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非等人纷纷围在林轩身边。
“小林,怎么又要换歌?”
“你是换歌换上瘾了吧。”
“到底怎么回事?”
他们都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林轩。
林轩叹息一声,道:
“网上那个小男孩的照片你们应该都看到了吧,实在让人揪心,那么多从事文艺工作的人,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悼念那个孩子,我也想尽自己所能做点事情,于是新写了一首歌。”
张非等人恍然大悟。
“小林,你的确很其他歌手不一样,你是一个内心很柔软的人,看到那些令人心痛的事情,总是忍不住有表达的欲望。”
张非拍了拍林轩的肩膀,道:
“《天亮了》如此,《东方之珠》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李雄赞叹的看着林轩,道:琇書網
“我就说为什么要突然换歌,原来如此,那我一定支持你。”
李壁感叹道:
“林轩,看着你我时常有种穿越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感觉,仿佛看到了那些光芒璀璨的大师,你总是非常关注那些身处困境的人们,总是充满了人文关怀。”
贝贝也是道:
“绝大多数歌手关注的是流行是娱乐,或者关注与自我的内心挣扎于困惑,而你的目光看的更远,你的很多灵感来自于对某一类人群的同情与悲悯,真的有大师风范。”
林轩微微一笑,道:
“你们也不要说得太夸张了,我也没有那么崇高,只是作为一名文艺工作者,看到一些令人悲痛的现象,总有想要发声想要表达的欲望,想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做一点事情。”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
林轩承认他是一个有点文青的人,他有自己坚定的审美,对他而言,很容易被一些崇高的、壮丽的东西所打动,单纯娱乐的东西他不是很感兴趣,他上辈子就一直如此,这是扎根在骨髓里的东西,改变不了。
比如,绝大多数人欣赏一首歌,觉得好听就行了,但林轩最喜欢的歌曲,总是那些有重量有意义的歌曲,能够鼓舞人心引人思考的东西。
那种闪烁着人性光辉的作品永远是林轩的心头好。
如果只能拍一部电影的话,林轩选择的肯定是《肖申克的救赎》,而不是《阿凡达》,相比视觉上的盛宴,他自己觉得来自精神层面的力量更有价值。
有时候,林轩也会自问,在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这样的追求与时代格格不入,是不是有点太老派了,但没有办法,扎根在骨髓里的审美无法改变,那就只有忠于自己。
不同的是,上辈子林轩自身能力有限,只能沐浴在那些大师的光辉下,而来到这个世界,他却可以用那些灿烂的作品去鼓舞这个世界的人们。
林轩现在也不缺钱,按照马洛斯需求来讲,人满足了最基本的吃饱穿暖的生理需求,就开始关注自我精神方面的需求,所以,他希望自己做的事情的是有意义的。
就像他选择与蔡凡专辑硬碰硬,证明好音乐比好人设更重要,对他自己来说,这就是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告诉那些音乐人认真做音乐是会被大众认可的。
参加《乐队的春天》,为独立音乐发声,把那些认真做音乐的人推向台前,这对他来说也是有意义的事情。
写《东方之珠》也一样,如果有那么一丝希望用作品唤醒一些人的心灵,让祖国变得更好,他愿意用尽所用的力气。
林轩不是那种无欲无求的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他最终愿意站到台前,野心不是来自于金钱,而是来自于《那些年》的一句话:希望这个世界,能够因为有我,而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
一般来说,这个目标太过宏大,很不切实际,但林轩怀着上个世界那么多文艺知识,这个目标并不是那么遥不可及。
或许这就是他重生的意义所在。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话,他更倾向于把那些在他看来有意义有重量,能够引人思考的作品带到这个世界上。
这也是他两次临时换歌的原因。
张非将目光落在林轩身上,道:“小林,你的歌写好了吗?给我们唱一下吧。”
其他人也将期待的目光落在林轩身上。
林轩收回思绪,笑道:“这首歌是一首英文歌。”
林轩上辈子英语能力不怎么样,这辈子原主倒是英文能力很不错,尤其是口语能力很强,很外国人对话没有任何问题。
“英文歌?”张非露出惊讶的表情。
林轩点点头,道:“这首歌是国际上发声的事情,所以我想用一首国际的通用语言来写歌。”
众人都是点点头。
林轩又笑了一声,道:“不过,除了这首歌,我还写了一首中文的诗,我是这样安排的,到时候先是诗歌独白,然后唱英文歌。”
歌曲中有独白其实很正常,诗歌有时候和歌曲搭配能碰撞出别样的火花。
林轩记得上辈子《歌手》的舞台上某一期演出,斯琴高娃老师就先朗诵了席慕蓉的《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然后腾格尔老师开始演唱。
对于诗歌加歌曲的表演形式,张非这些业内人都是可以理解,纷纷点头。
“林轩,这才多长时间,也就几个小时吧,你把歌曲和诗歌都写出来了?”李壁震惊道。
其他人脸上也是布满震惊之色。
林轩笑着点了点头,从口袋中取出事先准备好的稿纸递给了他们,稿纸上是林轩写好的那首诗。
“我看看,我看看。”
几个人迫不及待的凑到纸张前面,轻声念出了一句句诗。
随后,所有人脸上都浮现出震惊之色。
“太棒了,我不懂诗词,但感觉这首诗非常有力量。”
“像一把刀子般扎到了人心里。”
“和现在出现的事情非常匹配,严词表达了对暴力世界的控诉。”
“我们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全民读诗的年代,我看过非常多的诗,但我觉得你这首诗完全不弱于那些著名诗人的代表作!”
张非等人都是赞不绝口。
“林轩,快把你准备好的歌给我们唱一下。”
“对啊,看了这首诗,我对于你的歌曲更加期待了。”
“速度点,赶紧给我们唱一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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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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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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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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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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