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满唐红酒店经营项目>第0868章 一个要去给突厥酋长当部下的大唐太子
  如今这艘龙船重新起航,荡漾在了海池的碧波上。湖面上轻拂的冷风,荡起了岸边的杨柳,竟生出了几分妖娆。

  只可惜这份妖娆随着千牛宫卫的闯入,瞬间消失不见了。也不用李元吉吩咐,在对岸边的防务做了一定的部署,让千牛宫卫各归其位以后,赵成雍凑到了岸边的栈桥上,敲响了悬挂在桥边的铜锣。

  龙船上的人听到铜锣声以后,快速的驶着龙船归桉。李元吉孤身上了龙船,原本刘俊和赵成雍想跟着,但被他拦下了。

  在太极宫里,有人想伤他,得拿飞机坦克说话,纯冷兵器的话,根本伤不到他分毫。

  毕竟,被李秀宁和柴绍重新整顿过的千牛卫兵马可不是吃素的。他个人的勇武也不是吃素的。

  当然了,下毒另说。不过,自从李世民差点遭了李建成的毒手以后,宫里就禁了。

  宦官宫娥们杀肚子里的虫子所用的砒霜,都不准用了。其他人也不允许带毒物入宫,不然以谋逆罪论处,没商量的那种。

  别说你爹是李刚了,你爹就算是李玉刚也不行。这话是李渊说的。谁也不敢违背。

  所以李元吉并不担心会被下毒,毕竟宫里已经没这玩意儿了,谁有的话,那就可以吃席了。

  全村从初一吃到三十的那种。

  “叔父……”李承乾神情复杂地站在船室门口向李元吉施礼。李元吉依稀记得自己似乎已经有大半年没有好好看看他了,如今勐的一瞧,居然长了一大截,已经有那么一点点少年的雏形了,不过距离少年还差着那么几岁。

  “你怎么穿着一身胡服?”李承乾并没有穿日常穿戴的常服,而是穿着一身秋白色的胡服,一般只有练习步射的时候才会这么穿。

  李承乾板起脸道:“我喜欢!”

  “不!你不能喜欢!”李元吉毫不犹豫的就否定了李承乾的喜好。大唐的一众皇子龙孙当中,谁都可以喜欢异族人的东西,唯独李承乾不行。

  因为在历史上,在整个李氏一二三代人当中,李承乾是唯一一个想做突厥酋长部下的人。

  对,你没看错,就是突厥酋长的部下。这是史料上所记载的。还是李承乾在做太子期间放出的豪言,虽说有那么几分戏言的成分,但的确是他说过的话。

  原话是:有朝一日我统治帝国,一定要率数万骑兵,去金城以西打猎,然后解开头发,做突厥人装扮,去投靠阿史那思摩,如果他愿意给我一个将军当,我一定做的不比别人差。

  听听,这是一个大唐的太子该说出来的话?!最重要的是,他在说出这话的次年,李靖就把突厥给灭了,他想效忠的阿史那思摩也被李靖给抓了。

  如果说他是因为李世民登基之初,被突厥人逼迫着签定下渭水之盟,从而仰慕起突厥人的话,那么在李靖灭了突厥以后他就应该有所改变才是。

  可是,他并没有任何改变,甚至还变本加厉,学起了突厥语,穿起了突厥衣服,挑选长得像是突厥人的人做侍从,还跟侍从们扮演假死游戏,他是突厥可汗,他驾崩了,让侍从们依照突厥的习俗给他办葬礼。

  不仅如此,他还带着一众投降大唐的突厥人偷偷的潜入了皇宫。这些突厥人还都是突厥中的翘楚人物,战斗力不俗。xiumb.com

  这完全是嫌他爹命长啊。他爹就是通过宫中政变夺取的江山,他就不怕突厥人突然暴起,也给他来个宫中政变吗?

  反正,在读史书的时候,李元吉是真的不明白历史上的李承乾是怎么想的。

  说他是个二傻子吧,他还挺聪明的,有丰姿岐嶷的评价。通俗点讲就是说他不仅长得帅,打小就聪明。

  可他干出来的事,完全跟聪明不沾边。现在,大唐并没有跟突厥定下渭水之盟,颉利也没有引数十万兵打到长安,反倒被大唐击溃在了庆州,他也没办法像是历史上一样瞻仰突厥人的雄姿。

  按理来说,他应该不会再去崇拜突厥人,不会再去扮演突厥人了。不过,看他现在一副很喜欢胡服的样子,为了防微杜渐,还是掰一掰为好。

  毕竟,在这件事上,他不仅丢的是他自己的人,也丢的是大唐的人,作为大唐的一员,为了自己以后的名声着想,还是要努力将他掰直了为好。

  各方面的掰直。毕竟,历史上他不仅仅有这方面的问题,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

  “为什么?”李承乾明显没料到李元吉会如此坚定的否决他的喜好,一时间有点懵,直到湖面上的冷风钻进了他的领口以后他才回过神,然后茫然的问。

  李元吉直视着李承乾,掷地有声的道:“因为我们是汉人,只能着汉服,即便是学射箭,也得着汉服。”李承乾眨巴着眼有点懵懂,他觉得李元吉这话蛮横霸道又有些不讲理,可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从船室内探出半个脑袋的李世民倒是知道该怎么反驳,但有些话他说不出口。

  李氏有胡血,尤其是李氏嫡系二代有胡血的事情,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是怎么狡辩也狡辩不了的。

  但有是一回事,承认了又是另外一回事。目前李氏嫡系主打的就是一个汉家正朔,并且拜了道家先贤老子为祖宗,在这种情况下身为李氏嫡系血脉就没办法说李氏有胡血的事,因为这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脸。

  不过以李世民如今的处境,其实说一说也无妨,毕竟他已经被贬为了庶民了,已经没有下降空间了,李渊又不可能真的弄死他,李元吉也不想担上一个弑兄的罪名,所以他即便是说李氏不是,拆李氏的台,也不会怎么样。

  但人家到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觉悟非常高。他可以跟李建成争,可以谋李渊的位置,也可以杀兄弑弟屠戮侄子,但是在维护李氏声誉,以及李氏江山稳定的事情上,他会坚决的跟李氏所有人站在一边。

  这就是以宗族为中心的社会带来的好处。宗族的所有成员,都会不由自主的下意识的去维护宗族的利益。

  谁敢出卖宗族,谁敢出卖宗族的利益,那就是宗族内所有人的死敌。

  “来!穿上!”李元吉在李承乾忍辱负重的神情中,粗暴的扯去了他的胡服,将自己身上的王服脱下来给他穿上。

  独一无二的王服,不仅象征着亲王之爵,也象征着监国之权,他爹都没穿过,他还不乐意。

  “怎么,我的衣服里有刺?”在李承乾扭扭捏捏的摆弄着王服的时候,李元吉唬着脸问。

  李承乾也不说话,只是想脱下王服,穿回自己的胡服。李元吉拽着李承乾就往船室里走,不让他去捡那一身已经被扯烂的胡服。

  李世民看着儿子被欺负的楚楚可怜的样子,终于忍不住了,

  “元吉,你好歹也是个长辈,欺负一个孩子有意思吗?”李元吉拎着李承乾到船室内坐下,毫不客气的对李世民道:“我是在欺负他吗?我是在教他!”李世民一副‘你看我像傻子吗’的样子嗤笑道:“你在教他什么,教他认识到自己是个汉人,教他不要穿胡服?胡服乃是学习步射必备的服饰,他现在刚到了学习步射的年纪,不穿胡服穿什么?也就是现在上马要配甲,不然的话他还得穿着胡服学马射!”在古代,不是说你有一张弓,能拉开,能射出去一支箭就叫会射箭。

  古人将射箭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部分是步射,一个部分是马射。顾名思义,步射就是步卒站在地上射箭,马射就是骑兵跨坐在马背上射箭。

  一种是原地定位,射移动靶,一种是在移动的过程中射移动靶,所以对箭术的要求有所不同。

  往往擅步射的不一定擅马射,擅马射的也不一定擅步射,所以两种箭术都要学。

  以前冶铁技术,以及各项生存技能落后的时候,皮甲也好、铁甲也罢,都很珍贵,所以绝大多数人在学骑射的时候,穿戴的都是胡服。

  等到冶铁技术和各项生存技能提升上来以后,人们在学习马射的时候就开始着甲了。

  这么做的好处就是提前适应在穿戴甲胃的情况下如何射箭,也提前练习肌肉记忆。

  当然了,穿胡服练习也可以,但习惯了胡服以后,再穿戴甲胃,尤其是铁甲的时候,再射箭,就会有一种不听使唤的感觉。

  所以但凡是家里有条件的,在学马射的时候,都会穿戴一身甲胃去学。

  李氏毫无疑问是有这个条件的。所以李世民才有此一说。不然的话,李世民就不会将步射和马射分开说了,而是一起说成‘学箭术不穿胡服穿什么’。

  李元吉面对着李世民的冷嘲热讽,依旧不客气的道:“我不是说不让他穿胡服,我只是不想让他把胡服当成了常服。”李世民讥笑道:“把胡服当成了常服又如何?”李元吉没有回答李世民的问题,而是反问道:“二哥真这么认为?”李世民愣了愣,脸上的讥笑瞬间没了,目光在李承乾身上转了一圈后,皱了皱眉头道:“以后不学箭术的时候就别穿胡服了……”李氏至今仍旧没有摆脱血脉上的诟病,李氏的后辈在处处效彷胡人,一副胡人的做派的话,那会被那些自认为是汉家苗裔的世家豪门给笑死。

  李氏如今再怎么说也是皇族,是天下第一等,多少也得维护一下自己的颜面。

  历史上,李世民杀兄弑弟以后,颜面什么都没了,可以不在意一些东西。

  但如今李氏可没有出现杀兄弑弟的情况,所以该维护的颜面必须维护。

  这就好比一个人在没做错事以前,各种坚守着自己的底线,一旦做了错事以后,就开始放飞自我了,底线开始持续下滑了。

  当然了,李世民顺着李元吉的话说归顺着李元吉的话说,到最后他还是发表了一番自己的见解,

  “你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了?”我也是为了你儿子好!你要是不希望看到你儿子口口声声的吵着嚷着要去突厥给人家突厥酋长当部将。

  不希望看到你儿子跟稚童有染,你就乖乖的给我闭嘴。李元吉在心里腹诽。

  这些事情都还没有发生呢,他没办法直接跟李世民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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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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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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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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