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整座大山都是我的猎场顶点>第十一章.谋枪
  第二天早上,赵军是被两个妹妹吵醒的。

  从炕上起来时,他只觉得前胸、后背、大腿、小腿等身体各处都有不同程度的疼痛感。

  这纯是被赵有财给锤的。

  “快吃饭吧。”王美兰像没事人一样,把早饭给赵军端到炕桌上。

  相比昨晚的三荤一素,今天的早饭就简单的多了,大碴粥配咸菜、咸鸡蛋。

  就在赵军往碗里抠咸鸡蛋的时候,就听到王美兰说:“那野猪肉我都给装上了,一会儿吃完饭就给你大姐送去吧。”

  “不用等我爸了?”

  “不用。”王美兰道:“你这次去,别忘了问问你工作的事。”

  “行,我知道了。”赵军应了一声,但心里并没在意。因为他知道,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有三两个月,自己就能上班了。

  而给他安排工作的不是别人,是他大姐夫的亲爹。也就是永安林场二把手,生产厂长周春明。

  赵军吃过饭,回屋休息了一会,穿好外衣、外裤,跟王美兰打了个招呼,便拎起准备的好的野猪肉就往外走。

  王美兰给赵春准备了四个野猪蹄子,还有十斤左右的野猪肉。

  按理说,赵军能把近百斤的野猪肉从山上给背下来,那背这不到二十斤的东西,走十多里路根本不费劲。

  可就在赵军一出房门,想把麻袋往肩上扛时,突然感觉到左大臂、后背都好疼。

  “唉!”赵军叹了口气,疼就疼吧,总比在炕上躺两天要好的过。

  话虽如此,可心里还是有些郁闷。重活一世,两世加起来也是八十多岁的人了,竟然还斗不过赵有财。

  赵军吃力地扛着麻袋出了门,一出门耳边就传来了李宝玉的声音。

  “你们瞎说啥呢?我这可不是我爸打的,我这是让野猪给挑的……”

  “你们是不知道啊,那昨天我眼看着野猪把我哥哥挑翻在地,我当时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

  “我虽被那野猪连挑七七四十九个跟头,但我……”

  “你看我冲到野猪近前,高举大斧,手起斧落,就听咔嚓一声,血光崩现!”

  看着大槐树下,比比划划胡乱吹牛的李宝玉,赵军无奈地撇了撇嘴,自己这兄弟不去说书都委屈他这块材料了。

  “哥哥!”正在手舞足蹈的李宝玉突然眼角余光扫到赵军,便向他跑了过来。

  李宝玉一动,原本那些围着他的人,视线都不由自主地随着他向赵军飘来。

  当然了,他们这样并不是因为李宝玉白话的多么吸引人,完全是因为李宝玉手中那块还带着不少肉的野猪肩胛骨。

  今天一大早,金小梅早早地就起来,烀了满满一大锅肉。

  这李宝玉在家吃过了饭,就拿着带肉的骨头出来显摆,顺便宣扬一下自己的“光辉事迹”。

  只不过,他口中的那些光辉事迹,多数都是他自己杜撰出来的。

  昨晚挨了李大勇一顿胖揍,李宝玉被打的鼻青脸肿,晚上睡觉的时候,疼的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

  那时的他,不但肉体上饱受摧残,精神上也遭受了一定的打击。

  因为李宝玉能够想象得到,明天自己顶着这么一副面孔出门,不定怎么被村里人笑话呢。

  可要是不出门,这得养多少天能养好啊,这年纪的大小伙子哪能在家里憋得住啊?

  所以,借着睡不着的工夫,李宝玉给自己编了一套说词,把李大勇造成的伤痕归到了野猪身上。

  如此一来,李宝玉就从一个被老父亲武力镇压的柔弱小子,变成了与猛兽搏斗的英勇少年郎。

  还别说,李宝玉从小到大的小人书没白看,一堆箩筐的谎话自他口中娓娓道来,还有点扣人心弦的意思。

  就这样,从一早到现在,这段李少侠杀猪救赵军的故事,已经被他说了七、八遍了,听过故事的,也有二、三十号人了。

  赵军也不跟他计较,只道:“我去给大姐送点肉去。”

  “替我给大姐带个好啊。”李宝玉一边说着,一边把野猪肩胛骨递到赵军嘴边,“哥哥,你吃一口不?”

  “你快自己留着吃吧。”赵军说着,脚步不停,一直往前走。

  李宝玉快步跟着赵军,说:“哥哥,哪天咱俩再上山啊?”

  赵军闻言,笑了。

  “咋的?昨天挨揍没挨够啊?”

  “小点声,小点声。”李宝玉急忙拦着赵军,偷偷往后面看了一眼,感觉众人都没听到,才对赵军说:“咱俩去两次,他们就不打咱了。”

  赵军:“……”

  这小子还挺有心眼。

  其实,赵军的想法和李宝玉一样。家里人不让他俩上山,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经验,家里人怕他们在山上遇到危险,再出什么闪失。

  可赵军有前世记忆,那打猎经验丰富的不能再丰富了,只要李宝玉听自己的话,赵军就敢保证,无论遇到什么事,他都有把握带着自己这个兄弟全身而退。

  所以,就像李宝玉说的,家里人不让去就硬去,只要不出什么大事,顶多也就是挨两回揍罢了。

  反正是自己亲爹,也不怕他把自己打死打残。

  “哥哥,行不行啊?”见赵军不言语,李宝玉倒有些着急了。他怕赵军被赵有财打怕了,不敢再和他一起上山了。

  当然了,这倒不是李宝玉自己上不去山,更不是不敢一个人去。

  关键是没有赵军,他怕领不出赵军家的大花狗。

  要知道,那大花狗可是头狗,寻踪摸迹,找猪追熊全靠它呢。

  而李宝玉家的黄狗,属于帮狗,顾名思义就是帮手、打手之类的。

  大花狗不去,想靠黄狗找猎物,那是开玩笑。运气好的,和野猪走个对头碰还行。

  否则的话,在山里转悠一天,也够呛能摸着野猪毛。

  赵军停下脚步,小声对李宝玉道:“你别嚷嚷,我这次上大姐家,看看能不能整条枪来。”

  “枪?”李宝玉一听,眼睛都亮了,赵军越不让他嚷嚷,他声音倒是更高了。

  “闭嘴。”赵军没好气地抬胳膊肘轻怼了他一下,“咱哥俩要想跑山,没有家伙可不行。昨天那得亏是头老母猪,要是炮卵子,咱家那狗八成是定不住。”wWW.ΧìǔΜЬ.CǒΜ

  “嗯,嗯。”这会李宝玉是不吵吵了,他也知道赵军此话不假。

  就是不打猎的人,想必也会晓得,差不多大小的野猪,公猪肯定比母猪厉害。

  那公猪长着獠牙,特别是三百左右斤的公野猪,两只獠牙就如两把匕首,溜尖溜尖的,最是伤狗。

  “行了,你快继续跟他们白话去吧。”赵军挥别了李宝玉,便背着口袋,直往永胜屯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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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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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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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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