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
经过十年的发展,大唐集团变成了一家集,餐饮,食品,酒店民宿,服装生产销售,旅游为一体的千亿级别大集团。
总值约两千亿左右的大型集团,员工多达几万人,就像是一只巨大的鲸鱼一样,无数中小型企业靠着大唐集团卫生。
在魔都,也算是有数的大企业之一。
一间宽敞的办公室里,落地窗让阳光充分的照射进办公室,绿色植物有序的摆放着,阳光照到高档沙发和桌椅上,反射出一点点光。
落地窗边上,一个大大的摇椅上,躺着一个青年,姑且还能称之为青年,看着三十来岁的样子,一头简单的短发,一身休闲装。
脚放在茶几上,手上拿着一个保温杯,戴着墨镜,随着摇椅起伏不定,显得怡然自得,旁边的沉香炊烟鸟鸟,从香炉里冒出烟,多了一种让人宁静的感觉。
阳光晒在他身上,让他显得慵懒至极,只是偶尔拿着保温杯喝一口,才能看出来他并没有随着。
保温杯里,红艳的枸杞子,还在沉浮,一些其他的药材也能隐约可见,显然,很养生。
“干了十年工作,老婆的公司变的更大了,自己的公司还是追不上。”他叹气一声,喃喃自语的说道:‘我还是不合适做生意啊!’
把墨镜放到一边,露出吴烨的脸,而他怀里,是一份财务报表。
表情颇有些遗憾的意思。
把财务报表放到一边,吴烨坐在阳台边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下方,位于九十九层的办公室,让他可以看到很多风景。
吴烨并不喜欢这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显得孤独,显得孤寂,并没有什么好风景,就算是有,也看腻了。
伸了个懒腰,吴烨站起来,撑着落地窗,吴烨看着这片商业区,十年的时间,变化相当大,最明显的,就是无数的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一样起来。
这个城市的动力,还是那么澎湃,一点都不显老态。
转眼就十年了,都三十熘了。
男人三十而立,而立之年的吴烨,对跟工作的热情,还是和十年前一样,完全没有什么变化,还是那么喜欢摸鱼。
十年里,公司的规模一点点变大,吴烨就把业务拆分成了子公司,就做衣食住行这几个领域,总算是让他堂堂正正的做起来了。
虽然赶不上老婆的天赋,吴烨也是不傻的人,多少有点生意头脑,再加上好风凭借力,公司反正发展的很好。
过了某些年纪以后,就放弃了不少的东西,更喜欢工作了,除了这个就是下棋和钓鱼,特别是海钓。
“虽然比不上老婆,但是也很不错了。”吴烨对自己的要求还是达到了,特别是孩子都升学以后,吴烨才开始认认真真的工作。
这几年,他和凌晨差不多,都是忙着公司的事情,家里没有了孩子的打扰,吴烨觉得日子过的异常舒适,就像是回到了谈恋爱的时候。
轻松,自在。
只是凌晨就像是一座大山,吴烨总是趟不过去,一直被凌晨压着,完全没有超过她的希望。
凌晨已经把公司做到了五千亿左右,完全是一个巨无霸,吴烨被她吊打,有些人,哪怕是拥有外挂,都没办法超过凌晨。
倒是私房钱,赞的够够的了。
对于吴烨来说,能创下这么大的家业,已经是很认真,很努力的结果了。
“就是命,这辈子就只能赚这么多。”吴烨笑着自语道。
现在他喜欢看书,很多书都喜欢看,看的很杂,越发觉得,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多少有点受文化影响,以前那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想法,变得更澹了。
终究不是二十来岁了,吴烨都已经三十多快四十的人了。
“一转眼就下午了。”拿着手机看了看,刚准备把手机丢开,信息就来了。
叮冬~!
拿着手机看了看凌晨发来的消息,吴烨拿着手机回了个语音过去,他现在越发不喜欢打字了,更喜欢把事情做的简单。
直接语音。
【今天不加班的话,来接我。】凌晨言简意赅。
吴烨回了个ok。
确定好时间,收拾好东西,吴烨从办公室离开,公司中高层都知道,老板喜欢摸鱼,这是公司的企业文化之一。
从公司创立开始,一直到现在的千亿集团,钱从未改变过老板的工作方式,只是时间长短一些而已。
不到下班时间,老板往往就跑了。
很多老员工都知道,老板很顾家,经常去接老板娘,而且也知道,老板娘的公司做的比老板的公司更大。
一家子加起来,差不多万亿集团了,盈利还很强。
吴烨下了地下车库,拿着钥匙打开自己的大众,一辆平平无奇的代步车,一百多万的那款,吴烨这个是定制的,五百多万,外观和普通的轿车区别不大,就是车子的功能和内饰不一样。
平平无奇。
撞了不好赔那种低调车。
二十多岁的时候,吴烨还觉得自己有点高调,总喜欢开跑车,开名牌豪车,后来,逐渐就丧失了开豪车的兴趣。
还是这种普通家用车实在,开着舒服,自己不受罪,而且也够内涵。
低调奢华有内涵。
她真要开豪车,找姐拿钥匙,都不需要自己买,多到可以随便选。
江畔,也是个有收集癖的女人,特别是手里的钱多到花不完的时候,收藏地,收藏农场牧场,酒庄,城堡,反正一度很疯狂。
“我曾经爱上这样一个男人,他把我变成世上最笨的女人......”
听着老歌,把车开到凌晨楼下,吴烨拿着手机,看了看新闻,他还是没有改掉这个习惯,喜欢看新闻。
只是少了,更多都是看实体书,家里的书房,都被他这几年买书看堆起来了,还是看一本买一本,堆积了很多书。
凌晨总是说,他越来越儒雅了,有文化人的气质。
彭!
车门被关上,凌晨一身简单的裙子,坐在副驾驶,翘着二郎腿,把安全带系好。
长发被剪成了干练的短发,一身简单的裙子,一双高跟鞋看,再加上简单的首饰,身材还是一样的好,看着有些微微圆润的感觉。
气质被熏陶的相当出众,这几年的商海沉浮,让她显得越来越沉稳了,她现在是魔都商业界的大老之一。
特别是前年转型以后,公司又喷井式的往上涨了一波市值。
现在都开始做高科技了,其他的业务还在慢慢缩减,主要业务变成了高技术产品。
也就在吴烨面前的时候,凌晨还是那个笑容满面的沙凋。
在孩子面前,她一直都是那个威严的妈妈,几个孩子都比较怕她,特别是凌晨沉下脸的时候,孩子们和鹌鹑似的。
现在,老大和老二都在上初二了,小的两个,也马上初一了,爸妈管着大的孩子,大的孩子管着小的孩子,也算是听话。
“老公,期末成绩发给你没有?”凌晨把高跟鞋脱掉,把腿盘起来。
吴烨启动车子。
一边看着后视镜,一边回答道:“发了,成绩都还是挺好的,渺渺现在是年级第三,乐乐还是稳步的年级第一,多多和老幺要管一下,成绩有点下滑了。”
老大虽然调皮不喜欢读书,但是人聪明,成绩还不错,再加上和弟弟同级,还能有个人辅导着,小的两个就没有那么好的天赋了,老三更喜欢音乐,老四则是喜欢小买卖。
几个孩子都有自己的喜好,成绩还是挺好的。
“回头让乐乐和渺渺给他们辅导一下,暑假的时候,带他们出去玩一圈吧!”凌晨说道。
吴烨想了想,还是摇摇头。
“爷爷奶奶他们年纪大了,还是让孩子们在家吧,也能陪陪他们,眼见着一天天的老了,多陪一天算一天。”吴烨说道。
这十年里,老爷子他们每天锻炼,多少还是有些用的,只是架不住身子骨老了,吴烨爷爷都开始有点老年痴呆的意思了。
有时候记忆里特别的差劲儿,凌晨的外公,已经老年痴呆一年多了,出行都得靠轮椅。
家里有六个老人家,吴烨安排了几个保姆,帮着爸妈和岳父岳母照顾老人家,就只有他们两个人的话,人手都不够。
“也是,还是在家吧,都八十来岁了,年纪很大了。”凌晨点点头回答。
他们都快四十了,家里的爸妈都六十的样子了,老爷子他们八十来岁了,好的是几个老人家都在世。
吴烨还没有面对那些伤心的事情,老太太她们,都还健康清醒,只是也需要人照顾着才行。
总就是老了,每次吴烨看到他们不少的老人斑,就感觉心里有些堵得慌,但是他也没有什么办法。
就像是团子几兄妹,已经没了两个,团子也老了。
现在家里的狗子,都是团子几兄妹的后代。
“医生上次检查说的情况还不错。”凌晨说道:“但是年龄摆在哪里,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坚持几年,看着孩子结婚。”
这是几个老人家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重孙结婚,但是现在的渺渺和乐乐都才十多岁,怎么可能结婚?
吴烨也感慨,大概率是看不到了,当然,吴烨希望他们看到自己做爷爷。
“一身的老年病,哎~”吴烨叹气。
连爸妈和老丈人丈母娘都越来越反感体检了,他们都六十来岁了,觉得没有必要做什么体检,反正都不知道活到什么时候。
“转眼就结婚十多年了,父母都老了。”吴烨说道。
凌晨拉着他的一只手,给他一些温暖。
“今天是周五吧,孩子都应该回家了。”凌晨看着车窗外的夕阳说道。
吴烨点点头,孩子都应该回家了。
远处。
吴烨家的院子里。
渺渺拿着一盘水果,给坐在轮椅上的外祖爷喂水果。
“你是哪家的小姑娘?”坐在轮椅上的凌晨外公问她。
渺渺:“.....”
看了看旁边的外婆和外公,渺渺微微的叹气,然后笑着回答:“我是凌晨家的大娃,你晓得凌晨是那个不?”
旁边的吴太太和蓝总裁都忍不住笑出来。
老爷子想了想,然后摇摇头:“我不晓得嘛,凌晨是那个?”
“那你晓得蓝筱雅是那个不?”渺渺又问他。Χiυmъ.cοΜ
“那是我娃儿!”
“我妈妈是她娃儿,你说我是那个哎?”渺渺说着就笑出来了。
老爷子考虑了一下,摇摇头:“记不到啦!”
蓝总裁听得一阵难受,已经老年痴呆不少日子了,现在已经有些生活不能自理了,除了记得她,记得老太太,连凌宇都记不得了。
乐乐在旁边看了看自己祖爷,然后问了一句:“您知不知道我是谁?”
被老爷子敲了一下脑袋。
“额捶你你信不信?”老爷子看了看旁边的凌晨外公,叹气的说道:“你祖爷还没到那个时候。”
乐乐:“.....”
对,只是间歇性的,偶尔把我当成爸爸,我知道的。
几个祖奶奶倒是没有什么认知障碍,还能吃能睡,就是几个老人家,多少有点情况,记忆力衰退,认知障碍,老人病也不少。
看着是挺难受的。
“乐乐啊,我们还能坚持几年,希望能看到你结婚啊。”凌晨爷爷逗他。
乐乐:??
我都是孩子啊!那还不知道得多少年呢。
“行,祖爷,我明天带个对象回来,你都不知道我姐给我丢了多少情书,喜欢我的小胡娘可太多了。”乐乐逗着老人家。
他和渺渺懂事早,知道哄老人家开心。
“真的假的,奶奶看看照片。”吴太太问道。
渺渺敲了敲乐乐的头。
“奶奶,没有的,妈妈说了不能早恋,倒是有人给他写情书,被我交给老师了。”渺渺回答。
吴太太:“......”
自己孙女还是那个绝绝子。
她都能想到,绝对没有女生敢给孙子写情书了。
蓝总裁忍不住笑了笑:“你妈妈以前就干过这种事情,害人家上升旗台念了一遍,给人家整自闭了。”
乐乐诧异的看了看外婆,这还是他第一次听到这个事情。
他们对爸妈小时候的事情还是很感兴趣的。
“老三,把垃圾收拾了,别让奶奶外婆动手。”渺渺看了看边上吃瓜的老三。
橘子还没有吃下去呢,就被大姐指使做事情。
常年被大姐压制的他,和二哥一样,也不敢反对,拿着垃圾袋收拾垃圾,动作熟练的让人心疼。
“外公,爷爷,今晚我们一起吃饭吧,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吃饭了。”渺渺看着外公和爷爷说道。
已经开始有了银发的凌宇,和快秃完的老吴答应。
“那我们回去准备吃的,等会儿爸爸回来就可以做饭了。“渺渺开心的答应。
看着几个弟弟妹妹,意思很明显。
乐乐点点头,老三老四只好答应下来,回去准备食材。
大姐凶的很,动不动就揪着头发咆孝:你再说一遍?
只有对最小的妹妹,她才温柔很多,不像那么凶,还老是给妹妹买好吃的,好玩的,他们两兄弟,就没有那个待遇了。
在家里就是干活的。
有姐姐管着,他们倒是没有什么叛逆期,一个个都乖得很,说什么就做什么,虽然可能不是心甘情愿的。
二哥那种尖子生,全年级第一,省级奥数比赛前三的牛人,都得被大姐指使,说东不敢往西。
何况他们两个学渣。
看着渺渺带着弟弟妹妹去家里弄食材去了,吴太太和蓝总裁有些欣慰,孩子都很懂事,对她们也孝顺。
读书回家以后,都会抽时间和她们说话,帮着做做家务,还经常叮嘱不要劳累着。
“小的都十一岁了,都懂事了,知道关心人。”蓝总裁说道。
吴太太也点点头。
还是吴烨和凌晨教育的好,虽然凌晨教育的严格了一些,吃饭,做事,说话,行为,道德凌晨都有要求,唯一不要求的就是成绩。
吴烨什么都不要求,唯一的要求就是学习。
反正两口子混合双打,把孩子教育的服服帖帖的,力求能培养出品学兼优的孩子,至于爱好,他们都不干涉。
就像是老四喜欢拿玩具买给其他的同学,有些财迷,就像是老三,喜欢音乐,各自乐器,梦想是当个超级厉害的歌手。
老二是最像吴烨的,喜欢锻炼,喜欢剑法,也喜欢看书和书法画画,喜欢的东西比较杂乱。
老大,才是和凌晨一样,喜欢荒郊野外,喜欢那些狂野风景,梦想是当一个地理学家。
孩子的梦想都很高大上,也很纯真。
吴烨一直都是支持的态度,哪怕是渺渺房间里有很多动物粪便化石,乐乐的房间里一堆故事书,多多的房间里,全身各自乐器,老幺的房间里,全是各自纸币海报。
他们喜欢什么都可以,吴烨不会说不行,也不会打击。
吴烨和凌晨回来的时候,家里已经是一群老人家在了,两人还诧异了好一会儿,换了鞋,吴烨就发现厨房里,凌宇在教乐乐和多多做饭。
渺渺和老幺在忙着招呼老人家们,他们两个做爸妈的,反而还不知道做什么。
井井有条的渺渺,把老人家都哄的开开心心的,这个夸夸,那个聊聊,显得游刃有余的样子,老幺则是学着姐姐的模样,端茶倒水的。
凌晨满意的笑了笑,她觉得自己是个有福气的人,也不后悔多生了两个孩子。
家里孩子多,真的很轻松,除了刚开始的时候,小的时候带他们很累,长大了以后,就很省心了。
就像是渺渺就能把弟弟妹妹照顾好,大不了就是乐乐帮忙也没问题,老幺有什么事情,就喜欢找姐姐问,也不需要她操心什么。
“爸妈,你们回来了?”渺渺挽着爸爸的手,把他拉到沙发边:“爸,今天弟弟他们做饭,外公教他们呢,你和妈妈就休息一下。”
吴烨忍不住笑。
难得有这个待遇,虽然他们回家来以后,吴烨基本上不用洗碗,不用做家务,不需要倒垃圾,也不用自己拿拖鞋。
有孩子还是很好的。
关键是孩子嘴甜,知道哄爸妈开心,特别是拿生活费的时候,乐乐和渺渺都是住校,学校有点远,但是教育质量好。
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星期天就要去学校了,高中的时候,应该能回来附近读书,附近的学校好一些。
“爸爸喝茶!”老幺把杯子递给他,然后又去给凌晨倒果汁:“妈妈喝果汁。”
“老幺真乖!”吴烨夸了一句。
看着两姐妹去厨房,吴烨和凌晨都笑的合不拢嘴。
把孩子养大了还有这个好处,吴烨和凌晨是预想过的,只是没想到真的会实现,以前吴太太就说吴烨和凌晨以后的日子好过,当时吴烨还没有考虑这些。
现在看来,吴太太确实有先见之明,家里有几个娃,真的很轻松,很多事情有人帮着做,他们不用事事亲为。
“真好,这两闺女可太贴心了,小棉袄还是两件。”吴烨喝着茶,有些感慨万分。
这茶就是好喝。
“你也是,平时不要对孩子那么凶,你看,孩子看到你就和老鼠看到猫似的。”蓝总裁和凌晨说道。
凌晨点点头。
以后就会慢慢好起来的,现在的孩子还小,大一些,就知道了,妈妈只是严格一些,并不是什么不讲道理。
现在这个年纪,还得有个人压制着,才好管理孩子。
她还得做几年五指山才行。
凌晨走到外公身边,看着发呆的外公,轻轻地抓着他的手,喊了一声外公。
一脸皱纹的老爷子看了看,就像是看到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人,许久才问她:“我好想认得你。”
凌晨微微叹气,擦了擦眼泪。
脑子里,那个慈祥温柔的外公,就像是有些渐行渐远似的,让她有些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我是你外孙女,想起来没有?”凌晨问道。
就好像是一瞬间,他又记起来一些东西,伸手摸了摸凌晨的脸,有些怜爱的笑起来。
“晨晨,外公老啦,连你都忘啦!”老爷子有些哀伤,也有些自责,还有些恐惧,很多的情绪,都碰到了一起。
从兜里拿出一个橘子,颤颤巍巍的递给她,然后轻声的说道:“对不起!”
没忍住,凌晨哭出来了。
一瞬间,就感觉心被堵住了,很窒息的感觉,眼泪完全控制不住。
这个世界,最疼她的,第一个是凌宇,然后是外公,然后是爷爷奶奶,才是吴烨。
每次看到老爷子这样,他就觉得难受的不行。
“不哭啊!老了嘛!都是这样,乖啊!”老爷子揉了揉她的头发。
凌晨更难受了。
或许,每天早上,他又记不得自己还有个外孙女了,只记得自己的女儿,只记得老板,其他的都不记得了。
“外公~”
“嗯!”
“外公!”
“嗯,外公在的嘛!”
厨房里。
渺渺和幺幺停止了摘菜的动作,她们记忆里,很少见到妈妈哭的,刚才的一幕,让她们愣住了。
原来妈妈也会有那么难过的时候!
在她们的印象里,妈妈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一个很漂亮且很厉害的人,只有爸爸,才能让妈妈生气。
“你妈妈小时候,她外公特别特别的疼她。”凌宇在旁边小声的说道。
渺渺转头看了看他:“就像外公很疼我们一样?”
凌宇点点头。
“那我也会难受,外公以后会变成祖爷哪样吗?”幺幺看着他问。
凌宇摇摇头。
他不知道,有可能以后,自己也会老年痴呆呢?谁说的准呢。
幺幺只当他不会,还点点头,表示轻松了不少。
她没办法和妈妈一样,对妈妈的外公有那么多感情,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外公很疼自己,对自己特别的好。
十岁的孩子,或许能想到很多,也有很多是想不到的。
乐乐把菜炒好,然后递给外公尝了一下,凌宇点点头,举起一个大拇指。
看了看妈妈那边,乐乐悄悄的叹气,爸爸和他说过,生老病死这个道理,能做的就是对亲人更好一些。
看书多了,总是多看明白一些道理,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老了,他有时候,也会难受。
只是这种难受,他没有说出来,自己默默的知道,他知道爸爸每次看到爷爷奶奶的白发,都会叹气。
也知道妈妈看到外公外婆有些句偻的身影,也会抹眼泪,他看的比姐姐多,知道的也比姐姐多。
其实很多时间,他都让着大姐,男孩子嘛,总要承担的多一些,这是爸爸告诉他的道理。
“儿哥,你的手.....”
“没事,别管这个,把菜递给我!”乐乐说道。
老三只好把洗好的菜递给他。
乐乐看了看手上的水泡,他悄悄的用袖子遮起来,让弟弟不要乱说话,给老人家们做顿饭吃,或许,比爸爸做的,能让他们开心一些。
晚上的时候。
饭桌前,吴太太给老爷子老太太他们夹菜:“重孙做的,可得多吃几口,还是刚学做菜呢,就和他爸学会下面条了。”
“乐乐做的,可得多吃几口。”
“祖奶奶,吃这个。”乐乐给她们夹软一些的菜。
显然,他们吃了一顿开心的晚饭,确实和乐乐想的一样,他做的东西,和爸爸做的还是有区别的。
人都走了,渺渺把洗脚水端过来,幺幺拿着毛巾走过来。
吴烨正拿着药,给乐乐涂药。
“儿子,懂事了。”吴烨拍了拍他的肩膀。
乐乐笑着回答道:“我应该做的,爸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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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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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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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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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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