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另一个时空,楚欢出差来香江的时候,半岛酒店,文华酒店都住过,只不过那个时代的两家酒店,要比现在先进多了。
如果是入住半岛酒店的话,还要坐天星小轮过海,现如今海底隧道还没有通行,楚欢实在是没那个必要折腾,于是选在了文华酒店,就在港岛,不用过海,倒是方便。
在后世文华酒店已经更名文华东方,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个愚人节,发生的地点......
楚欢躺在文华酒店客房的床上,想着自己的未来。
这具身体原来的主人,倒是给他留下了一副不错的相貌,只不过性格吗,就有点让人不敢恭维了,楚欢在融合了他的记忆以后,便知道原来的楚欢是一个妥妥的书呆子。
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不过这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在今年竟然让他考上了港大,这个月的月底,就是港大开学的时候了,楚欢作为港大的新生,自然也要去报道了。
这让从来没有念过大学的楚欢有些期待......
不过楚欢也知道,自己首先要做的还是要把自己的未来规划好,在另一个时空,有一位成功的商人曾经说过,站在时代的风口上,就是一只猪都能够飞起来。
现在这个时代,已经不仅仅是风口了,简直就是带了鼓风机的风口,而楚欢也不认为自己是猪......
楚欢在床上起来,坐到了书桌前,拿起笔想要把自己对这个时代香江的记忆写下来,虽然不能全都写下来,但是至少也应该有一个大概。wWW.ΧìǔΜЬ.CǒΜ
在后世众所周知的香江最大的两个行业,地产业,金融业!
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在七十年代的香江,地产业虽然算不上新兴产业,但是此时地产业都掌握在鬼佬的手中,唯一一个成功的地产大佬霍先生也在港府的打压下,已经开始逐渐退出了,至于后世熟知的香江四大家族,此时还没有起步呢。
而金融业就更加的夸张了,在经历了65年的银行挤提风潮后,本地的华资银行已经不负当年的声望了,而远东会去年也才刚刚成立而已。
刚刚进入七十年代的1971年,华人商团在香江的主力产业还是加工贸易,纺织制衣业,钟表业,玩具业,假发业,还有李家城在做的塑料花业。
当然现在的香江五大船王也开始展露头角,比如现在香江的华人首富就是包船王。
楚欢将自己的记忆,一点点的写下来,两个小时后,已经将所有的纸都写满了,虽然没有写完,但是没纸了,楚欢只好放弃,准备明天买几个笔记本,再写。
将纸张整理好,摆整齐了,按着原来的位置放好,楚欢又将自己的衣服叠好,才重新躺到了床上。
前世的记忆,今世的状况,这些画面杂乱的出现在自己的脑子里,等他睡着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几点了。
早晨七点半,生物钟的作用下,楚欢准时起床。
随意在附近的冰室吃了点东西,楚欢便去了汇丰银行,汇丰银行与文华酒店中间只是隔着一个皇后像广场,楚欢也没有打车,步行过去。
穿过皇后像广场的时候,楚欢看到了矗立在皇后像广场银行家昃臣的铜像,原来这里还有英女皇的铜像,只不过在那个特殊时期被迁到了维多利亚公园。
穿过皇后像广场以后,楚欢来到了汇丰银行总行。
汇丰,马会,港督府,怡和,被称为香江的实际统治者,由此可见汇丰在香江的地位。
进入汇丰,开户,转账,一气呵成。
走出汇丰以后,楚欢直接拦了一辆的士,前往港大,自己未来四年生活学习的地方。
港大同样也在港岛,现在的香江也不像后世那么的堵车,没过多久,楚欢就来到了港大。
香江大学,香江第一流的大学,即使在后世,港大在世界名校的排行上也高过国内的那两所大学。
这个时候港大还在放假期间,并没有太多的学生,文艺复兴时期建筑模式的本部大楼,哥特式建筑的大学堂等港大的建筑让楚欢大开眼界。
以往来到香江的时候,都是匆匆而过,而且自己所去的地方,也都是中环,九龙等地方,港大还真是第一次来。
最重要的是在校园里抱着书本或行色匆匆,或谈笑风生的小姐姐们,着实养眼,此时的香江还不流行热裤,但是看着她们或长裙,或短裙露在外面纤细大长腿,楚欢对自己的将来的充满了希望。
在港大出来的时候,已经临近中午。
天气实在是有些闷热,楚欢直接打车回到了酒店,不过当他在酒店门口下车的时候,却看到了酒店门口站着几个熟悉的身影。
一个好汉三个帮,即便是楚欢这样的书呆子也有几个死党,而现在站在文华酒店门口的正是原来楚欢的三个好朋友。
陈海潮,刘平奎,祝小昭。
三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陈海潮的样子有些消瘦,衬衫,喇叭裤,站在那里一动不动,透过厚厚的镜片,却能够看出来他的神情有些冷漠。
胖子刘平奎则是蹲在那里,穿着一个敞怀衬衫,露着大肚子,双眼正在色迷迷的看着来往的女人,对于嫌弃的眼神也不在乎。
祝小昭样子有些清秀,神情有些紧张,正在左顾右盼的寻找着什么......
“欢哥,你终于回来了,我们都在这里等你半天了!”刘平奎的一双贼眼,率先看到了楚欢,晃着自己的肥肉,跑到了楚欢的身边,一脸激动的说道。
陈海潮与祝小昭则是一脸担心的看着楚欢。
楚欢知道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于是笑道:“谢谢大家,先跟我回房间吧。”
三人跟着楚欢回到房间后,到了房间后,刘平奎羡慕的说道:“欢哥,你这里的美女也太多了!”
楚欢给三人倒了杯水,笑道:“我明天才会搬走,你可以在大厅看一天!”
刘平奎摇了摇头,道:“算了。”
祝小昭有些担心的说道:“欢哥,我们也是今天去你家,听小姑说才知道昨天发生的事情,你怎么能够离开楚家呢?”
今天一大早,三人就坐天星小轮来到了港岛,去了楚家的别墅,却没有想到得到的消息是楚欢已经离开了楚家,在楚端清那里他们知道楚欢住到了文华酒店,所以一大早就在这边等候了。
“不离开也没有办法啊。”楚欢无所谓的一笑。
刘平奎嚷嚷道:“当然是跟他们争了,佳沪纺织可是欢哥的老豆一手做大的,怎么能够便宜他们呢?”
陈海潮瞪了刘平奎一眼,道:“喊什么喊,欢哥,自然有他的办法!”
“欢哥,你是不是已经有了自己的打算了?”
楚欢知道这三人还有另外一个没有办法过来的,都是在各种机缘巧合下,与原来的楚欢成为了死党。
在融合了原本‘楚欢’的记忆后,他对这几人也算得上信任的,当然这种信任也是相对的,想要让现在的楚欢真正的接受他们,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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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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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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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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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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