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朗气清,偌大的杏花村在秋色下,如同一幅山水画,美的惊心动魄。
环绕着整个村子的杏花,早已凋零,取而代之的是颜色更加明丽的菊花。
“这小菊花啊,晒干之后用来泡茶喝,是最好不过了。”冯春儿双手抱着圆圆的簸箕,笑着说道,“柴大夫说过,这菊花可是个宝贝呢,可以清肝明目,消除疲劳。”
“那我帮着大嫂一起晒菊花?”铃儿认真的聆听着冯春儿说的话,乖巧的笑问。
“好啊!”冯春儿欣然应允,二人一起搬来了小马扎,坐在了院子里面,开始挑挑拣拣晒盘里面的菊花。
“铃儿,等明天你也要回书院了吧?”
暑假已经结束了,铃儿和叶骏都该回青华书院了。
“嗯!”正低头挑选着小菊花的铃儿,乖巧的应了一声。
“等晚上的时候,大嫂帮你一起收拾行李,眼见着天气越来越冷了,等得空的时候,我再给你做两件夹袄。”
“谢谢大嫂呀!”铃儿立刻抱住了冯春儿的胳膊,甜糯的语气中满是感激。
“跟大嫂还客气啥?”冯春儿伸手刮了刮她的鼻尖儿,目光越发的温柔了。
重阳佳节,冯春儿亲自下厨做了一些重阳糕。
叶宸还特意去县城买了一些大螃蟹。
临近黄昏的时候,伴随着冯春儿的一声呼喊,晚饭正式拉开了帷幕。
“左持蟹螯右持酒,不觉今朝又重九。”看着摆在桌子正中间的大螃蟹,叶骏有感而发。
“又是一年重阳了。”叶宸低低的叹息了一声,然后倒了一杯酒,洒在了地上,“爹,娘,你们放心吧,我们一家人都过得很好。”
忆起已经亡故的父母,叶宸的脸上布满了难过与悲伤。
冯春儿轻轻地握住了他的手,无声的宽慰着。
“香喷喷的大螃蟹,闻着就好香啊!”铃儿故意吸着鼻子,迫不及待的问道,“咱们现在可以吃了吗?我真的迫不及待的想要将大螃蟹吃到肚子里面去呢!”
大伙都看向了小铃儿,只见小丫头正鼓着腮,抬着双手置于耳边,模仿着大螃蟹张牙舞爪的动作。
噗嗤——
冯春儿没忍住笑了,原先悲凉的气氛瞬间被扭转了,“咱们家的铃儿啊,真的是越来越可爱了呢!”
叶骏立刻拿起了一只肥美的大闸蟹,将大蟹钳扯了下来,递给了小铃儿。
“螃蟹最好吃的就是蟹黄了,春儿,我也给你剥一只。”
看着大伙都吃的津津有味的样子,江月茹苦笑着说道,“你们能不能照顾一下我这个孕妇的情绪啊,呜呜呜,我也想吃大螃蟹。”
“娘子乖,柴大夫特意交代过,怀孕的女子可不能吃螃蟹。”叶坤连忙笑着安抚道,“我们吃饭吧?我给你夹一只大鸡腿!”
江月茹低头看着自己的圆鼓鼓的大肚子,只好作罢。
过不了两个月,她就该生娃了,还是不作死了。
她恶狠狠的咬了一口大鸡腿,然后用极其嫉妒的目光盯着小铃儿手中的那只大螃蟹。
蟹黄鲜美,吃起来格外的爽快。
铃儿接连吃了三只大螃蟹,实在是吃不下了。
“若是吃不下了,就别吃了。”叶骏看了她一眼,微笑说道,“回屋收拾行李吧,等明天咱们就该回书院了。”
“嗯。”
长达两个多月的暑假,终于结束了。
铃儿的心情还是很激动的,她回到了房间,先将做完的功课全部都收拾整齐,然后开始收拾自己的衣服。
吱呀——
“铃儿?”
“大嫂?”
冯春儿笑意盈盈的走到了她的面前,将准备好的蓝色荷包递给了她。
“大嫂?”铃儿眨了眨眼睛,有些茫然,“这是银子?”
“是啊,我和你大哥早就商量好了,这里面的银子呀,是你该得的。”冯春儿伸手揉了揉她松软的头发,目光温和的笑了,“之前要不是你对大哥提出了稻田养鱼的计划,咱们杏花村今年也不可能迎来大丰收啊!”
“可是我只是随口一提,真正实施的人是大哥他们呀。”铃儿想了想,还是将银子退了回去,“大嫂,我还是个小孩子呢,我身上不需要太多的银子。”
“铃儿真乖。”冯春儿欣慰的笑了笑,“这个荷包里面呢,只是一些散碎的银子,等你回了书院读书,免不了有花销,是不是?我和你大哥已经以你的名义,在钱庄为你存了一笔银子。”
“大嫂,你们为什么要帮我存银子啊?”
“傻丫头,这是你的嫁妆啊!”冯春儿看着她明亮清澈的眼睛,温柔的解释道,“铃儿,我知道你身份尊贵,等你长大成亲的时候,定是不缺嫁妆的。只是你自幼在我们的身边长大,我们还是想要尽我们所能,替你做好准备。”
“大嫂,我长大了肯定是要嫁给叶骏哥哥的呀,所以我不用要嫁妆啊!”
听着她稚嫩的言语,冯春儿笑了。
“我们这样做,自然有我们的理由。”冯春儿笑着岔开了这个话题,“铃儿,等重新回到了书院之后,你一定要好好的学习,琴棋书画,你都要有所涉猎,知道吗?”
“我知道啦!”
冯春儿又温温柔柔的交代了许多话,见她的眉眼之间生出了疲惫之色,这才转身离开。
收拾好了行李之后,铃儿整个人呈大字型躺在了床上。
她知道大嫂的顾虑,也明白大嫂的用心良苦。
只是她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及笄的那一天呢……
这般想着,铃儿有些苦涩的抿住了唇。
没过多久,她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院子里,秋风乍起,吹走了枯黄的落叶。
身形笔直挺拔的叶宸,站在了树下,脸上写满了悲伤。m.χIùmЬ.CǒM
“大哥。”叶骏走到了他身侧,低低的唤了一声。
“今天,是娘亲的生辰。”叶宸苦涩的抿住了唇畔,“娘亲若是还活着,必然是欣喜的。她喜欢吃螃蟹,也喜欢赏菊花。”
叶骏安静的站在了他的身边,认真的聆听着他的每一句话。
”夜深了,三弟也早先回屋休息吧。”叶宸笑了笑,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轻声说道。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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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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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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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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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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