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顶点>第十四章.枪不行 狗到手
  饭桌上,当听赵军开口说要借这把56式半自动步枪,拿回家去玩几天时,在他左右的婆媳二人双双脸色一沉。

  赵春把手中筷子往饭桌上一撂,开口就问:“军,你要干啥啊?”

  赵军面不改色,笑道:“我就借着玩几天,玩完了就给大爷、大娘送回来。”说着,赵军又把目光转向了胡三妹。

  要说这老周家,从赵军的姐夫周建国开始往上数,都不是一般的人物。

  周春明自然是不用多说,而周建国的爷爷,那可是参加过两万五千里征程的老战士,思想相当的过硬。

  后来老爷子机缘巧合之下,带着家小来到这边安家落户,他为自己儿子选了个目不识丁的农家丫头当媳妇。

  而这个当年的农家丫头,就是胡三妹。

  按老爷子的话说,取妻当取贤。

  所以啊,别看胡三妹是个农村妇女,可就连赵军都知道,自己大姐的这位婆婆那是特别的明事理。

  前世赵春嫁来周家,从进门那天开始,一直到老太太过世,婆媳俩从来就没红过脸。

  不光如此,这胡三妹办事还敞亮,平日里勤俭持家,但只要有客人登门,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胡三妹都让客人敞开了吃。

  赵军记着上一世,不管是他,还是他的两个妹妹,每次来永胜屯看大姐,胡三妹都不让他们空着手回家。

  所以,在赵军看来,这56式半自动也就是公家之物。否则的话,以胡三妹的性格,自己借走个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

  但赵军却是忘了,枪乃凶器。

  他知道自己是重生者,枪法如神。

  可赵春跟胡三妹不知道呀。

  你是成年了,但二十岁的大小伙子,做事哪有稳当的?

  拿着枪,打着人了怎么办?

  不打别人,伤了自己又怎么办?

  这不光是作为亲姐姐的赵春担心,就是胡三妹也怕赵军拿了枪再出什么事情。

  不说别的,这赵军是她儿媳妇的亲弟弟,这枪是从她们周家借走的,要是因为这枪出了什么事,周家能不落埋怨么?

  “吃饭,吃饭,别说没用的。”赵春推了赵军胳膊肘一下,没好气地对他说了两句。见赵军不动,赵春怒道:“我跟你说,你可别惹我生气啊。”

  “吃,吃。”赵军知道这枪是借不走了,但他也不能和大姐置气,当先伸筷子夹起一条炸细鳞鱼,放在了胡三妹的碗旁。

  赵军笑道:“我大娘炸的鱼,一看就好吃。”说完,又夹起一条给了赵春,“大姐别生气,我不借了还不行么?”

  见赵军如此懂事,赵春的火瞬间也就消了,她回给赵军夹了一条鱼,继续数落道:“你一天好好的,眼瞅着就上班了,怎么一点都不定性呢。”

  赵军也不顶嘴,只夹起鱼咬了一口。

  这细鳞鱼肉质极好,而且全身只有一根大刺,嚼在嘴里香气四溢。

  胡三妹咬了一口鱼,心想赵家大小子来给自己家送肉,而且又是第一次开口借东西。

  虽然说那枪是说啥都不可能借的,但绝对不能让赵军就这么回去。

  想到此处,胡三妹突然想起了屋外院子里的那条大青狗。

  在农村,家家户户没有不养狗的,养狗主要是为了看家护院。

  而养狗专为打猎的,有,但是不多。

  老周家无人爱好打猎,养狗纯是为了看家。

  以前,他们家养的是条黄母狗。wWW.ΧìǔΜЬ.CǒΜ

  可就在两个月前,那条黄母狗老死了。

  然后没过几天,赵春就生产,从那时起,一家老小就围着赵春和孩子忙活。直到前几天,周建国才跟人要了一条大青狗回来。

  这大青狗进家门的第一天,周家人就发现,麻烦了。

  按理说,养狗不是什么问题。

  可问题是,现在的周家比原来多了一口人啊。

  狗看家,不管是白天、晚上,只要听见有人搁自家左右转悠,它就叫。

  而狗一叫,屋里的孩子就醒。孩子一醒,就会哭。孩子哭,就得有大人哄。

  几天下来,不光孩子受不了,就连大人也受不了。

  今天早上,周建国要去上班的时候,胡三妹还数落他呢,有工夫钓鱼,没工夫把狗给送走。

  现在看着赵军,胡三妹心头一动,心想他们赵家是打猎世家,这样的家庭都喜欢狗。

  就说自己儿媳妇吧,之前那黄母狗死的时候,可是把怀孕的赵春哭坏了。

  她那一哭,可是把周家人给吓坏了。

  胡三妹心想,如果赵军也喜欢狗,莫不如让他把那条大青狗给牵走吧。

  虽说赵家已经有了一条花狗,但以赵有财的身份和实力,家里再养几条也不成问题啊。

  如此一来,把狗送走,自家小孙子和一大家子,就都能天天睡好觉了。

  不光如此,这样还能让赵军和周家都有了面子,借不走枪,但我们家送你条狗。

  要知道,在这年头,把这条青狗牵出去,也能卖个四、五十块呢。

  想到此处,胡三妹一边招呼赵军吃菜,一边问道:“大小子,你喜欢狗不得?”

  赵军微微一愣,心中暗喜,自己还没说话呢,大娘就提起狗了,借不着枪,能弄条狗也行啊。

  至于那条大青狗,胡三妹是借啊,还是送啊,这就不在赵军的考虑范围之内了。

  要知道,把狗借着猎人,那就相当于把荆州借给了刘备,借容易,要他还,可就难了。

  “大娘啊,我可喜欢狗了。”

  “喜欢狗好啊!”胡三妹喜道:“你看咱家外头那条青狗咋样?”

  “好狗啊。”赵军想也不想,夸赞之词脱口而出。

  “你懂啥啊,还好狗。”赵春在一旁笑着说了一句,在她看来,自己弟弟在打猎相狗方面,根本就是一窍不通,他说狗好,想来就是看那狗长得胖呼吧。

  别说,赵军还真懂狗。

  他前世专打大围,猎杀野猪、黑熊、棕熊。

  赵军能在这大山林场、十里八村闯下赫赫威名,靠的可不只是枪法好,关键是他训练出来的猎狗,都一个赛一个的硬。

  上午他一进院子,就看出来了,那大青狗要是能拖出来,绝对是一等一的猎狗。

  若是头狗,那二百斤以下的母野猪,这大青狗自己就能搞定。

  要是帮狗,那也是最硬的帮腔子。

  可要是借枪,那是有借有还。但如果借狗,就是有借无还。毕竟是自己姐夫家,这么干……好像也没问题。

  不过,在他瞌睡时,胡三妹就给他递了个枕头。

  这枕头都递到眼前了,赵军哪有不接的道理?

  赵军没理会赵春的调侃,只对胡三妹道:“大娘,能把你家那青狗借我玩几天也行。”

  “借什么借?”胡三妹笑道:“喜欢你就牵走,大娘做主送你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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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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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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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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