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欺骗了莲姑,可这么多年过去了,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还是会想起当年的一切。
“做人不能言而无信,可我却欺骗了她……”
“凡事都有因果,你欺骗了莲姑,她才会由爱生恨,从而抽掉了你最疼爱的孙女霍康华的一缕魂魄。”铃儿看着他泣不成声的模样,轻声解释道,“霍爷爷,您不妨想想,您的孙女是什么时候突然变得痴傻的?”
霍忠国最为疼爱的孙女,就是霍康华。
霍康华已经是二八芳华,可心智缺不成熟。
“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十年前,我带着康华去西湖游玩的时候,她摘了一朵玉碗荷花,后来回府之后,她便大病了一场,等她清醒过来的时候,她便……痴傻了。”
铃儿没有说话,而是一步一步的走到了窗柩附近的那张八仙桌附近。
她看着插在净瓶里面的那一株已经枯萎的玉碗,低低的叹息了一声。
“仙子,若是你任由自己继续恨下去,只会让自己着了魔。虽然霍爷爷当年骗了你负了你,可你也让他最疼爱的孙女受了这么多年的苦,所有的恩怨,都该烟消云散了。”
金乌西沉,夕阳的余晖落在了那一株渐渐恢复了生机的玉碗花上。
“你放心,我会将你还给大蛇的,万物有灵,它对你的守护,是真心地。”
伴随着铃儿的话音落下,那一缕荷花忽然升起,再半空中渐渐地晕染开来,最后全部都散碎了。Χiυmъ.cοΜ
末了,只留下了两颗黑色的药丸落在了白皙的净瓶旁边。
铃儿收起了其中一颗药丸,转身将另一株送给了霍忠国。
“霍爷爷,你让康华郡主服下这枚药丸,她便能安然无恙了。”
若非亲眼目睹,霍忠国真的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是真的……
“小丫头,我……三十年前的那场梦,是真的?”
铃儿看着他,浅浅一笑,“往事如韶华,早就成为了过去,霍爷爷现在还追究那场梦是真是假,又有什么意义呢?”
“万物有灵,霍爷爷以后还是不要随便许诺了。”
铃儿说完了这番话,便牵着叶骏哥哥的手,离开了。
“叶骏哥哥?”铃儿摇晃着他的胳膊,小声的撒娇道,“我有点饿了呢。”
叶骏伸手点了点她的鼻尖儿,目光深处满是宠溺。
二人一同来到了好再来酒肆。
叶坤立刻派人上了地锅鸡。
铃儿立刻低头开始解决这美味的地锅鸡。
一刻钟后,她终于笑了。
“吃饱了?”叶骏拿着帕子轻轻地擦着她唇角的油渍,目光温和的笑着,“接下来是不是该说故事给我听了?”
铃儿乖觉的点了点头,二人一起回了后院的书房。
“叶骏哥哥,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一条锦鲤,你信不信?”铃儿端正的坐在了椅子上,双手捧着小脸,看向叶骏,笑呵呵的问道。
“信。”叶骏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那如果我说我是龙王的女儿呢,你信不信?”
“信。”
“叶骏哥哥……”铃儿笑了,看着他,无奈的耸耸肩膀,“要是我告诉你,我会法术,我还会飞,你信不信?”
“不信。”
“为什么?”
“因为太胖了,飞不起来。”
忽然被扎心的小铃儿,十分委屈的撇了撇嘴。
看着她撒娇的表情,叶骏忽然握住了她的手,目光诚恳的说道,“铃儿,不管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被叶骏哥哥那样诚恳的目光盯着,铃儿莫名的有点心虚。
“其实……那天和大蛇搏斗之后,我做了个很长的梦。”铃儿想了想,轻声解释道,“有关我的身世来历,我自己也没怎么了解清楚。但是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是,我上上上辈子是一条锦鲤,而且还是龙王的女儿……”
“叶骏哥哥,有关我的身世,我了解的只有这么多了。”小铃儿无辜的眨了眨眼睛,十分委屈的说道。
叶骏看着她那样无辜又可爱的眼神,温柔的翘起了唇畔。
他伸手揉了揉她松软的头发,“没关系,想不起来的事情,不必深想。”
铃儿的身世,本身就是个大谜团。
“叶骏哥哥,你会不会觉得我是妖怪啊?”铃儿忽然伸手攥紧了他的衣角,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会。”叶骏十分坦诚的说道,“诚如你所言,万物皆有灵。”
对于看了n多本志异怪谈的叶骏来说,妖怪并不可怕。
某些用心险恶的人,比妖怪更加的恐怖。
“累不累?”叶骏忽然看着她,笑着问道,“若是不累的话,陪我去一趟县衙吧。”
那些妄图暗中伤害铃儿的人,如今也该付出一些代价了。
清水县县衙。
宋良听完了胡昌的话,微微蹙眉。
“柳敏学这个人,很聪明。大人,眼下这董义竟敢在柳府的赏荷宴中下毒,这件事,可大可小啊。”胡昌想了想,还是将自己心中的疑问说了出来,“这董义,那平安府城天香楼的人。”
“若是本官没记错的话,天香楼背后的东家是襄阳王?”宋良皱起了眉头,眼底闪烁着点点疑惑,“襄阳王与柳相,素来不睦。”
“可唆使一个厨子给清水县柳家人下毒?这招数,太不上台面。以襄阳王的性子,不会多此一举的。”靠在椅子上的宋良,正在闭目养神,“董义投毒是事实,先对他用刑吧,二十鞭子。”
“是,卑职明白了。”
胡昌点了点头,立刻退了出去。
一刻钟后,宋良缓缓地睁开了眼睛,他转身,去了一趟后院。
彼时,宋桦正在自己的书房里温书习字。
正全神贯注的宋桦丝毫都没有察觉到宋良已经抬步进了屋。
“这几个月,你的字倒是进步了不少。”
听到了父亲的声音,宋桦连忙抬眸,眼底闪过温和的笑意,“父亲公务繁忙,怎么会有空来看我?”
“字虽然进步了,可心思却歪了些。”宋良盯着他的眼睛,眼神逐渐的变得凌厉了,“宋桦,你是我的唯一的儿子,我对你的未来充满了希冀,可你却让我失望了。”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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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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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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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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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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