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马稣和江一雁真的有胆子阴他吗?
成了固然一举功成,除了他之外,皆大欢喜。
但若是没成,必然要直面他的疯狂反扑。
他毕竟童星出身,虽然年轻,但是入行七年,关系网盘根错节,按死马稣和江一雁两个既没太大名气也没什么地位的艺人,简直不要太简单。
他又仔细回想车内发生的一切,江一雁的确在撩拨他,但很讲“武德”,基本上算是点到为止,而且当着王亚芹的面,恐怕她也清楚,自己应当会有所顾忌。
因为他过去虽然有些负面新闻,但在男女关系方面,向来保持着克制。
诚然,他当时确实生出过某种冲动,一個单纯而又漂亮的女孩儿,总是让人忍不住怜爱。
但他虽然喝了酒,但是并没有因此失去“思危”的谨慎,明明几分钟之前,一个还挺乖巧的女孩儿,突然就跟只狐狸精似的,尤其是她的尺度拿捏的太好了,挠的人心痒痒。琇書網
开放的女孩儿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单纯而又让人觉得可以吃的妖精。
她的一系列的反常行为,让他察觉到了点不对劲,在强迫自己镇静的同时,开始有意识地观察周围。
在刚才,他又接到了黄朝的电话,也了解了整件事情的“真相”,江一雁今天下午找到了风行,告诉他们她将会和一位顶级一线男星约会。
至于到底是哪位顶级一线男星,风行事先并不了解。
这些只是黄朝的一面之词,他既没有全信,也没有不信,但无论如何,江一雁显然是脱不了干系的。
至于马稣,也许有关系,也许没关系,但是“真相”是江一雁搭自己的车是她提议的,不管事实如何,他直接理所当然地认为,马稣同样是这件事情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大体理清了关碍之后,徐容没再多想,剩下的事儿靳芳芳会处理。
在他的桌子上,摆着本翻开的笔记本。
而另一边,小张同学抱着抱枕蜷缩在沙发上,俩眼睛炯炯有神,偶尔的会挑起嘴角,可是又尽力憋着,要是到了实在憋不住的当口,会嘿嘿笑着朝着他这边偷瞄一眼。
短时间内,她还不会困,就像明天一早,她短时间内睡不醒一样。
徐容放下了手机,把狗仔、设计、陷阱之类的全部抛开,而只回忆过去三个月当中印象深刻的一切细节。
过了几分钟,他拿起笔,在笔记本上缓缓写下:
《永不磨灭的番号》之李大本事总结。
一、角色与形象
当我第一次翻开剧本,看到李大本事这个人物,就不由的想起了一些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事儿。
第一个是同村的刘叔。
听爷爷说,刘叔小时候不大爱学习,经常带着一帮小伙伴去学校旁边的田里摔跤、偷瓜、偷玉米、偷红薯,反正是有什么偷什么,后来他爹妈见总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把送他到相隔十几里外的寄宿学校,可是未曾想,没过半个月,班里一半的男同学全被他带坏了。
辍学之后,刘叔就那么混着,听说他力气很大,可是就是不爱干农活,直到二十四五岁,相了十来回亲,才总算结了婚。
纵然娶了媳妇、成了家,也没能让他收心,过的仍旧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整天跟一帮狐朋狗友打牌、喝酒,反正就是不干正事。
直到三十啷当岁,俩儿子没钱上学,他才发了愁,到处串门去左邻右舍借钱给孩子交学费。
同村的都是知根知底,哪敢借钱给他,因为必然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刘叔跑了半个村,愣是没借到一分钱。
最终,还是从爷爷那借到了200块钱。
这件事,也让刘叔认清了自己,也认清了近邻,他一咬牙、一跺脚,收拾了行李,跟着一个同村的发小去了广州。
转眼没半个月,刘叔又一个人跑回来了。
因为他那个发小要干笔大买卖!
他虽然是个混不吝的性子,可是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而抢银行显然是不能干的事之一。
他那个发小自此没了消息,据说是被判了十几年。
刘叔在家歇了半月,禁不住老婆的长吁短叹,再次背起尼龙袋,当起了农民工。
头一年,他老老实实地跟人干了一年小工。
到了第二年,喊上了十几个过去的狐朋狗友,拉起了一支不大不小的队伍。
第三年,刘叔家盖起了全村第一栋二层小楼。
在工地上,因为当初二百块钱的恩情,刘叔对我颇为照顾,一会儿“小徐,拿把扎丝。”,一会儿“小徐,提桶水去。”,平时总爱开些不大不小的玩笑,处事儿相对还算公平,等管琥来招演员,我举手试镜的时候,刘叔却又朝着我的屁股来了一脚。
他总让我干杂活,是担心我刚下学,力气没长成,怕累着了,不让我面试,大概是怕被人骗了。
刘叔是个热心的、没见过太大世面、有缺点但也不乏其优点的朴实农民。
他是我见过的所有人当中,最像李大本事的一个。
第二个人,是院长张合平。
从他身上,几乎看不出丁点人艺院长的威风,他走路的步伐不快,慢慢悠悠的,说话也从不着急,对谁,都顶和蔼,总是笑着,可是却又不失院长的权威。
初时我挺好奇,直到把他跟濮存晰对比之后,才彻底明白了到底怎么回事。
濮院虽然也是领导,可是他的喜怒哀乐总是不加掩饰地表现在脸上,就像他不太喜欢李光复话多、爱吹牛皮的毛病,平时对他也总爱搭不理,这点和张合平截然不同,从张合平的外在表现当中,很难判断出他对某些人的具体态度。
张合平的身上也有李大本事的一部分特征。
刘叔身上的一部分特征和张合平身上一部分特征综合起来,就是就是李大本事。
焦老先生曾说,要想生活于角色,先要叫角色生活于自己。
焦老先生还曾说,要想创造形象,首先得有心象。
想来其他的艺术,规律也是大抵如此。
二、剧本围读......
写下这四个字之后,徐容停了笔,因为他想总结的不是围读的种种,而是围读期间的一些感悟。
沉吟了十来秒钟之后,他拿笔直接将“二、剧本围读”五个字划去,另起一行,缓缓写道:
二、大音希声、大象无形
在考虑如何处理赛貂蝉的死亡的戏份时,我设计过不下于十种表现方式,大哭、大笑、失魂落魄,诸如此类等等。
可是最终又都给一一否定。
从李大本事的角度出发,他是队伍的核心、灵魂,他有他的责任和担当,所以他不能沉浸于痛苦之中难以自拔。
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我也许会很痛苦,但是绝不至于毫无保留的展示给所有人我的痛苦。
而且其中涉及到另外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这点将在第三点进行论述。
后来,在读剧本期间,我想起一件往事。
是关于四十九年前,《茶馆》第二次上演之前,焦先生排茶馆的“三个老头撒纸钱”的一些琐碎。
焦先生在排练期间提了一个提议,让于老师三人不再按部就班地排,而是让他们随意选一个当下觉得不别扭的姿势,直接把台词说给观众,于是,那句“改良啊,改良,我一辈子都没忘了改良”,就变成了背对观众面朝天的王利发式的抒情。
当时于老师身边正好有一条凳子,他就直接背对着观众席说了。
可惜因为时代原因,焦先生并没有详细阐述他那么指导的意图,后来因为种种时代的原因,也就没了机会,于老师、郑老爷子、蓝老爷子的不了解,也间接导致我不能明白其中的原理。
当然,从这点也可以看出,三位老先生虽然艺术造诣高超,但是探究的精神上,还是有所不足,给后人挖了坑,却不埋,属实有点不太道德。
但这并不妨碍我使用这种手段去演艺李大本事在赛貂蝉死后的心境。
一般而言,一个戏的高潮,总要建立在尖锐的矛盾上,但《茶馆》的这个高潮很特别,没有常见的那种激烈或者热闹。
只余下王利发、常四爷、秦二爷三个老头子那么一段冷清的戏,在他们中间,偏偏还没有任何矛盾,而且王利发已经决心自尽(写到这,我忽又想起了一段于老师在《茶馆》当中极为经典的即兴,这点将在第四点进行说明),常四爷想的更周到,连死后的纸钱都给自己预备好了,只有秦二爷稍微积极些,但也不过是口述一篇遗嘱。
总之,他们都是想死了,这样一场冷清的戏,如何担得起高潮的称谓?
怎么把剧本赋予的内涵更有力地表达出来呢?怎么做才能使冷清种爆发出巨量的炽热,在表面的单调下如何挖掘它丰富的色彩?
我想我遇到的,和焦先生当初遇到的,是同一个问题。
从我现有的认知大胆推测,焦先生的本意也许是让三人把心里话倒出来,倒出来,是不需要交流的,也是他们当时最大的痛快,至于是否有人在听,就不是他们所在意的。
所谓的交流,生活中本来就有很多形式,谁也不能规定必须是眼睛对着眼睛的一问一答才行。
因此我采取了类似的技巧,李大本事醒来之后一切如常,只是在无人之时,摸出梳子,笑着,在喝醉的时候,哭着。
因为赛貂蝉在他的记忆中,是那么美好,可是她毕竟死了,为了掩护他们牺牲了。
当然,焦先生的本意是否如此,我不得而知,但是从莪和郑老先生的探讨推测,这也许是正确的答案。
三、我和“我”
每一个斯氏体系出身的演员,都会遇到一个问题,我到底是‘演’角色,还是完全把自己变成角色?
或者,我在演出中是‘时出时进’,还是始终沉浸于角色的生活中完全合二为一,还是始终冷静的作为一个旁观者,意识到自己在表演?
诸如此类的问题,从上世纪初就已经为表演大师所注意,但很少有演员会提及,我自身大多数时候也是如此。
我看着梳子时,心中总是忍不住升起些遗憾,遗憾过去没有好好珍惜赛貂蝉,有时候会哭,有时候会笑。
但是我也注意到,在哭或者笑时,又常有一个念头止不住地闪出来:这条演的不错。
可是我同样也注意到,类似的不应当出现的念头蹦出来的时候,感情好像也没什么损失。
从另外一个方面,去年演完《雷雨》之后,我就开始蓄须,虽然有人说,可以通过化妆实现,但是假胡子毕竟不需要我去每天打理,吃饭、喝水等等动作,有胡子和没胡子,也必然有所不同,我也了解是否这么做的意义。
一旦在一个小的真实上丢掉了信念,就会影响了整个人物的信念和真实。
照理,我这应当算是追求真实,算是“合二为一”了吧?
但正因为如此,到了拍摄的时候,我就像多了一根神经,它总是监督着我,哪个动作做的不够扎实、哪个表情不够生动、哪个细节不够自然,多了这么一根神经,有什么不好吗?
没什么不好,可是它不符合斯氏体系的完全体验。
同理,作为一个正常人,我不可能做到完完全全的忘我,百分之一百的变成角色,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同样的,也不可能把自己彻底剥离出来,始终冷静地观察自己的表演,恍若观众,因为总有那么一些场景,让自己感同身受,就像我看着梳子时,会想起几年前学校的食堂当中一个人捏着筷子的场景。
这是理论和实践的偏差吗?
我想是,但也不是。
对此,我有些猜测,一个活人的心理也许本来就有许多杂念,就像我写的这篇总结,如果有人看了,虽然他们也在认真地读着,可是心中难免会升起“哎,虽然看不太懂,但是这篇不错。”或者“玛德写的什么玩意!”的念头,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我的存在,就是“我”当时的杂念?
是否如此,我不太确定,但是用辩证的思维去看待某些事物、现象,总会得出许多有意思的东西。
四、关于即兴
毋庸置疑,即兴的前提是体验.......
徐容放下笔,从头过了一遍之后,眉头不由皱起,因为他骤然发现,自己如今所做的总结和早期比起来,充满了许多不确定和推测。
在早期,他的总结中都能用极为肯定的语气进行论证,但是到了如今,却充斥了许多连方向都不确定的推测。
因为过去,前方的路都被人踏了出来,他只要沿着走就行,而今,他仿佛变成了个黑夜当中的开荒者,要一点一点的去摸索属于自己的道路。
“哎呦。”
徐容刚放下笔,一声惊呼传来,只见小张同学捂着额头,疼的呲牙咧嘴。
在她的脑袋边,手机安静地躺着,屏幕却依旧亮着。
她应当是看困了打了瞌睡,结果手机却从手中滑落,砸到了自己的额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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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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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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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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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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