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朋友,常常不来往,可感情却不减丝毫。
李牧记得很清楚。
肖正阳和凌志从自己老婆口中得知秦暮雪跑掉的当晚,两人就去了一趟李牧老家。
一个提着酒。
一人买了些冷菜。
酒。
李牧没有喝,就吃了点冷菜。ωωω.χΙυΜЬ.Cǒm
甭管李牧年纪多大,他的人生不需要麻醉,晚上因为担心需要自己这个儿子签字,李牧还在重症监护室外面椅子上坐了一夜。
其实。
作为朋友,凌志是李牧和肖正阳三個中最帅的。
五官棱角分明宛如刀刻过的一样,尤其那双清晰的单眼皮眼角有点自然上扬,而他的嘴唇特别薄,按照宁阳市的说法,一般嘴唇薄的男性都特别薄情,反观那些嘴后的男性往往特别重感情。
可凌志并不薄情。
甚至很深情。
他属于入赘,其实以他的外貌配唐末委实可惜了。
只是人的缘分怎么说呢!?
很玄妙。
唐末和凌志是在大学认识,大概被凌志长相吸引,唐末倒追的凌志,李牧听秦暮雪说过好像凌志一开始并不想搭理唐末,两人在一起的原因,还是凌志生了一场重感冒,唐末偷偷溜进男生宿舍给他喂的药。
大概被她的举动感动了。
原本对她并没有感情的凌志,同意和她在一起,知道她是独生女,希望他能去自己家,凌志一一照做了。
很多时候,人真的无法预判到自己某个行为会改变多少人生轨迹,也改变多少事!?大学毕业,凌志入赘到唐末家,一开始说的也不是什么入赘,就是凌志爸爸在他小时候离世,母亲又改嫁,他孤身一人到唐末家过日子,以后也就是一家人。
这原本很好。
可大多数人的特性,就是得到之后不懂珍惜。
唐末没有忘记自己为了追求凌志偷偷溜进男生宿舍的事,可大概感觉凌志成为自己老公,而自己曾为他放下颜面,所以对他并不好,尤其帮他生个一个儿子之后,而唐末的父母在凌志儿子出生之后,就像老唐家后继有人一样,彻底放纵自己。
整天就在家带孩子,没事的时候就去打牌。
而唐末也不上班。
一家几口的重担全压在凌志身上。
他岳父年纪并不大,李牧见过,身体很结实,偏偏不帮凌志丝毫,没钱就向自己闺女要,总之要不到一千,也能要到三百,有这三百足够打一下午牌了,至于凌志岳母和他岳父一样,身体健康无病无灾,住在城里也没什么土地需要种,稍微找点事做,也能帮凌志减少点压力。
然而。
一家三口都要在家带凌志唯一的儿子。
就这样。
凌志一刻也不敢休息,他拼命的赚钱。
陪这个客户喝中午,到了晚上又陪另一个客户喝,喝不下去就跑卫生间扣一下咽喉让自己吐出来再喝。
他的工资是按提成计算的,少则一两万多则四五万,可这四五万的工资差点就将喝崩溃,即便是这样,他也没有抱怨过,晚上回到家锅里干干净净,他就跑两袋方便面充饥,他的胃早几年就被检查出溃疡。
情况比较严重。
当时给他检查的医生已经说了。
如果他不戒酒,再这么饥一顿饱一顿下去,他的胃会出大问题的。
可为了养家糊口,他没得选择。
理由很可笑。
唐末在他最无助的时候帮过他,所以她喜欢他,他就娶了她,她希望他到她家做上门女婿,他就去了,婚后她父母当着他的面,说了一些难听的话,他都一一忍了。
就因为唐末帮他买了一盒感冒冲剂。
所以他义无反顾的为她付出所有的。
让凌志情绪崩溃的不是他儿子那句话,也不是他岳父岳母背后的评价,而是在自己胃痛的情况下,没人关心他一下,所有人都在靠他,他却找不到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所以他想起那个喜欢将自己放在肩膀上的父亲了。
想起他父亲做的西红柿青椒。
想起他出门回来给他带的礼物,那是一把五元钱的小枪。
想起他搂着自己躺在凉席上,感觉到微风吹过带来的凉意。
这一切。
都在他凌志检查完,变得格外清晰。
“李牧,我不怕死”
凌志将烟头掐灭在李牧放在茶几上的烟灰缸中,他继续说道“可我怕我死了也见不到我爸,你说这世界有鬼吗!?”
李牧嘴巴张了张,却始终发不出声音。
“我想没有”
凌志遗憾的笑了笑,道“如果这世界有鬼,为什么我爸从不来看我一次,一次都没有,就连做梦,我也很少梦到他,搞得我都有点忘记他长怎么样了”
说着。
凌志又点了一支香烟,用一种略带调侃的语气,道“李牧,要不我们来做个约定,等我死了,假如这世间有鬼,我就跑你梦里朝你挤挤眼,你看到我这个动作,就证明这世界有鬼,假设没有,那……那就真的没有,不管怎么样你都别害怕,作为朋友,我肯定不会害你”
大概被自己玩笑逗笑了。
凌志靠在沙发上哈哈直笑,可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人的情绪,在面对某些突如其来的事时真的很难控制,而凌志连续两次的淌眼泪,都是无声的。
也许。
最激烈的情绪,不是撕心揭底的喊叫。
而是一种近乎静默的无声。
“我这一生,从不欠任何人东西,欠我老婆的我已经还了,至于我儿子……他总会长大,总会明白没有我,他的生活是不一样的,他爸爸并非没有出息,他现在所过的生活都来自于他爸爸的努力”
说到这里。
凌志看向李牧,突然认真道“李牧,等我走了,帮我照顾一个人,我现在只欠她一个人,至于你的帮忙,就当满足我临终前最后一个愿望了”
“没得治吗!?”
李牧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而是问出另一个问题。
“莪问过医生,我这种情况已经没有一丝可能性”
凌志笑着回道“以后的每一天,都像高三时后面黑板报上数字,已经进入倒计时”
李牧内心说不出的沉重。
他靠在沙发上,狠狠吸了几口气,可心中的淤积始终没有得到缓解。
假如他的所见所遇是一个故事。
那这个故事显然不好。
他很不喜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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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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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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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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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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