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换上了特制的短袖衣裳,可冯原还是在不停地冒汗。
冯江氏也在一旁炒着蛤蜊,那香辣的气息,让人垂涎欲滴。
厨房里的声音实在是太过噪杂,所以冯原夫妇都没有意识到铃儿的到来。
“好香好香啊!”铃儿笑着跑到了二人的身边,看着那口大锅里被堆成了堆的花甲,顿时口水直流,“冯嫂嫂,你在炒蛤蜊啊?”
“铃儿?”听到铃儿的声音,冯江氏瞬间眼前一亮,“小铃儿,你咋来了?想吃啥?嫂嫂马上给你准备!”
“铃儿,刚刚烤好的羊肉串,要不要来一串?”冯原憨憨的笑着,将手上刚刚烤好的那把羊肉串递给了她。
铃儿盯着那串香喷喷的羊肉串,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可还是乖巧的摇了摇头,“冯叔,您还是先给那些客人们上菜吧,刚才我再大门前看到队伍都快要排到清水河畔了呢!”
“铃儿真乖真懂事!”听到这话的冯江氏,脸上的笑容更深了,“那羊肉串的确是客人们定下来的,这蛤蜊还有的多,要不我先给你装一碗尝尝?等会等不忙了,我再给你做其他的好吃的?”
“好呀!”
铃儿捧起了那一大碗的蛤蜊,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厨房。
后院的老槐树下,有两张竹椅和一张小圆桌。
铃儿将那碗蛤蜊放在了桌子上,然后拿起了两双筷子,将其中一双递给了叶骏哥哥。
“这蛤蜊闻着就很辣啊!”铃儿拿着筷子夹起了一块蛤蜊,麻溜的吃下了上面的肉,将蛤蜊壳放在了桌子旁边。
“呼呼!好辣好辣!”
浸满了辣汁的蛤蜊肉,实在是太辣了!
铃儿不停地吐着舌头。
那模样那动作,实在是太滑稽了。
叶骏笑了笑,将事先准备好的凉茶递给了她。
铃儿连忙将凉茶一饮而尽。
“呼~好多啦!”铃儿歪着脑袋看向正在剔蛤蜊肉的叶骏哥哥,好奇的问道,“叶骏哥哥,你不吃吗?”
“我不太爱吃辣。”叶骏笑着解释道,“更何况你不是喜欢吃吗?不过这种食物味道太过麻辣,对肠胃无益,你还是要少吃一些。”
叶骏想想,将那小半碗剔好的蛤蜊肉全部都递给了她。
“只能吃这么多。”
铃儿低头看着那只碗里的蛤蜊肉,傻傻一笑。
叶骏哥哥会为了她剔鱼刺,剥虾壳,还会保护她。
她真的好幸福呀。
“叶骏哥哥,我好想快点长大呀!”铃儿忽然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看着叶骏哥哥的眼睛,有些着急的说道,“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呢?”
“急着长大做什么?”
“嫁给叶骏哥哥啊!”铃儿理所当然的说道。
咳咳——
“就这般迫不及待?”
“嗯呢,很期待呀!”铃儿的笑容很甜,眉眼弯弯的模样,实在是可爱极了。
叶骏笑了笑,擦了自己的双手之后,看着她,好奇的问道,“今天在书院是不是受委屈了?”
寻常小丫头下了学之后,心情都很愉悦。
可今天,却有些闷闷不乐了。
“没有受委屈,只是有点舍不得陶夫子。”一想到陶夫子即将离开清水县了,铃儿的心里忽然有些失落,“叶骏哥哥,陶夫子要走了,方才我下了学之后,去见了她一面,她说她想要将绿绮琴送给我。”
大元朝有两张名琴,绿绮和绕梁。
“君子不夺人所好,所以我婉拒了陶夫子。”铃儿想了想,轻声说道,“而且我瞧着陶夫子的脸色不太好,她虽然强打着精神同我说了几句话,可她整个人看起来很虚弱。”
陶夫子的眼睛里没有光了。
看起来,就像是一枚已经枯萎了的树叶。
“所以难过了?”叶骏知道他的小丫头啊,最重感情。
陶夫子是她的启蒙恩师,当初也是陶夫子将铃儿招进了书院。
所以铃儿很敬重陶夫子,如今听她即将离开,心中越发的不舍了。
“别难过了,等将来你长大了,回到了长安,不还有机会再见到陶夫子吗?所以你又何必闷闷不乐呢?只要有离别,就会有重逢啊!”
重逢?
听到这个词的铃儿,瞬间眉开眼笑。
她怎么忘了呢,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呀!
三日后,陶夫子离开了书院。
而第二天的傍晚,铃儿便收到了一份礼物。
陶夫子派人送来的绿绮琴,以及一封信。
“怎么不打开瞧瞧?”
月色如水,铃儿一个人站在院子里面,朦胧的月光洒在了她的身上,带着几分落寞。
叶骏走到了她的身后,轻声问道。
彼时铃儿的手中正攥着一封信,尚未被拆开的一封信。
“叶骏哥哥,你怎么还没睡呀?”
“知道你睡不着,所以来陪陪你。”叶骏温和的笑了笑,然后将披风披在了她的肩膀上,“虽说已经入了夏,可夜里还是有些凉。”
“叶骏哥哥,我不敢打开陶夫子留给我的信。”
“为何?”
“因为,”铃儿默默地闭上了眼睛,无奈的牵起了唇角,“因为这是陶夫子的遗言。”
“遗言?”
“嗯。”
虽然铃儿并没有打开这封信,可她就是知道,这封信是陶然夫子的绝笔信。
陶夫子此次回长安,存了赴死的决心。
“方才我已经写了一封信,让人送给我娘了。可是我不知道那封信能不能及时送到我娘的手里,我娘又能不能及时的帮助陶夫子呢?”
“尽人事,听天命。”叶骏笑着揉了揉她的脸,“你和陶夫子之间有着师徒的情分,可是铃儿,你才六岁,很多事情,不该由你操心。”
“可是叶骏哥哥……”
“没有可是。”叶骏强势的打断了她的话,看着她的眼睛,语重心长的说道,“铃儿,你不是神仙,你不能保证你身边的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幸福。就算你有那种特殊的能力,你也不能三番五次的从阎王爷的手中抢人,你可明白?”wWW.ΧìǔΜЬ.CǒΜ
上辈子铃儿为了他,已经牺牲了太多的修为。
若是这一世,铃儿再过多的使用那种特殊的能力,她必会粉身碎骨!
所以无论如何,叶骏都要阻止她。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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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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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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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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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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