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继续呐喊着心中的情绪,激昂的音乐声刺激着听众的耳膜,他将那几句副歌又唱了一遍后,音乐声渐渐舒缓了下来。
开始了中间的solo,底下的观众被林轩的表演所打动,一双双手臂伸了出来,向他招手打着招呼。
“林轩!林轩!”
底下传来观众们热情的呐喊声。
林轩则是重新平静下来,又轻轻唱了起来:“我最爱去的唱片店……”
这一次,唱到“回忆文字流淌着怀念,已不能怀念”后,直接切入到了副歌部分。
林轩眼中仿佛冒着火,一边飞快的扫弦,一边重新声嘶力竭的呐喊,“我不愿再失败孤独中死去,我不愿一直活在地下里……”
李壁抱着贝斯,李雄抱着吉他,两个人来到舞台边上,一边手指在琴弦上扫动,一边用眼神和观众交流。
张非完全沉浸在了音乐中,整个人仿佛燃烧了起来,鼓棒和鼓面撞击,激昂的鼓点上贯穿其中,带来强烈的节奏感。
几个人的表演完美的融为一体,这副画面很有冲击力,本来观众就已经很嗨了,看到白夜乐队的几人那么嗨,荷尔蒙蹭蹭的飙升,跳得更加欢畅。
副歌部分是整首歌要表达的主题,是整首歌的灵魂,是最直入人心的地方。
歌曲的极为,副歌有来回四次的重复。
等到了第二遍的时候,全场的观众也都一边跳一条跟着唱了出来。
第二现场的诸多乐队,也看着屏幕中的林轩,眼含泪光的轻声跟着唱出了那几句直戳他们内心的歌词。
董劲和不死鸟乐队的主唱还有street14乐队的三个人,纷纷站了起来,喊了一嗓子,“林轩,牛逼!”
南湘看着屏幕上的林轩,只觉得台上那个和他一样大的大男孩仿佛浑身的发着光,有着惊人的魅力。
副歌不是没有意义的重复,通过来回的重复演唱,加上林轩等人富有冲击力的舞台表演,就像一重又一重浪,越来越高,将观众的情绪也推向了高点,嗨爆全场。
到了最后一遍,林轩浑身仿佛都在用力,时而微微弯腰,时而仰头,声嘶力竭的呐喊出了最后几句:
【我不愿在失败孤独中死去
我不愿一直活在地下里
物质的骗局
匆匆的蚂蚁
没有文化的人不上心
他不会伤心】
唱到这里,歌词突然略微转了一下,在躁动的音乐声中,林轩大声唱道:“他也会伤心,伤心。”
音乐声音逐渐停止,一首歌终于唱完了。
林轩和李雄都将手中的吉他拨片扔向了观众。
“白夜!白夜!白夜!”全场高呼白夜乐队的名字。
“林轩!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么帅的男人!”
几个姑娘则似乎是有所预谋,齐声喊道,全场发出一阵哄笑声。
站在林轩旁边的李雄嘴角勾起一丝坏笑,伸手推了他一把。
林轩反应还算快,连忙背过身体,然后便掉入台下人的河流当中。
顿时,台下的观众轰的一下齐齐伸出手臂,纷纷激动的涌了过来,将林轩接住。
这是摇滚乐现场歌手和乐迷互动的方式。
观众们将林轩重新送到舞台边,李雄笑着伸手将他拉了起来。
场上喧嚣落下后,吴维新开始了例行采访,“林轩,你为什么写这首歌?”
林轩笑道:
“其实这首歌离我自己的生活是比较远的,也是我看了李伟的故事后创作而出的,上一期节目又看到了诸多乐队的经历,所以就更想把这首歌送给他们,送给他们这些为了理想而战斗的人。”
第二现场掀起一片热烈的掌声。
词曲人罗松赞叹道:
“这就是天赋啊,可以精确的捕捉到人们的一些情绪,并用文字表达出来,你的词写的一如既往的好,非常打动我,真的太棒了。”
“谢谢。”林轩笑道。
《乐队的春天》这档节目不只是唱歌,同样也是在宣传乐队文化,让人们了解做乐队的这一批人,做摇滚乐的这一批人的生活状态和所思所想。
所以,吴维新会问一些关于乐队的问题,看看他们的看法。
吴维新笑道:
“林轩,上一期节目播出后,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作为摇滚乐队,不应该上综艺节目,认为这是一件很土的事情,你怎么看?”
林轩毫不掩饰的嗤笑一声,道:
“说这种话的人,应该都是一些有着莫名其妙优越感的人,他们觉得自己听摇滚乐好厉害,好牛逼,可以鄙视那些听流行歌的人,担心摇滚歌手上了节目,变得流行了,大家都去听了,就显现不出他作为小众的优越感,所以才会说摇滚歌手上综艺节目很土。”
林轩斩钉截铁道:
“以往很多乐队不愿意上综艺节目,并不是说不愿意曝光,不想让更多人知道,那不是有病吗?而是因为上那些综艺节目需要作出很多妥协,说很多莫名奇妙、虚情假意的谎话,或者说一些夸张的话来做效果。
做乐队的这批人很多都很有个性,有态度,也很直率,上那样的节目会浑身不自在,所以才不愿意上综艺节目。
而现在有这么一个可以相对自由表达自我,并且能够推广摇滚乐,让自己得到更多听众的节目,上这样的节目不是很正常吗?”
林轩认真道:
“就像我歌词里面唱的,我不愿在失败孤独中死去,我不愿一直活在地下里,这是乐队们的心声。
做音乐是很花钱的,有了曝光度乐队才能生活过的更好,才能有资源做出更精致的音乐。
咱们国内有小部分有着莫名其妙优越感的乐迷,把摇滚乐队妖魔化了,认为摇滚乐队应该有种种姿态,不上综艺节目就是其中一条,有些人甚至摇滚乐队就不应该商业化。
我觉得很莫名其妙,国外那些伟大的摇滚乐队,其实都是很主流的乐队,国外摇滚乐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最主流的音乐,那些顶级摇滚巨星们一年赚的钱,国内所有乐队加起来都没有人家多,也没见有人说他们俗啊。
要是哪个音乐人说自己就愿意住在地下室做音乐,不想获得观众,不想挣钱,你可以直接用大嘴巴子抽他,因为他肯定在吹牛逼。”
林轩最后说了一句,“希望国内这样有关乐队的节目能过一点,那样乐队才会更好。”
所有人都纷纷热烈鼓掌。
“说得好!”
第二现场的众人更是觉得林轩说出了自己的欣赏,一边鼓掌一边叫好。
吴维新也是笑着鼓掌,转而道:
“林轩,你可真是直接啊,你这么说就不怕得罪那一部分乐迷,毕竟那些人虽然像你说的可能有种小众的优越感,但他们的确是忠实的摇滚乐迷。”
林轩洒然一笑,道:
“那些人不算真正的乐迷,真正的乐迷应该希望摇滚乐更好,而不是希望摇滚乐呆在自己的山头里孤芳自赏。”
场上再次响起阵阵掌声。
第二现场的众人更是频频点头。
秦楚看着林轩,一脸赞赏之色,他一心想要看到摇滚乐重新复兴起来,此刻林轩说的话,一下子说到了他的心坎里。ωωω.χΙυΜЬ.Cǒm
“好了。”
短暂的采访就此结束,吴维新看向屏幕,“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下白夜乐队的得票情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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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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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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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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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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