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顶点>第十六章.头狗、帮狗和香头
  并不是所有的狗,都能被训练成猎狗。

  一条未经过训练的狗,被丢进了山里以后。

  在饥饿时,它一定会凭借着本能,去捕捉一些动物来充饥,比如野兔、野鸡、野鸭,这些小动物。

  少数的,甚至还会去追捕狍子。

  但几乎没有能一入山,就知道去找野猪。找黑熊、棕熊那就更不可能了。

  因为在那些未经过训练的狗的认知里,根本不知道野猪和熊类是它们的猎物。

  所以,就算狗闻到了野猪或黑熊的气味,也不会去追击。

  这样的情况很正常,而要想把它们训练成猎狗,就要靠拖。

  拖,很好理解。

  就是主人把狗拖上打猎这条道。

  那具体如何实施呢?

  很简单,一是让它认识野猪和黑熊的气味,二是让它们自己知道杀死野猪和黑熊的好处。

  虽然这是两点,但一个办法就能全部解决。那就是让它们尝尝野猪肉、黑熊肉是什么味道。

  这年头,人吃饭不容易,狗吃饭也不容易。

  狗粮那是肯定不用想了。

  就这种农村看家护院的狗,在十年、二十年以后,主人也就是拿开水烫熟了苞米面喂它们吃。

  要有剩的菜汤,倒在里面那都算好的了,一般也就是撒点盐面,给它们来点滋味,补充些盐分。

  二十年后尚且如此,那眼下这年景就更不用说了,有些人吃饭都困难,苞米面自己家都不够吃,还能拿去喂狗么?

  所以,这时东北农村喂狗,一般都烀点土豆、窝瓜,烀熟捣碎了撒点盐面就完了。

  在这样的条件下,能吃上一顿肉,对于一只狗而言,无疑是狗生中最大的幸福。

  当狗吃过野猪肉、黑熊肉,吃美了的时候。等再上山,闻到野猪、黑熊的气味,它们就知道追、知道咬了。

  因为这时的狗,已经知道了带着这种气味的生物是自己可以吃的,而且还是很好吃的。

  当然了,有的狗主动追击猎物,有的狗被动追击猎物。

  主动追击猎物的狗,就是头狗。

  这头狗有领头狗的意思,它们追击猎物,主要是靠嗅觉。而狗的嗅觉,在打围里有个术语叫香头。

  香头有好坏之分,闻得远,自然是好的。

  而除了好坏,又有低头香和抬头香之分。

  低头香,是指猎狗通过猎物留下的脚印、刮蹭草木树条留下的气味去追击猎物。

  这样的头狗,在雪天、在雨后,还算可以。

  但在眼下,深秋时节,满地枯叶,猎物不会在地上留下脚印时,低头香就不好使了。

  这时,抬头香的猎狗就厉害了。它们抬头一闻,从风带动的空气流动中,它们就能嗅到猎物的气味,进而去追击猎物。

  由此可见,就香头而言,抬头香的头狗远胜于低头香。但抬头香的头狗太少见了,大多都是低头香。

  在打围里,还有一种狗,它们知道向猎物发起攻击,但不知道去寻找猎物。

  这种狗被称作帮狗。

  帮狗打猎必须靠头狗带领,头狗追上猎物冲其一叫,帮狗才会出击。

  狗的性格虽不如猫那样多变,但你不能否认,不论哪个群体里,都有另类的存在。

  有些帮狗呢,进了山四处乱跑,哪怕它们和野猪跑了个顶头碰,就算是在知道这是猎物情况下,它们甚至都不会去咬野猪。wWW.ΧìǔΜЬ.CǒΜ

  这样狗,必须等同伴来了,有一条狗先上,它们才会紧随其后。

  还有那种白混肉吃的狗,喂肉的时候,它比谁都不少吃。可打猎的时候,它寸步不离地跟在主人身后,不管同伴和猎物厮杀的多么惨烈,它就是不往前上。

  对于这样的狗,打骂无用,打骂反而会让它们更畏惧。

  对待它们,没有别的办法,要么放弃,要么继续培养。当然,这样的狗有可能会被拖出来,也有可能根本就拖不出来。

  这就是狗,简单也复杂,决定它们能长成什么样的,最主要的不是猎人,而是它们的天赋。

  赵军看得出来,这大青狗以前明显没有打过猎。对于这样的狗,就得费点心思了。

  至于大青狗的天赋,赵军一眼就能看出来,这狗以后肯定差不了。

  前世打猎多年,赵军自有属于自己的相狗准则。

  首先,是看狗脾气如何,能打猎的狗必须是那种火爆性子的,温顺的不成。

  其次,同样差不多身型、重量的狗,狗爪子相对偏大的,能拖出来的几率就大。

  最后就是看狗的菊门,菊门大的,能拖出来的几率大。

  以上三条,大青狗一条不差。

  而且青狗出头狗,这要是拖出来,绝对差不了。

  所以,赵军决定豁出去了。正好昨天打了头野猪,虽然大青狗没出力,但为了让它快点成长,就先让它尝尝美味。

  至于为什么要李宝玉回家去拿猪耳朵呢?

  不是赵军舍不得自己家的肉,也不是因为刚才找了一圈没找到。

  他知道,那野猪肉不在屋里面,就一定是被王美兰给放到地窖里去了。

  这年头没有冰箱,猪肉放在外面久了就会不新鲜,甚至变质。那地窖里面凉快,放进去还能多存几天。

  但是赵军想了想,还是决定把分给李宝玉的野猪耳朵要下来,喂给大青狗吃。

  这里面也是有门道的。

  猎狗上山,第一次咬猎物。

  首次咬在哪个位置,它们以后再咬猎物,只要有可能的话,就一定会奔着那个位置去。

  这种习惯,只有在不方便的情况下,才会有所改变。

  就比如昨天打那头野猪时,专掏野猪后门的大花狗,自野猪靠着倒木坐下以后,它就改变了自己的攻击位置。

  而猎狗咬野猪的位置,不外乎这几个地方。

  有咬脸、咬猪嘴的,这个相当危险,碰见公猪基本上非死即伤。

  再就是咬猪耳朵的,这个在打围里叫做挂钳子。

  如果谁家有两条挂钳子的狗,一左一右咬住野猪两只猪耳,然后两条狗把身子往猪身上一靠,四腿一蹬,死死钳住猪耳。

  同伴们在一拥而上,那这头野猪基本上就跑不了了。

  因为野猪攻击,一靠冲撞,二靠甩头,猪头被牵制住了,那真就是冲也冲不得,甩也甩不得了。

  除此之外,还有像李宝玉家大黄狗那样的,专往野猪肘后腋下掏的。

  这位置都是活肉,咬上特别的疼。

  当然了,对野猪造成伤害最大的,当属赵军家大花狗这样专掏后门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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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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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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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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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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