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臭小子,你知不知道自己错了?”
“知道了!”冯吉耷拉着耳朵,哭唧唧的喊道,“娘,我真的知错了,你别打我了,成不成?”
“不打你?不打你你就要翻天了!”
冯江氏指着他的鼻子,怒声呵斥道,“你知不知道铃儿的身子弱,你还偷偷的怂恿她吃酒?滚去柴房跪着,今儿个晚饭你也别吃了!”
冯吉知道这一次,自家娘亲是真的生气了。
否则娘不会不让他吃晚饭的。
冯吉有些难过的垂下了眼眸,眼眶的位置隐约有些发酸。
不过他还是乖乖的朝着柴房的方向赶去了。
目睹全程的小铃儿忽然觉得心里很是过意不去。
她想了想,正准备跟上去的时候,却被叶骏哥哥拉住了胳膊。
她疑惑的抬起了脑袋,“叶骏哥哥?”
“回家。”叶骏忽然伸手弹了弹她的脑门,然后转身向冯焦氏和冯江氏告辞。
“叶三弟,这就走了?”冯江氏有些抱歉的说道,“冯吉太顽劣了,以后我定然会好好地管教他,铃儿,往后你别听你冯吉哥哥的,那个小子说的话,十句有八句都不着调。”
“冯嫂嫂,我觉得冯吉哥哥真的很好呀,他待我很好。”铃儿想了想,伸手拽了拽冯江氏的衣角,小声的问道,“冯嫂嫂,您别生冯吉哥哥的气了,好不好?”
“冯嫂嫂,吉星高照四兄弟都没打算继续学习以便将来参加科举吗?”叶骏忽然想起了另一桩事情,好奇的问道,“待到九月的时候,青华书院也该招生了,届时倒也可以让他们试一试。”
“吉星高照这几个臭小子啊,只会玩,都不是读书的料子。”自己的儿子是什么性子,冯江氏心知肚明。
虽然四个臭小子都不太会读书,冯春儿虽然觉得有些遗憾,倒也没觉得难过。
毕竟每个人都有一双手,只要可以凭借自己的双手挣到银子获得温饱的生活,便可以了。
冯江氏是个十分乐观且随遇而安的人,所以她只盼望着自己的几个孩子都别养成了那些懒散的纨绔的坏脾气就好。
毕竟人呢,开心的活着就挺好了。
“青华书院的夫子们最擅长因材施教,冯大嫂不妨好好地斟酌此事。就算将来吉星高照四个人都有可能不会参加科考,可多读书,对待自己总是有益的。”
叶骏认真的说完了这番话,便牵着小铃儿的手离开了冯记油炸社。
这么一折腾,眼见着就要到黄昏了。
夕阳的余晖落在了整个清水河面上,在河面上投射出波光粼粼的印记。
清风徐来,让人只觉得惬意舒适。
“好舒服啊!”铃儿眯着眼睛站在了河堤上,笑着喟叹道,“叶骏哥哥,你瞧,太阳公公都已经落到了半山腰了呢,还在天边映出了那么好看的晚霞,似梦似幻,让人觉得如临仙境呢!”
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叶骏也瞧见了远在天边的美景。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那些晚霞映红了半边天,看似近在咫尺,实则远在天边。
叶骏记得,上辈子也是这样的一个美好的夏日黄昏后。
他牵着马走在了一望无垠的荒漠中,铃儿骑在了马背上,那时候的她恣意张扬!
他翻身上马,牢牢的将她护在了怀里。
风声呼啸,吹得系在她腰间的铃铛,叮铃叮铃的响个不停。
清脆悦耳的声音,却让人觉得热血沸腾。
“叶骏哥哥?叶骏哥哥?”铃儿伸出了小手,在他的面前,轻轻地挥舞了几下,“叶骏哥哥,你没事吧?你怎么看着一直看着河面发呆啊?”
“没什么。”叶骏莞尔浅笑,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时辰不早了,我们该回家了。”
“等一下!”铃儿忽然叫停了他的脚步,然后看着他的眼睛,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叶骏哥哥,你闭上眼睛,我有东西要送给你。”
“礼物?”叶骏挑眉,有些好奇。m.χIùmЬ.CǒM
“对啊!”铃儿甜甜一笑,然后看着他,无比认真的说道,“叶骏哥哥,你快点乖乖的闭上眼睛。”
“好。”
等到叶骏闭上了眼睛之后,铃儿轻轻地抬起了他的左手。
然后小心翼翼的将自己今天编好的长命缕套在了他的手腕上。
左手手腕感受到了一阵冰凉的触感,叶骏的心底越发的好奇了。
“好啦!”
叶骏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目光落在了自己的那一节手腕上。
“这是?”
“我亲手编织的长命缕哦!五色彩线被拧成了一股绳索,另外我还特意在中间加上了一枚铜钱,叶骏哥哥,你瞧是不是很好看?”铃儿得意的笑了笑,然后也抬起了右手,亮出了自己手腕上的那条长命缕。
“你也有一条?”
“对啊,二嫂说这种长命缕可以做成情侣款啊!叶骏哥哥,我是你未来的媳妇呢,所以我就想着给你做了一条,又给我自己做了一条。你看是不是很相配?”
看着她得意的晃动着自己的那一截好看的白皙的手腕,叶骏忽然心中一动。
他抓住了铃儿的胳膊,轻轻地咬了一口。
虽然他咬得很轻,但是小铃儿的皮肤实在是太娇嫩了,所以她的手腕上还是多了一串整整齐齐的牙印。
“疼吗?”看着她皱着眉头强忍着泪水的模样,叶骏忽然生出了后悔与心疼。
“不是很疼。”铃儿咬着唇,梨花带雨的模样,看起来可怜极了。
叶骏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她的脸。
“铃儿,谢谢你送给我的长命缕,只是我无以为报,只能咬你一口了。这牙印就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叶骏看着她的眼睛,目光诚恳且坚定,“南宫灵,你是我的,这一点这辈子都不会发生改变,记住了吗?”
透过叶骏哥哥那双漆黑的眼眸,铃儿好像看到了野狼的眼睛。
就像是一只狼,终于逮到了一只小兔子透露出来的坚定的光芒。
“嗯,记住了。”铃儿哪敢不从?只能乖乖的点头了。
暮色四合的时候,两个人终于赶回了好再来酒肆。
只是令他们意外的是,此刻酒肆里面正在上演一出苦情戏。
喜欢农门福宝小媳妇请大家收藏:()农门福宝小媳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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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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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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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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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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