我陪你一起去?”铃儿的脸上依旧是乖巧的笑容。
“当真要去?”叶骏挑起了眉梢,认真的问道。
“要去!”铃儿目光坚定地点了点头。
“好。”
铃儿原本以为,叶骏哥哥会连夜赶往清水县,她万万没想到,他们只是去了杏花村的后山附近。
眼下已经是亥时三刻了,秋夜里的风,格外寒凉。
叶骏将事先准备好的黑色斗篷,轻轻地系在了铃儿的脖子上。
“还冷吗?”
“斗篷很暖和,所以一点都不冷啦!”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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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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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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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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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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