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夫试炼:天下兴亡】
看到这个试炼幻境的名字,他自然而然地想到了那句流传于天下的名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而从名字上来推断,这个副本极有可能是匹夫凭借着一己之力的勇气与意志,改变天下兴亡大事的事迹。
只是……
历史上这样的事迹多吗?
恐怕是凤毛麟角吧。
如果是真正如传统意义上的匹夫,個人战力很有限,文化程度也不高,无非也就是做一个农民起义中的小兵。单个人的力量,再怎么说也很难对天下大势产生影响。
所以,罗英推测这里的“匹夫”应该不是一个毫无特长的普通人,而更有可能是一个具备了一定个人勇武的英雄人物。
做到了一个匹夫所能做到的极限?
带着这样的猜测,罗英迈步进入试炼幻境中。
……
穿越入口之后,罗英发现自己正处于辽阔的战场中。
秋高气爽,正是大战的好时节。
此时他的视角是在半空之中,俯瞰大地,可以清楚地看到整个战场的全貌。
向东北方向看去,能够隐约看到一座大城的轮廓。而大军所驻扎的地方并非是荒原旷野,而是在大城附近的一座寺庙。
在寺庙之内,还能看到一座佛塔。
这座佛塔有十三级,高近四十米,呈正方形,外观奇古秀丽。
而罗英发现自己所在的大军,正是驻扎在寺院中以及寺院周围。
如果向更远方看去,还能看到附近有河流与山川掩护两翼,可以说是一处绝佳的战场。
军阵向着东北方的城池展开,粗略扫过,可以看到大致分成了大约六个兵团。
最后方的是大军行营,往前是一支约有数千人的精锐骑兵,再往前则是大军的主力,更前方的前锋部队则是由中央精锐步兵与左右翼的番邦佣兵构成。
军阵绵延数里展开,足以见得这是一场动员人数超过十余万人的超级大战。
罗英隐约能够看出,此时己方军阵之所以能以这种方式展开,正是因为有着地形的优势。
敌军就驻扎在东北偏北的城池之中,而己方所处的寺院位置两侧分别有河流与山川,能够确保两翼不会受到骑兵的威胁。
所以,才无需将大军分成前后左右中等五军,只需要全心全意对付来自于正前方的敌人。
而在看到战场的全貌之后,罗英也对这场战斗有了大致的猜测。
由于他一直在备战《暗沙》这款游戏,所以对于游戏的基础内容以及历史知识也都有比较深的了解。
而此时的战场,在历史上绝非什么默默无闻的战斗。
从寺院和佛塔的样式来推断,这极有可能是香积寺之战!
香积寺之战,在古代的冷兵器战斗史上可以说是一次载入史册的战斗。
它是古代历史上的阵斩记录巅峰:半日斩首六万人!
虽说之前或者之后,古战场上也有不少产生大量阵斩的战役,但跟此战都有所区别。
其实在燕之前更早时期曾经发生过坑杀降卒三四十万的大战,听起来数字更加震撼,但坑杀与阵斩,是完全不同的。
阵斩,意味着对方并没有发生成建制的崩溃,而是顽抗到底了。
而其他大战中,如果发生大量的伤亡数字,往往要么是一方已经陷入重围,精力、体力、士气都已经到达极限,要么是一方已经溃逃。
大量的斩敌数字,都是发生在单方面的屠杀过程中。
但香积寺之战中,一个下午斩首六万、俘虏两万、逃散两万,敌方在已经战败的情况下,硬是死了将近六成的士兵才彻底崩溃,这在冷兵器的战场上,几乎已经是一个不可能的数字。
一般而言古代军队如果能在阵亡10%的情况下崩溃就算是精锐之师的正常发挥。
而这支军队的六成阵亡崩溃,不管这其中到底有没有水分、具体有多少水分,都足以说明他们是绝对的精锐之师。
而双方,是一场精锐对精锐的死战!
香积寺之战,就是梁朝平定安史之乱的一次关键战役。此战梁朝大军共计十五万人,而叛军则是同样有着十万精锐。
这些叛军都是藩镇边军中的精锐,战斗意志、战斗技巧和军队组织度,都极高。
所以,这一战是名副其实的硬仗!
罗英的视野快速拉近,而后,进入到整个大军最前方的军阵中。
前线正中央是精锐步兵军团,两翼是番邦佣兵。
而精锐步兵军团同样分成几层。
按照梁朝时的军队结构,军阵最前方是弓弩手和长枪兵。在战斗开始时,先由弓弩手对敌人进行第一轮打击,而后等双方接站,精锐长枪兵则是要负责扛住阵线。
两翼骑兵则是看情况迂回包抄,扭转战局。
而一旦长枪兵被骑兵部队突破,则要立刻由后方的预备队堵上缺口。
如果缺口堵不住,被对方的骑兵长驱直入,那么整个阵型就会立刻崩溃,这在冷兵器时代几乎等同于必败。
因为一旦军队的组织度被打崩,再怎么强大的名将也不可能在乱军之中将大军重新掌控,之后必然是一边倒的溃败。
而罗英的视野在快速下降之后,就来到了长枪兵方阵后方的预备队之中。
而后,试炼幻境继续维持在冻结状态,在罗英的面前出现了三张天赋技能卡牌。
【丁·稳如泰山(金色):你的下盘稳定,更不容易因敌人的冲击而发生动摇。】
【丁·膂力惊人(金色):你的上半身核心力量得到显著增强。】
【丁·庖丁解牛(金色):在使用冷兵器时,更容易割裂敌人的脆弱部位。】
而在额外的天赋技能栏上面,又多了一个新的技能。
原本自带的额外天赋有两个:分别是金色天赋“记忆碎片”和金色天赋“鼓舞士气”,现在又新增加了一个,“绝处逢生”。
【丁·绝处逢生(金色):当处于绝境时,你更容易爆发出强大的潜能。专注度集中、思维速度加快,力量大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摒除疼痛、疑虑等负面感觉。】
明晃晃的金色天赋,简直是要闪瞎狗眼。
太奢侈了!
虽然罗英之前没有玩过,但也知道《暗沙》这款游戏中金色天赋的稀缺性。
当然,正经的试炼幻境中是刷不出这么多金色天赋的。
附属身份的试炼,以“探囊取物”为代表,往往是难度极高,所以才都是金色天赋,最大限度地减少随机性对玩家产生的影响。xǐυmь.℃òm
制作团队仿佛是在说:没事,就算给你们三个金色天赋也还是要进去受苦的,无所谓的。
而在下方,还有自带的额外天赋。
在版本更新之后,玩家能自带的额外天赋逐渐增多,而且这些天赋都是金色,也都是跟玩家的技能等级挂钩的。
这次的版本更新增加了许多新的天赋,而这次出现的四个天赋,显然都是之前没有见过的。
尤其是这个白送的“绝处逢生”。
它看起来跟战斗系玩家常用的尸山血海比较类似,但效果更加全面。
在玩家处于绝境的时候,不仅是身体素质和战斗能力得到提升,就连智斗型玩家的思维速度和专注度等等也都会有所提升。
换言之,是一个“不残血不会玩”的经典天赋了。
除此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这次副本提前开放了丁级技能和新天赋。
按理说,这些内容应该是七天后的梁朝副本才会正式开启的。
但此时开启,意味着他所挑战的附属身份试炼,已经属于梁朝的范围。
罗英看着面前的三个天赋,陷入了沉思。
“嗯……选哪个好呢?
“稳如泰山是增加下盘的稳定性,但是,下盘的稳定性这么重要吗?还需要一个金色天赋去专门增强一下吗?
“既然是金色高等级天赋肯定是物有所值的,可关键是跟其他的天赋相比,还能不能发挥价值。
“膂力惊人这个天赋是增强核心力量,跟庖丁解牛都是可以直观提升战力的。
“古代所谓的‘膂’,其实是指脊梁骨人体肾脏外面的那层发白、发青的薄膜,古人认为这层膜越厚、越青,人的腰腹核心力量就越大。
“所谓的膂力惊人,一般是指武将能轻而易举地举起重量极大的兵刃、开强弓硬弩、抬起沉重的石墩等等……一般来说膂力越强,在实战中的战力也越强,换言之,不是练死劲能练出来的效果。
“而庖丁解牛意味着是用冷兵器时能够更精准地对敌人的薄弱部位造成打击,甚至在面对披甲敌人的时候,也能发挥出很好的效果……
“嗯……
“之前还在论坛上看玩家们不停争论哪个天赋技能更好,总觉得都差不多,随便选一个不就好了吗?但自己选的时候,还是难以抉择啊。”
罗英陷入了沉思。
就像之前玩家们在大部分试炼幻境中遇到的问题一样,这些天赋技能往往都有用。
但具体哪个更适合自己,这就不好说了。
考虑再三之后,罗英下定决心,在“庖丁解牛”上轻轻一点。
他觉得还是这种能够直接增强冷兵器杀伤力的技能更好用。
毕竟在军阵中,既然打的是敌方的精锐,那么披甲率肯定很高。
对付有甲的敌人,能不能准确砍中薄弱部位、造成有效杀伤,这一点十分重要。
在选定天赋技能之后,周围的一切快速运转。
罗英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第一反应是,好高!
甚至觉得有点晕。
在现实中他只是个身高大约一米七的普通人,而且在患上渐冻症以后,行动越发不便,已经很少长时间站立了。
在刚进入《暗沙》这款游戏时,他的身体也跟现实中差不多,所以并没有觉得有何不适应。
但现在,他却发现自己的视角明显高了太多!
这种感觉很奇妙,就像是一个人活了几十年,完全习惯了自己的身高,结果突然有一天踩着高跷看地面,必然会觉得十分不适,总觉得发飘。
甚至会有点恐高。
“我扮演的是谁?竟然会这么高?”
带着疑惑,罗英又看向自己的身体以及手中的武器。
此时的他全身披着明光甲,威风凛凛。
明光甲是梁朝的一种著名铠甲,它的名字来源是胸前和背后的圆护。这种圆护大多以铜铁等金属制成,而且打磨得十分光亮,宛如镜子,在战场上被太阳照射时会发出耀眼的明光,故而得名。
这种护心镜不仅有保护要害部位的功能,而且在战场上就像是巨大的电灯泡,能够同时起到鼓舞士气与震慑敌军的作用。
除此之外,明光铠身上的细节也花样繁多,重量不算特别重,防护力却不错。
总而言之,自己一看就是当时军阵中的某个高级将领,否则穿不起这样的甲胄。
而更让罗英感到惊讶的,是他手中的兵器。
这是一种长兵器,长约一丈。梁朝的一丈基本等于现代的三米,所以这种长兵器拿在手中基本上与军阵中的长矛长度相仿。
但它与长矛又有很大的区别。
因为它明显更加沉重!
这种兵器的柄明显比长矛更粗一些,而且尖头是厚重且两面开刃的锋刃。
粗略估算,重量应该在十公斤以上。
这个重量在冷兵器中已经算是相当沉重了,毕竟在邓将军的兵法中记载,当时打贼兵所用的镗钯也才长七尺六寸、重五斤。
也就是说,此时罗英手上的这种长兵器重量大约是镗钯的四倍!
历朝历代的重量计量方式都会有些偏差,而且演义小说中时常有夸大,经常出现拿着一百多斤武器上战场的猛人,但那些基本上都有很多的水分。
古代虽然也有真的重达一百斤的武器,但那基本上都是类似于哑铃的特殊武器,不是用来实战,而是用来练劲的。
当然,也不排除个别猛将能够用十公斤以上的武器实战,像这种人,基本上都会在史书上留下一笔了。
而此时罗英扮演的这个人,手上拿着的就是一把重达十公斤以上的长兵刃。
长兵刃的尖端更像是剑或者三尖两刃刀的形式。
与剑相比,它更矮胖、敦实,与三尖两刃刀相比,又没有那多出来的两个尖,而纯粹是一个尖头加两边开刃的制式。
而更让人在意的是,这把武器的锻造技巧十分精良,入手沉重结实,相当可靠。
再看自己身边的这些精锐士兵们,手中也都拿着一样的兵刃。
只不过这些士兵手中的兵刃跟他相比,明显小了一号。
罗英脑海中瞬间闪过了这把兵刃的名字。
陌刀!
是的,这多半就是梁朝失传的一种特殊的对骑兵宝具,传说中的陌刀。
陌刀具体长什么样子,历史上已经失传。
因为没有明确的画像记载,也没有文物出土。
在梁朝,陌刀锻造工艺十分复杂,而且价格昂贵,只有精锐中的精锐才可以拥有。而且陌刀全都属于国家,死后严令不得陪葬。
所以,至今尚无陌刀的实物出土。
但学者们还是可以通过史料记载中的只言片语,来大致复原陌刀的形制。
史料中关于陌刀的记载,主要有这么几种。
“陌刀,长刀也。步兵所持,盖古之断马剑。”
“善用大刀,长一丈、施两刃,名为拍刃。”
“持陌刀重十五斤乘城。”
除此之外,史料中也有许多记载使用陌刀对抗骑兵的记录。
梁朝时的十五斤大约就是现在的十公斤,而长三米、重十五斤的武器,必然是长柄武器。
同时,很多人推测“拍刃”很可能就是“拍刀”和“陌刀”的另一种叫法,从“两面开刃”和“断马剑”这样的字眼来看,它确实很有可能尖头更类似于剑的形式。
也就是相较于长矛,尖头的锋刃有一定长度,而且两面开刃。
与罗英此时手持的武器一致。
逆推一番的话,这种形式的兵刃也确实与“骑兵杀手”的设定相符合。
因为梁朝时的骑兵,与齐朝时的“铁浮屠”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披甲率没有那么高。
那么,陌刀相较于长枪、偃月刀而言,就有着独特的优势。
它既可以劈砍,也可以刺击,这对于马上的骑兵来说有很大的威胁。
至于齐朝为何陌刀会失传,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
一是随着战乱,大量工匠死亡、图纸丢失,锻造工艺可能确实发生了断代;二是随着骑兵披甲率上升,为了追求更好的破甲效果,逐渐更加倾向于长枪和大斧;三是士兵素质也有区别,非精锐士兵根本用不了陌刀。
陌刀相较于长枪更重,相较于大刀更灵活、更擅长刺击,但这也就意味着士兵必须具备强大的力量和精湛的技巧。
总之,不论是锻造成本还是训练成本都会大幅上升。
于是在梁朝之后,这种武器就彻底淹没于历史的尘埃,只能留给后人无尽的遐想。
而此时,罗英发现自己就手持陌刀,带领着一支陌刀队,站在军阵的后方!
种种信息结合起来,他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扮演的这个人物的真实身份。
他叫李高陵,是梁朝时的一位名将。
身高七尺、力大无穷,擅长使用陌刀。而且每次出战,必然会身先士卒、所向披靡!
梁朝的七尺,大约相当于现在的两米一多。
也就是说,罗英从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的普通人,瞬间变成了一个顶尖篮球运动员的身高。
直接变成了小巨人,比原本的自己高出整整半个身子。
怪不得低头看会觉得头晕呢!
只是知晓了这一点之后,罗英却丝毫不觉得高兴。
因为他大概明白自己在这个副本中要做的事情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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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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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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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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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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