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失眠了。
“一个人的能力与责任是挂钩的。”
“为华语乐坛做点事吧。”
秦楚和李壁的话如同魔咒般,在他脑海时不时浮现而出。
来到这个世界,林轩没有想站到台前,因为他厌恶了那些虚伪的人际交往,厌恶了在镜头面前言不由衷的说话。
但是,他对音乐的热爱发自内心,否则上辈子怎么可能北漂追梦。
秦楚和李壁等人想要为华语乐坛做点事,那真诚而纯粹的想法,那一颗热爱音乐的心深深感染了他。
林轩心里有点乱。
暂时睡不着,林轩打开电脑,上了微博,翻看网友们给他的私信。
自从他说了会根据网友的故事写歌后,这一阵子他收到了很多网友的来信,他一直在陆陆续续的看着。
此刻,心烦意乱就看看别人的故事吧。
一连看了好几篇故事,有让他有所触动的事,但非常打动他的却没有。
这时,一名叫“V尼玛”比”的网友发来的故事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故事很长,他渐渐读了进去,神色变幻不定,时而面带笑容,时而眉头紧锁,时而不胜唏嘘。
“1996年,李伟在杭城上大学。
那时他刚上大一,摇滚乐还处于黄金年代,校园民谣也风靡一时。
他从小喜欢音乐。
于是也抱着吉他在操场上唱歌给姑娘听。
李伟嗓音条件很好,吉他也弹的不错,成功吸引了不少女孩子的注意。
可是,他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女孩子。
大学校园里,爱情总是占据生活一个重要的部分,身边的兄弟各个成双入对,他却一直形单影只。
有不少女孩子向他表达了好感,但李伟总是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
舍友们常常亏他是一个无情的杀手。
春呀秋呀天呀,你呀我呀长大。
时光悄悄溜走。
直到那天——
夏天,黄昏时分,李伟和几名同学刚刚打完篮球,汗流浃背的从操场往出走。
几个人互相谈笑打闹。
这时,一个女孩迎面朝他走来。
曾经李伟以为自己是个无情的杀手,可那个女孩子让他听到了自己心脏砰砰跳动的声音。
她只是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衫,在夕阳下微微一笑,便刺破了李伟柔软的心脏。
李伟莫名的有点心慌,只是匆匆一瞥后,他便不敢在看那女孩。
他像是一个路边玩耍的脏兮兮小破孩遇见了衣着华丽、气质高贵的公主,灰溜溜的低下头。
女孩和李伟等人交错而过,李伟装作淡定的向前走了十几步,然后小心翼翼的回头,寻找那个蓝色的身影。
他边走边回头张望,视线黏在女孩的蓝色衬衫上,再也离不开,看着她走远。
李伟打听后得知那女孩名叫卫灵,是刚进入学校的学妹。
……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
那一段时光里,
李伟会莫名其妙走在路上傻笑,
他一个人弹琴唱歌时,会突然的站起来,挥舞拳头,
他会站在镜子前,龇牙咧嘴端详自己的脸孔,
他有时疯疯癫癫有时很安静,
有时食欲不振有时胃口大开。
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后,脑海里便和她过完了一生。
在李伟的幻想中,他和卫灵的孩子都能够打酱油了。
经过李伟的努力,他慢慢和卫灵熟悉了起来。
李伟属于那种吃不胖的人,卫灵是个小馋虫但又是易胖体质,时常说自己要减肥。
每当这个时刻,李伟就会计划自己要带卫灵吃好吃的东西然后一起锻炼,他增肌卫灵减肥。
卫灵有时会提到对做饭的男孩子有好感。
李伟就计划练厨艺,然后幻象着做一桌子菜,然后托着腮帮子眉眼含笑的坐在一旁,看卫灵那个小馋虫吃饭,像个鼹鼠一般,将腮帮子塞的满满的。
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他第一次做好饭,因为做饭闻了油烟味,刚做完饭吃不下去。
他坐在一旁,向设想的那样,看卫灵吃的很满足,对他翘起大拇指。
李伟的一颗心,瞬间飞扬了起来。
可是,李伟一直没有表白。
他很喜欢卫灵,可又害怕失去。
有时候,男生喜欢上一个女孩子时,会像一个软蛋一样。
……
十九岁的夏夜,李伟和卫灵一块在校外吃完饭,吃饭的地方离学校很近,所以他们没有打车,一起压马路往回走。
两人一路说说笑笑,仿佛一对情侣一般。
“李伟,今天隔壁班一名同学向我表白了。”卫灵冷不丁的说道。
李伟一颗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声音变得不自然,问道:“你同意了吗?”
他表面强装淡定,可是却已经无法管理自己的表情,脸僵硬的像一块铁。
看着李伟的表情,卫灵突然笑了起来,把头发向耳后撩去,露出白皙青春的脖子,反问道:“你觉得我应该答应吗?”
“我……我怎么知道?”李伟支支吾吾地说道。
“你不知道!”
卫灵有点生气,自顾自的向前走,道:“那你也不用管我同意了没。”
看到卫灵生气,李伟有点心慌,连忙追了上去。ωωω.χΙυΜЬ.Cǒm
他千方百计的想要打开话题,可卫灵却根本不理他。
“卫灵,我有话对你说。”
终于,李伟鼓足勇气,叫住了卫灵。
他的声音有点大,而且完全不像平时的声音,干涩而粗糙,仿佛喉咙卡了一块铅,把卫灵吓了一跳。
卫灵好气又好笑的看着他,故意板着小脸,道:“说吧。”
“我……我……”
李伟脸涨得通红,手心湿透了,发出的声音都变了形,感觉自己像个傻子一样。
“我喜欢你!”
李伟终于还是说去了这四个压在心中的字,整个人仿佛虚脱了一般。
说出这四个字后,他仿佛解脱了一般,变得正常了很多,连珠带炮地说道:
“我第一次在操场看见你,就喜欢上你了。
那时你穿着一件蓝色的衬衫,肩膀位置有几朵白色的小花。
我并不喜欢书法,因为你我才加入书法社团。
我也不爱吃火锅,你说你爱吃火锅后我才开始吃辣的。
我觉得米国大片浅薄而无聊,可我愿意陪你一块去看。
到今天为止,我们一起看了十二场电影,有两场是连着一起看的。
我们一共吃了十五次饭,其中有六次都是火锅,我们喝了五次咖啡……
我喜欢你穿的蓝色衣裳,
我喜欢你侧头对我微笑,
我喜欢你看书时认真的神情,
我喜欢你生气时抿着嘴巴,鼻子浮现出几缕波纹的模样,
我喜欢你锻炼时额头冒汗,嘴里却碎碎念着要减肥,那坚持的模样,
我喜欢你别电影里的故事感动时,眼帘低垂,默默流泪的模样,
我喜欢你像小馋虫一样夹着菜,又抱怨自己太胖,嘟着嘴巴向我撒娇的模样
……”
卫灵将白嫩的小手背着伸手,仰着笑脸看着李伟,满脸笑容的听着。
“你能做我女朋友吗?”
李伟絮絮叨叨地说着,突然声音低了下来,抬眼看着卫灵,像一个向爸妈讨要糖果的孩子一样,小心翼翼地问道。
“好啊。”
卫灵伸出一根白皙的手指抵着下巴,假装思考了两秒钟,突然笑容灿烂地说道。
“真的吗?”
李伟声音瞬间拔高,眼中的欢喜几乎要蹦出来了。
那天,李伟像一只在谷场蹦跳的麻雀一般,几乎是蹦蹦跳跳的跳回宿舍的。
……
两个人在一起了。
青春的日子里,
他们一起躲在屋檐下听春雨淅沥,
一起在夜晚漫步操场吹拂夏日和风,
一起坐在草坪上仰头看秋天星空,
一起追逐打闹与冬日雪花共舞。
快乐的日子叫做似水流年,
难熬的日子叫度日如年。
和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吃全天下最好吃的东西,看全天下最美的风景,也绝得度日如年。
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哪怕只是手牵手一起蹦跳着压马路,哪怕只是排排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夕阳落下,黑夜吞噬黎明,也觉得是似水流年。
他们一起度过了青春岁月中最美好的时光。
九岁那年,以为捉住那只蝉,就捉住了夏天。
十九岁那年,以为吻过她的脸,就能和她到永远。
年少时总会对未来有着各种不切实际的美好期待。
可是——
到底有没有一种永远,能够永远不改变。
……
大四那年,李伟毕业后去了京城做音乐。
他一直疯狂的喜欢音乐,想要成为一名歌手。
李伟和所有自以为才华出众的年轻人一样,觉得以自己的能力,签约唱片公司还不是手到擒来。
他满脸振奋的推开闪烁着理想光辉的唱片公司的大门,踏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意气风发的走了进去,结果被前台直接拦住了。
他留下自己录好的demo,灰溜溜的回到自己租的房子里。
等待……
等待……
制作人的电话却仍旧没有打过来。
然后,他跑了一家家的唱片公司,在前台留下了一张张demo,带回了一份份失望。
以前他看去闪着金光的唱片公司大楼,变成了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野兽。
他踩在唱片公司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却仿佛行走在满是污泥,飘着残羹剩菜,翻着白沫,恶臭熏天的下水道中。
去往唱片公司的那条路,不在是通往理想世界的光荣之路,而是荆棘密布的原始丛林。
这时,他本来唱歌的酒吧也倒闭了,换了一家酒吧后,他的收入变得极不稳定。
他开始考虑自己下一顿饭在哪里,晚上睡的床在哪里。
他看不到未来,觉得自己是一个废人。
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让他备受折磨。
他想混个人样,结果自己却没个人样,自尊心和心理压力的双重作用下,让他和卫灵通话也变得越来越少。
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他开始觉得自己看不到未来,自己这个没有前途的人不配和卫灵在一起。
而且,当一个男人面对心爱的女孩子时,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会让人发疯。
卫灵生病了很难受,在电话那头听到卫灵沙哑的嗓音,他眼前顿时浮现出她苍白的脸。
要是他在身边,他可以随时随地照顾卫灵,为她忙前忙后。
可是,身处异地,他无能为力。
卫灵和闺蜜吵架了很伤心,他能够体会到卫灵的心情。
卫灵的闺蜜他也熟悉,要是他在身边,他可以组织几个人一块吃个饭,又没有大仇,相信只要他操作一番,两人就能迅速和好如初。
可是,身处异地,他无能为力。
某天夜里,他以两地分隔,异地恋太累为借口,向卫灵提出了分手。
卫灵把他骂了个狗血喷头。
在爱情来临之时,女孩有时候比男孩更加勇敢。
……
毕业后,家在杭城的卫灵不顾家人的反对,来到了京城工作。
李伟到火车站接卫灵,看到那个女孩的瞬间,他的一颗心都飞扬了起来,心中被感动填满。
他发誓要好好对待卫灵,用尽自己所有的力气为两人创作美好的生活。
起初重逢的日子,自然是非常甜蜜的。
可是,李伟的音乐之路一直没有起色,看不到希望,让他心中满是焦虑。
而卫灵的事业却发展的不错,她工作能力很强,收入远远超过李伟。
李伟去参加卫灵闺蜜的饭局,他坐在席间,努力的不去说话,祈祷所有人都看不见他,当他是一团空气,但是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帅哥在那里工作啊,能把我们卫灵这样的大美女追到手,条件一定很好吧。”一名闺蜜笑着问道。
“对啊,平时我们问卫灵她都不告诉我,藏得严严实实的,害怕我们把你抢走啊。”另一名闺蜜也是笑道。
李伟面红耳赤,支支吾吾,低下头吃饭。
做音乐是李伟的理想,他从来不认为坚持自己的理想是一件羞耻的事。
但是,他做音乐根本没有混出头,平时还要靠卫灵接济他,他觉得自己很没用。
李伟担心让卫灵丢脸,所以选择了沉默。
谁知这时,卫灵注意到了李伟的表情,她伸手握住了李伟的手,用一种骄傲的语气说道:“我男朋友是做音乐的,在我眼中他是个艺术家。”
一名闺蜜眼睛一亮,笑道:“歌手啊,帅哥唱过什么歌?”
卫灵道:“他现在还是在地下乐队,不过他很有才华,有朝一日他一定会站上舞台的。”
“地下乐队?”
几个闺蜜眼神隐秘的碰触了一下,心照不宣的微微一笑。
地下乐队,说的那么好听,不就是穷逼一个吗?
理想?
理想能当饭吃吗?
装什么清高?!
此时,已经到了2000年,正是理想主义逐渐消亡,拜金主义开始抬头的时期。
李伟自然注意到了那几个闺蜜的眼神,也知道她们内心的想法,很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只能在心中一声叹息,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像黑夜般席卷而来,将他包围了。
卫灵握着李伟的手微微用力。
李伟抬头看向她,卫灵对露出如同冬日暖阳般的笑容。
瞬间,一股轻盈的、温暖的、柔软的感情从心底汹涌而出,将他包裹住了,眼泪几乎要夺眶而出。
纵使是全世界的人不相信他,甚至连他自己有时候都不再相信自己,可还有那么一个人坚定不移的认定自己一定行。
李伟站起身来,找了个借口,跑到卫生间偷偷拭去眼泪。
……
春节,在卫灵的强烈要求下,李伟去卫灵家去见了叔叔阿姨。
有些问题是难以逃避的,当卫灵的父母打听起李伟的工作时,李伟低头不语。
他觉得自己没有尽到一个男人应当负起的责任,诸多情绪混在在一起,让他几乎无法喘息。
但李伟知道自己不能继续沉默,他坦然的说出自己的工作,说了一大堆话,态度诚恳,表示自己一定会拼尽一切努力为卫灵创作好的生活。
可是,有些时候言语是没有轻飘飘的,没有任何力量的,好听话谁不会说啊。
老两口沉默了许久,看在卫灵的面子上,卫灵的爸妈总算强行压抑住心中的不满。
最终,卫灵的老爸叹了口气道:“年轻人,人是要吃饭的啊。”
卫灵的父母没有继续多问,但看李伟的眼神中满是怀疑。
李伟想要给卫灵的很多,但能给的却很少,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让他心如刀割,心脏被刀剁成了一片又有一片,感到整个人都散架了。
是啊,他有什么,他不过是会唱歌罢了,有个屁用。
……
平时生活里的开销,基本上都是卫灵在负责。
他在理想的道路上挣扎,卫灵看到他疲倦不堪,会带他出去吃大餐。
卫灵的朋友们讨论自己男朋友给自己买了什么包包的时候,卫灵却将自己的钱省下来,连漂亮衣服也舍不得买,李伟过生日的时候,给他买了想要的音乐设备。
李伟感觉自己像一只可耻的水蛭,在吸着卫灵的血,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窝囊废!
他想过!
他不止一次的想过放弃音乐!
他不止一次的后悔自己踏上了音乐这条路,但是他又不想半途而废……
他有时候很羡慕自己的那些同学们,向往他们那样循规蹈矩的生活。
可是,谁让他看见了理想世界散发的光芒……
如果他不曾见过那璀璨光芒,或许他也不会受到如此折磨。
他不忍心让卫灵陪他过这种生活,他感觉自己在拖累卫灵,在痛苦的思考后,他再次提出了分手。
理想成了凶手,谋杀了爱情。
卫灵哭了,问他是不是真的不要她了。
当说出“不要她了”这四个字时,卫灵泪流满面,像一只被丢弃的小狗,可怜巴巴的望着主人。
每一滴泪水,都落在李伟的心上,仿佛高浓度的硫酸,他的心瞬间千疮百孔。
他最终还是没有狠下心肠说分手。
自那天后,卫灵平日里说话变得很小心,避免伤害到他的自尊心。
可是,爱情的良好状态是互相亏欠,单方面的亏欠,让李伟感觉万分痛苦。
终于有一天,李伟在某个老板的介绍下,去了一家唱片公司。
他非常振奋,感觉老天爷终于将目光落在他身上。
他终于交到好运了,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抓住这次机会,成为一名真正的歌手。
他到了唱片公司,在几名制作人面前,唱了两首歌。
唱完后,一片令人压抑的沉默。
“想当一名创作歌手出专辑,可是你的歌曲质量还不太够啊。”
李伟像一只丧家之犬般走出了唱片公司。
身后的唱片公司大厅空荡荡,一片寂静,像是刚死了一个人。
他的信念崩塌了……
很多时候,肉体的伤害无法真正击败一个人。
但当一个人热爱的东西,拼命想要得到的东西,都化为乌有时,他就真的倒了。
荒废了好几年时间,一无所成,尊严扫地,而卫灵却事业却发展的越来越好,已经成为了公司的中层领导。
以前,李伟还可以用自己只欠缺一个机会来说服自己,现在他自己都不相信自己了。
身为一个男人,在深爱的女孩面前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让他崩溃了。
当一个人付出了太多时,就很难放手。
有时候回头比继续往下走,需要更大的勇气。
李伟舍不得音乐梦想,决定继续往下走。
但他不能自私的让卫灵继续陪他这个看不到未来的男人吃苦。
……
李伟永远忘不了那天。
那个落雨的夜晚。
那一天世界一片黑白,没有色彩。
李伟和卫灵站在一条幽暗小巷的巷口,空气仿佛冰块般凝固了。
路灯照在两人的身上,湿漉漉的地面上一片昏黄,像极了某个电影里的镜头。
当一个人太过痛苦担忧的时候,身体会出现一种欺骗性,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李伟此刻,便感到周遭的一切没有温度,没有色彩,没有声音。
他仿佛置身于一个魔幻现实主义电影中。
“我们分手吧。”沉默良久,李伟声音沙哑的道。
卫灵目光紧紧地盯着他,脸上挂着泪珠,抽泣着道:“这已经是你第三次对我提分手了,你确定吗?”
李伟心口有一把刀在缓缓移动,刀锋冰冷,剐着他的肉。
卫灵仿佛由世间点点滴滴的忧伤凝结而成。
她每一个表情和动作,都牵动了李伟心脏最柔软的部分。
这是他此生最为痛苦的决定。
在追梦的路上,李伟赔过太多笑脸低过太多次头。
这一次,是他此生最为郑重的一次低头。
他发不出声音,头颅缓慢垂了下来,一毫米一毫米的压了下去,像是电影里的慢镜头动作。
卫灵终于忍不住,放声哭了出来。
她转身就走,可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指着灰色小巷前方的转角,哽咽道:
“我给你一次反悔的机会,最后一次机会,我从这里走到前面巷子的转角,你要是开口叫我,我就原谅你这一次。”
卫灵看着李伟,嘶吼道:“我说的话你听到没有?!”
李伟像一根失去了灵魂的木头桩子,任凭风雨吹打,沉默不语。
卫灵转身向巷子口走去。
李伟眼眶通红的看着卫灵往前走。
往前走。
离巷子口越近,卫灵的速度就越慢。
最终,卫灵站在了巷口。
她在那里足足停了两分钟。
李伟泪如雨下,肩头耸动,无声的哭泣着,牙关紧咬,心脏抽搐着,没有说话。
卫灵回头看了李伟一眼,无法用任何语言和词汇,来形容她眼里的失望。
她抬脚,
走了。
李伟抱着头蹲在地上,像一只鸵鸟般将头埋了下来。
雨淅沥沥的下……
……
十年的风景就像窗外的云。
卫灵彻底消失在李伟的生活中。
直到那天。
下午李伟去超市买东西的时候,在电梯了碰见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妆容精致,衣着时尚,穿着丝袜跟鞋,挎着一个名牌包包,带着墨镜。
“卫灵?”
虽然已经十年没见了,卫灵的变化很大,可李伟还是第一时间认出了她。
女人转头,隔着墨镜看着李伟,面无表情的道:“你认错人了。”
李伟微微一愣,心脏抽搐了一下,随即笑的很灿烂,道:“不好意思,我记性不是很好。”
他顿了一下,伸出手,脸部肌肉努力动了一下,想要笑,却再也笑不出,声音干涩的道:“那么,你好,再见。”
女人隔着墨镜看着李伟伸出的手,墨镜遮掩了她的情绪。
这时,电梯门打开了。
女人没有握手,只是微微点头,说了句,“你好,再见。”
她率先走出了电梯。
两人一前一后出了电梯。
李伟站在电梯口,看着女人离去,一颗心渐渐沉了下去。
说出“我记性不太好”,“你好,再见”这种话,有种成年人往事随风的豁达感觉。
可是啊——
往事怎能随风?
那些幽暗的岁月里,陪你走过的女孩子怎么忘记?
那些落寞时光里,照亮生命黑暗的女孩子又如何忘记?
爱情这玩意啊,或许是天边握不住的云。
可那片云彩倒影在心湖的光影,却永远挥之不去。
理智告诉李伟直接回家吧,可情感却推着他继续往前走。
他双腿仿佛不听使唤般,跟着女人走到了街道。
女人走在街道上,引得来往的男人偷偷侧目。
她性感的唇色是夜晚街头最靓丽的色彩,火辣辣的风情让一整条街道都着了火。
李伟看着女人一步步远去,失魂落魄仿佛一只土狗。
他咬了咬牙,攥紧了拳头,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涨红了脸,额头青筋毕露,用尽毕生的力气喊出两个字:卫灵!
周围的行人被吓了一跳,纷纷驻足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对着他指指点点。
仿佛在看一个傻逼。
听到李伟的声音,女人步子微微一顿。
然后,
她继续向前走去。
她,
一次,
也没有回头。
……
看着女人慢慢走远,消失在人海。
李伟转身,朝反方向走去。
他一边走,那些青春的画面,如同走马灯般在他脑海里轮番出现。
欢笑与泪水,甜蜜与痛苦接踵而至。
某一个瞬间,仿佛洪水重开了大坝。
他的眼泪汹涌而出。
到处人来人往,李伟很想要忍住,但他只能控制自己不放出声音,脸部肌肉颤动着,眼角跳动,眼泪无声的落了下来。
李伟如同行尸走肉般一直往前走,
他不知道自己的目的地是哪里,
也没有方向。
他只是机械的抬腿,然后落地,
往前走。
他的心脏破了一个洞。
有时候,人不是慢慢成长的,而是一瞬间就成长了。
站在汹涌的人潮中,
李伟看到,
青春的洪流呼啸而去,
不可追。
……
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
曾经为了理想战斗过的人,很容易被理想感动,因为他在其中看到了自己。
林轩被这个故事感染了,眼眶微红,站起来点了一根烟,打开窗户,看着窗外连绵的夜色,烟头忽明忽暗,如同他起伏不定的心。
“你的心里还有渴望么?”林轩轻声问自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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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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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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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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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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