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顶点>第四十一章.落雪
  有狗无枪,确实是个大问题。

  虽然叫狗围,但决定胜负的还得是枪。

  因为野猪,特别是公猪,一旦超过三百斤,靠狗硬磕的话会很难。

  这年头条件有限,有的人家都吃不饱饭,就更别提喂狗了。

  像一般的人家,养两条狗就已经是极限了,靠两条狗打三百斤的公猪根本就圈不住。

  似赵军前世,他那狗帮最巅峰的时候,有五条猎狗。

  有一年冬天,赵军带着狗进山打围,转了一小天也没碰着猎物。

  可就在下山回家的途中,他遇见了一帮猪,大头狗青龙一眼就盯上了一头三百二十斤的炮卵子。

  要知道三百斤左右的公猪,两只獠牙如匕首,又直又尖锐,最是伤狗。

  而赵军家的五条猎狗,一条比一条硬,五条狗围一头猪,且战且走,连翻四道岗子。

  赵军在它们后面拼命地跟,可两条腿始终追不上四条腿,眼看天色已晚,他心里便有些着急了,开始朝天开枪叫狗。

  可杀到这时,无论是狗,还是猪,都已杀红了眼。

  直至天黑,五条狗也不曾归来,赵军无奈只能到附近套户的窝棚里借住一晚。

  人在窝棚里土炕上,但五条狗在外生死不知,赵军又哪里睡得着,就在辗转反侧之时,只听得有什么东西在抓门。

  赵军心有所感,急忙下地开门,见正是他那五条狗里唯一的母狗花龙。

  赵军背上猎枪跟着花龙翻山越岭来在河沿边,只见那头野猪已被五条狗活活咬死在了冰面上。

  在看周围,方圆百米之内,过膝的雪全被踏平,到处是血。

  五条硬狗围一头三百斤的公猪尚且如此艰难,这要是碰见七、八百斤,甚至上千斤的大猪,若是没枪,可以说根本就是没戏。

  而黑熊呢,皮糙肉厚,牙尖爪利。以狗围熊,只能以游斗将其缠住,想要把黑熊咬死,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可能有人觉得夸张,黑熊伤狗和野猪伤狗完全不同。

  还是赵军前世,还是那五条猎狗,它们能逐袭八里地,把那三百斤炮卵子硬生生地钉死在河沿上,但遇上了一只九十斤小黑熊,却就是拿不下来。

  对,没看错,就是九十多斤,绝不过百。

  赵军亲眼得见,那小黑熊长不过一米,他那体重重达一百二十斤的黑龙在小黑熊爪下,就跟球一样,被扒拉来,扒拉去。

  所以,只要打熊,必要有枪。

  可现如今呢,赵有财已经放话了,不限制这哥俩打猎,但是没枪拿什么打啊?

  不管是碰见大野猪,还是遇见了熊,没有枪的话,狗追着追着定不住了,也就放弃了。

  要知道狗通人性,狗有尊严,特别猎狗,越厉害的猎狗就越在乎尊严。

  一次打不下货,两次打不下货,再多几次那狗信心受损,也就废了。

  特别是刚拖出来的猎狗,总打不住,它就会养成习惯,慢慢的也就滑了。

  所以啊,赵军很清楚,自己一定要弄把枪。

  但难就难在,管别人借,别人大都不会借。

  想花钱买倒是可以,但问题是赵军和李宝玉没有钱。

  这年头可不兴什么零花钱,这哥俩满兜满身加一起才三块五毛钱,别说枪了,想多买点子弹都费劲。

  如此,赵军和李宝玉就只能在山里下野猪套子,如果套住了,得先看看那猪是大是小。

  要不超过三百斤,就带着自家的狗去,配合着侵刀把野猪给拿下。

  要超过三百斤,就需要告诉赵有财或李大勇,由他们带枪去杀。

  如此这般过了一个多月,哥俩一共才刀猎了两口野猪。

  在这过程中,赵军把大青狗也带了去,让它跟着围猎了两次。

  不得不说,这大青狗当真是天赋异禀,要能拖出来,绝对是一等一的头狗。

  只是狩猎机会太少,这大青狗进步也太慢了。

  随着天气越来越冷,一场大雪降在了顶子山,白色吞没了整个山场。

  每逢下第一场雪,猎人们必然激动。

  因为一下雪,猎物行走、觅食就会在雪地上留下足迹,打溜围的猎人,就可以凭借这个去追踪猎物了。

  而打狗围的呢,家里头狗差的,虽然不能像赵军家花小儿那样打响叶子,但打雪溜子就没问题了。

  雪后的第二天,赵军在自家院子里清雪,李宝玉、李如海在李家院子里清雪。

  赵军和李宝玉时不时抬头,遥望远处山尖,心生向往。

  这期间不断有人从他们家门前经过,还有人在说明天要上山打猎。

  对,下雪第二天不能上山。

  因为山间野兽,无论飞鸟,还是熊罴猛虎,在春、夏、秋三季不曾见雪,入冬冷不丁一见雪,它们会懵。

  一懵,它们就都趴窝不动了,既然不动,自然就不会有足迹留下。

  没有足迹,猎人、猎狗还追什么?ωωω.χΙυΜЬ.Cǒm

  但到了下午,它们必动,原因无他,因为饿啊,得找东西吃啊。

  如此再等一夜,等下雪以后的第三天,再进山狩猎,就能看见猎物足迹了。

  “唉!”赵军无奈地摇了摇头,把大扫帚往雪堆上一摔,背着手就进了屋。

  “都扫完啦?”听见门响,王美兰问了一句。

  “嗯。”赵军心里有事,只淡淡的应了一声。

  不多时,李宝玉进得他房间来,坐在炕边道:“哥哥,咱们明天也上山啊?”

  “上!”赵军翻身从炕上起身,脚把鞋往上一蹬,对李宝玉说:“准备东西,明天咱俩也上山。”

  “好嘞!”李宝玉闻言大喜,转身就往外跑,回家去收拾东西了。

  赵军起身,到对面屋里,王美兰正坐在炕上纳鞋底,见赵军进来,问道:“宝玉干啥呢,着急忙慌的?”

  赵军道:“妈,明早帮我把狗喂一下,我们要上山。”

  “还去啊!”听赵军之言,王美兰把鞋底往旁一放,拉着赵军坐下,语重心长地和他说:“儿啊,咱不去不行么?”

  “妈,你就放心吧,我心里有数。”赵军道:“再给我把帽子找出来。”

  “唉!”王美兰长叹一声,开始了翻箱倒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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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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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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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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