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脆响,宝剑出鞘三寸。
在夜色之下,寒光凛冽。
樊存仔细打量手中的宝剑,只见这把剑恍若秋水,仿佛还映衬着天上星辰的寒光。
出鞘的位置上,镌刻着两个小字:棠溪。
“看起来,是一把宝剑。
“也难怪虞稼轩写的诗词中,凡是兵器都与剑有关。
“长枪用得太多了,这次用用剑也不错。”
作为一名以战力著称的玩家,樊存的战斗天赋显然是毋庸置疑的。而且,玩家们其实对武器的类型,也并没有那么依赖。
樊存虽然更喜欢用长枪,但偶尔用一用刀剑也是没问题的。
因为玩家跟那些历史人物并不一样,历史人物想要用好一种兵器,需要数十年如一日的苦练,除了少数天赋异禀的武林高手,一般很难真的把十八般兵器全都练得特别精通。
但玩家不同,玩家有归序者天赋的加持,以及历史人物本身就有的肌肉记忆。
比如之前,许多玩家就在刺客试炼中,通过“剑术精通”和当时的第一剑客聂让的身体,将自己的剑术也提升到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水平。
樊存当时也曾经练过,所以对自己的剑术还是有一些信心的。
虽说不像枪术那么自信吧,但拿来对付对付一般的敌人,不在话下。
“虞稼轩作为一名出色的文人,偏好用剑,倒是很符合他的气质。
“嗯……从他的肌肉记忆来看,似乎还是个剑术高手?”
樊存随意地比划了两下,感受着这副身体的肌肉记忆,越发确定虞稼轩绝非等闲之辈。
剑这种兵器,不是一般人能用的。
因为华夏传统的单手剑极难上手,也非常不适合群战,自从楚朝之后,剑就没有再大规模列装军队了,哪怕是副武器,基本上也都已经被刀所取代。
甚至后来,剑往往作为一种君子或高级将领的配饰,战斗中能发挥的作用在逐渐降低。
当然,这并不是说剑就是纯粹的装饰,它之所以能风靡一时,当然也不仅仅是因为颜值,本身还是有一定优势的。
剑走轻灵,胜在速度和技巧。
剑比同等长度的刀更轻,而且剑的攻击方式更加多样化,不论是刺、劈还是撩,都更加注重技巧性,攻击的速度也更快。
刀剑对打时,刀虽然在力量上会有优势,但剑的速度更快,而且两点之间直线最短,刺的速度也必然会比挥砍更快。
若是对方的刀刚抬手,己方的剑就已经点在对方的手腕或其他要害,那么胜负自然也就会在瞬间分出。
当然了,用剑点刺特定位置,需要极佳的速度与准头,所以使用起来难度也大得多。
所以说到底,刀之所以能取代剑成为军中的制式武器,是因为刀泛用性更强、所需的训练更少。
但一些真正的剑术高手,绝对比一般用刀的人要更难对付。尤其是在一些小规模战斗中,更是如此。
樊存琢磨着,如果这次没能成功,打不过这个云峰和尚,那就可以尝试着把地形给记下来,下次找找有没有剑术精通之类的天赋,再多提升一下自己的战斗力。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马蹄声。
樊存抬头望去,只见道路尽头扬起烟尘,一匹快马正在飞奔而来,上面坐着的是一个光头,毫无疑问,就是云峰和尚无疑了。
随行的几名义军亲信都有些按捺不住了,纷纷掏出兵器。
在樊存赶路的过程中,系统的时间流速是加快过的,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昼夜。
在这段时间内,樊存扮演的虞稼轩和这些义军都是马不停蹄,几乎没有太多的休息时间,这才先一步寻着踪迹,赶到云峰和尚去往金军大营的必经之路。
此时终于看到仇人,自然都是磨刀霍霍,恨不得立刻杀之而后快。
樊存一抬手:“都别动,这个人交给我!”
说罢,他双腿一夹马腹,向着云峰和尚狂奔而去。
云峰和尚第一时间并没有注意到樊存,他的神情显然相当放松,这可能是因为他压根没想到会有人能跟上来。
等看到一骑快马突然杀出,对着他狂奔而来,而且很快看清楚马上人的身份之后,云峰和尚这才大惊失色,猛地一拉马缰。
唏律律——
战马瞬间人立而起,与此同时,樊存的剑也已经到了!
樊存骑着马,仍旧是用的长枪的打法,两马交错的瞬间刺向云峰和尚的胸口,然而却没想到云峰和尚的战马立起,阴差阳错地挡下了这一剑。
“噗”的一声,棠溪宝剑刺穿马腹。
战马一声哀鸣,摔在地上。
云峰和尚被摔得七荤八素,一时间大脑变得空白,但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樊存所扮演的虞稼轩已经干净利落地翻身下马,提着带血的宝剑向他走来。
云峰和尚吓得跪地求饶、口不择言。
“虞兄!我知道你是青兕转世,力能拔山,将来一定有大造化,我就只是个无耻小人,一时间鬼迷心窍,你大人有大量,就饶了我……啊!”
云峰和尚话还没说完,樊存已经一剑刺入他的胸口。
紧接着,又瞬间抽出宝剑,在他的脖颈上划过。
“噗”的一声,人头落地。
樊存从云峰和尚的包裹中找到帅印,又将他的人头提起扔给其中一名手下。
“走,回去!”
返程的路上,樊存的心情不错。
跟他之前扮演秦开云将军、通关骑兵试炼时,一样畅快。
之前他已经感受到了,虞稼轩的这幅身体相当强壮,是不折不扣的猛男,但真的用起来才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
不论是骑马还是舞剑,几乎可以说是如臂使指,顺畅无比!
虽说这些顶尖玩家们的战斗技巧都不错,但在副本中,还是会受到原主身体制约的。
运气好遇到秦开云将军那种身体素质顶尖的历史人物,那就是妥妥的爽局。
而如果运气不好,控制的只是普通农夫甚至书生的身体,那再好的技巧也要大打折扣。
而现在,虞稼轩明明是一介书生,这身体素质却是杠杠的,完全不输给一般的武将!
当然,考虑到他毕竟没有经历过长时间的战阵磨炼,肯定不可能像秦开云、邓元敬将军那样变成纯粹的战争机器,但毫无疑问,仅凭着绝佳的天赋,也已经足以挤进一流武将的行列。
“作词的人里面最能打仗,能打仗的人里面最会作词?嗯,没毛病。
“不过,这副本的开头未免也太简单了一些。只是一路追踪叛徒,然后干掉,就完事了?
“还以为这个云峰和尚是什么了不起的高手呢,结果纯粹白给啊。”
樊存隐约觉得有些不安,因为这个任务完成得太简单了,这不符合《暗沙》这款游戏一贯的尿性。
回程的路上因为没什么特殊的事件,所以游戏中的进程被加快了。
过了没多久,樊存带着人回到了义军的军营。
只是回来之后,才发现情况有些不对。
怎么……一团乱?
义军足有十多万,虽说因为物资短缺营中的条件谈不上有多好,但总还是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
但现在,营中却一片混乱,许多营帐都已经空了,地上一片狼藉,甚至还有人正在收拾东西准备逃散。
樊存心中不由得生出有些不妙的预感,他快步来到营中,随便抓过一名义军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名义军面如死灰:“是,是马安邦!他早就起了叛心,昨日竟然暗通金兵偷袭大营,将耿大帅给……给害了!
“现在义军声望尽毁、军心涣散,各部纷纷逃命、各奔前程去了……”
樊存人晕了。
果然,这游戏肯定不会安排这么简单的任务。
追云峰和尚只不过是个开胃小菜,这才是第一场重头戏!
作为一个之前并没有了解过相关史料的玩家来说,懵逼是正常的。
谁能想到有十几万人的义军大营,竟然一夜之间就瞬间崩了?
但是仔细一想,这事又十分的合理。
这些义军本就是在金人统治下揭竿而起的各路义军凑起来的,这其中也不乏像云峰和尚这样的投机之辈。
耿大帅是整个义军中唯一能压服他们的人。
可现在,马安邦突然叛乱,勾结金人杀入义军大营,害了耿大帅,这必然让整个义军的士气瞬间崩塌。而原本那些各有想法的将领们,此时自然没办法再拧成一股绳,只能是各奔东西。
十几万大军,竟然面临着土崩瓦解的命运。
樊存眉头紧皱,事已至此,说别的也没用了。对他而言,最终要的还是赶紧考虑一下,接下来的副本任务是什么?
重新收拢起所有人、重建义军队伍?
难!
一来,虞稼轩原本在义军中的地位算不上很高。虽然他自己带来了两千余人,而且是掌印官、勉强能对义军的决策产生一些影响,但这种影响跟其他有实权的将领相比,肯定是不够的。
他又何德何能,让这些手上有兵权的将军们全都听自己的?
仅仅靠追杀云峰和尚、夺回帅印这件事情,也仍旧难以服众。
二来,许多义军的首领已经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义军大营可以说是已经作鸟兽散,想把这些人一支一支地追回来,恐怕是太不现实。
更何况金兵这这次突袭,让很多义军都已经吓破了胆,连耿大帅都已经死了,这些残兵败将又能做什么?
他们已经不再看好义军的前景,那么玩家此时再做什么都是徒劳。
樊存有些无语:“可恶,我最讨厌动脑子了!
“到底让我怎么做!”
如果按照他遇事不决莽一波的性格,此时当然是要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先把有名字的敌人杀了再说!
这个马安邦……不知道杀起来难不难?
想到这里,樊存振臂一呼:“马安邦勾结金人害死耿大帅,此仇岂能不报?有没有人愿意跟我一起,杀了马安邦,为耿大帅报仇?”
这一声喊,没想到竟然还真有不少人响应。
虽然十几万义军已经作鸟兽散,但留下来的这些人中,仍旧有很多义士,包括陈世龙、张骏等义军中的将领也表示愿意前往。
于是很快,樊存竟然还真的凑起了一支千余人的骑兵队伍。
这些人中,陈世龙陈将军的地位最高,于是以他为首,带着千余人的骑兵直扑马安邦此时所在的驻军之处。
半小时后。
死回副本最开始的樊存默默望天,有点怀疑人生。
“不对啊……
“这马安邦投靠了金人,现在可是一方知州,手下有五万人马……
“别说一千骑兵了,就算是五千骑兵,也很难打得赢啊?
“就算是想像秦开云将军一样复制一下阵斩敌将的操作,这点人手也完全不够啊?”
樊存挠了挠头,十分费解。
智力1的他自然而然地卡关了,但没关系,可以去查攻略。
樊存暂时退出游戏,准备到网上看看有没有现成的答案可以抄。
……
与此同时,李鸿运也在跟樊存一样,仰面望天,怀疑人生。
他的游戏经历跟樊存很相似。
在追杀云峰和尚的过程中,他们都没有遇到太多的阻碍。事实上,即使没拿寻踪觅迹的天赋,只要带上对路线熟悉的义军骑兵、提前埋伏在去往金军大营的必经之路上,也能截住云峰和尚。
即便一次没有成功,多试几次也总会成功。
但紧接着,李鸿运也遇到了樊存的那个问题,而且他的反应也跟樊存差不多。
李鸿运说服了陈世龙等人,带了五十名骑兵去抓马安邦。
结果,自然是被马安邦营寨里的五万大军吊起来打,他的欧皇属性也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反正不管是樊存的一千骑兵,还是李鸿运的五十骑兵,都压根没见到马安邦的人就已经寄了。
当然,这两个人做出了类似的选择,但动机是完全不同的。
樊存的动机就是单纯的莽,想不到下一步任务目标是什么就想着带人去杀叛徒试试。
但李鸿运这么做,是因为他做过功课,知道历史上的真实记载。
只是操作起来却发现,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
李鸿运没有再去做无谓的尝试,而是静下心来,开始分析。
“奇了怪了,从历史记载来看,就应该这么操作才对啊。琇書網
“史料原文写,‘(虞稼轩)赤手领五十骑,缚取马安邦于五万众中,如挟毚兔。束马衔枚,间关西奏淮,至通昼夜不粒食。壮声英概,懦士为之兴起!圣天子一见三叹息。’
“翻译过来就是说,带着五十名骑兵,在五万名敌军中绑了马安邦,然后就一路狂奔、突围南下,一直到渡过淮水才休息,远远地甩开了追兵。然后这次的事迹威名远播,甚至连齐朝的皇帝都为之感叹。
“可是……这特么哪有可行性啊?”
李鸿运本来是想抄一下标准答案的,结果没想到抄得大失败。
所以只好从头再捋一遍。
“首先,目标是抓马安邦,生擒也好,击杀也罢,总之是得干掉他,生擒最佳。其次,肯定得成功突围,回到齐朝,之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挑战。
“这一点,倒是很符合当时的局势。”
李鸿运简单分析了一下之后发现,抓马安邦是当时唯一的选择。
当时,义军已经作鸟兽散,以虞稼轩当时的声望,想振臂一呼就把这些人全都再次集中起来,是基本上不可能的。
当时作为义军,最大的目标,自然是收拢尽可能多的人,归附齐朝。
毕竟他们处在金军的统治地带,虽然有十几万人,但实际上并没有太强的战力,一旦金军腾出手来,他们就要全军覆没。
甚至都不需要金军亲自出手,只要想办法策反一下,就足以让义军分崩离析。
耿大帅被马安邦叛乱刺死,也说明了这一点。
所以,耿大帅和虞稼轩一直在忙着要归附齐朝,只是因为耿大帅的死,而被打断了。
现在虞稼轩要实现自己的抱负,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到齐朝,而且要带走更多的人。
而带走更多的人,还是需要声望。
怎么才能有声望?
很简单,杀了马安邦,就是最大的声望。
可想而知,如果真的能生擒马安邦,对义军肯定是一个巨大的鼓舞,那么至少有一部分义军会再度聚拢起来,就有“挽狂澜于既倒”的可能性。
当时虞稼轩决定冒险深入敌营去抓马安邦,多半也是出于这样的考量,而不仅仅是“复仇心切”的悍勇。
虞稼轩或许是个猛人,但同时也是个满腹经纶、才气无双的读书人,绝不是什么没脑子的莽夫。
所以,关键的问题,就卡在这最后一步了。
五十骑,如何在五万人中,抓走首领马安邦,而且还要成功突围南下?
李鸿运原本以为,这件事情就跟很多网上文章说的,主要是因为虞稼轩如何神勇无敌,反正就是像秦开云将军一样不讲道理地往敌营里一冲,神挡杀人、佛挡杀佛,一路杀到马安邦面前,把他绑了,然后再返身原样杀出去。
然后他试了一下,结果是寄。
根本不可能!
这毕竟是冷兵器时代,五十人对五万人,就算单兵差距再怎么大,这也是一场绝对不可能打赢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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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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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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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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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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