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破已经接受了蜀山这边的补天石碎片,被长眉仙人所拥有的铁一般的事实,并且下定决心要从长计议,徐徐图之。
徐徐图之:指起码苟到元婴阶再说。
之所以如此选择,也是源于极其无奈的现实。
首先,自己需要昆仑镜的镜花水月,来维持绝世的修道天赋。
其次,一旦长眉仙人知道补天之事,那么作为情报来源,昆仑镜的存在便也有暴露的风险。
基于这两点,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补天之事,不能让长眉仙人知晓。
否则,往好了想,就是长眉仙人愿意接过补天的责任,然后取走昆仑镜,自己从此沦为平庸。
往坏了想,就是长眉仙人根本不信什么世界即将灭亡,然后取走昆仑镜,自己从此沦为平庸。
无论归于哪种情况,都是自己痛失阿镜,没有其他可能。
凌云破自问还是对阿镜很有感情的,虽然这破镜天真、单纯、愚蠢、迂腐、执拗,既不懂得什么叫“随机应变”,也不晓得什么叫“不拘小节”,但至少不会将它的价值观强加在自己身上。
众所周知,过分善良的是圣母,要求别人过分善良的是圣母婊,只要阿镜不要突然婊里婊气,凌云破还是很愿意将它视为挚友,保护它不被仙人觊觎的。
“说来说去,你只是不想失去修道天赋而已。”昆仑镜冷不丁地说道,“才不是什么舍不得我呢。”
“阿镜,你这何出此言啊?”凌云破痛心疾首地道,“你我有着共同的理想,共同的志向,共同的目标,便是我称呼你一声‘同志’都不过分,你怎么能怀疑我们堪比金坚的革命友谊呢?”
“我可不记得,我们之间有过什么‘共同目标’。”昆仑镜叹气说道,“我的目标是补天阻止世界毁灭,而某人的目标却是‘登上天空王座’。我们两人的道路只是因为利益交换而暂时重合,不是吗?”
“当然不是。”凌云破义正言辞地道,“天命之人不可能只有一个目标,登上残破的天空王座也非我所愿。若阿镜你在我登天路上不吝助力,我便留给你一个完好无损的清净世界,又有何妨?”
昆仑镜:………………
“噗嗤。”青萍剑突然笑道。
“你笑什么!”昆仑镜立刻怒道。
“没笑,我只是在思索,他那师姐的本命剑器要怎么办。”青萍剑转移话题说道。
一提起这事,凌云破果然愁眉苦脸起来。
十阶仙剑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让秋大首席投入时间,肯定能搞到,但质量就不好说了——毕竟在十阶仙剑里头,上限和下限的差距可以非常大。
霜降剑在十阶仙剑里头,也属于品阶较好的档次,不仅帮助安师姐拿到“割草剑仙”的名号,还扛下了几百头金丹境蛟龙的妖术才断裂。
要想找到差不多品阶的仙剑,运气的成分实在太大,非人力所能尽为。
“还是先问问师姐的意思吧。”凌云破叹气说道。
构成仙剑实力的有很多要素,有本身素质、五行属性、剑上道法等等,强求尽善尽美是不现实的,必须要列出优先级来。
比如安师姐说最希望是水系飞剑,或者最希望剑速要快,又或者最希望道法强力等等……首选有什么要求,其次是什么要求,这样后续寻剑才能有的放矢。
于是凌云破便离开道观,去后面的临溪亭里找师姐。
安知素平时独处,只会做两种事情,一是练剑,二是喝酒。
练剑,乃是观想以前对战过的敌人,然后思索破解招数,最后将其习练纯熟。
喝酒,乃是坐在小亭子里自斟自饮。不过师姐酒力不行,每喝一杯都要以真元炼化,否则容易醉。
然而,等凌云破找到师姐时,才发现安知素此时居然既没练剑,也没喝酒,而是在练葵花宝典……
不对,是拿着绣花针在做女红。
“师姐这是在绣什么?”凌云破走上前去,看着她手里的一只肥鸭,纳闷问道,“鸭子?”
“这是鸳鸯。”安知素心平气和地道。
“哎呀,倒是我认错了。”凌云破赔笑说道,“师姐绣的鸳鸯可真是活灵活现,栩栩如生……”
“师弟休要笑话我。”安知素有些不好意思,便放下针线,叹了口气,“确实是绣得大了。”
“师姐怎地突然有兴致做女红了?”凌云破笑着问道。
“左右闲来无事……”安知素低声说道。
凌云破顿时暗叫一声不好,自己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
安师姐因为本命剑器损毁,至少半年时间修为不得寸进,所以才无心练剑,找个爱好来排忧解闷,自己干嘛要戳她痛处?琇書網
自知失言,凌云破连忙转移话题,问道:
“对了师姐,若是要找一柄仙剑,你希望是什么样的?”
安知素微微诧异,但很快又平静下来,说道:
“如果能选,希望是一柄火系飞剑。”
“火系飞剑?”凌云破吃惊问道。
要知道五系飞剑,由于本身特点不同,打法风格上也有很多差异。
总体而言,金系飞剑迅疾锋锐,擅长突袭歼敌;木系飞剑坚韧顽强,擅长纠缠牵制;
水系飞剑敏捷灵活,擅长游走变招;火系飞剑凶猛霸道,擅长强攻克敌;土系飞剑雄浑沉重,擅长正面压制。
如果说水系飞剑是敏捷流的“剑客”,那么火系飞剑就是力量流的“武将”,这两者的风格差得有点大啊!
倘若想要转型的话,选择金系或者木系过渡才更为合适。
仿佛看出凌云破心中所想,安知素便解释说道:
“霜降剑是当初师父为我准备的飞剑,却并非我自己挑选的。”
“这些年来,霜降虽然助我良多,却也在某些方面,阻碍了我的剑道精进。”
“比如遇到强敌之时,我会下意识地选择避其锋芒,而不是正面迎击……倘若换成火系飞剑,我也可以顺势转变风格,在剑道上更进一步吧。”
凌云破听得瞠目结舌。好家伙,我以为安师姐已经够猛了,想不到安师姐还嫌自己不够猛,要将本命剑器换成火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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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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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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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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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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