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撸了袖子上去就开骂,显得太过低端了。
林轩赖好也算一名文艺青年,虽然自己创作能力有限,但看的书看的电影实在不少,自然不会采取那么low的方式。
不爱读书没文化,才会一句卧槽走天下。
林轩还算读了几本书,自然要采取符合他文青气质的方式反击。
淡蓝色的烟雾从嘴中吐出,林轩一边抽着烟,另一只手修长的手指敲打着桌面,露出思索的神色。
如此过了十几分钟,林轩眉宇间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有了思路,开始在键盘上敲打起来。
他打算写一个故事,故事的名字就叫作“歌王的新歌”。
修长的手指在键盘上飞舞,故事也随之流淌而出。
“从前有一位歌王,拥有一张俊俏的脸蛋,粉丝深深的迷恋他,为了让歌王的销量好看,粉丝可以为他花光自己所有的钱。
歌王既不磨炼自己的唱功,也不认真创作,只是在舞台上反复喊着为梦想努力的口号,每天再打一打篮球,便将粉丝们迷得神魂颠倒。
这天,国外来了两个骗子,他们自称是音乐制作人,说能制作出这个世界上最动听的歌曲。
这种歌曲不仅非常好听,而且有一种奇怪的特性:只有真正喜爱歌王歌曲的死忠粉才能听到,其他人根本什么也听不见。
“那真是理想的歌曲……”歌王喜出望外,“我唱了这样的歌,正好可以分辨出那些人是我真正的歌迷,那些人是混进来的黑粉和路人。”
歌王给这两个骗子提供了最好的音乐设备,给了他们丰厚的酬劳,让他们立即开始制作歌曲。
他们来到豪华的录音室,坐在电脑面前,装作在工作的样子,可电脑里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们只是在电脑和各种设备前忙碌,一直到深夜。
“我倒是很想知道歌曲制作的怎么样了。”于是歌王派自己最忠诚的粉丝团团长去了录音室。
这位忠诚的粉丝来到录音室,看到两名制作人给他播放了并不存在的歌曲。
“愿神可怜我吧。”粉丝团团长竖起耳朵,“我什么也没有听到。”但他没有敢把这句话说出来。
两个骗子让他仔细倾听,一脸陶醉的问他,这首歌的旋律是不是很优美,歌词是不是非常打动人心。
可怜的粉丝团团长竖起耳朵,可还是什么也没有听到。
“我的老天爷!”他想,“难道我不是歌王的的死忠粉,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不行,我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什么也听不见!”
“哎呀,太美妙了,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听的歌。”粉丝团团长说,“多么优美的旋律,多么有内涵的歌词,是的,我要告诉歌王,简直太好听了。”
“嗯,我们听了很高兴。”两个骗子齐声说。然后他们把歌词和旋律的奥妙之处详细叙述了一遍,还加上些rap。
粉丝团团长认真的听着,以便回到歌王那里能够顺利的背出来,事实上他也是这样做的。
两个骗子又要了更多钱,说是制作歌曲的需要。
过了不久,歌王又派另一名忠诚的粉丝去看工作的进展。这位粉丝的运气不比粉丝团团长好:她听了又听,可什么都没有听见。
“您觉得这首歌怎么样?”两个骗子问。
他们手舞足蹈的形容这音乐的美妙,实际上它们根本不存在。
“我怎么什么也听不到,难道我不配当歌王的粉丝。”这位粉丝想,“这可真够滑稽的,我绝不能让其他人知道。”
于是她把自己完全没有听到的歌称赞了一番,同时保证说,她对这首歌充满内涵的歌词和优美的旋律非常满意。
“是的,简直太好听了。”她回去对歌王说。
歌王的粉丝都在谈论这首美妙的新歌。
歌王很想亲自去听一下这首歌,他精挑细选了一群忠诚的粉丝,其中包括之前听过歌的那两名粉丝。
来到录音室,两个骗子播放了根本不存在的歌曲。
“您听这段旋律华丽不华丽?”那之前来过的两名粉丝说,“多么巧夺天工的旋律,多么霸气无双的rap。”
他们脸上露出陶醉的神情,相信其他粉丝一定能听到声音。
“这是怎么一回事?”歌王一脸懵逼,“我怎么什么也听不到,难道我自己都不喜欢自己的歌,这真是最可怕的事。”
“哎呀,真是太好听了。”歌王说,“我非常喜欢。”
其他跟随歌王而来的歌迷,听了又听,也什么都没有听到。他们像歌王一样,也说,“这首歌真是太棒了。”
他们向歌王建议,赶紧开演唱会唱新歌。
“是啊,这首歌是华丽的,精致的,无双的。”所有人都纷纷附和。
每个人脸上都有说不出的快乐。
歌王的新歌上线了。
所有粉丝试听后,纷纷表示惊叹,“哇,这首歌的旋律真是太美妙了,歌王的唱、跳、rap,配合的简直天衣无缝!我要买10000首歌王的新歌!”
没有人敢承认自己什么也听不到,那样自己岂不是失去了歌王死忠粉的身份。
歌王的歌曲得到了歌迷前所未有的喜爱,一下子登上了销量榜榜首。
歌王的演唱会如期举办。
在万众瞩目中,歌王在舞台上一度哽咽,表示自己为了追求梦想,真的不容易,如今终于做出了自己满意的歌曲。
粉丝们也跟着啜泣。
歌王开始了自己的表演,他按照两个骗子的教导,嘴巴一张一合,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像沙滩上垂死的鱼儿。m.χIùmЬ.CǒM
他操着酷炫的舞步在舞台上摩擦摩擦。
背后的屏幕上闪过歌王打篮球时帅气的影子。
“真是太不容易了。”歌迷们捂着嘴巴,哭的梨花带雨。
“真是太好听了,我从未听过这么好听的歌。”歌迷们赞叹不已。
……
“可他唱的是什么鬼啊!”一个小孩子指着舞台,叫出声来。
……
键盘的敲击声戛然而止,林轩将故事从头默读了一遍,某些地方修饰了一下,露出满意的笑容。
“安徒生牛逼啊。”林轩由衷赞叹。
真正的大师就是这样,可以用看似简单的故事,讲出深刻的道理,几百年过去了,很多东西的变了,可人性却没有改变。
随后,林轩更新了微博,将故事发了出去。
林轩的粉丝从之前的林轩微博与他们的互动,就知道林轩不是个好欺负的主儿,蔡凡发了微博暗讽林轩之后,粉丝们等着林轩的反击。
微博一更新,便吸引了很多粉丝围观。
“歌王的新歌?”
粉丝们看到文章的标题,都是有点懵逼,不知道林轩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带着疑惑看了下去。
等到将故事看完,不少人拿着手机都笑弯了腰,纷纷打字评论,在网上迅速引起了一阵风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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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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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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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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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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